国学:《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对照1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国学:《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对照3篇(完整),供大家参考。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可是有的人)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大小老婆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鱼我所欲也》原文及对照翻译3篇
出处或作者: 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可是有的人)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大小老婆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国学: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对照3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大小老婆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国学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3篇
鱼,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但还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所以有祸患(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没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没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情,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做的呢?按照这种方法可以生存却不采用,按照这种方法可以躲避祸患却不去做。是因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就是义),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东西(那就是不义)。不仅仅是贤人有这种思想,每个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操守这种道德不丢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如果)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就是过路的饥饿的人都不会接受;用脚踢着给人家,即使是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位的俸禄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道义就接受了,那么这种高位厚禄对我有什么益处! 是为了宫室的华美,为了妻妾的侍奉,为了所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宫室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如今却为了所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不可以停止吗?(如果不停止的话,)这就是所说的丧失了人本来的思想,即羞恶之心。
——《鱼我所欲也》教学反思5篇
带了几届学生,教了几遍《鱼我所欲也》,一直是明白中糊涂,糊涂中明白。
一年一个感受,今年在教这一课的时候,大家又讨论,结合我在讲课时的感受,把今年的思路整理出来,以备以后上课参考。
首先是字词关。
我们九年级语文组在一起讨论了这么几个词:“有甚于”、“由是”、“则”“羞恶之心”。
“有甚于”的解释一是“超过”,一是“有的比……严重。”按照以往的解释是“超过”,今年大家在查相关资料的时候,认为“于”是“比”,“甚”是“严重”,这样翻译“所欲有甚于生者”就是“想要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也是通顺的。按照原来的解释是“想要的有超过生命的”学生更好理解一些。
在讲这一点的时候,我把两种方案都给了学生,目的是促进学生的思考,让学生能明白语言是需要思考的,只有思考能带给古代汉语最好的解答。
学生知道老师也会在这些句子上出现问题,也很高兴,不再气馁了。
“由是”我们讨论的结果是“采用某种方式”或“按照某种方式”或“采取这种手段”或“采用这种手段”。我的观点是“是”在古代更多的解释为“这、这样”,我告诉学生可以翻译为这几种方式,以及我的观点和根据。
“则”有两种理解,一是“如果”;一是“却”。目前我们多数教师倾向于“如果”。“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解释为“优厚的俸禄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仪而接受它。”
“羞恶之心”在读音上出现了问题,一般读成”xiū wù“我自己读成了“xiū è”
这是今年部编本教材新的改动,经过查证信息“羞恶之心”应理解为“对自己犯了错误觉得羞耻和对别人干了坏事感到憎恶的心情”。
在讲述论证思路的时候,我抓住几个词语。
文章由类比引出中心论点“舍生而取义”,接着讲道理,先讲述舍生取义这一类人的观点,这一观点的句子抓住三个词“有甚于”、“生”、“死”。作者用有甚于连接“生”“死”两种情况。
同样道理,在假设论证的基础上用“莫甚于”连接生死,接着用“由是”强调“舍生取义”之人的做法,最后得出结论: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第二段,作者举例论证。需要点出的是“一箪食,一豆羹。”的例子中,“呼尔而与之”“蹴尔而与之”“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这几句需要重点讲解,引导学生理解。
这样,《鱼我所欲也》这篇文章的难点得以解决。
语文教学是语言的教学,是文化思想的承传和浸润。语文教学成功的关键也是在于诵读的指导和落实。
《鱼我所欲也》这篇文章,细读该文,心里无底,毕竟是大作,似乎每一字词都是精华,每一标点都需反复咀嚼,于是,备课成为痛苦的历程;又害怕于文言文的考试功利,自然不敢马虎与轻率,深知“面面俱到”无疑等同“面面不到”,但还是按部就班,以最“踏实”的方式演绎文本。
上这篇课文之前,我以为学生们会比较容易理解和阅读。走进课堂后,发现很多东西都不是我们所以为的那样。
事先,我给学生充足的时间,借助课文中的注视对文章的内容进行理解。这一环节之后,大多数学生都发出一句感叹“老师,这篇文章太难理解了。”我就顺势说:“难理解的地方在哪里呢?”“整篇文章都不知道在讲什么?”听到这句话后,我感到很震惊。我的自我以为又一次被打破。换句话说,我课前预设的在这堂课中是实现不了的。
“怎么办呢?”我对自己寻求帮助。对了,对一篇文章的理解首先要先读上几遍。因此,我采用教师示范朗读,学生跟读,齐读的方式,对这篇文章作一次初步的理解。然后,在对学生的不理解之处做解释和讲解。可是,在课堂上,我忽视了学生,忽视了“以学生为中心”。
课堂上,学生提出的问题,为什么不事先让学生之间互相解决呢?在他们解决不了的地方,教师再去做进一步讲解呢?我为什么要喧宾夺主呢?
