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腿叔叔》读书笔记1 你看过《长腿叔叔》这本书吗?那可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书中讲述了孤儿茱蒂被一个不知名的好心人送到了大学读书,并且每个月还给她许多零花钱,有时侯还送一些礼物。但这位好心人想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长腿叔叔》读书笔记【10篇】,供大家参考。
你看过《长腿叔叔》这本书吗?那可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书中讲述了孤儿茱蒂被一个不知名的好心人送到了大学读书,并且每个月还给她许多零花钱,有时侯还送一些礼物。但这位好心人想要的唯一回报就是要茱蒂好好学习,每个月写一封信给这个化名是史密斯的先生,但茱蒂却常常叫他“长腿叔叔”。最后,茱蒂惊讶地发现“长腿叔叔”就是她在大学里暗恋的人。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生活中“长腿叔叔”就像一个专为孤儿奉献的有钱人。在故事中也同样如此,他用钱资助茱蒂,也资助了别的家庭。茱蒂是一个活泼好动,坚持不懈,在写作方面有天赋的女生,她同时也有一颗感恩的心她在给“长腿叔叔”的信里不停地感谢,有时觉得零花钱太多还会很有礼貌地退回去在长腿叔叔的支持下,茱蒂经过努力终于成为了一个作家,出了好几本书。
想想看,在我们的生活中,不是有很多像“长腿叔叔”这样的人吗?慈善机构,捐款活动,比比皆是。而一些因为得到捐助的人在勤奋学习和工作后,不也成为了成功人士,来报答社会吗?
我们应该学习那些有爱心的人,更要学习那些在逆境中坚持不懈,干成大事的人。他们的经历就如同“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啊!
我最近看了《长腿叔叔》这本小说,觉得这本书写得真好。看完了很受启发。这本小说讲的是,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儿朱蒂,幸运地被一个曾被她不经意在墙上瞥见、被车灯拉长身影的神秘人物送去上大学。至此她开始了全新的学习和生活。在她上大学期间经常寄信给这位神秘人一一长腿叔叔,告诉这位叔叔她在大学生活的事。叔叔也令她感受到家庭的温暖,最后成为了她的亲人。
读完了这本书,我对朱蒂非常的敬佩。朱蒂是一位孤儿,由小到大都很憧憬完满家庭的生活,她非常坚强,认真求学,立志要成为一位作家,自力更生,不依靠别人,独立而能干。从她身上,我仿佛看到了青少年应有的一切,坚强、有理想、爱家、能干。扪心自问,我还没有找到自己的理想,也许是我没有勇气去面对自己的理想,害怕自己不能实现,接受不了自己的懦弱。而她却是勇于追求,为理想去努力奋斗的。
朱蒂是孤儿,她非常珍惜来之不易的亲情。可是我们这一代人中,却有些同学不懂得亲情的可贵,不去孝顺父母,爱护弟兄姐妹,不会去感受家人的爱,同时也不懂付出自己的爱,与朱蒂相比,真的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这些同学实在应该好好反省,如果你还不能体现这种宝贵的家庭温情,那么快快去看看《长腿叔叔》这本书吧。相信你一定会有所收获!
你看过《长腿叔叔》这本书吗?那可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书中讲述了孤儿茱蒂被一个不知名的好心人送到了大学读书,并且每个月还给她许多零花钱,有时侯还送一些礼物。但这位好心人想要的唯一回报就是要茱蒂好好学习,每个月写一封信给这个化名是史密斯的先生,但茱蒂却常常叫他长腿叔叔。最后,茱蒂惊讶地发现长腿叔叔就是她在大学里暗恋的人。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生活中长腿叔叔就像一个专为孤儿奉献的有钱人。在故事中也同样如此,他用钱资助茱蒂,也资助了别的家庭。茱蒂是一个活泼好动,坚持不懈,在写作方面有天赋的女生,她同时也有一颗感恩的心,她在给长腿叔叔的信里不停地感谢,有时觉得零花钱太多还会很有礼貌地退回去。
在长腿叔叔的支持下,茱蒂经过努力终于成为了一个作家,出了好几本书。
想想看,在我们的生活中,不是有很多像长腿叔叔这样的人吗?慈善机构,捐款活动,比比皆是。而一些因为得到捐助的人在勤奋学习和工作后,不也成为了成功人士,来报答社会吗?
我们应该学习那些有爱心的人,更要学习那些在逆境中坚持不懈,干成大事的人。他们的经历就如同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啊!
以前,我一直不明白幸福的真谛,直到读过《长腿叔叔》此书。文中的茱蒂自从离开孤儿院,被好心的“长脚叔叔”送去上大学,便觉得自已十分幸运,十分幸福(虽然茱蒂没有*常人那样幸福的童年)。
《长腿叔叔》记载了茱蒂给史密斯先生写的82封信。不,准确地说,应该是她的生活中发生的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事,她写出了对生命的理解。茱蒂在信中一直称那个资助她上大学的神秘理事为“长腿叔叔”——只因她瞥见好心人被车灯拉长的身影。这一特殊的称呼使史密斯先生仿佛成了她的亲人。而事实上,茱蒂把“长腿叔叔”当作了一个亲人,一个唯一能倾诉、能沟通的亲人。
史密斯理事认为乔若莎(原名)写的《蓝色的星期三》十分好,所以决定资助其上大学,并将其培养成一位作家。而唯一的条件是她每个月必须写一封信给他,并在信中汇报学习情况,并且不会回复。而茱蒂并没有把写信当作一项工作来履行,而是通过信把自已对长腿叔叔心灵的感激倾诉了出来。
在精彩纷呈的四年大学生活中,茱蒂结识了一个对一切都感到快乐的女孩子莎莉;一个目空一切、零花钱似乎永远花不完的贵族女孩茱利亚;一位英俊、谈吐不凡的杰维少爷。一次偶然的机会,杰维少爷与茱蒂相遇了,此后,他们一直有来往,两人彼此爱着对方。当杰维。*莱顿向茱蒂求婚时,她却拒绝了。茱蒂觉得自已身份卑微,配不上*莱顿家庭的骄傲——杰维先生。而杰维却误以为她爱上莎莉的哥哥——吉米。麦克白,因此离去了。杰维只身一个人前去加拿大打猎,不幸得了肺炎,卧床不起。茱蒂得知后,碾转不安,在信中把心中的忧郁全写了出来。“长腿叔叔”出人意料地回了茱蒂一封信,并邀请她去和他见面。没想到“长腿叔叔”竟然是杰维少爷——杰维。*莱顿。史密斯。
读完此书,我慢慢品味咀嚼着书中的内容。它令我回味无穷,也使我明白:我们生活在21世纪的人真的很幸福,父母给了我们这么多,我们应该知足并好好珍惜这一草一木,每一寸光阴。
《长腿叔叔》这本书很感动,这本书讲的是:乔若莎从小都在孤儿院长大,有一位长腿叔叔资助她上学,她经常给长腿叔叔写信,在不断的努力坚持,最后她成为了一个伟大的大作家。
读完这本故事书,我觉得茱迪是一个乐观开朗的人,她积极努力,最终有了快乐的生活。我也要向她学习。
海伦·凯勒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写道:如果每个人都患过几天聋盲症便将是一种幸福,黑暗会使他更珍惜视觉、哑默会教导他喜慕声音。合上书页,我仿佛坠入了玫瑰园,深吸一口,肺腑弥香。这是简
伟伯斯特创作的一部小说。书中的主人公茱迪自幼为孤,直至某天,一位自称约翰·史密斯的理事由于她出色的作文资助她进了大学。而她则只因偶然地瞥见被车灯拉长腿影的理事,亲昵地称其为长腿叔叔。自此,她的命运镶上了一层传奇的色彩。在大学里,她汲取知识,体验多姿。长腿叔叔的要求只是愿她努力成为一名作家并且写信汇报学校进展,于是,她拿起纸笔,开始了一次漫长而又丰富的书信之旅。书中茱迪写给长腿叔叔的八十四封信,无不洋溢着茱迪无限的热情。在信中,她向唯一的亲人长腿叔叔倾诉烦恼,分享快乐。在第五封信里,她告诉长腿叔叔她将原在孤儿院的名字杰瑞莎改作茱迪。在第四十四封信中,她又向长腿叔叔描述心中的理想:我想到热带地区去看一看,我想看到整个世界。我渴望去流浪,一见地图我就想戴上帽子拿上伞,立即出发。瞧,当你看到这段话时,都会情不自禁地被小姑娘热情的话语所打动。透过纸扉,我甚至可以看到茱迪兴高采烈、瞳中发光的模样。她渴望独立,甚至渴望去流浪。这让我想起*作家三毛,也有着一颗同样追求流浪式洒脱生活的心脏。她们兴许是同路的旅行者罢,在她们视野的前方便是一片广袤无际的原野,那里生长着一种叫幸福的植物,在湛蓝的天宇下向她们微笑。而茱迪对于快乐的享受并非止于此。在第五十七封信里,她唱道:快乐的奥秘便是不要沉浸在过去的懊悔上,而是要充分享受充满乐趣的生活。我决定堆积起所有微小的快乐,即使是我永远不能成为一个伟大的作家。而在第七十五封信里,她说:对孤儿院这个家我充满了温柔的情感。刚上大学时我满怀怨恨,因为我被剥夺了正常的童年。但现在,我把它视为一种非同寻常的经历,我可以丰满地成长,站在一边观察人生,那些在富裕的环境里长大的人们不会有这种看法的。读至此,我深深地陶醉在茱迪营造的温馨氛围之中了。她的文字在信笺上娓娓流出,散发着芬芳。虽然上帝并没有厚待她,可她并不气馁忧伤,而是心怀感激,做个顶快乐的人。在末尾的第七十九封信里,她说:我很幸福。周围的景色怡人,有很多东西可以吃,一张舒服的四柱床,一大堆纸,一品脱墨水——人活在世界上,还想要些什么呢?这个原本身心脆弱的孤女已从自卑愚昧成长得自信聪颖,并且被长腿叔叔培养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作家。这八十四封信笺已连成一部壮大雄浑的心灵史诗,感人肺腑,尽放光芒。而故事的结尾,茱迪得知她一直倾慕爱恋的杰维少爷竟是自己最亲爱的长腿叔叔,最终两人获得了意料之中的动人爱情。这个故事至此圆满结束,却又发人深思。多数人从出生便被来自亲人的浓浓的爱包裹着,并且他们将这种与生俱来的幸福视为理所当然。但终有一天当青春的热潮荡起、叛逆的种子萌发,我们的视角却开始倾斜了。我们开始想逃离无所不在、怀疑理所当然,有时候我们甚至会因此失去所拥有的一切。而可能仅仅在失去一切的情况下,我们才会想要珍惜过去的美好。这时的我们又会怎样呢?是一蹶不振,还是能像茱迪那样用一颗感恩的心去拥抱世界?学会感恩,哪怕拟作一次孤儿,用独特的视角重新审视这个世界。即使当我们在学习中遇困、在生活中受挫,也不要停止行走的步伐。虽然我们可能无法达到佛教普渡众生的境界,却能像茱迪一样轻松地叫句嗨,长腿叔叔!然后秉持着感恩的美德生活。我想,书中的长腿叔叔也正是感恩的象征罢。的确,自己找的幸福,不同出身、不分贵贱。当内心盛满了它时,困难就会退缩,悲伤就会遁形。
《长腿叔叔》的主人公茱蒂是一个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后来,她在好心人“长腿叔叔”的资助下读了大学。茱蒂的大学生活并不顺利,因为生长在孤儿院这样的封闭环境里,她有些自卑,有些无知,经常面对同学的嘲笑和鄙视,可是茱蒂没有泄气,而是加倍努力地拓展自己的视野。经过一次次的尝试,她终于成了一名作家。她没有忘记资助人,几乎每周都要给恩人“长腿叔叔”写信,写的大多是学校里的趣事。
读完这本书,我被茱蒂深深地打动了,她天生乐观、坚强,特别是她那种刻苦学习的精神和积极向上的性格,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知道自己犯了错误,能够正确对待,并不断改进;与来自正常家庭长大的孩子之间的差距,她用持之以恒的读书来弥补;她学会了爱,并开始感恩,用自己的绵薄之力去帮助弱势群体。茱蒂是个*凡的姑娘,但她凭着自己的努力最后变得不*凡了,依靠坚定的信念积极地争取属于自己的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我们自己,幸福就掌握在我们自己的手里。
从图书馆借来《长腿叔叔》,因为“书非借不能读也”,我仿佛与时间赛着跑,争分夺秒翻着那手感极好的书页,像是持着一脉优美的传统。
很快被这本经典所吸引,我如饥似渴地阅读起来。一个十八岁的孤儿——乔若莎·艾伯特,因为她在英文写作方面有极高的天赋与才能,所以她遇见了“白马王子”:长腿叔叔。一位决定送她上大学的理事。“长腿叔叔”本是一位隐姓埋名的好心理事,这是乔若莎自己起的名字,理事给他唯一的要求是让乔若莎每月给他寄一封信。接下来的八十多封长信便是这本书的内容了,让读者深深投入其中。正在乔若莎大四毕业之际,与生于纽约贵族的杰维少爷相爱,但她却十分犹豫,因为自己是个孤儿,因此他们都伤了对方的心。而且,乔若莎觉得这样会对不起长腿叔叔。
但书的结尾温馨极了——杰维少爷便是长腿叔叔!当读完这本书是,我深吸一口气,发现世界多么美好,乔若莎的生活多么丰富多彩!乔若莎有个舍友,她时刻都不快乐,用乔若莎的话来说便是“在襁褓中就习惯了所有的快乐都毫无意义。”不过乔若莎与她的舍友恰恰相反,她善于发现生活中一切乐趣:乔若莎看着送她自己上大学的理事的背影那双修长的腿,便给他取名为“长腿叔叔”。我想这个名字我一定起不出来,既善良又让人感到亲切。原本是“Daddylongleg“,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不翻译成“长腿爸爸”?呵呵!
圣诞节前夕,长腿叔叔寄给乔若莎六件礼物,让乔若莎十分欣喜。但其他同学的礼物都是亲人送来的,而乔若莎不是。为了安慰自己,她想象到:“丝袜是妹妹送的,热水袋是祖母送的,词典是舅舅送的,晚礼服是妈妈送的,笔记本是……”多么温馨啊!
还有在乡村的小猪趣事,关于蜘蛛的遐想,还有入选篮球队的过程……想做个快乐的人,首先要富有一颗善于发现乐趣的心。
这一周中,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长腿叔叔》。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女孩认真学习,奋发向上的感人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朱蒂,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每一天都在繁忙中度过,既要学习,还要完成孤儿院的工作,但她却坚强的面对种种困难。后来,在一位匿名理事的资助下读了大学。可朱蒂在大学里的学业并不好,因为她生长在孤儿院,很自卑。可是面对同学们的嘲笑,她并没有泄气,而是努力的学习,扩大自己的知识面。朱蒂还常给“长腿叔叔”写信,告诉他她生活中发生的一些趣事。虽然叔叔不回信,但朱蒂还是经常写。经过努力,她成为了一名作家,并把所有的稿费全部给了“长腿叔叔”。
来吧,让我们一起学习朱蒂,成为一位优秀的学生吧!