现在,回顾一下我自己的那堂课,我觉得为什么不让学生说说这篇文章的特点呢?在学生提出这篇文章的提点上,示范朗读,示范背诵呢?这样,说,读,背,理解可以在一个层面上解决。以后,自己首先应该做到胸有成竹,然后降低自己的身份,走进学生,和学生们一起探讨问题。
初三的学生生活得很单调。这个学生需要一个人来调节他们的课堂,让他们的课堂变得丰富多彩,打破所有科目都是一样的.教学形式。教师可以采用更多的形式,让学生加入到学习的行列中去。这样,才能做到让他们快乐学习,轻松学习。为什么,自己想到那么多,只有在课后才能悟出呢。
回顾教学历程,似乎雷同的错误频频在犯,使得课堂显得犹为谨慎,极少有大刀阔斧的时候,而往往也是在这时候却发现自己甚至学生一同身陷囹圄,失却了很多精彩的对话、瞬间的灵丝、拓展的深度,而课堂的“生存”活力在这种种的考试“意义”下变得很是无奈与苍白;同时兼之文本的否定与层递写作特色,使得知识的堆砌高筑学生的厌倦心理,因此《鱼我所欲》成为“非我所欲”。
为进一步调整“取舍”,保证文本解读的有效度,去决定屏弃之前的教学模式,以“教学生存”为生发基点,以“中考意义”为辅助准点,大刀阔斧在文本落实与课堂效益二者不得得兼的情况下更好实现取舍的关系。
诵读是传统的经典的教学法,我将把它贯穿于整个语文教学过程中,让学生在反复的诵读实践中,深刻体会课文构思布局的技巧,深入理解课文的思想内容,有效地积累知识和提升能力,又锻炼了读思齐进的思维,形成良好的思维习惯。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也。”大思想家孟子曾以“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做比提出了他自己的观点“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也。”昨天的语文课上,我和学生一起将脑意识和孟子的“舍生取义”思想进行对接,很可惜,在潜连接的过程中出了点小问题,将我的课堂偏离了正常轨道。
“老师,我不同意孟子的观点。”一个男生有些迫不及待,看的出他身后有不少的支持者。 “还有谁不同意老夫子的观点?”我笑着问道。 响应的声音此起彼伏。 有些意外于学生们的态度,也有些惊异他们的独立思想。我决定将课堂自然一些进行到底,于是花费了不少的时间听取他们反对“舍生取义”的原因。 “我们以前接触过保尔这个不朽的名人,他有句话说的好‘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留着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不可以再麻木的‘舍生’了,要学会保护自己的生命。”学生A心直口快,当然观点显得有些片面,而且有些强词夺理了。
“对我们中学生而言,这个观点离的似乎太远。前段时间新闻里播放说已经将‘见义勇’改为‘见义智为’,可见,我们现在提倡的是‘取义不舍生’。”学生B有理有据、简捷明快的发言博得了一阵喝彩。 …… 在众多的言论之中,除了学生B的‘见义智为’有新意外,其他的好象都在强调一个片面的观点:只有生命是最重要的,其他的所谓义啊,德啊,都要排在尾巴上。而且他们列举了一系列的反面事例,从贪污犯说到肇事者,从“评按说法”说到“焦点访谈”……他们不屑的说着:现在有谁还“舍生取义”啊?