最近,我读了爱丽丝·简·韦伯斯特在1912年出版小说——《长腿叔叔》,在她多项作品中,以《长腿叔叔》最受到大家的喜爱和支持,甚至后来还被亨尼·米勒改编成了舞台剧,它不仅是我们成长路程中需要阅读的读物,更让我们在其中懂得什么才是幸福,又要如何对待幸福……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茱蒂,被一个曾被她不经意在墙上瞥见,被车灯拉长身影的神秘人物送去上大学。至此她开始了全新的学习和生活。茱蒂每月会寄一份信给那位神秘人,但当她渐渐明白了自己的信永远不会有回音时,她对长腿叔叔开始了一丝青春的抱怨与不以为然,在孤儿院时内心叛逆的种子又蠢蠢欲动了。直到邂逅谈吐不凡的杰夫,她才再度将长腿叔叔当成倾诉对象。从单纯封闭的环境来到缤纷多彩的世界,茱蒂一直骄傲自己从来不曾觅食。正当她考虑和姐夫表达爱的告白时,长腿叔叔终于露面了,而且竟然是——杰夫。
一切的一切,每字每句中都透露出一位少女微妙的情感和伤痛……她学会了放弃.实际上有很多不能割舍的东西,自己原来拥有很多美好而快乐的东西,更重要的是那些幸福和快乐是我们未曾注意到的。
读了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地方就是朱蒂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乐观向上的心态。虽然不能和同龄人一样感受、享受亲情,但是朱蒂对生活的热情丝毫没有削减。在大学里,她与同学们有好交往,热情开朗。我原本还以为她会因为自己的身世而感到自卑,但她丝毫没有,每天绽放出动人心弦的微笑。我感受到了她心里的期待与向往:做一个*常的女孩。她乐观向上的心态让我非常感动。或许,我们也能这么乐观地生活:在别人面前露出微笑,无论遇到什么都不埋怨,不放弃,或许换来的是更多快乐。一无所有后才会无所不有,失去后才会珍惜现在所有,学会施与才懂得感恩,这正是我们需要懂得并赋之于行动的。
最近,我阅读了简。韦伯斯特写的《长腿叔叔》这部小说。这是一部以感恩为题材的小说,虽然没有太多修饰,但是,它的写作方式却别有一番韵味。正文都是以书信的形式来写的,这令我印象尤为深刻。小说文字活跃,显得十分俏皮,主人公乔若莎·艾伯特(后自行改名为茱蒂)时而孩子气,时而小大人的可爱性格,也深深吸引了我。
乔若莎·艾伯特是一位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女孩,她在孤儿院生活了整整十七年,从未见过自己的父母,,也从未拥有过亲情和享有过温暖。直到某一天,她被告知因为他的一篇不中肯的作文《忧郁的星期三》,孤儿院的理事长决定资助她读大学。在那之前,她只见过理事的背影,只知道,他的腿很长。也许那位理事是被她可爱的文章给吸引了吧。起初,乔若莎对这位理事的举动也有些纳闷,因为一般只有孤儿院的男孩才会有被资助的机会。不过,后来的每一天,她对理事都是充满了感激之情的。
孤儿院的管家李皮太太要求乔若莎每月给理事写一封信以表谢意,并喋喋不休地关照乔若莎一定要注意礼仪。就这样乔若莎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离开了孤儿院,开始了她的大学生活。
自那以后,乔若莎经常会给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长腿叔叔(乔若莎给理事的亲昵称呼)写信。而长腿叔叔在乔若莎的生命里也扮也演着许多的角色。当然,她在大学里也认识了许多新朋友,习惯了那儿的生活,也许你无法想象,在那之前,她是一个“土孩子”,甚至没听过《灰姑娘》的故事,不知道R.L.S是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生的缩写,更不知乔治·艾略特是女性,还从未看过一幅叫《蒙娜丽莎的微笑》的画,也从未听说过什么福尔摩斯。
在她的大学生活里,也出现了这样一个人。他虽是出自名门世家,却像个邻家大哥哥一样阳光,他们之间的关系既是最熟悉的也是最陌生的。以至于后来乔若莎知道真相时,所有的.喜悦一下子涌上心头,激动无比。也许,那一天发生的一切,她永远都不会忘记。(推荐大家去看看长腿叔叔这篇文。)
乔若莎给长腿叔叔写过很多的信,每封信里都可以看出她对长腿叔叔发自内心的感恩,在上大学期间,她写了好几本小说,得来的稿费,都寄给长腿叔叔了,她不愿意总是用着长腿叔叔的钱。她还发誓,要用一辈子时间来报答他。
乔若莎在信中提到她的学习成绩,刚开始有两门功课不是非常好,但她却以她的努力弥补了这些不足,最后成为了学校的优等生。这才是对支持他的长腿叔叔最好的回报啊!乔若莎虽是个孤儿,但是她有理想有追求,爱憎分明,并且,在她漫长的写作途中,她从不想放弃。她懂得感恩与回报,而我们呢?
就说说我吧,以前,我不怎么明白“感恩”的含义。小时候的记忆也懵懵懂懂的,记得那时总说长大了要好好孝敬父母,给他们吃好的穿好的,给他们很多钱。现在,才真正明白了“感恩”的这个看似轻松却实质有些沉重的词语。我现在还是个学生,没有过多地接触这个社会。但我知道,我至少应该感恩父母,学校里,也要感恩老师,他们从事的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也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今后,踏入了人社会,也许会遇到各式各样的人,我不仅要感恩帮助过我的人,更要感恩批评过我的人,正是才会他们使我不断地成长,从一块璞玉,变成光鲜亮丽的美玉。
长腿叔叔这部小说,使我懂得了很多,它用俏皮的语言,表达出如此深奥的情感,尝试感恩吧,如果你不懂感恩,学会感恩吧,如果你想要感恩。
也许,你们会不屑看我的文章,也许,你们会认为纸上谈兵有些可笑,但至少我会去做,我会去感恩,那你们
我觉得乔若莎的脾气也很好,朋友当选班长,乔若莎就为别人高兴,从来就不嫉妒别人。她还参加别人因为当选班长的派对,而且是带着一种为别人高兴、开心的心情参加的。
《长腿叔叔》处处洋溢着阳光的笑声和温馨的情感,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尤其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坚强、乐观、向上的乔若莎。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10篇
自从学校开展整本书共读以来,同学们的读书热情甭提有多高了,我们班首选的第一本书是《长腿叔叔》。这不,又到了周三后两节阅读课上,同学们全都深深沉浸在《长腿叔叔》这本书信集里了,细细地感悟主人公婕茹莎的人生奇异之旅。
《长腿叔叔》这本书其实是一个女大学生——婕茹莎。艾伯特的书信集。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茱蒂,被一个曾被她不经意在墙上瞥见,被车灯拉长身影的神秘人物送去上大学。至此她开始了全新的学习和生活。上大学后,茱蒂恪守诺言,每月会奇一封信给那位神秘人。
下面让我们一起品读她进入大学校园后写给长腿叔叔的第一封信中的一些感人片段:
“昨天,我乘上了火车经过四个小的旅途,终于到达了学校,这真是一种很有趣的感觉,不是吗?我可从来没有乘过火车呢。
大学真大,实在是个让人眼花缭乱的地方——我只要一出房间就迷失方向。等到我稍稍熟悉了周围的环境,我就把校园的情况给你描写一番,我还要谈谈我所学习的功课。……
关于你的情况,我想了很多,想了一整个夏天。长了这么大,忽然有个人来关心我,是我仿佛有了家的感觉。我现在好像已经有了归属,这是多么舒服的感觉啊!
……
读了婕茹莎的第一封信,使人感到她的信就如同她的人一样朴实无华,她的语言诚恳感人,字里行间流露出她对有恩于自己的长腿叔叔的感激之情。更让人感到她非常珍惜这来之不易的上大学的机会,怀着一颗感恩的心为自己的大恩人好心肠的长腿叔叔汇报自己的近况。
但当她渐渐明白了自己的信永远不会有回音时,她对长腿叔叔开始了一丝青春的抱怨与不以为然,在孤儿院内心叛逆的种子又蠢蠢欲动了,直到邂逅谈吐不凡的杰夫,她才再度将长腿叔叔当成倾诉的对象,从从单纯封闭的环境来到缤纷多彩的世界,茱蒂一直骄傲自己从来不曾觅食。正当她考虑和杰夫表达爱的告白时,长腿叔叔终于露面了,而且竟然是——杰夫。
虽然简·韦伯斯特用了简单的书信来作为这本书的写作形式,但茱蒂的每句话都充满了少女微妙敏感的心情和情绪。虽然故事简单,但是却贴近生活,更让人牢记。这也许就是《长腿叔叔》这本书的魅力所在。
读完这本书,忽然间,我们会发现自己原来拥有很多美好而快乐的东西,但是那些幸福和快乐是我们未曾注意到的。
那么设想一下如果自己就如茱蒂一样是个孤儿,当一切回归于零,我们需要的便是新的开始,新的奋斗,新的生活。虽然孤儿在大家看来是可怜的人生。但是如果每个人在他人生之初的一段时间里做一次孤儿,或许也是一种幸福。孤独使我们更珍惜相聚,隔绝会告诉我们如何去爱,如何去珍惜身边的爱。我们常常没有感谢我们所拥有的,常常抱怨得不到爱,一直在不停地留恋已经丧失的或者未得到的,这正是人的悲哀和缺陷所在。
一无所有后才会无所不有,失去后才会珍惜现在所有,学会施与才懂得感恩,这正是我们需要懂得并赋之于行动的。
“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自己”。这便是我和我的同学们在上过《长腿叔叔》整本书共读主题探讨课之后达成的共识,我想,同学们能认识到这些道理,那么,这本书的读书目的我们也就达到了。
最近,我阅读了简。韦伯斯特写的《长腿叔叔》这部小说。这是一部以感恩为题材的小说,虽然没有太多修饰,但是,它的写作方式却别有一番韵味。正文都是以书信的形式来写的,这令我印象尤为深刻。小说文字活跃,显得十分俏皮,主人公乔若莎·艾伯特(后自行改名为茱蒂)时而孩子气,时而小大人的可爱性格,也深深吸引了我。
乔若莎·艾伯特是一位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女孩,她在孤儿院生活了整整十七年,从未见过自己的父母,,也从未拥有过亲情和享有过温暖。直到某一天,她被告知因为他的一篇不中肯的作文《忧郁的星期三》,孤儿院的理事长决定资助她读大学。在那之前,她只见过理事的背影,只知道,他的腿很长。也许那位理事是被她可爱的文章给吸引了吧。起初,乔若莎对这位理事的举动也有些纳闷,因为一般只有孤儿院的男孩才会有被资助的机会。不过,后来的每一天,她对理事都是充满了感激之情的。
孤儿院的管家李皮太太要求乔若莎每月给理事写一封信以表谢意,并喋喋不休地关照乔若莎一定要注意礼仪。就这样乔若莎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离开了孤儿院,开始了她的大学生活。
自那以后,乔若莎经常会给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长腿叔叔(乔若莎给理事的亲昵称呼)写信。而长腿叔叔在乔若莎的生命里也扮也演着许多的角色。当然,她在大学里也认识了许多新朋友,习惯了那儿的生活,也许你无法想象,在那之前,她是一个“土孩子”,甚至没听过《灰姑娘》的故事,不知道R.L.S是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生的缩写,更不知乔治·艾略特是女性,还从未看过一幅叫《蒙娜丽莎的微笑》的画,也从未听说过什么福尔摩斯。
在她的大学生活里,也出现了这样一个人。他虽是出自名门世家,却像个邻家大哥哥一样阳光,他们之间的关系既是最熟悉的也是最陌生的。以至于后来乔若莎知道真相时,所有的喜悦一下子涌上心头,激动无比。也许,那一天发生的一切,她永远都不会忘记。(推荐大家去看看长腿叔叔这篇文。)
乔若莎给长腿叔叔写过很多的信,每封信里都可以看出她对长腿叔叔发自内心的感恩,在上大学期间,她写了好几本小说,得来的稿费,都寄给长腿叔叔了,她不愿意总是用着长腿叔叔的钱。她还发誓,要用一辈子时间来报答他。
乔若莎在信中提到她的学习成绩,刚开始有两门功课不是非常好,但她却以她的努力弥补了这些不足,最后成为了学校的优等生。这才是对支持他的长腿叔叔最好的回报啊!乔若莎虽是个孤儿,但是她有理想有追求,爱憎分明,并且,在她漫长的写作途中,她从不想放弃。她懂得感恩与回报,而我们呢?
就说说我吧,以前,我不怎么明白“感恩”的含义。小时候的记忆也懵懵懂懂的,记得那时总说长大了要好好孝敬父母,给他们吃好的穿好的,给他们很多钱。现在,才真正明白了“感恩”的这个看似轻松却实质有些沉重的词语。我现在还是个学生,没有过多地接触这个社会。但我知道,我至少应该感恩父母,学校里,也要感恩老师,他们从事的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也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今后,踏入了人社会,也许会遇到各式各样的人,我不仅要感恩帮助过我的人,更要感恩批评过我的人,正是才会他们使我不断地成长,从一块璞玉,变成光鲜亮丽的美玉。
长腿叔叔这部小说,使我懂得了很多,它用俏皮的语言,表达出如此深奥的情感,尝试感恩吧,如果你不懂感恩,学会感恩吧,如果你想要感恩。
也许,你们会不屑看我的文章,也许,你们会认为纸上谈兵有些可笑,但至少我会去做,我会去感恩,那你们
《长腿叔叔》的主人公茱蒂是一个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后来,她在好心人“长腿叔叔”的资助下读了大学。茱蒂的大学生活并不顺利,因为生长在孤儿院这样的封闭环境里,她有些自卑,有些无知,经常面对同学的嘲笑和鄙视,可是茱蒂没有泄气,而是加倍努力地拓展自己的视野。经过一次次的尝试,她终于成了一名作家。她没有忘记资助人,几乎每周都要给恩人“长腿叔叔”写信,写的大多是学校里的趣事。
读完这本书,我被茱蒂深深地打动了,她天生乐观、坚强,特别是她那种刻苦学习的精神和积极向上的性格,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知道自己犯了错误,能够正确对待,并不断改进;与来自正常家庭长大的孩子之间的差距,她用持之以恒的读书来弥补;她学会了爱,并开始感恩,用自己的绵薄之力去帮助弱势群体。茱蒂是个*凡的姑娘,但她凭着自己的努力最后变得不*凡了,依靠坚定的信念积极地争取属于自己的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我们自己,幸福就掌握在我们自己的手里。
最近,我阅读了简。韦伯斯特写的《长腿叔叔》这部小说。这是一部以感恩为题材的小说,虽然没有太多修饰,但是,它的写作方式却别有一番韵味。正文都是以书信的形式来写的,这令我印象尤为深刻。小说文字活跃,显得十分俏皮,主人公乔若莎·艾伯特(后自行改名为茱蒂)时而孩子气,时而小大人的可爱性格,也深深吸引了我。
乔若莎·艾伯特是一位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女孩,她在孤儿院生活了整整十七年,从未见过自己的父母,,也从未拥有过亲情和享有过温暖。直到某一天,她被告知因为他的一篇不中肯的作文《忧郁的星期三》,孤儿院的理事长决定资助她读大学。在那之前,她只见过理事的背影,只知道,他的腿很长。也许那位理事是被她可爱的文章给吸引了吧。起初,乔若莎对这位理事的举动也有些纳闷,因为一般只有孤儿院的男孩才会有被资助的机会。不过,后来的每一天,她对理事都是充满了感激之情的。
孤儿院的管家李皮太太要求乔若莎每月给理事写一封信以表谢意,并喋喋不休地关照乔若莎一定要注意礼仪。就这样乔若莎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离开了孤儿院,开始了她的大学生活。
自那以后,乔若莎经常会给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长腿叔叔(乔若莎给理事的亲昵称呼)写信。而长腿叔叔在乔若莎的生命里也扮也演着许多的角色。当然,她在大学里也认识了许多新朋友,习惯了那儿的生活,也许你无法想象,在那之前,她是一个“土孩子”,甚至没听过《灰姑娘》的故事,不知道R。L。S是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生的缩写,更不知乔治·艾略特是女性,还从未看过一幅叫《蒙娜丽莎的微笑》的画,也从未听说过什么福尔摩斯。
在她的大学生活里,也出现了这样一个人。他虽是出自名门世家,却像个邻家大哥哥一样阳光,他们之间的关系既是最熟悉的也是最陌生的。以至于后来乔若莎知道真相时,所有的喜悦一下子涌上心头,激动无比。也许,那一天发生的一切,她永远都不会忘记。
乔若莎给长腿叔叔写过很多的信,每封信里都可以看出她对长腿叔叔发自内心的感恩,在上大学期间,她写了好几本小说,得来的稿费,都寄给长腿叔叔了,她不愿意总是用着长腿叔叔的钱。她还发誓,要用一辈子时间来报答他。
乔若莎在信中提到她的学习成绩,刚开始有两门功课不是非常好,但她却以她的努力弥补了这些不足,最后成为了学校的优等生。这才是对支持他的长腿叔叔最好的回报啊!乔若莎虽是个孤儿,但是她有理想有追求,爱憎分明,并且,在她漫长的写作途中,她从不想放弃。她懂得感恩与回报,而我们呢?