…… 我有些茫然,有些凄凄然,优秀传统的教育缺乏,教学与现实严重脱节,致使教师处在了尴尬的位置。我明白,他们接触的社会上的反面例子太多了,潜意识里早就否定这个观点,根深蒂固。我还想据理力争,想为我们伟大的古思想家拉动一些支持者,更想纠正这些年轻的脑袋瓜里存在的“腐败”思想。 我急性列举了一个例子:如果你在上学路上,不小心撞倒了一位老奶奶,你有两个选择,一是赶紧逃跑,一是扶起老奶奶看看伤势做决定,你会怎样做? “我会看看左右没人,赶紧逃跑。”一个调皮男生有些玩笑的说。
“哎……”传来一片唏嘘,接着有几名同学起来指责他天良的丧失。“如果你开车,撞倒了一个人,而且很严重,你有两个选择,一是逃跑,一是勇敢承担责任在第一时间救治伤者……”我将事例“升级”。 显然,同学们陷入了沉思中。 “鱼和熊掌不可得兼,选择逃,接受良心的谴责,或者法律的更严惩,选择后者,接受法律的惩罚,但良心稍安。你们做选择,举手表决。”我帮忙分析。很高兴,他们一个个表示愿意选择后者,尽管眼中还有一点点的茫然。 接下来我们列举了当今社会上一些正面的事例……看的出,他们的想法有了比较大的变化,他们开始对“舍生取义”的勇士,发出由衷的赞叹,而对那些见利忘义、自私无德的小人表示出了极大的反感和鄙夷。 “现在社会上见利忘义的现象太多,可世界上真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德,一个人如果没有了德,就好象没有了灵魂,也就成了一具行尸走肉,虽生尤死,受万人唾弃,而那些舍生取义的勇者至今传诵…… 当然最完美的方法仍然是‘取义不舍身’,所以学生B获得最佳发言人!” 在一片掌声中我们结束了讨论,从学生折射来的目光里,我知道这节课的收获还是不小的。最后布置了一个小作文题目《鱼我所欲也》,来写自己的一次选择经历,期望在作文过程中总结所学,学会在关键时刻如何作出正确选择,这该是学习该课文的最终目的。
虽然这节课没有按照我预定的教学计划进行,也让我着实感受到了语文教学中面临的尴尬局面,但我庆幸,最终的教育效果还是好的。我在想,语文的教学并不只是单纯的语文知识的教学,而是要灵活的渗透思想品德教育,灵活的与学生的社会生活实际接轨,能学有所用。作为教师,如果不断的唤唤这群孩子的良知,对于他们人生观世界观的成型该有不小的帮助。
一节课,做为教师不能沉迷于自己的“我以为”当中。在上这篇课文之前,我以为学生们会比较容易理解和阅读。走进课堂后,发现很多东西都不是我们所以为的那样。
事先,我给学生充足的时间,借助课文中的注释对文章的内容进行理解。这一环节之后,大多数学生都发出一句感叹“老师,这篇文章太难理解了。”我就顺势说:“难理解的地方在哪里呢?”“整篇文章都不知道在讲什么?”听到这句话后,我感到很震惊。我的自我以为又一次被打破。换句话说,我课前预设的在这堂课中是实现不了的。
“怎么办呢?”我对自己寻求帮助。对了,对一篇文章的理解首先要先读上几遍。因此,我采用教师示范朗读,学生跟读,齐读的方式,对这篇文章作一次初步的理解。然后,在对学生的不理解之处做解释和讲解。可是,在课堂上,我忽视了学生,忽视了“以学生为中心”。
课堂上,学生提出的问题,为什么不事先让学生之间互相解决呢?在他们解决不了的地方,教师再去做进一步讲解呢?我为什么要喧宾夺主呢?
现在,回顾一下我自己的那堂课,我觉得为什么不让学生说说这篇文章的特点呢?
以后,自己首先应该做到胸有成竹,然后降低自己的身份,走进学生,和学生们一起探讨问题。
其次,九年级的学生生活得很单调。教师可以采用更多的形式,让学生加入到学习的行列中去。这样,才能做到让他们快乐学习,轻松学习。为什么,自己想到那么多,只有在课后才能悟出呢。
《鱼我所欲也》这篇课文呢,每个人对它都有自己的理解。今天查字典语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发布《鱼我所欲也》教学反思,看看它是如何解读这篇文章。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也。”大思想家孟子曾以“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做比提出了他自己的观点“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也。”(即“舍生取义”)昨天的语文课上,我和学生一起将脑意识和孟子的“舍生取义”思想进行对接,很可惜,在潜连接的过程中出了点小问题,将我的课堂偏离了正常轨道。
“老师,我不同意孟子的观点。”一个男生有些迫不及待,看的出他身后有不少的支持者。 “还有谁不同意老夫子的观点?”我笑着问道。 响应的声音此起彼伏。 有些意外于学生们的态度,也有些惊异他们的独立思想。我决定将课堂自然一些进行到底,于是花费了不少的时间听取他们反对“舍生取义”的原因。 “我们以前接触过保尔这个不朽的名人,他有句话说的好‘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留着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不可以再麻木的‘舍生’了,要学会保护自己的生命。”学生A心直口快,当然观点显得有些片面,而且有些强词夺理了。
“对我们中学生而言,这个观点离的似乎太远。前段时间新闻里播放说已经将‘见义勇’改为‘见义智为’,可见,我们现在提倡的是‘取义不舍生’。”学生B有理有据、简捷明快的发言博得了一阵喝彩。 …… 在众多的言论之中,除了学生B的‘见义智为’有新意外,其他的好象都在强调一个片面的观点:只有生命是最重要的,其他的所谓义啊,德啊,都要排在尾巴上。而且他们列举了一系列的反面事例,从贪污犯说到肇事者,从“评按说法”说到“焦点访谈”……他们不屑的说着:现在有谁还“舍生取义”啊?…… 我有些茫然,有些凄凄然,优秀传统的教育缺乏,教学与现实严重脱节,致使教师处在了尴尬的位置。我明白,他们接触的社会上的反面例子太多了,潜意识里早就否定这个观点,根深蒂固。我还想据理力争,想为我们伟大的古思想家拉动一些支持者,更想纠正这些年轻的脑袋瓜里存在的“腐败”思想。 我急性列举了一个例子:如果你在上学路上,不小心撞倒了一位老奶奶,你有两个选择,一是赶紧逃跑,一是扶起老奶奶看看伤势做决定,你会怎样做? “我会看看左右没人,赶紧逃跑。”一个调皮男生有些玩笑的说。
“哎……”传来一片唏嘘,接着有几名同学起来指责他天良的.丧失。(我很高兴大多数孩子人本善良) “如果你开车,撞倒了一个人,而且很严重,你有两个选择,一是逃跑,一是勇敢承担责任在第一时间救治伤者……”我将事例“升级”。 显然,同学们陷入了沉思中。 “鱼和熊掌不可得兼,选择逃,接受良心的谴责,或者法律的更严惩,选择后者,接受法律的惩罚,但良心稍安。你们做选择,举手表决。”我帮忙分析。很高兴,他们一个个表示愿意选择后者,尽管眼中还有一点点的茫然。 接下来我们列举了当今社会上一些正面的事例……看的出,他们的想法有了比较大的变化,他们开始对“舍生取义”的勇士,发出由衷的赞叹,而对那些见利忘义、自私无德的小人表示出了极大的反感和鄙夷。 “现在社会上见利忘义的现象太多,可世界上真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德,一个人如果没有了德,就好象没有了灵魂,也就成了一具行尸走肉,虽生尤死,受万人唾弃,而那些舍生取义的勇者至今传诵…… 当然最完美的方法仍然是‘取义不舍身’,所以学生B获得最佳发言人!” 在一片掌声中我们结束了讨论,从学生折射来的目光里,我知道这节课的收获还是不小的。最后布置了一个小作文题目《鱼我所欲也》,来写自己的一次选择经历,期望在作文过程中总结所学,学会在关键时刻如何作出正确选择,这该是学习该课文的最终目的。
——鱼,我所欲也阅读答案3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 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妥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小题1】下列加线字意思相同的是哪一项?(2分)【 】A.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君将哀而生之乎 B.故不为苟得也苟富贵,无相忘 C.万钟于我何加焉而山不加增 D.所欲有甚于生者皆以美于徐公
【小题2】下列句子中没有通假字的是哪一项?(2分)【 】A.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B.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 C.小信未孚,神弗福也 D.甚矣,汝之不惠
【小题3】文中以“舍鱼而取熊掌”这一生活常理为喻有什么作用?(2分)
【小题4】简要概括作者在第三段中阐述的观点:(2分)
答案
【小题1】D(2分)
【小题2】C(2分)
【小题3】引出“舍生取义"的观点。2分
【小题4】人不能为了获取*厚禄而舍弃“礼义"(或人在接受优厚的棒禄时也要讲“礼义")(2分)
解析