就说说我吧,以前,我不怎么明白“感恩”的含义。小时候的记忆也懵懵懂懂的,记得那时总说长大了要好好孝敬父母,给他们吃好的穿好的,给他们很多钱。现在,才真正明白了“感恩”的这个看似轻松却实质有些沉重的词语。我现在还是个学生,没有过多地接触这个社会。但我知道,我至少应该感恩父母,学校里,也要感恩老师,他们从事的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也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今后,踏入了人社会,也许会遇到各式各样的人,我不仅要感恩帮助过我的人,更要感恩批评过我的人,正是才会他们使我不断地成长,从一块璞玉,变成光鲜亮丽的美玉。
长腿叔叔这部小说,使我懂得了很多,它用俏皮的语言,表达出如此深奥的情感,尝试感恩吧,如果你不懂感恩,学会感恩吧,如果你想要感恩。
也许,你们会不屑看我的文章,也许,你们会认为纸上谈兵有些可笑,但至少我会去做,我会去感恩,那你们
从图书馆借来《长腿叔叔》,因为“书非借不能读也”,我仿佛与时间赛着跑,争分夺秒翻着那手感极好的书页,像是持着一脉优美的传统。
很快被这本经典所吸引,我如饥似渴地阅读起来。一个十八岁的孤儿——乔若莎·艾伯特,因为她在英文写作方面有极高的天赋与才能,所以她遇见了“白马王子”:长腿叔叔。一位决定送她上大学的理事。“长腿叔叔”本是一位隐姓埋名的好心理事,这是乔若莎自己起的名字,理事给他唯一的要求是让乔若莎每月给他寄一封信。接下来的八十多封长信便是这本书的内容了,让读者深深投入其中。正在乔若莎大四毕业之际,与生于纽约贵族的杰维少爷相爱,但她却十分犹豫,因为自己是个孤儿,因此他们都伤了对方的心。而且,乔若莎觉得这样会对不起长腿叔叔。
但书的结尾温馨极了——杰维少爷便是长腿叔叔!当读完这本书是,我深吸一口气,发现世界多么美好,乔若莎的生活多么丰富多彩!乔若莎有个舍友,她时刻都不快乐,用乔若莎的话来说便是“在襁褓中就习惯了所有的快乐都毫无意义。”不过乔若莎与她的舍友恰恰相反,她善于发现生活中一切乐趣:乔若莎看着送她自己上大学的理事的背影那双修长的腿,便给他取名为“长腿叔叔”。我想这个名字我一定起不出来,既善良又让人感到亲切。原本是“Daddylongleg“,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不翻译成“长腿爸爸”?呵呵!
圣诞节前夕,长腿叔叔寄给乔若莎六件礼物,让乔若莎十分欣喜。但其他同学的礼物都是亲人送来的,而乔若莎不是。为了安慰自己,她想象到:“丝袜是妹妹送的,热水袋是祖母送的,词典是舅舅送的,晚礼服是妈妈送的,笔记本是……”多么温馨啊!
还有在乡村的小猪趣事,关于蜘蛛的遐想,还有入选篮球队的过程……想做个快乐的人,首先要富有一颗善于发现乐趣的心。
这一周中,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长腿叔叔》。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女孩认真学习,奋发向上的感人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朱蒂,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每一天都在繁忙中度过,既要学习,还要完成孤儿院的工作,但她却坚强的面对种种困难。后来,在一位匿名理事的资助下读了大学。可朱蒂在大学里的学业并不好,因为她生长在孤儿院,很自卑。可是面对同学们的嘲笑,她并没有泄气,而是努力的学习,扩大自己的知识面。朱蒂还常给“长腿叔叔”写信,告诉他她生活中发生的一些趣事。虽然叔叔不回信,但朱蒂还是经常写。经过努力,她成为了一名作家,并把所有的稿费全部给了“长腿叔叔”。
来吧,让我们一起学习朱蒂,成为一位优秀的学生吧!
最近,我读了爱丽丝·简·韦伯斯特在1912年出版小说——《长腿叔叔》,在她多项作品中,以《长腿叔叔》最受到大家的喜爱和支持,甚至后来还被亨尼·米勒改编成了舞台剧,它不仅是我们成长路程中需要阅读的读物,更让我们在其中懂得什么才是幸福,又要如何对待幸福……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茱蒂,被一个曾被她不经意在墙上瞥见,被车灯拉长身影的神秘人物送去上大学。至此她开始了全新的学习和生活。茱蒂每月会寄一份信给那位神秘人,但当她渐渐明白了自己的信永远不会有回音时,她对长腿叔叔开始了一丝青春的抱怨与不以为然,在孤儿院时内心叛逆的种子又蠢蠢欲动了。直到邂逅谈吐不凡的杰夫,她才再度将长腿叔叔当成倾诉对象。从单纯封闭的环境来到缤纷多彩的世界,茱蒂一直骄傲自己从来不曾觅食。正当她考虑和姐夫表达爱的告白时,长腿叔叔终于露面了,而且竟然是——杰夫。
一切的一切,每字每句中都透露出一位少女微妙的情感和伤痛……她学会了放弃.实际上有很多不能割舍的东西,自己原来拥有很多美好而快乐的东西,更重要的是那些幸福和快乐是我们未曾注意到的。
读了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地方就是朱蒂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乐观向上的心态。虽然不能和同龄人一样感受、享受亲情,但是朱蒂对生活的热情丝毫没有削减。在大学里,她与同学们有好交往,热情开朗。我原本还以为她会因为自己的身世而感到自卑,但她丝毫没有,每天绽放出动人心弦的微笑。我感受到了她心里的期待与向往:做一个*常的女孩。她乐观向上的心态让我非常感动。或许,我们也能这么乐观地生活:在别人面前露出微笑,无论遇到什么都不埋怨,不放弃,或许换来的是更多快乐。一无所有后才会无所不有,失去后才会珍惜现在所有,学会施与才懂得感恩,这正是我们需要懂得并赋之于行动的。
你看过《长腿叔叔》这本书吗?那可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书中讲述了孤儿茱蒂被一个不知名的好心人送到了大学读书,并且每个月还给她许多零花钱,有时侯还送一些礼物。但这位好心人想要的唯一回报就是要茱蒂好好学习,每个月写一封信给这个化名是史密斯的先生,但茱蒂却常常叫他“长腿叔叔”。最后,茱蒂惊讶地发现“长腿叔叔”就是她在大学里暗恋的人。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生活中“长腿叔叔”就像一个专为孤儿奉献的有钱人。在故事中也同样如此,他用钱资助茱蒂,也资助了别的家庭。茱蒂是一个活泼好动,坚持不懈,在写作方面有天赋的女生,她同时也有一颗感恩的心她在给“长腿叔叔”的信里不停地感谢,有时觉得零花钱太多还会很有礼貌地退回去在长腿叔叔的支持下,茱蒂经过努力终于成为了一个作家,出了好几本书。
想想看,在我们的生活中,不是有很多像“长腿叔叔”这样的人吗?慈善机构,捐款活动,比比皆是。而一些因为得到捐助的人在勤奋学习和工作后,不也成为了成功人士,来报答社会吗?
我们应该学习那些有爱心的人,更要学习那些在逆境中坚持不懈,干成大事的人。他们的经历就如同“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啊!
最近,我阅读了简.韦伯斯特写的《长腿叔叔》这部小说。这是一部以感恩为题材的小说,虽然没有太多修饰,但是,它的写作方式却别有一番韵味。正文都是以书信的形式来写的,这令我印象尤为深刻。小说文字活跃,显得十分俏皮,主人公乔若莎·艾伯特(后自行改名为茱蒂)时而孩子气,时而小大人的可爱性格,也深深吸引了我。
乔若莎·艾伯特是一位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女孩,她在孤儿院生活了整整十七年,从未见过自己的父母,,也从未拥有过亲情和享有过温暖。直到某一天,她被告知因为他的一篇不中肯的作文《忧郁的星期三》,孤儿院的理事长决定资助她读大学。在那之前,她只见过理事的背影,只知道,他的腿很长。也许那位理事是被她可爱的文章给吸引了吧。起初,乔若莎对这位理事的举动也有些纳闷,因为一般只有孤儿院的男孩才会有被资助的机会。不过,后来的每一天,她对理事都是充满了感激之情的。
孤儿院的管家李皮太太要求乔若莎每月给理事写一封信以表谢意,并喋喋不休地关照乔若莎一定要注意礼仪。就这样乔若莎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离开了孤儿院,开始了她的大学生活。
自那以后,乔若莎经常会给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长腿叔叔(乔若莎给理事的亲昵称呼)写信。而长腿叔叔在乔若莎的生命里也扮也演着许多的角色。当然,她在大学里也认识了许多新朋友,习惯了那儿的生活,也许你无法想象,在那之前,她是一个“土孩子”,甚至没听过《灰姑娘》的故事,不知道R.L.S是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生的缩写,更不知乔治·艾略特是女性,还从未看过一幅叫《蒙娜丽莎的微笑》的画,也从未听说过什么福尔摩斯。
在她的大学生活里,也出现了这样一个人。他虽是出自名门世家,却像个邻家大哥哥一样阳光,他们之间的关系既是最熟悉的也是最陌生的。以至于后来乔若莎知道真相时,所有的喜悦一下子涌上心头,激动无比。也许,那一天发生的一切,她永远都不会忘记。(推荐大家去看看长腿叔叔这篇文。)
乔若莎给长腿叔叔写过很多的信,每封信里都可以看出她对长腿叔叔发自内心的感恩,在上大学期间,她写了好几本小说,得来的稿费,都寄给长腿叔叔了,她不愿意总是用着长腿叔叔的钱。她还发誓,要用一辈子时间来报答他。
乔若莎在信中提到她的学习成绩,刚开始有两门功课不是非常好,但她却以她的努力弥补了这些不足,最后成为了学校的优等生。这才是对支持他的长腿叔叔最好的回报啊!乔若莎虽是个孤儿,但是她有理想有追求,爱憎分明,并且,在她漫长的写作途中,她从不想放弃。她懂得感恩与回报,而我们呢?
就说说我吧,以前,我不怎么明白“感恩”的含义。小时候的记忆也懵懵懂懂的,记得那时总说长大了要好好孝敬父母,给他们吃好的穿好的,给他们很多钱。现在,才真正明白了“感恩”的这个看似轻松却实质有些沉重的词语。我现在还是个学生,没有过多地接触这个社会。但我知道,我至少应该感恩父母,学校里,也要感恩老师,他们从事的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也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今后,踏入了人社会,也许会遇到各式各样的人,我不仅要感恩帮助过我的人,更要感恩批评过我的人,正是才会他们使我不断地成长,从一块璞玉,变成光鲜亮丽的美玉。
长腿叔叔这部小说,使我懂得了很多,它用俏皮的语言,表达出如此深奥的情感,尝试感恩吧,如果你不懂感恩,学会感恩吧,如果你想要感恩。
也许,你们会不屑看我的文章,也许,你们会认为纸上谈兵有些可笑,但至少我会去做,我会去感恩,那你们呢?
这本书主要是茱蒂和长腿叔叔的故事,茱蒂是一个孤儿,有一个有钱人资助他上学,他偶然看见她的资助人被灯光拉长的影子,腿很长,所以茱蒂就把这个人一直叫长腿叔叔。她上学期间每天都给长腿叔叔写信,也不嫌麻烦,她在信里写了很多有意思的事情,但是长腿叔叔从来没给他回信过。
我最喜欢这本书里面的每一封信,很有意思。
我觉得乔若莎是一个天真乐观、积极向上的学生,虽然在孤儿院里,每天都受到女监事的责骂,可是乔若莎每天都非常乐观,在大学也是这样。要是我,我早就哭了。
而且乔若莎喜欢上学,这一点我要向她学习。而且乔若莎的作文水*非常高,她的作文还登过杂志,英语老师表扬过她很多次,我更要向她学习。
最近,我阅读了简。韦伯斯特写的《长腿叔叔》这部小说。这是一部以感恩为题材的小说,虽然没有太多修饰,但是,它的写作方式却别有一番韵味。正文都是以书信的形式来写的,这令我印象尤为深刻。小说文字活跃,显得十分俏皮,主人公乔若莎·艾伯特(后自行改名为茱蒂)时而孩子气,时而小大人的可爱性格,也深深吸引了我。
乔若莎·艾伯特是一位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女孩,她在孤儿院生活了整整十七年,从未见过自己的父母,,也从未拥有过亲情和享有过温暖。直到某一天,她被告知因为他的一篇不中肯的作文《忧郁的星期三》,孤儿院的理事长决定资助她读大学。在那之前,她只见过理事的背影,只知道,他的腿很长。也许那位理事是被她可爱的文章给吸引了吧。起初,乔若莎对这位理事的举动也有些纳闷,因为一般只有孤儿院的男孩才会有被资助的机会。不过,后来的每一天,她对理事都是充满了感激之情的。
孤儿院的管家李皮太太要求乔若莎每月给理事写一封信以表谢意,并喋喋不休地关照乔若莎一定要注意礼仪。就这样乔若莎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离开了孤儿院,开始了她的大学生活。
自那以后,乔若莎经常会给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长腿叔叔(乔若莎给理事的亲昵称呼)写信。而长腿叔叔在乔若莎的生命里也扮也演着许多的角色。当然,她在大学里也认识了许多新朋友,习惯了那儿的生活,也许你无法想象,在那之前,她是一个“土孩子”,甚至没听过《灰姑娘》的故事,不知道R.L.S是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生的缩写,更不知乔治·艾略特是女性,还从未看过一幅叫《蒙娜丽莎的微笑》的画,也从未听说过什么福尔摩斯。
在她的大学生活里,也出现了这样一个人。他虽是出自名门世家,却像个邻家大哥哥一样阳光,他们之间的关系既是最熟悉的也是最陌生的。以至于后来乔若莎知道真相时,所有的.喜悦一下子涌上心头,激动无比。也许,那一天发生的一切,她永远都不会忘记。(推荐大家去看看长腿叔叔这篇文。)
乔若莎给长腿叔叔写过很多的信,每封信里都可以看出她对长腿叔叔发自内心的感恩,在上大学期间,她写了好几本小说,得来的稿费,都寄给长腿叔叔了,她不愿意总是用着长腿叔叔的钱。她还发誓,要用一辈子时间来报答他。
乔若莎在信中提到她的学习成绩,刚开始有两门功课不是非常好,但她却以她的努力弥补了这些不足,最后成为了学校的优等生。这才是对支持他的长腿叔叔最好的回报啊!乔若莎虽是个孤儿,但是她有理想有追求,爱憎分明,并且,在她漫长的写作途中,她从不想放弃。她懂得感恩与回报,而我们呢?
就说说我吧,以前,我不怎么明白“感恩”的含义。小时候的记忆也懵懵懂懂的,记得那时总说长大了要好好孝敬父母,给他们吃好的穿好的,给他们很多钱。现在,才真正明白了“感恩”的这个看似轻松却实质有些沉重的词语。我现在还是个学生,没有过多地接触这个社会。但我知道,我至少应该感恩父母,学校里,也要感恩老师,他们从事的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也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今后,踏入了人社会,也许会遇到各式各样的人,我不仅要感恩帮助过我的人,更要感恩批评过我的人,正是才会他们使我不断地成长,从一块璞玉,变成光鲜亮丽的美玉。
长腿叔叔这部小说,使我懂得了很多,它用俏皮的语言,表达出如此深奥的情感,尝试感恩吧,如果你不懂感恩,学会感恩吧,如果你想要感恩。
也许,你们会不屑看我的文章,也许,你们会认为纸上谈兵有些可笑,但至少我会去做,我会去感恩,那你们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10篇
自从学校开展整本书共读以来,同学们的读书热情甭提有多高了,我们班首选的第一本书是《长腿叔叔》。这不,又到了周三后两节阅读课上,同学们全都深深沉浸在《长腿叔叔》这本书信集里了,细细地感悟主人公婕茹莎的人生奇异之旅。
《长腿叔叔》这本书其实是一个女大学生——婕茹莎。艾伯特的书信集。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茱蒂,被一个曾被她不经意在墙上瞥见,被车灯拉长身影的神秘人物送去上大学。至此她开始了全新的学习和生活。上大学后,茱蒂恪守诺言,每月会奇一封信给那位神秘人。
下面让我们一起品读她进入大学校园后写给长腿叔叔的第一封信中的一些感人片段:
“昨天,我乘上了火车经过四个小的旅途,终于到达了学校,这真是一种很有趣的感觉,不是吗?我可从来没有乘过火车呢。
大学真大,实在是个让人眼花缭乱的地方——我只要一出房间就迷失方向。等到我稍稍熟悉了周围的环境,我就把校园的情况给你描写一番,我还要谈谈我所学习的功课。……
关于你的情况,我想了很多,想了一整个夏天。长了这么大,忽然有个人来关心我,是我仿佛有了家的感觉。我现在好像已经有了归属,这是多么舒服的感觉啊!
……
读了婕茹莎的第一封信,使人感到她的信就如同她的人一样朴实无华,她的语言诚恳感人,字里行间流露出她对有恩于自己的长腿叔叔的感激之情。更让人感到她非常珍惜这来之不易的上大学的机会,怀着一颗感恩的心为自己的大恩人好心肠的长腿叔叔汇报自己的近况。
但当她渐渐明白了自己的信永远不会有回音时,她对长腿叔叔开始了一丝青春的抱怨与不以为然,在孤儿院内心叛逆的种子又蠢蠢欲动了,直到邂逅谈吐不凡的杰夫,她才再度将长腿叔叔当成倾诉的对象,从从单纯封闭的环境来到缤纷多彩的世界,茱蒂一直骄傲自己从来不曾觅食。正当她考虑和杰夫表达爱的告白时,长腿叔叔终于露面了,而且竟然是——杰夫。
虽然简·韦伯斯特用了简单的书信来作为这本书的写作形式,但茱蒂的每句话都充满了少女微妙敏感的心情和情绪。虽然故事简单,但是却贴近生活,更让人牢记。这也许就是《长腿叔叔》这本书的魅力所在。
读完这本书,忽然间,我们会发现自己原来拥有很多美好而快乐的东西,但是那些幸福和快乐是我们未曾注意到的。
那么设想一下如果自己就如茱蒂一样是个孤儿,当一切回归于零,我们需要的便是新的开始,新的奋斗,新的生活。虽然孤儿在大家看来是可怜的人生。但是如果每个人在他人生之初的一段时间里做一次孤儿,或许也是一种幸福。孤独使我们更珍惜相聚,隔绝会告诉我们如何去爱,如何去珍惜身边的爱。我们常常没有感谢我们所拥有的,常常抱怨得不到爱,一直在不停地留恋已经丧失的或者未得到的,这正是人的悲哀和缺陷所在。
一无所有后才会无所不有,失去后才会珍惜现在所有,学会施与才懂得感恩,这正是我们需要懂得并赋之于行动的。
“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自己”。这便是我和我的同学们在上过《长腿叔叔》整本书共读主题探讨课之后达成的共识,我想,同学们能认识到这些道理,那么,这本书的读书目的我们也就达到了。
我觉得乔若莎的脾气也很好,朋友当选班长,乔若莎就为别人高兴,从来就不嫉妒别人。她还参加别人因为当选班长的派对,而且是带着一种为别人高兴、开心的"心情参加的。
《长腿叔叔》处处洋溢着阳光的笑声和温馨的情感,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尤其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坚强、乐观、向上的乔若莎。
《长腿叔叔》这本书被誉为最美好、最浪漫的*童话经典之作!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在孤儿院长大的茱蒂,茱蒂对孤儿院的生活十分讨厌和对美好生活的渴望。由于茱蒂自己写了一篇文章,她受到孤儿院的一名匿名理事的资助,才上了大学,可是茱蒂从来没有见过这位理事,只是偶尔看见了理事瘦长的身影,所以茱蒂称他为“长腿叔叔”。作为资助的要求就是让茱蒂每个月给这位素未谋面的理事写一封信,但并不回信。
于是茱蒂就用幽默风趣的笔调,开始写她心中的“长腿叔叔”,后来,当她爱上杰维少爷时,她的“长腿叔叔”就成为了茱蒂的倾诉对象。茱蒂正要跟杰维少爷表达爱意的"时候,她的“长腿叔叔”终于出现了。
做人就像蜡烛一样,有一份热,发一份光,给人以光明,给以温暖。我们急于成长,却又丢了自己。一路上得到的不一定会长久,路上失去的未必不会再拥有。重要的是,让心,让灵魂,在痛苦中学会微笑,在幸福中学会谦卑,微笑着去迎接美好。珍惜友谊的纯洁,别涂抹功利色彩;珍惜爱情的*等,别掺伴个人主义;珍惜快乐的生活,别夹杂忧郁征兆;珍惜生命的可贵,别忘记照顾自己。朋友,学会珍惜,学会幸福的生活。我们应该珍惜眼前人,不要让她离你越来越远,到那个时候千万被后悔。
有时候付出多了反而会被看不起,不是谁都识得“珍惜”这两个字。
最近,我阅读了简。韦伯斯特写的《长腿叔叔》这部小说。这是一部以感恩为题材的小说,虽然没有太多修饰,但是,它的写作方式却别有一番韵味。正文都是以书信的`形式来写的,这令我印象尤为深刻。小说文字活跃,显得十分俏皮,主人公乔若莎·艾伯特(后自行改名为茱蒂)时而孩子气,时而小大人的可爱性格,也深深吸引了我。
乔若莎·艾伯特是一位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女孩,她在孤儿院生活了整整十七年,从未见过自己的父母,,也从未拥有过亲情和享有过温暖。直到某一天,她被告知因为他的一篇不中肯的作文《忧郁的星期三》,孤儿院的理事长决定资助她读大学。在那之前,她只见过理事的背影,只知道,他的腿很长。也许那位理事是被她可爱的文章给吸引了吧。起初,乔若莎对这位理事的举动也有些纳闷,因为一般只有孤儿院的男孩才会有被资助的机会。不过,后来的每一天,她对理事都是充满了感激之情的。
孤儿院的管家李皮太太要求乔若莎每月给理事写一封信以表谢意,并喋喋不休地关照乔若莎一定要注意礼仪。就这样乔若莎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离开了孤儿院,开始了她的大学生活。
自那以后,乔若莎经常会给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长腿叔叔(乔若莎给理事的亲昵称呼)写信。而长腿叔叔在乔若莎的生命里也扮也演着许多的角色。当然,她在大学里也认识了许多新朋友,习惯了那儿的生活,也许你无法想象,在那之前,她是一个“土孩子”,甚至没听过《灰姑娘》的故事,不知道R.L.S是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生的缩写,更不知乔治·艾略特是女性,还从未看过一幅叫《蒙娜丽莎的微笑》的画,也从未听说过什么福尔摩斯。
在她的大学生活里,也出现了这样一个人。他虽是出自名门世家,却像个邻家大哥哥一样阳光,他们之间的关系既是最熟悉的也是最陌生的。以至于后来乔若莎知道真相时,所有的喜悦一下子涌上心头,激动无比。也许,那一天发生的一切,她永远都不会忘记。(推荐大家去看看长腿叔叔这篇文。)
乔若莎给长腿叔叔写过很多的信,每封信里都可以看出她对长腿叔叔发自内心的感恩,在上大学期间,她写了好几本小说,得来的稿费,都寄给长腿叔叔了,她不愿意总是用着长腿叔叔的钱。她还发誓,要用一辈子时间来报答他。
乔若莎在信中提到她的学习成绩,刚开始有两门功课不是非常好,但她却以她的努力弥补了这些不足,最后成为了学校的优等生。这才是对支持他的长腿叔叔最好的回报啊!乔若莎虽是个孤儿,但是她有理想有追求,爱憎分明,并且,在她漫长的写作途中,她从不想放弃。她懂得感恩与回报,而我们呢?
就说说我吧,以前,我不怎么明白“感恩”的含义。小时候的记忆也懵懵懂懂的,记得那时总说长大了要好好孝敬父母,给他们吃好的穿好的,给他们很多钱。现在,才真正明白了“感恩”的这个看似轻松却实质有些沉重的词语。我现在还是个学生,没有过多地接触这个社会。但我知道,我至少应该感恩父母,学校里,也要感恩老师,他们从事的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也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今后,踏入了人社会,也许会遇到各式各样的人,我不仅要感恩帮助过我的人,更要感恩批评过我的人,正是才会他们使我不断地成长,从一块璞玉,变成光鲜亮丽的美玉。
长腿叔叔这部小说,使我懂得了很多,它用俏皮的语言,表达出如此深奥的情感,尝试感恩吧,如果你不懂感恩,学会感恩吧,如果你想要感恩。
也许,你们会不屑看我的文章,也许,你们会认为纸上谈兵有些可笑,但至少我会去做,我会去感恩,那你们
然而人们常常并不感谢我们所拥有的,却留恋已经失去的,这正是人的悲哀和缺陷所在。
如果您用这些尘世的虚荣东西来诱惑我,我又怎能一心一意地读书呢?
青春与年纪无关,而在于内在的精神。所以叔叔,即使您已经白发苍苍,您仍然可以童心未泯。
我仅仅将它当作一段不寻常的人生经历,使我能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审视生命。
我很确信,自己对生命中的一分一秒都感到快乐。不论将来会发生什么不幸的事情,我都感觉自己是幸福的。我会把所有的不幸——即使是牙疼——都当作有趣的经历,乐于去体验这些感觉。哪怕风云变幻,我也会直面一切。
某些地方总是和某些人联系在一起,以至于睹物思人,实在很有意思!
当您没有如期参加我的毕业典礼时,我就将您从心中抹掉了,并永远地埋葬。
我不想结婚了,人一结婚就开始走下坡路。
我恨月色如此美丽,而他却无法与我共赏。
最最亲爱的杰维少爷——长腿叔叔——*莱顿·史密斯:
我想,将来的某一天——很遥远的未来——我们其中一人必须提前离去,但我们至少已经幸福地生活过了,会留下许多值得回忆的东西。
以上
这真是一个美好的故事。
从图书馆借来《长腿叔叔》,因为“书非借不能读也”,我仿佛与时间赛着跑,争分夺秒翻着那手感极好的书页,像是持着一脉优美的传统。
很快被这本经典所吸引,我如饥似渴地阅读起来。一个十八岁的孤儿——乔若莎·艾伯特,因为她在英文写作方面有极高的天赋与才能,所以她遇见了“白马王子”:长腿叔叔。一位决定送她上大学的理事。“长腿叔叔”本是一位隐姓埋名的好心理事,这是乔若莎自己起的名字,理事给他唯一的要求是让乔若莎每月给他寄一封信。接下来的八十多封长信便是这本书的内容了,让读者深深投入其中。正在乔若莎大四毕业之际,与生于纽约贵族的杰维少爷相爱,但她却十分犹豫,因为自己是个孤儿,因此他们都伤了对方的心。而且,乔若莎觉得这样会对不起长腿叔叔。
但书的结尾温馨极了——杰维少爷便是长腿叔叔!当读完这本书是,我深吸一口气,发现世界多么美好,乔若莎的生活多么丰富多彩!乔若莎有个舍友,她时刻都不快乐,用乔若莎的话来说便是“在襁褓中就习惯了所有的快乐都毫无意义。”不过乔若莎与她的舍友恰恰相反,她善于发现生活中一切乐趣:乔若莎看着送她自己上大学的理事的背影那双修长的腿,便给他取名为“长腿叔叔”。我想这个名字我一定起不出来,既善良又让人感到亲切。原本是“Daddylongleg“,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不翻译成“长腿爸爸”?呵呵!
圣诞节前夕,长腿叔叔寄给乔若莎六件礼物,让乔若莎十分欣喜。但其他同学的礼物都是亲人送来的,而乔若莎不是。为了安慰自己,她想象到:“丝袜是妹妹送的,热水袋是祖母送的,词典是舅舅送的,晚礼服是妈妈送的,笔记本是……”多么温馨啊!
还有在乡村的小猪趣事,关于蜘蛛的遐想,还有入选篮球队的过程……想做个快乐的人,首先要富有一颗善于发现乐趣的心。
这一周中,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长腿叔叔》。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女孩认真学习,奋发向上的感人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朱蒂,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每一天都在繁忙中度过,既要学习,还要完成孤儿院的工作,但她却坚强的面对种种困难。后来,在一位匿名理事的资助下读了大学。可朱蒂在大学里的学业并不好,因为她生长在孤儿院,很自卑。可是面对同学们的嘲笑,她并没有泄气,而是努力的学习,扩大自己的知识面。朱蒂还常给“长腿叔叔”写信,告诉他她生活中发生的一些趣事。虽然叔叔不回信,但朱蒂还是经常写。经过努力,她成为了一名作家,并把所有的稿费全部给了“长腿叔叔”。
来吧,让我们一起学习朱蒂,成为一位优秀的学生吧!