【小题1】试题分析:A项中前一个“生”是“生存”的意思;后一个“生”是使动用法,“使……活下去”的意思。B项中前一个“苟”是“苟且”的意思;后一个“苟”是“如果”的意思。C项中前一个“加”是“益处、好处”的意思;后一个“加”是“增加、添加”的意思。D项中的两个“于”都是“比”的意思。
考点:本题考查学生对文言词语的理解能力。
点评:文言词语,包括实词和虚词两类。文言词语的考查以实词据多。考查的词语,一般为通假字、多义词、古今异义词、词性活用词等。当然仍以课文下面的注解为主。学习中要注意理解,避免死记硬背,并做到重点突破,对于易错、易混词要加以积累。
【小题2】试题分析:A项中“辩”同“辨”,“辨别”的意思;B项中“衡”同“横”,“梗塞,指不通顺”; D项中“惠”同“慧”,“聪明”的意思。只有 C项中没有通假字。
考点:本题考查学生辨别通假字的能力。
点评:点评:解答这类习题的关键是日常学习的积累,学生可以对书下注解强化记忆,同时还可以进行归纳记忆,如一词多义、通假字、古今异义词、词类活用等。
【小题3】试题分析:这道题主要考查学生对课文中运用比喻论证的目的。鱼和熊掌两样东西的价值不同,鱼低贱而熊掌珍贵。二者不能同时得到,必然舍弃鱼而选取熊掌;同理,生命和正义的价值也不同。正义要比生命重要得多,二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必须舍弃生命选取正义。这里运用了类比推理,提出了“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同时暗含“生”与“义”孰轻孰重的关系。
考点:本题考查学生理解课文中运用比喻论证的作用。
点评:议论文首段的常规作用有固定的模式,一定要知道,即引出论点或论题,作为论据证明论点,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使下文的议论具有了针对性。不同的开头段具体的作用不同,但基本上概莫能外。
【小题4】试题分析:观察选文第三段开头与结尾段中的语句,找出作者表现的中心论点即可。第三段举例从反面说明功名利禄使人见利忘义,失其本心,也就是说“ 人不能为了获取*厚禄而舍弃‘礼义’”。
考点:本题考查学生对论点判断能力。
点评:本题不难,第三段开头点明了论点,易于判断。议论文的论点,必须是作者在一篇文章中发表的主要观点,论点必须明确,其义不可隐含,。概括论点,可从标题或开头段或结尾段的文字中寻找,如果作者没有明确的提出论点,那就根据文意自己概括。
《鱼,我所欲也》(9分)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4、对加点的词解释不准确的一项是( D )(3分)
A、故患有所不辟(躲避)也 B、所欲有甚(超过)于生者
C、乞人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也 D、此之谓失其本心(自己的修养)
5、选出加点词用法相同的一项( B )(3分)
A、得之则生 颓然就醉,不知日之入
B、舍生而取义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C、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D、二者不可得兼 宋,所谓无雉兔鲋鱼者也
6、选出对本文理解有误的一项( A )(3分)
A、作者在文中表达的主要观点是“二者不可得兼”。
B、首段用“舍鱼而取熊掌”的常情来比喻“舍生而取义”的道理。
C、第二段主要用对比的方法说明不应为物欲所获而丧失本心。
D、文中运用了不少两两相对的句子,形式优美,情感强烈,说理透辟。
7.把第Ⅰ卷文言文阅读材料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⑴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2分)
译文:如果人们喜爱的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一切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采用呢?(译出大意计1分,落实“如使”、“于”的解释各0.5分)
⑵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2分)
译文:万钟的俸禄如果不分辨(是否符合)礼义就接受它,万钟的俸禄对于我有什么益处呢?(译出大意计1分,落实“加”“为”的解释各0.5分,未补出省略成分扣0.5分)
阅读下边两个文言文语段,完成2126题。(16分)
甲: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孟子《鱼,我所欲也》)
乙:公孙仪1相鲁而嗜鱼,一国尽争买鱼而献之。公孙仪不受。其弟子谏曰:夫子嗜鱼而不受者,何也?对曰:夫唯嗜鱼,故不受也。夫即2受鱼,必有下人3之色;有下人之色,将枉于法;枉于法,则免于相,虽嗜鱼,彼必不能常给我鱼,我又不能自给鱼;即无受鱼而不免于相,虽嗜鱼,我能长自给鱼。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恃也。
(《韩非子·外储说右下》)
注释:1公孙仪:春秋时鲁穆公的相。2即:假如。3下人:迁就他人。
21.解释加点的词语。(4分)
(1)蹴尔而与之( )
(2)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
(3)公孙仪相鲁而嗜鱼( )
(4)其弟子谏曰( )
22.翻译句子。(4分)
(1)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2)夫子嗜鱼而不受者,何也?
23.甲文此之谓失其本心中的此指代什么?(2分)
24.乙文中哪句话表达了公孙仪的观点?(2分)
25.从公孙仪对受鱼和枉法关系的分析,可以看出他有怎样的品质?(2分)
26.概括这两个语段内容上的相同之处。(2分)
鱼,我所欲也阅读答案由小编整理,仅供参考:
21.(1)用脚踢 (2)通辨,分辨 (3)特别喜欢(很爱好)
(4)他,指公孙仪
22.(1)一碗饭,一碗汤,得到这些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就得饿死。
(2)先生喜欢鱼却不接受(别人送给的)鱼,为什么呢?
23.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或: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如用自己的话答出这个意思也可。)
24.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恃也。
25.公孙仪是个注重防微杜渐(清醒自律),清正廉明的人。
26.两个语段都是写在利与义面前如何抉择的问题。
这篇鱼,我所欲也阅读答案是由小编为您收集整理,希望通过这些阅读练习和答案,能帮助同学们把握语文阅读的特点,进而提高阅读、鉴赏、写作能力以及语文综合素养。祝同学们学习进步!
——鱼我所欲也翻译分享 (菁选2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欤(yú)?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è)之奉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所识穷乏(fá)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wèi)失其本心。
注释
1。熊掌:熊的脚掌,古人认为是珍贵的食品。
2。得兼:同时获得。得:获得。
3。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舍弃鱼肉而选择熊掌。取:选取。
舍生而取义者也:舍弃生命而选择正义。取:求取 义:正义,道义。
4。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重更要的。甚:超过; 于:比。
5。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或者是只为求利益,不择手段。
6。所恶:讨厌的(事物)。恶,憎恨,讨厌。
7。患:祸患,灾难。
8。辟:通“避”,躲避。下文同义。
9。 如使:假如,假使,下文“使”同义。
10。 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者:……的办法。
11。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12。不为:不愿意这样做。
13。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通过某种方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是有人却不用它。由是,按照这种方法。是,指示代词,指某种办法。
14。非独:不单,不仅。独:只,仅仅。
15。是:这、这样。
16。勿丧:不丢掉。丧:丧失,丢失。
17。箪:古代盛食物用的圆竹器。可译为“竹篮”。
18。豆:古代盛饭用的器具。一种食器,高足,上呈圆盘形。有木制,陶制等,用来盛肉或其它食品。
19。呼尔而与之:意思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大饥荒,黔敖在路上施舍粥。有一个饥饿的人用衣袖遮面而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就是不肯吃嗟来之食才落到这般地步的。这人始终拒绝侮辱性的施舍,后来饿死了。呼:吆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而,连词表修饰。
20。蹴(cù):用脚踢; 与:给。
21。不屑:认为不值得,这里是不愿意接受的意思。
22。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如果不辨别它是否合乎礼与义就接受丰厚的俸禄。则,连词,这里表假设。“辩”通“辨”,辨别。
23。万钟,这里指优厚的俸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24。 何加:有什么益处。加:增加。
25。为:为了。下文“乡为”“今为”的“为”都念“wèi”。
26。奉:侍奉。
27。 所识穷乏者得我欤: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吗?得我:得于我,感激我的恩惠。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与,通‘欤’,语气助词,相当于吗。
28。乡为身死而不受: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乡通“向”(旧写作“向”),原先,从前,先前。
29。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今,现在。为,为了。 为(第二个),接受。
30。 已:停止,放弃。
31。 本心:天性,天良。本来的思想,即指“义”。