最近,我读了爱丽丝·简·韦伯斯特在1912年出版小说——《长腿叔叔》,在她多项作品中,以《长腿叔叔》最受到大家的喜爱和支持,甚至后来还被亨尼·米勒改编成了舞台剧,它不仅是我们成长路程中需要阅读的读物,更让我们在其中懂得什么才是幸福,又要如何对待幸福……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茱蒂,被一个曾被她不经意在墙上瞥见,被车灯拉长身影的神秘人物送去上大学。至此她开始了全新的学习和生活。茱蒂每月会寄一份信给那位神秘人,但当她渐渐明白了自己的信永远不会有回音时,她对长腿叔叔开始了一丝青春的抱怨与不以为然,在孤儿院时内心叛逆的种子又蠢蠢欲动了。直到邂逅谈吐不凡的杰夫,她才再度将长腿叔叔当成倾诉对象。从单纯封闭的环境来到缤纷多彩的世界,茱蒂一直骄傲自己从来不曾觅食。正当她考虑和姐夫表达爱的告白时,长腿叔叔终于露面了,而且竟然是——杰夫。
一切的一切,每字每句中都透露出一位少女微妙的情感和伤痛……她学会了放弃.实际上有很多不能割舍的东西,自己原来拥有很多美好而快乐的东西,更重要的是那些幸福和快乐是我们未曾注意到的。
读了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地方就是朱蒂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乐观向上的心态。虽然不能和同龄人一样感受、享受亲情,但是朱蒂对生活的热情丝毫没有削减。在大学里,她与同学们有好交往,热情开朗。我原本还以为她会因为自己的身世而感到自卑,但她丝毫没有,每天绽放出动人心弦的微笑。我感受到了她心里的期待与向往:做一个*常的女孩。她乐观向上的心态让我非常感动。或许,我们也能这么乐观地生活:在别人面前露出微笑,无论遇到什么都不埋怨,不放弃,或许换来的是更多快乐。一无所有后才会无所不有,失去后才会珍惜现在所有,学会施与才懂得感恩,这正是我们需要懂得并赋之于行动的。
这一周中,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长腿叔叔》。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女孩认真学习,奋发向上的感人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朱蒂,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每一天都在繁忙中度过,既要学习,还要完成孤儿院的工作,但她却坚强的面对种种困难。后来,在一位匿名理事的资助下读了大学。可朱蒂在大学里的学业并不好,因为她生长在孤儿院,很自卑。可是面对同学们的嘲笑,她并没有泄气,而是努力的学习,扩大自己的知识面。朱蒂还常给“长腿叔叔”写信,告诉他她生活中发生的一些趣事。虽然叔叔不回信,但朱蒂还是经常写。经过努力,她成为了一名作家,并把所有的稿费全部给了“长腿叔叔”。
读完这本书,主人公朱蒂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被朱蒂所深深的打动。她天生乐观,坚强,特别是在学习上她那种奋发图强和刻苦学习的精神,以及她积极向上的性格。她用书来*衡和正常孩子间的差距,她让自己的*凡变的不*凡,用努力让自己变的幸福。由她我又想到了自己,自己是否也是这样的呢?答案是否定的。我从小都在爸爸妈妈的怀抱和宠爱中成长,可朱蒂呢?从小就生活在孤儿院中,从来没有见过爸爸妈妈,但她永远都那么乐观向上。虽然有时候会看重身世,可她却也能够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而在我的学习中,经常上课老师提问而我举手时,老师并没有喊到我,我后面就不会再举手了。回答问题时,我觉得是我说的比较好,可老师夸了别人,于是我便再没有了学习的积极性。我应该向朱蒂学习,学她的积极向上,活泼开朗,对每一天都怀抱着信心与希望!朱蒂还说过:“谁都别想把我归类于悲观主义者,即使某天我的丈夫不幸死去,而且十二个孩子一同死去,我将他们埋了之后,次日早上我一定又会笑容满面的从床上跳起来,开始寻找新的生活!”
来吧,让我们一起学习朱蒂,成为一位优秀的学生吧!
自从学校开展整本书共读以来,同学们的读书热情甭提有多高了,我们班首选的第一本书是《长腿叔叔》。这不,又到了周三后两节阅读课上,同学们全都深深沉浸在《长腿叔叔》这本书信集里了,细细地感悟主人公婕茹莎的人生奇异之旅。
《长腿叔叔》这本书其实是一个女大学生——婕茹莎。艾伯特的书信集。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茱蒂,被一个曾被她不经意在墙上瞥见,被车灯拉长身影的神秘人物送去上大学。至此她开始了全新的学习和生活。上大学后,茱蒂恪守诺言,每月会奇一封信给那位神秘人。
下面让我们一起品读她进入大学校园后写给长腿叔叔的第一封信中的一些感人片段:
“昨天,我乘上了火车经过四个小的旅途,终于到达了学校,这真是一种很有趣的感觉,不是吗?我可从来没有乘过火车呢。
大学真大,实在是个让人眼花缭乱的地方——我只要一出房间就迷失方向。等到我稍稍熟悉了周围的环境,我就把校园的情况给你描写一番,我还要谈谈我所学习的功课。……
关于你的情况,我想了很多,想了一整个夏天。长了这么大,忽然有个人来关心我,是我仿佛有了家的感觉。我现在好像已经有了归属,这是多么舒服的感觉啊!
读了婕茹莎的第一封信,使人感到她的信就如同她的人一样朴实无华,她的语言诚恳感人,字里行间流露出她对有恩于自己的长腿叔叔的感激之情。更让人感到她非常珍惜这来之不易的上大学的机会,怀着一颗感恩的心为自己的大恩人好心肠的长腿叔叔汇报自己的近况。
但当她渐渐明白了自己的信永远不会有回音时,她对长腿叔叔开始了一丝青春的抱怨与不以为然,在孤儿院内心叛逆的种子又蠢蠢欲动了,直到邂逅谈吐不凡的杰夫,她才再度将长腿叔叔当成倾诉的对象,从从单纯封闭的环境来到缤纷多彩的世界,茱蒂一直骄傲自己从来不曾觅食。正当她考虑和杰夫表达爱的告白时,长腿叔叔终于露面了,而且竟然是——杰夫。
虽然简·韦伯斯特用了简单的书信来作为这本书的写作形式,但茱蒂的每句话都充满了少女微妙敏感的心情和情绪。虽然故事简单,但是却贴近生活,更让人牢记。这也许就是《长腿叔叔》这本书的魅力所在。
读完这本书,忽然间,我们会发现自己原来拥有很多美好而快乐的东西,但是那些幸福和快乐是我们未曾注意到的。
那么设想一下如果自己就如茱蒂一样是个孤儿,当一切回归于零,我们需要的便是新的开始,新的奋斗,新的`生活。虽然孤儿在大家看来是可怜的人生。但是如果每个人在他人生之初的一段时间里做一次孤儿,或许也是一种幸福。孤独使我们更珍惜相聚,隔绝会告诉我们如何去爱,如何去珍惜身边的爱。我们常常没有感谢我们所拥有的,常常抱怨得不到爱,一直在不停地留恋已经丧失的或者未得到的,这正是人的悲哀和缺陷所在。
一无所有后才会无所不有,失去后才会珍惜现在所有,学会施与才懂得感恩,这正是我们需要懂得并赋之于行动的。
“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自己”。这便是我和我的同学们在上过《长腿叔叔》整本书共读主题探讨课之后达成的共识,我想,同学们能认识到这些道理,那么,这本书的读书目的我们也就达到了。
一口气读了两本名著,本该在少年时读的,而我却现在才有机会,不过,正如《波丽安娜》所说:那又如何呢!青年读起来又别有一番滋味,不过我现在想谈谈的是《长腿叔叔》中的莱蒂。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孤儿,被幸运女神光顾,而有幸上大学。有位好心的理事由于看了她发表的一篇文章《忧郁的星期三》认为她很有写作天赋,愿培养乔若沙。艾伯特成为作家,但他本人不愿透露姓名,不愿与乔若沙相见,唯一的要求就是乔若沙每月必须给他写一封信汇报一下学习及生活中一些情况,并声称不会回信。于是乔若沙便开始了写信的生活以及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信写的幽默诙谐又真情毕露,由于不知道理事的名字,只看到过他的在车灯下又细又长如长腿蜘蛛般投影,故称他作长腿叔叔,也把自己改名为莱蒂。在她的信里,长腿叔叔是她的一切亲人,有时是慈祥的祖母,有时是英俊的兄长,但最终还是回到了叔叔,在大学的生活中她遇到了莎莉,一个友好而又善良的中等社会家庭出身的女孩,以及高傲而又沉默出生于*来顿家族且目空一切的女孩茱莉亚,以及高大英俊的莎莉哥哥吉米;同样英俊高的而有绅士富有的茱莉亚叔叔杰维少爷。
经过多次的接触,以及洛克威洛农庄的美妙生活,莱蒂和杰维少爷相爱了,但她拒绝了杰维少爷,认为自己应努力地回报叔叔,成为女作家,而杰维少爷误认为她爱上了吉米。麦克白,而气愤伤心的远赴加拿大打猎受伤。此时莱蒂心乱如麻,如实地向叔叔倾吐了对杰维少爷的爱,以及拒绝的理由,出人意料的叔叔居然原意见她了,然而就在见恩人的刹那,发现原来长腿叔叔就是杰维少爷。
小说写的很戏剧化,也很浪漫,作者琴。韦伯斯特是位美国女作家,从小就生活在浓重的文学氛围中,母亲是马克吐温的侄女,父亲从事出版工作。她刻画的茱蒂热情、幽默、乐观而又聪颖,文中穿插的钢笔画,增添了幽默,加强了表现力,这篇小说可以说是一个少女的成长日记,也可以是幽默而又真情的内心独白,充满惊喜又充满温馨,满载着感情的味道而又不乏社会中不同社会阶层的缺点的批判,上层社会的虚伪,中层社会的无力,底层社会的悲苦,这也许才是作者的真正写作意图,通过塑造一个幸运的人,让各阶层人们对未来充满憧憬,充满惊喜。
这几天我读了忧郁的星期三、第一封信、我喜欢大学、闹了大笑话。我最喜欢忧郁的星期三,我喜欢里面的桥诺莎他的性格是活泼开朗、珍惜机会,他是怎样珍惜机会呢?
长腿叔叔给他了一个上大学的机会,他很珍惜。她的善良,好学终于有了好结果。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10篇
以前,我一直不明白幸福的真谛,直到读过《长腿叔叔》此书。文中的茱蒂自从离开孤儿院,被好心的“长脚叔叔”送去上大学,便觉得自已十分幸运,十分幸福(虽然茱蒂没有*常人那样幸福的童年)。
《长腿叔叔》记载了茱蒂给史密斯先生写的82封信。不,准确地说,应该是她的生活中发生的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事,她写出了对生命的理解。茱蒂在信中一直称那个资助她上大学的神秘理事为“长腿叔叔”——只因她瞥见好心人被车灯拉长的身影。这一特殊的称呼使史密斯先生仿佛成了她的亲人。而事实上,茱蒂把“长腿叔叔”当作了一个亲人,一个唯一能倾诉、能沟通的亲人。
史密斯理事认为乔若莎(原名)写的《蓝色的星期三》十分好,所以决定资助其上大学,并将其培养成一位作家。而唯一的条件是她每个月必须写一封信给他,并在信中汇报学习情况,并且不会回复。而茱蒂并没有把写信当作一项工作来履行,而是通过信把自已对长腿叔叔心灵的感激倾诉了出来。
在精彩纷呈的四年大学生活中,茱蒂结识了一个对一切都感到快乐的女孩子莎莉;一个目空一切、零花钱似乎永远花不完的贵族女孩茱利亚;一位英俊、谈吐不凡的杰维少爷。一次偶然的"机会,杰维少爷与茱蒂相遇了,此后,他们一直有来往,两人彼此爱着对方。当杰维。*莱顿向茱蒂求婚时,她却拒绝了。茱蒂觉得自已身份卑微,配不上*莱顿家庭的骄傲——杰维先生。而杰维却误以为她爱上莎莉的哥哥——吉米。麦克白,因此离去了。杰维只身一个人前去加拿大打猎,不幸得了肺炎,卧床不起。茱蒂得知后,碾转不安,在信中把心中的忧郁全写了出来。“长腿叔叔”出人意料地回了茱蒂一封信,并邀请她去和他见面。没想到“长腿叔叔”竟然是杰维少爷——杰维。*莱顿。史密斯。
读完此书,我慢慢品味咀嚼着书中的内容。它令我回味无穷,也使我明白:我们生活在21世纪的人真的"很幸福,父母给了我们这么多,我们应该知足并好好珍惜这一草一木,每一寸光阴。
自从学校开展整本书共读以来,同学们的读书热情甭提有多高了,我们班首选的第一本书是《长腿叔叔》。这不,又到了周三后两节阅读课上,同学们全都深深沉浸在《长腿叔叔》这本书信集里了,细细地感悟主人公婕茹莎的人生奇异之旅。
《长腿叔叔》这本书其实是一个女大学生——婕茹莎。艾伯特的书信集。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茱蒂,被一个曾被她不经意在墙上瞥见,被车灯拉长身影的神秘人物送去上大学。至此她开始了全新的学习和生活。上大学后,茱蒂恪守诺言,每月会奇一封信给那位神秘人。
下面让我们一起品读她进入大学校园后写给长腿叔叔的第一封信中的一些感人片段:
“昨天,我乘上了火车经过四个小的旅途,终于到达了学校,这真是一种很有趣的感觉,不是吗?我可从来没有乘过火车呢。
大学真大,实在是个让人眼花缭乱的地方——我只要一出房间就迷失方向。等到我稍稍熟悉了周围的环境,我就把校园的情况给你描写一番,我还要谈谈我所学习的功课。
关于你的情况,我想了很多,想了一整个夏天。长了这么大,忽然有个人来关心我,是我仿佛有了家的感觉。我现在好像已经有了归属,这是多么舒服的感觉啊!”
读了婕茹莎的第一封信,使人感到她的信就如同她的人一样朴实无华,她的语言诚恳感人,字里行间流露出她对有恩于自己的长腿叔叔的感激之情。更让人感到她非常珍惜这来之不易的上大学的机会,怀着一颗感恩的心为自己的大恩人好心肠的长腿叔叔汇报自己的近况。
但当她渐渐明白了自己的信永远不会有回音时,她对长腿叔叔开始了一丝青春的抱怨与不以为然,在孤儿院内心叛逆的种子又蠢蠢欲动了,直到邂逅谈吐不凡的杰夫,她才再度将长腿叔叔当成倾诉的对象,从从单纯封闭的环境来到缤纷多彩的世界,茱蒂一直骄傲自己从来不曾觅食。正当她考虑和杰夫表达爱的告白时,长腿叔叔终于露面了,而且竟然是——杰夫。
虽然简·韦伯斯特用了简单的书信来作为这本书的写作形式,但茱蒂的每句话都充满了少女微妙敏感的心情和情绪。虽然故事简单,但是却贴近生活,更让人牢记。这也许就是《长腿叔叔》这本书的魅力所在。
读完这本书,忽然间,我们会发现自己原来拥有很多美好而快乐的`东西,但是那些幸福和快乐是我们未曾注意到的。
那么设想一下如果自己就如茱蒂一样是个孤儿,当一切回归于零,我们需要的便是新的开始,新的奋斗,新的生活。虽然孤儿在大家看来是可怜的人生。但是如果每个人在他人生之初的一段时间里做一次孤儿,或许也是一种幸福。孤独使我们更珍惜相聚,隔绝会告诉我们如何去爱,如何去珍惜身边的爱。我们常常没有感谢我们所拥有的,常常抱怨得不到爱,一直在不停地留恋已经丧失的或者未得到的,这正是人的悲哀和缺陷所在。
一无所有后才会无所不有,失去后才会珍惜现在所有,学会施与才懂得感恩,这正是我们需要懂得并赋之于行动的。
“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自己”。这便是我和我的同学们在上过《长腿叔叔》整本书共读主题探讨课之后达成的共识,我想,同学们能认识到这些道理,那么,这本书的读书目的我们也就达到了。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叫《长腿叔叔》的书,作者是美国的简韦伯斯特。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叫茱蒂的孤儿,在写了一次作文后,得到一位好心人的帮忙,进入了大学。茱蒂从没见过这位好心人,看到他的影子后,在第一封信里就给取了个叫“长腿叔叔”的小名。读完了大学后,茱蒂找到了一个工作。为了报答“长腿叔叔”,她在信里问了“长腿叔叔”后,很快就找到了“长腿叔叔”,并且明白了“长腿叔叔”的大名,从此,茱蒂就和“长腿叔叔”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这本书告诉我们:用真心相待,必能换来奇迹。我不由得想起了一件事:一天午时,天气晴朗,爸爸开着车送我们回家,我躺在后座上,不知不觉地睡着了。一觉醒来,已经到楼下了,我突然觉得很不舒服,我以为是被太阳晒成这样的,就没有告诉妈妈。到家后,我还是觉得脑袋昏昏沉沉的,我告诉了妈妈。妈妈让我先量了一*温,结果一量39.9度,这个体温差一点把妈妈给吓坏了。妈妈赶紧让我喝了一杯白开水,再让我上床睡觉,我不知不觉地睡着了。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了妈妈,我听到妈妈说让我快点好,我又看到妈妈差不多整夜都在为我忙,在梦中变成烟雾的我感动不已。第二天早上,我的病好了,我在梦中听到妈妈说的话实现了。
你看,我妈妈用她的全部真爱来关心我、照顾我,她期望我的病能早日康复,我的病果真很快就好了。
今天是大年三十,很开心以这一本《长腿叔叔》作为就历年的最后一本书,可能是带着小时候的希冀,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喜欢到我决定要在过完春节后,快递顺畅以后,上网把这本书的英文原版买回来再看一次。
无意间看到有书友看这本书,这本书的故事名称让我想起小时候的一首粤语童谣:长腿叔叔你好吗?交上温馨的心是你吗?可否永永远远陪伴你,你是我家。
到现在我还是会唱,这份属于童年的感动,那时太小太小,记忆已經不深,没有太多感触,今天重温,爱与被爱,是否再让我感动一次?有新的体会?
每个女孩子在看了《长腿叔叔》后都希望自己自己变成一个孤儿,羡慕那种无拘无束和自由放任的生活,幻想着也能够遇到自己的白马王子——长腿叔叔。
这个乐观,积极上进又孤独的乔若莎(朱蒂),小小的事情都能让她快乐半天,她有很要好的朋友,但她总有点格格不入,有那么一点点孤独,在她身上总找到自己的"影子…
她在成长,她在不断的强大,她开始有自己的想法,4年多来,她始终写信给一个没有给她回信的叔叔,这寄托于他对他如亲人般的亲情,如挚友般的友情,还有朦朦胧胧的爱情…我非常佩服她的坚持。在我看来所有的感情都应该是有回馈的,在4年多来,虽然长腿叔叔一直在陪伴着她,但是她却不知道还是以书信的方式跟长腿叔叔交流,没有停歇,这种坚持有点像异地恋,但比异地恋更需要笃定的信仰。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很幽默的书,叫《长腿叔叔》。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孤儿朱蒂,被一位神密人(长腿叔叔)送去上大学,他要求朱蒂每个月给他写一封信。于是,朱蒂开始把自己在大学生活里的故事都告诉给长腿叔叔;她告诉叔叔“我在课堂上的表现比谁都不差”,她努力阅读了大量的书籍,认真考试学习;她很乐观,总是在诉说自己的快乐和幸福;她还很自主,在自己有了钱,可以削减资助时候,坚决的拒绝了叔叔的帮助,倔强可爱。在看到他人的不幸时选择了帮助其他人。
其中有一封信写了朱蒂生病时,长腿叔叔送了她一朵花,这朵花让她知道长腿叔叔虽然从没回信,但认真看了她的信,而且还非常关心她。一个小小愿望的满足,就给她带来了巨大的快乐。
和她相比,我们拥有的实在是太多了,朱蒂在那样艰苦的环境里也没有忘记自己对长腿叔叔的承诺,没有迷失自己,坚守着成为优秀作家的梦想。她曾经在给叔叔写的信中写道:“叔叔,我觉得一个人最重要的素质就是想象力。只有这样,人们才能富有同情心,变得善良而体贴,才能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
说得多好啊!从今往后,我要细致地生活,享受人生中的每一秒,并且时刻清楚地意识到自己正在享受。能够带着感激去面对自己所遇到的不快,应该也是一种成长吧!
小时候,我就喜欢读书,书里想我们描述了一个个神奇的世界,妙趣横生的情节,温馨感人的场面都让我的心湖荡起了层层涟漪。
《长腿叔叔》是美国作家简韦伯斯特的作品,是一本青少年早期阅读必备的书。
《长腿叔叔》是一本以书信的形式向读者展示了一个孤女四年多的学习和生活。主人公朱蒂是一个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在她十八岁的时候,得到了一位“长腿叔叔”的资助而上了大学。从此,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她一直给这位素未谋面的叔叔写信。
朱蒂是一个非常独立、自尊心非常强的"姑娘,虽然得到了别人的帮助,却没有依赖思想,而是努力学习,并立志成为一个作家。同时她还利用暑假给低年级的孩子做家教。在她的小说卖出去后,立即还欠叔叔的钱,她将欠叔叔的人情用一辈子的爱去偿还。
朱蒂有一颗爱心,当她了解了一个几乎被生活的重担压垮的家庭时,她就想起了叔叔,觉得那一家比她更需要得到叔叔的帮助,希望叔叔给予帮助。懂得感恩,懂得用自己力所能及的力量帮助别人,这时一颗多么纯洁的心灵啊!
感恩让生活更美好!
海伦·凯勒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写道:如果每个人都患过几天聋盲症便将是一种幸福,黑暗会使他更珍惜视觉、哑默会教导他喜慕声音。合上书页,我仿佛坠入了玫瑰园,深吸一口,肺腑弥香。这是简
伟伯斯特创作的一部小说。书中的主人公茱迪自幼为孤,直至某天,一位自称约翰·史密斯的理事由于她出色的作文资助她进了大学。而她则只因偶然地瞥见被车灯拉长腿影的理事,亲昵地称其为长腿叔叔。自此,她的命运镶上了一层传奇的色彩。在大学里,她汲取知识,体验多姿。长腿叔叔的要求只是愿她努力成为一名作家并且写信汇报学校进展,于是,她拿起纸笔,开始了一次漫长而又丰富的书信之旅。书中茱迪写给长腿叔叔的八十四封信,无不洋溢着茱迪无限的热情。在信中,她向唯一的亲人长腿叔叔倾诉烦恼,分享快乐。在第五封信里,她告诉长腿叔叔她将原在孤儿院的名字杰瑞莎改作茱迪。在第四十四封信中,她又向长腿叔叔描述心中的理想:我想到热带地区去看一看,我想看到整个世界。我渴望去流浪,一见地图我就想戴上帽子拿上伞,立即出发。瞧,当你看到这段话时,都会情不自禁地被小姑娘热情的话语所打动。透过纸扉,我甚至可以看到茱迪兴高采烈、瞳中发光的模样。她渴望独立,甚至渴望去流浪。这让我想起*作家三毛,也有着一颗同样追求流浪式洒脱生活的心脏。她们兴许是同路的旅行者罢,在她们视野的前方便是一片广袤无际的原野,那里生长着一种叫幸福的植物,在湛蓝的天宇下向她们微笑。而茱迪对于快乐的享受并非止于此。在第五十七封信里,她唱道:快乐的奥秘便是不要沉浸在过去的懊悔上,而是要充分享受充满乐趣的生活。我决定堆积起所有微小的快乐,即使是我永远不能成为一个伟大的作家。而在第七十五封信里,她说:对孤儿院这个家我充满了温柔的情感。刚上大学时我满怀怨恨,因为我被剥夺了正常的童年。但现在,我把它视为一种非同寻常的经历,我可以丰满地成长,站在一边观察人生,那些在富裕的环境里长大的人们不会有这种看法的。读至此,我深深地陶醉在茱迪营造的温馨氛围之中了。她的文字在信笺上娓娓流出,散发着芬芳。虽然上帝并没有厚待她,可她并不气馁忧伤,而是心怀感激,做个顶快乐的人。在末尾的第七十九封信里,她说:我很幸福。周围的景色怡人,有很多东西可以吃,一张舒服的四柱床,一大堆纸,一品脱墨水——人活在世界上,还想要些什么呢?这个原本身心脆弱的孤女已从自卑愚昧成长得自信聪颖,并且被长腿叔叔培养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作家。这八十四封信笺已连成一部壮大雄浑的心灵史诗,感人肺腑,尽放光芒。而故事的结尾,茱迪得知她一直倾慕爱恋的杰维少爷竟是自己最亲爱的长腿叔叔,最终两人获得了意料之中的动人爱情。这个故事至此圆满结束,却又发人深思。多数人从出生便被来自亲人的浓浓的爱包裹着,并且他们将这种与生俱来的幸福视为理所当然。但终有一天当青春的热潮荡起、叛逆的种子萌发,我们的视角却开始倾斜了。我们开始想逃离无所不在、怀疑理所当然,有时候我们甚至会因此失去所拥有的一切。而可能仅仅在失去一切的情况下,我们才会想要珍惜过去的美好。这时的"我们又会怎样呢?是一蹶不振,还是能像茱迪那样用一颗感恩的心去拥抱世界?学会感恩,哪怕拟作一次孤儿,用独特的视角重新审视这个世界。即使当我们在学习中遇困、在生活中受挫,也不要停止行走的步伐。虽然我们可能无法达到佛教普渡众生的境界,却能像茱迪一样轻松地叫句嗨,长腿叔叔!然后秉持着感恩的美德生活。我想,书中的长腿叔叔也正是感恩的象征罢。的确,自己找的幸福,不同出身、不分贵贱。当内心盛满了它时,困难就会退缩,悲伤就会遁形。
《长腿叔叔》这本书讲的是:有一个孤儿叫乔若莎,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在她十八岁那年,得到一位“长腿叔叔”的资助上了大学。
从此,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她一直给这位从来没见过面的叔叔写信。但是她总收不到回信,这使她感到很失望,直到有一天,乔若莎终于见到了“长腿叔叔”……
你看过《长腿叔叔》这本书吗?那可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书中讲述了孤儿茱蒂被一个不知名的好心人送到了大学读书,并且每个月还给她许多零花钱,有时侯还送一些礼物。但这位好心人想要的唯一回报就是要茱蒂好好学习,每个月写一封信给这个化名是史密斯的先生,但茱蒂却常常叫他“长腿叔叔”。最后,茱蒂惊讶地发现“长腿叔叔”就是她在大学里暗恋的人。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生活中“长腿叔叔”就像一个专为孤儿奉献的有钱人。在故事中也同样如此,他用钱资助茱蒂,也资助了别的家庭。茱蒂是一个活泼好动,坚持不懈,在写作方面有天赋的女生,她同时也有一颗感恩的心,她在给“长腿叔叔”的信里不停地感谢,有时觉得零花钱太多还会很有礼貌地退回去。
在长腿叔叔的支持下,茱蒂经过努力终于成为了一个作家,出了好几本书。想想看,在我们的生活中,不是有很多像“长腿叔叔”这样的人吗?慈善机构,捐款活动,比比皆是。而一些因为得到捐助的人在勤奋学习和工作后,不也成为了成功人士,来报答社会吗?我们应该学习那些有爱心的人,更要学习那些在逆境中坚持不懈,干成大事的人。他们的经历就如同“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啊!
自从学校开展整本书共读以来,同学们的读书热情甭提有多高了,我们班首选的第一本书是《长腿叔叔》。这不,又到了周三后两节阅读课上,同学们全都深深沉浸在《长腿叔叔》这本书信集里了,细细地感悟主人公婕茹莎的人生奇异之旅。
《长腿叔叔》这本书其实是一个女大学生——婕茹莎。艾伯特的书信集。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茱蒂,被一个曾被她不经意在墙上瞥见,被车灯拉长身影的神秘人物送去上大学。至此她开始了全新的学习和生活。上大学后,茱蒂恪守诺言,每月会奇一封信给那位神秘人。
下面让我们一起品读她进入大学校园后写给长腿叔叔的第一封信中的一些感人片段:
“昨天,我乘上了火车经过四个小的旅途,终于到达了学校,这真是一种很有趣的感觉,不是吗?我可从来没有乘过火车呢。
大学真大,实在是个让人眼花缭乱的地方——我只要一出房间就迷失方向。等到我稍稍熟悉了周围的环境,我就把校园的情况给你描写一番,我还要谈谈我所学习的功课。
关于你的情况,我想了很多,想了一整个夏天。长了这么大,忽然有个人来关心我,是我仿佛有了家的感觉。我现在好像已经有了归属,这是多么舒服的感觉啊!”
读了婕茹莎的第一封信,使人感到她的信就如同她的人一样朴实无华,她的语言诚恳感人,字里行间流露出她对有恩于自己的长腿叔叔的感激之情。更让人感到她非常珍惜这来之不易的上大学的机会,怀着一颗感恩的心为自己的大恩人好心肠的长腿叔叔汇报自己的近况。
但当她渐渐明白了自己的信永远不会有回音时,她对长腿叔叔开始了一丝青春的抱怨与不以为然,在孤儿院内心叛逆的种子又蠢蠢欲动了,直到邂逅谈吐不凡的杰夫,她才再度将长腿叔叔当成倾诉的对象,从从单纯封闭的环境来到缤纷多彩的"世界,茱蒂一直骄傲自己从来不曾觅食。正当她考虑和杰夫表达爱的告白时,长腿叔叔终于露面了,而且竟然是——杰夫。
虽然简·韦伯斯特用了简单的书信来作为这本书的写作形式,但茱蒂的每句话都充满了少女微妙敏感的心情和情绪。虽然故事简单,但是却贴近生活,更让人牢记。这也许就是《长腿叔叔》这本书的魅力所在。
读完这本书,忽然间,我们会发现自己原来拥有很多美好而快乐的东西,但是那些幸福和快乐是我们未曾注意到的。
那么设想一下如果自己就如茱蒂一样是个孤儿,当一切回归于零,我们需要的便是新的开始,新的奋斗,新的生活。虽然孤儿在大家看来是可怜的人生。但是如果每个人在他人生之初的一段时间里做一次孤儿,或许也是一种幸福。孤独使我们更珍惜相聚,隔绝会告诉我们如何去爱,如何去珍惜身边的爱。我们常常没有感谢我们所拥有的,常常抱怨得不到爱,一直在不停地留恋已经丧失的或者未得到的,这正是人的悲哀和缺陷所在。
一无所有后才会无所不有,失去后才会珍惜现在所有,学会施与才懂得感恩,这正是我们需要懂得并赋之于行动的。
“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自己”。这便是我和我的同学们在上过《长腿叔叔》整本书共读主题探讨课之后达成的共识,我想,同学们能认识到这些道理,那么,这本书的读书目的我们也就达到了。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笔记10篇
最近,我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非常感动,里面的人物个性鲜明,经历也各不相同。
主人公汤姆在当时的环境下有三位主人,第一和第二任都对他非常好,都想帮他得到自由证书,但都出了意外,第三任主人是南方奴隶主,他残暴而凶狠,但心地善良的汤姆却不计较,还希望主人能像他一样皈依天主教,最后在主人的伤害下去世。
这本书里的人物都有着不同的`性格,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等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名著出版至今已有一百五十多年了,它之所以能在今天依然使读者们深深感动,也是因为作者在书中宣扬的博爱与人道在奴隶制消失的今天已然是人类永恒的追求。
今年寒假我看的第一本课外读物是美国著名作家斯托夫人的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刚刚看到它的前言,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真想一口气把它看完。
这部小说的大概内容是:主人公汤姆生下来就是奴隶,然后被奴隶贩子从一个奴隶主手里贩卖到另一个奴隶主手里,汤姆也在被贩卖的过程中渐渐长大。
汤姆最后被卖给了圣克莱尔先生,圣克莱尔是个内心善良、富有同情心的奴隶主,汤姆在劳动中逐渐和圣克莱尔家的少爷小乔治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但由于圣克莱尔先生意外死亡,汤姆被迫离开。离开后,汤姆又被贩卖到一个新的奴隶主手中,新的奴隶主心狠手辣,每天逼着奴隶从事繁重劳动,汤姆在一次劳动中被活活打死。几年后,小乔治在汤姆墓前发誓要让自己庄园里的全部奴隶获得自由并最终实现了自己的诺言。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一部伟大的反奴隶制宣言,通过汤姆及其他黑奴的悲惨生活,揭露了奴隶制度的罪恶,同时,通过了解奴隶社会中奴隶的悲惨生活,我也深深地感受到了现在我们生活的幸福,我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努力学习,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
嘉言金句:
1、阳光仍然热得可以靠番薯,下车的旅客匆忙地穿过空地,一下子就钻近货运公司这边的走廊。
2、他无意地把小胡子也摘下来,眼巴巴地站在那哩,那模样就像不能说话的怪异人型。
内容大纲:
儿子的大玩偶中的坤树,是一位为了家中身计,努力打拚的广告人。每每总要上妆在街头巷尾游走,总是以小丑般地面貌与孩子玩耍的他是孩子最亲密的朋友。
一日孩子却因为看到陌生人,上妆前的他而嚎啕大哭,他无奈的取出粉块涂抹上妆,这岂不是父亲最大的哀伤?也难怪妻子说他是儿子大玩偶阿!!