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但还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所以有祸患(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没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没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情,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做的呢?按照这种方法可以生存却不采用,按照这种方法可以躲避祸患却不去做。是因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就是义),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东西(那就是不义)。不仅仅是贤人有这种思想,每个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操守这种道德不丢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如果)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就是过路的饥饿的人都不会接受;用脚踢着给人家,即使是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位的俸禄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道义就接受了,那么这种高位厚禄对我有什么益处! 是为了宫室的华美,为了妻妾的侍奉,为了所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宫室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如今却为了所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不可以停止吗?(如果不停止的话,)这就是所说的丧失了人本来的思想,即羞恶之心。
文章鉴赏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孟子·告子上》)又说:“义,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万章下》)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正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孟子在本篇中对舍生取义精神的颂扬,对“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批判,对后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历史上许多志士仁人把“舍生取义”奉为行为的准则,把“富贵不能淫”奉为道德的规范,对国家和民族作出了贡献。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过零丁洋》诗中说:“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现代无产阶级革命烈士夏明翰在《就义诗》中说:“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这都是与“舍生取义”的精神一脉相承的。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孟子》是记载孟子及其学生言行的一部书。
孟子(约前372—前289),名轲,字子舆,战国中期皱国(今山东皱县东南人),离孔子的故乡曲阜不远。是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孔子学说的继承者,儒家的重要代表人物。
孟子的出生距孔子之死(前479)大约百年左右。关于他的身世,流传下来的已很少,《韩外传》载有他母亲“断织”等故事,《列女传》载有他母亲“三迁”和“去齐”等故事,可见他得力于母亲的教育不少。据《列女传》和赵岐《孟子题辞》说,孟子曾受教于孔子的孙子子思。但从年代推算,似乎不可信。《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说他“受业子思之门人”,这倒是有可能的。无论是受业于子思也罢,孟子的学说都受到了子思的影响。所以,荀子把子思和孟子列为一派,这就是后世所称儒家中的思孟学派。
和孔子一样,孟子也曾带领学生游历魏、齐、宋、鲁、滕、薛等国,并一度担任过齐宣王的客卿。由于他的政治主张也与孔子的一样不被重用,所以便回到家乡聚徒讲学,与学生万章等人著书立说,“序《诗》《书》,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史记。孟子荀卿列传》)今天我们所见的《孟子》七篇,每篇分为上下,约三万五千字,一共二百六十章。但《汉书。艺文志》著录“孟子十一篇”,比现存的《孟子》多出四篇。赵岐在为《孟子》作注时,对十一篇进行了鉴别,认为七篇为真,七篇以外的四篇为伪篇。东汉以后,这几篇便相继亡佚了。
赵岐在《孟子题辞》中把《孟子》与《论语》相比,认为《孟子》是“拟圣而作”。所以,尽管《汉书。文艺志》仅仅把《孟子》放在诸子略中,视为子书,但实际上在汉代人的心目中已经把它看作辅助“经书”的“传”书了。汉文帝把《论语》、《孝经》、《 孟子》、《尔雅》各置博士,便叫“传记博士”。到五代后蜀时,后蜀主孟昶命令人楷书十一经刻石,其中包括了《孟子》,这可能是《孟子》列入“经书”的开始。后来宋太宗又翻刻了这十一经。到南宋孝宗时,朱熹编《四书》列入了《孟子》,正式把《孟子》提到了非常高的地位。元、明以后又成为科举考试的内容,更是读书人的必读书了。
历代为《孟子》作注释比较重要的有东汉赵岐的《孟子》注和宋代朱熹的《孟子集注》。清代的焦循总结了前人的研究成果撰成《孟子正义》一书,是集大成的著作。
孟子生活的战国中期较孔子生活的春秋末期更为变乱,社会更加动荡不安。同时,思想也更加活跃正当“百家争鸣”的时代。所以,孟子一方面继承了孔子的政治思想和教育思想等,另一方面又有所发展,形成了自己的政治和学术思想。同时,在与墨家、道家、法家等学派的激烈交锋中,孟子维护了儒家学派的理论,也确立了自己在儒学中的重要地位,成为仅次于孔子的正宗大儒。随着儒家地位的不断提高,孔子被尊为“圣人”,孟子也被称为“亚圣”。
与论语一样,《孟子》也是以记言为主的语录体散文,但它比《论语》又有明显的发展。《论语》的文字简约、含蓄,《孟子》却有许多长篇大论,气势磅礴,议论尖锐、机智而雄辩。如果说《论语》给人的感觉是仁者的谆谆告诫,那麽《孟子》给人的感觉就是侃侃而谈,对后世的散文写作产生了深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