我的阅读心得:
坤树是个个性冲动、口直心快却是认真打拚的男人,书中的每个动作都将他表现得淋漓尽致。广告人在那小镇上是多么独创一格的职业,所以他总能吸引到大家的目光。日复一日的生活,早已令他感到厌烦,而那唯一能令他感到欣慰的莫过于他的儿子-阿龙。每日顶着艳阳,供人们观赏,却搏得孩子的欢喜、笑容、爱戴,对他来说,这就像雨过天晴的彩虹般,是多么值得的?就连妻子无心的一句:“你是儿子的大玩偶。”都令他的心头满载温暖,这也让我回想起爸妈为我们做牛做马的背影,为了自己的子女任劳任怨无私的奉献。
乡下人总拙于表达自己的爱,但却爱德却真诚也最辛苦。坤树与妻子之前,有一种不需言语,也能心灵相通的默契,虽然小俩口总爱拌嘴,但却越吵越甜蜜。爱,不分型式,只要能抵达心灵;爱,不分远近,只要能彼此感应。他们在彼此的心中都占有最重量的地位,也懂得为对方的着想,这样的爱,又岂是一般人能体会的?每一段爱情,都像是一颗种子,你只有用关怀、呵护,才能尝到甜美的果实阿!
文末,坤数像*常一样逗弄着孩子,孩子却一点也不领情地又哭又闹,怎么和*常的行为天差之地?原来,今天的坤树不再打扮得像个小丑般,这也使孩子不认得他啦!他缓慢地拿出粉块,像*常一样涂抹自己的脸颊。身为父亲,孩子却不认得自己。如此的荒谬与哀伤,怎不叫人揪心?
最近,我拜读了美国作家比切·斯托夫人的作品《汤姆叔叔的小屋》,此书语言简洁,情感细腻,文中的一字一句都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不禁,我提笔写下了所想所感。
书中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文章主要讲述了美国黑人奴隶的悲惨命运,没有人生自由的生活又算些什么呢!然而,在这样的环境下,汤姆叔叔凭借他的正直、勇敢、善良……一次又一次的帮助落难的人们,一次又一次的解救落入狼口的不幸人民,一次又一次的掩护她们逃走……最后却被活活打死!我不禁为汤姆叔叔悲惨的命运感到伤心,这样无私的人为什么会如此不幸呢?同时也感到愤怒,为什么白人就能过着不愁吃穿、雍容华贵的生活?而黑人就要过颠沛流离的悲惨生活?因为势利!她们蛮横不讲理,残暴丝毫没有人性!可是,哪怕是这样也无法感染那样正直的人!他是人民的榜样!
汤姆叔叔最后不幸丧命,我不禁自问:“为什么?他应该被善待啊!”正是这样,令我更加怜悯那个无私的人,同时我认为他应该是不会后悔的!因为他是为了人民而牺牲的!他就是这样的善良!
回看现在,这样的生活多么的来之不易啊!没有压迫,没有势利,舒适的令人不敢想象。所以,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啊!
作者:安妮,大同市*城区文慧小学
何皖沂教师点评:文章真情流露,文思敏捷,意愿纷呈。字里行间流露出思想感情的细腻让老师感到惊讶。希望你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写作中形成一道属于自己的风景线!
前几天,我看完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是美国的斯托夫人写的,这本书让我很感动。
这本书之所以令我感动,是因为它真实地描述出当时美国旧社会的黑奴悲惨况,故事中的汤姆叔叔无论身在何处、什么状况都十分乐于助人,而且汤姆叔叔除了乐于助人这个优点外,他还十分善良、忠诚、能干、精明……还任劳任恕地替谢尔比先生管理庄园。还有伊丽莎,她为了自我的儿子哈里不被谢尔比先生买掉,只好连夜逃走。不惜为了儿子选取了一条既遥远又艰辛的道路,天天都要担心受吓,并且还要逃避一路上奴隶主的疯狂追捕,况且丽莎的本性就是善良、胆小怕事,所以丽莎为了儿子将母爱发挥到了极点。还有最值一提的善良、天真、纯洁,汤姆叔叔的好朋友吉琳。吉琳她有着天使一般的美丽的脸庞、纯洁的心灵,能够不分彼此地,*等地对待每一个人,无论是白人、黑人、好人、坏人、或其他人,要是他们有困难或需要帮忙,她就会尽自我的所能去帮忙他们。
看了这本书后,我从汤姆叔叔身上看到了善良、能干、精明,还有吉琳*等对待每一个人和乐于助人的好品质,同时也看到了世界上的假丑恶。对美国历史也有了更深的理解,原先世界不是到处阳光一片,还有很多的阴暗面,还需要我们不断的努力,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这样的杯具在现代社会重演。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第一部译成中文的美国小说,也是林肯总统称谓“构成南北战争导火线”、“酿成伟大胜利”的书。汤姆叔叔一生的写照就是当时全体黑人的缩影。
汤姆叔叔是个怎样的人?他善良、纯朴、正直,对基督的虔诚激励着他热情满怀地去面对一切,他身上所有的美德都来自于他的信仰,对美好未来的渴望,对这个悲惨世界的怜悯,这对于一个黑奴来说真的太不易了,简直难以置信!在我眼中,身为黑奴就意味着愚昧和无知,每天繁重重复的.体力劳动,奴隶主任意的斥责怒骂,极其简陋的生活环境,还随时存在被转卖的可能,作为一个奴隶,他一无所有,他完全属于主人。所有这些都足以让一个正常人憎恨这个世界。很多黑奴因此放弃了自己,放弃了做人的权利,当然也放弃了信仰的权利。而汤姆叔叔很幸运,他第一位主人是个仁慈的奴隶主,这使得他有机会接触到基督宗教。对于汤姆叔叔个人而言,基督宗教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东西,无论是生活的苦难,还是心灵的苦闷,一本破旧的《圣经》足以寄托他全部的生活希望,至少,那时的他是最为快乐的。我认为汤姆叔叔对美的感受超乎常人。福音书中很多句子都被他用笔画下来,而汤姆叔叔原本是不识字的。正是因为有了信仰,他才变成了一个善良、纯朴、正直的人!
苦难似乎与美好一样具有震撼人心的效果,面对黑奴们身受的困境,我忍不住心头一阵阵的颤栗,而在汤姆、乔治、伊卡琳娜、 谢尔比 太太、哈里斯太太等人颂赞上帝、拯救灵魂时,同样的感觉也传遍了全身。
上帝活在人们心中,我们自己就是上帝!在汤姆无比虔诚的祈祷中,我看到了这一点。从他坚定的信念中,我也完全有理由相信,最终是他自己拯救了自己,灵魂与上帝同在。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不一定要信教,但心中一定不能缺乏信仰,只有这样,在遇到不开心或不顺心的时候就可以静下心,让自己从信仰中汲取力量,重新变得愉悦。因为我相信,有希望且满怀希望的人永远是幸福的。就让我们勇敢地做自己的救世主吧!
本书写了一个对主人百分百忠心,百分百诚意的黑奴——汤姆大叔。汤姆的忠心使乔治·谢尔比先生把农场都托付给了他;汤姆的诚意使他在面对像勒格里·赛门那样的暴主时都不会逃跑。汤姆大叔太忠心、太诚意了,忠心的让人觉得他笨,诚意的让人对他肃然起敬。
汤姆最早在乔治·谢尔比先生家,但因主人破产,他被卖到了一个奴隶贩子手里。幸运的是,他被好心的伊娃一家买下了,但不久,伊娃和她的父亲奥古斯丁先生先后去世。玛丽把汤姆和庄园上的其他黑奴一起卖了,汤姆被卖到了一个暴主——勒格里·赛门手里,当乔治少爷终于凑足了钱,来替汤姆赎身时,他却被主人折磨得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了。最终,乔治·谢尔比先生把他厚葬了。
汤姆的结局是一个灰色的结局,也是一个红色的结局。因为,他对勒格里·赛门说过:“你只买走了我的肉体,而我的灵魂已经被一个最有钱的人买走了。”买的人,就是他一直敬仰的上帝,他的肉体被折磨死了,而他的灵魂,则是去天国享福了!乔治·谢尔比回去以后,给每个黑奴发了自由证书,他在汤姆大叔坟前发过誓,不再养一个黑奴。
汤姆大叔虽然逝去了,但他的精神却值得世界上所有的人尊敬和学习。
这本书说的是汤姆这个黑奴再被主人买了只后发生的悲惨遭遇,而塑造出了当时外国对白人和黑人有法律规定出的不*等的法律,讽刺了迫害和剥削黑奴的法律制度。最终可怜的汤姆被新主人给打死了;我最喜欢的情节就是乔治(谢贝尔的儿子)把那些赎了身的黑奴没给放了,给了他们梦寐以求的自由。
其中最让我感动的就是,汤姆对自己的主人忠心耿耿,主人都把他卖了,他还袒护自己的主人说他是苦衷的,既然主任信任他,他就情愿把自己给卖了,为了自己主人的庄园而牺牲自已,也是自己的快乐;还让我感动的就是:伊利莎为了不让自己孩子也被卖,所以连夜的逃跑,期中有一件事是这样的,卖黑奴的商人原本追上她了,她不顾生死直接从结了一层很薄的冰的湖面上跳了过去,要不是对岸有同情她的人就她,她就死了,可见母爱是多么的伟大啊!
在暑假里,我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个故事后,书中汤姆叔叔的行为使我非常感动。它主要写了汤姆叔叔是庄园主谢尔比家的一个黑奴,他为人正直、心地善良、乐于助人,深受庄园一家和其他奴隶喜爱。他帮助两个女奴逃跑,遭到主人的一场惨无人道的鞭打,但换来了所有奴隶的自由。他也是一个黑奴,他能帮其他黑奴逃跑,自己却不跑,因为他知道只要他逃了,那么其他黑奴就会遭到鞭打,他宁愿自己被挨打,也不愿意其他黑奴受打,他的这种行为令我非常感动。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个故事后,使我感到既愤怒又怜惜。我从汤姆叔叔身上看到了善良、能干、精明,还有伊娃*等对待每一个人和乐于助人的好品质,同时也看到了世界上的假、丑、恶。因此,我们更应该珍惜现在来之不易、充满阳光的幸福日子,愿像汤姆叔叔那样的"悲剧不再重演。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讲的是十九世纪生活在美国黑人奴隶的悲惨生活。
书中的丽莎我很欣赏,她是位美丽、善良、勇敢的奴隶,当她得知自己心爱的儿子哈里将要被赛尔比先生用来抵债卖掉时,她毅然决定带着哈里逃离,即使被可恶的黑人贩子黑利追到了俄亥俄河,丽莎抱着孩子冒着生命危险,勇敢地跳上河面上密集的浮冰前行,奇迹般地越过俄亥俄河,逃跑成功。从这里我知道黑人奴隶不甘愿被主人随意的摆布,他们非常渴望自由。
汤姆叔叔是个善良、正直、忠实的黑奴,也是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然而我不喜欢他,甚至觉得他很愚昧无知。他支持并帮助丽莎母子逃走,自己却甘愿被主人卖掉,替主人还债。最终被卖给极端凶残的雷克手中,汤姆叔叔原本是有机会逃离的,有机会改变自己悲惨命运的,然而他却心甘情愿地忍受着这非人的折磨,为保护黑奴凯西和艾美顺利逃离,汤姆叔叔最终被冷酷、暴力的主人雷克活活打死。我很气愤,汤姆叔叔,你为何不逃离呢?难道你不向往自由生活吗?
赛尔比先生的儿子小乔治,自从知道汤姆叔叔被卖掉后,就想方设法赎回忠厚老实的汤姆叔叔,并立志要*黑奴。虽然汤姆叔叔没有等到这一天,但是长大后的小乔治还是做到了给家里的黑奴们自由,并给他们工作,发放工资,*等对待黑人。他没有像他父亲一样,生意失利时,就想着把黑奴卖掉还债,小乔治想的是保护黑人,给予黑人自由,我喜欢小乔治的做法,他是真正爱护黑人的白人。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我已经看完,它让我看到了世界的真、善、美的同时,也看到了世界的恶、假、丑。在这里,我感受到今天人类的*等自由是多么的可贵。
——《长腿叔叔》读后感10篇
读了《长腿叔叔》这本书以后,我有很多感悟。我想:无论什么事,只要你坚强地去应对,就必须会有一个意外的收获。
《长腿叔叔》讲述的是一个坚强的小女孩,她的名字叫茱蒂。她从小就被父母遗弃了,成了孤儿。在孤儿院里她既要坚持学习,还要完成孤儿院的工作——每周三给140个小朋友们刷牙、洗脸,扎上漂亮的蝴蝶结,还要和资助孤儿院的顾客谈话,所以她把这天称作“忧郁的星期三”。之后,孤儿院的理事长把她送到一所大学理解教育。在大学期间,茱蒂立志要成为一位作家。并且每周都要给“长腿叔叔”写封信,告诉他一些学校的趣事。
经过茱蒂不懈地努力,最后她最后成为了一位作家,实现了她的理想。茱蒂虽然是一个孤儿,但她懂得用一颗感恩的心来报答、回报,并努力地学习实现自我的人生理想。我们呢?我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有爸爸、妈妈的呵护,有爷爷、奶奶的疼爱,可我却一向视而不见,认为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时稍有不如意的就耍脾气、不理人。此刻看来,这些行为是多么的可笑和幼稚啊!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们受了别人的恩惠,就务必给予回报。父母给了我们生命,并把我们抚养长大,我也要好好报答他们。
《长腿叔叔》让我读懂了生活,让我明白,如何感恩,如何努力,如何追求理想。
《长腿叔叔》是一本非常有趣而又风靡不衰的好书。作者是简·韦伯斯特。其实,这是一个女孩成长中的一点一滴,也是一个不知不觉间来到的爱情。作品《长腿叔叔》讲述的是一名从小生活在孤儿院的孤女——杰露莎,她已将是一个离高中毕业不远的女孩,本以为自己只能停留在高中生涯,可是她居然有着如此好运,被一位不知名的恩人送到大学读书,有着非常丰厚的待遇,对于一个孤儿院长大的孩子来说,能得取到这么好的机会,简直是异想天开啊!越是这样,杰露莎越是心存感激,感谢那位恩人对她如此的厚爱,而且馈赠这一大“馅饼”的.唯一条件却只是她每月写信给这位神秘人物。最后她才发现,原来“长腿先生”就是自己的恋人,简直不可思议!
读完这本书,杰露莎的一切行为深深打动了我,她虽然身世卑微,孤零零的活在人世间,但她从不轻易放弃,仍然仰着头,坚持着自己的做法,为自己而活着。她用行动证明了他不是不正常的孩子,她也可以和正常家庭的孩子一样,做一个喜怒哀乐个点俱全的孩子。她还让我懂得:人不能对自己失去信心,要向前看,要永远对自己说:“不要放弃,要用行动证明给大家看,你是最棒的!”
暑假里,我阅读了《长腿叔叔》这本书。读完之后,乔若莎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给了我太多太多的启示。
《长腿叔叔》的作者是简韦伯斯特,她是美国著名的小说家。她出生在一个充满文艺气息的家庭。在巴萨女子大学期间她利用课余时间到孤儿院和感化院做义工,为她在写作《长腿叔叔》时有了很好的素材。
《长腿叔叔》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孤儿乔若萨从小自孤儿院里长大,非常向往有个家,能和*常的人一样快乐幸福的生活,而且她非常喜欢学习。她的一篇《忧郁的星期三》为她带来了好运,有一位好心人支助让她去上大学。由于生活在孤儿院这样的封闭环境里,使她有些自卑,有些无知,她通过读书*衡和正常家庭长大的孩子的差距,知道自己犯了错误,勇于改正。
我最喜欢她懂得感恩和珍惜。现在有些人不懂得感恩和珍惜,在自己还不能独立生存的时候,心安理得地向父母索要一切可以索要的东西,而从不考虑爸爸妈妈如何辛苦才能满足自己的索取。甚至有的孩子抱怨为什么不生在一个富贵之家,怪父母无能。在学习时也不用心,而是随意打发去浪费很多的时间,跟乔若认真学习、奋发向上的学习态度相差太多了,我们要拥有坚定地信念和意志,努力学习,才能获得更多的知识,不要当我们失去了珍贵的学习时间才来后悔。与其到失去是伤痛,不如珍惜现在所拥有的。这就是我读《长腿叔叔》的感受。
上一星期六,我读了美国作家珍·韦伯斯特写的《长腿叔叔》。他让我深深地感动了。
它主要讲述了一位在孤儿院长大的女孩儿朱丽莎的故事。朱丽莎她受到幸运女神的眷顾,由孤儿院的一位理事赞助上了大学。条件是每月给他写封信汇报自己的`学业,但收信人并不会给她回信。所以,在长达四年的大学生活里,朱丽莎一直坚持写信给这位素未谋面的叔叔。由于朱丽莎只见过这位理事模糊的身影—个子很高、腿很长,于是,她在信中称他为“长腿叔叔”。她一直努力学习,争取学校的奖学金,并立志成为一名作家。同事,她还利用暑假给低年级的学生做家教。不久,一位男性朋友向她求婚。没想到,这位男性是她信中的“长腿叔叔”,而她一直不知道,“长腿叔叔”是她最喜欢的人—“查比小少爷”……
这本书告诉我们:创造奇迹并不困难,只要积极向上的生活,自己就是生活中的强者,就是生活中最大的奇迹。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有关感恩的故事。整个故事是由八十四封信构成,这独特的写作风格给我留下了比较深的印象。主人公茱迪在孤儿院长大,年纪轻轻就要为了自己的未来努力工作,活在辛苦的生活中。然而,一名自称叫史密斯的理事说自己因看中她的文采送她上大学,要求就是定期写信回报学习的情况。
然而,茱迪没有简单地将写信给史密斯先生写信当做一种义务,而是包含感恩的情感区写每一封信,不仅仅是学习的情况,还写了过去的生活,自己的思想自己的目标和对未来的憧憬。对于没有亲人的茱迪说,资助她上学的史密斯算得上是唯一的亲人了,为了更加亲切,茱迪便凭着自己对理事的主观印象,称呼史密斯为“长腿叔叔”他的八十四封信,每一封信都是用十分单纯,而又被情感充斥着的话语写出来的。第五封信,他对长腿叔叔说她给自己改了名字,从杰瑞莎,改成茱迪,这是她人生中第一次做主决定的事。第四十四封信中,又写道:“我想到热带地区看看,我想看到整个世界,我终有一天会去的……第五十七封信又写道:”我发现了快乐的真谛,叔叔,就是活在现在,不要永远活在对过去的悔恨中,也不要总在盼望着将来,而应该努力从现在中得到更多,要享受每一秒的时间,堆积起所有微小的快乐,即使我成不了一名伟大的作家。”这几封信,真是地反映出茱迪思想境界的变化,有最初的自立,到充满对未来拼搏的梦想,到后来感悟人生,品味生活,在包含对长腿叔叔的感恩的心同时,也写出了她自己心灵的历程。
孤儿院的生活也许并不好,然而,在地七十五封信中茱迪却这样写道:“请把我的爱转给格里尔之家(孤儿院)——真挚的爱。
经过四年的模糊岁月再回头望,对这个家我充满了温柔的情感。刚上大学时我满怀怨恨,因为我被剥夺了正常的童年。但现在,我一点也没这样的感觉了,我把它视为一种非同寻常的经历,它给了我一种有利的视角,可以丰满我的成长,对世界保有我独特的看法。这封信中包含茱迪对孤儿院的感激之情。虽然没能够有快乐的童年,但却获得了具有意义的经历,主人公茱迪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写下了这些感人的话。对孤儿院,茱迪充满感激之情,对长腿叔叔给的一切,她更加感激,即便那并不是多么豪华的生活。第七十九封信中写了这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叔叔,亲爱的,我很幸福。周围的景色宜人,有很多东西可以吃,一张舒服的四柱床,一大堆纸,一瓶墨水——人活在世上,还想要些什么呢?”
是啊,有吃的,有睡的,有学的,有写的。简单地生活,却又是充实的生活。为了给予我们这一切的家人或资助者,甚至是孤儿院,我们难道不应该满怀感激的心去充分享受这来之不一的每一天吗》像茱迪一样的干儿女与人生感悟,交给我们的,有很多,很多。
《长腿叔叔》是少女时代的我很喜欢的一部作品,当然现在依然喜爱。或许真的就是应了某位读者的那句话:女孩子们就是喜欢被处心积虑的爱吧。《长腿叔叔》是美国小说家简·韦伯斯特的著名代表作,小说讲述了一个女孩积极向上的求学成长史和美好的恋爱故事。记得《少年维特之烦恼》里有句名言说:“那个少男不钟情,那个少女不怀春?”《长腿叔叔》这部世界名著让少女时代的我拥有了对恋爱的美好幻想和憧憬,给我树立了正确美好的恋爱观,成就了我现在*凡却幸福的生活。
《长腿叔叔》是一部充满阳光、充满笑声、充满爱意的经典文学作品。它的作者是简·韦伯斯特(Jean Webster),原名爱丽丝·简·韦伯斯特,是美国著作的小说家,也是大文豪马克·吐温的孙侄女。简·韦伯斯特于1876年生在纽约州弗里多尼亚的一个富裕的家庭里。1901年,她于瓦萨学院(Vassar College)毕业,获得英国文学和经济学双学位。毕业后简·韦伯斯特即从事小说创作,因她在大学期间经常利用课余时间去孤儿院等慈善机构做社会工作,所以她的作品多以孤儿为主题。1903年出版了首部小说《帕蒂去上大学的时候》,获得了成功。1912年,她创作的《长腿叔叔》问世,脍炙人口,轰动全球,因此简·韦伯斯特从此成为了家喻户晓的作家。但是,天不遂人意,简·韦伯斯特于1916年6月11日因难产去世,一颗文学女新星就此陨落……
《长腿叔叔》的主人公是一个在孤儿院里长大的女孩朱蒂。在她十八岁那年,由于她的作文出色而幸运地获得了神秘理事的资助,得到了一个上大学的机会。神秘的理事要求她每个月写信汇报她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并表明自己不会回信。因为朱蒂在一次夜里看到神秘理事的背影,他的腿很长,所以朱蒂调侃而亲切地称之为“长腿叔叔”。在大学里,她认真读书,奋发向上,欣喜地吸取着她之前从未有过的体验和知识,积极地成长着,同时也不停地给“长腿叔叔”写信,把他当做自己最亲的人。在认真求学的同时,朱蒂的浪漫初恋也美好的开始了,她爱上了杰出的杰维少爷。当她向“长腿叔叔”倾诉这一切的时候,“长腿叔叔”却终于邀她见面了。而令朱蒂万分吃惊的是,“长腿叔叔”就是她深爱着的杰维少爷……
《长腿叔叔》无疑是一部充满幽默与温馨的作品。它深受成长中、恋爱中、迷失中的年轻男女的喜爱,让10岁到101岁的读者都为之喝彩。《长腿叔叔》是一部伟大的世界名著,历经百年却依然畅销不衰,还被改编成动画片、电影等艺术作品,真的是一部脍炙人口,深入人心的文学作品。
少女时代的我喜欢《长腿叔叔》,现在的我依然喜欢《长腿叔叔》,不为别的,只因它积极、温馨、励志、浪漫而美好,给无数人的世界里带去了阳光和欢笑!
我的妈妈是一位“买书狂魔”,不过几天就听见敲门声,听到这个声音就知道妈妈又买书,但是我妈妈买这些书,可不是装装样子得,其实我妈妈也是一个书呆子,就这样我每个星期都可以收到崭新的书,我最喜欢的就是今天我给大家《长腿叔叔》,《长腿叔叔》就是一本中英文的书,也是一部最温馨、最浪漫、最诙谐有趣的`*童话经典之作。
《长腿叔叔》介绍的是:一位名叫乔若莎·亚伯特,乔若莎·亚伯特一直在孤儿院长大,她很讨厌孤儿院的生活,渴望美好生活。因为自己写的一篇作文,所以她受到一位理事的资助而上了大学。乔若莎·亚伯特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位理事,只见到那位理事长长的腿,瘦瘦的身影,所以称他为“长腿叔叔”。作为资助的要求,理事让乔若莎·亚伯特每个月,给理事写信,汇报生活的点滴,但是并不回信。
于是乔若莎·亚伯特用最幽默、最有趣的笔调,写出了他心里中的“长腿叔叔”,后来她找到了自己的真爱,正向“长腿叔叔”苦诉,她正要向自己的真爱表达爱意的时候,“长腿叔叔”出现了。
有时我会猜这位名叫乔若莎·亚伯就是作者简·韦伯斯特,因为我觉得如果不是作者简·韦伯斯特写得,她不肯能写出这么真实的情景,而这本书不仅让我知道了许多英文子母,还让我学到了一种学作文的方式。
已经去世了,乔若莎很小就住在孤儿里,在她14岁的时候就把孤儿院里的课程读完了。李皮太太决定让乔若莎上大学,然后乔若莎得到了长腿叔叔和李皮太太的资助学费上了大学。乔若莎到了大学十分高兴,她每周都十分认真的给长腿叔叔写信,但从来都不要求长腿叔叔给她回信,虽然很失望可是在大学她还认识了很多朋友。
乔若莎一向想见到长腿叔叔,最终有机会能够见到长腿叔叔了,她写了一份情书去见长腿叔叔,并且他们还互送了礼物,然后他们他们相爱了。
我最喜欢书中的长腿叔叔——杰夫少爷。他是一个助人为乐的人,他帮忙茱蒂上大学,帮忙茱蒂身边的贫困家庭。茱蒂是一个爱写作的女孩,她最终写的小说出版了,挣了一千美元。我喜欢那里面的人物,茱蒂虽然在约翰。格里尔孤儿院长大,但她成长为一个很有才华、懂事、乖巧的好女孩,她很出色,很优秀。我要向茱蒂学习,向长腿叔叔学习。
今天,我认真地看了《长腿叔叔》这本书,我喜欢其中的人物乔诺莎,因为乔诺莎是一个孤儿,她懂得感恩和珍惜,不像别的孩子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乱花钱。
我最喜欢看的故事是《七什圣诞礼物》,其中讲到乔诺莎在过圣诞节前,她寄了一封信给长腿叔叔,等了好久好久才收到了回信,乔诺莎找开信封,就意外的看见五个闪闪发光的金币,乔诺莎就用这五个金币买了一只手表、一本诗集、一个水壶、一条小毯子、五百张黄色稿纸、一本同义词词典、还有一双丝袜。乔诺莎把这七样东西当做是长腿叔叔送给她的圣诞礼物,乔诺莎把它们想像成爸爸、妈妈、祖母……送的礼物,过上了一个快乐的圣诞节。乔诺莎再也觉得自己是个孤儿了。
我觉得乔诺莎虽然是个孤儿不像别的孩子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但是懂得珍惜长腿叔叔给她的一切,并且养成了开朗、活泼的性格,向往美好的生活。
我要向她学习,懂得爸爸、妈妈赚钱有多么辛苦,知道感恩爸爸、妈妈抚养我很辛苦,同时也要懂得珍惜所有的一切的时间,努力学习更多的知识。
小时候,我就喜欢读书,书里想我们描述了一个个神奇的世界,妙趣横生的情节,温馨感人的场面都让我的心湖荡起了层层涟漪。
《长腿叔叔》是美国作家简韦伯斯特的作品,是一本青少年早期阅读必备的书。
《长腿叔叔》是一本以书信的形式向读者展示了一个孤女四年多的学习和生活。主人公朱蒂是一个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在她十八岁的时候,得到了一位“长腿叔叔”的资助而上了大学。从此,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她一直给这位素未谋面的叔叔写信。
朱蒂是一个非常独立、自尊心非常强的姑娘,虽然得到了别人的帮助,却没有依赖思想,而是努力学习,并立志成为一个作家。同时她还利用暑假给低年级的孩子做家教。在她的小说卖出去后,立即还欠叔叔的钱,她将欠叔叔的人情用一辈子的爱去偿还。
朱蒂有一颗爱心,当她了解了一个几乎被生活的重担压垮的家庭时,她就想起了叔叔,觉得那一家比她更需要得到叔叔的帮助,希望叔叔给予帮助。懂得感恩,懂得用自己力所能及的力量帮助别人,这时一颗多么纯洁的心灵啊!
感恩让生活更美好!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10篇
这个周,我们学习了莫泊桑的著名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这是一部很好的小说,看了以后也会给人很大的回味。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菲利普夫妇,可是它却是以我的叔叔于勒为题,主要是因为于勒是这篇小说线索,而对菲利普夫妇的刻画也是经过对于勒的态度。
我觉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于勒,有办法的人,正直的于勒。当在船上看见了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那个人和流氓。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真的很让人恶心。人家是富翁时,又是正直,又是有良心,变成穷光蛋后就是流氓,讨饭的,再说于勒并不是在讨饭,而是在靠自我的双手挣钱,我说你长没长眼睛啊?更有意思的是一个人看见自我的亲弟弟都不认,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他还是人吗?连动物都明白保护自我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妇看见了于勒,不但不去认于勒,反而走开。并且从文章中也能够看出菲利普夫妇是多么的冷血,无情,六亲不认并且爱慕虚荣。
我敢说如果菲利普夫妇在船上看见的是一个大富翁,他们必须去讨好于勒,肯定立刻和于勒相认,而不是走开。这表现了菲利普夫妇极度的贪婪和爱慕虚荣。
但文中的若瑟夫却是一个正面人物,作者用我的叔叔为题,表达了虽然父母不把穷水手于勒当作亲兄弟看待,但“我”认为这是”我的叔叔”,作者用这个题目道出了一个孩子的不满,也表现了作者的期望之所在。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文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这样的人。
故事情节大致是这样的:文中作为菲利普亲弟弟的于勒当初是一个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人。这在穷人家里就是不得了的事情。于勒成为菲利普一家人的恐惧,菲利普的夫人克拉丽丝,也就是于勒的嫂子更是视他为瘟神,说他是个流氓、坏蛋,甚至不顾亲情把于勒打发到美洲,任其流浪,任其辛苦。然而,于勒到了美洲之后,不久就写信回来告诉菲利普夫妇,说他赚了点钱并期望偿还他们的钱时,菲利普夫妇喜出望外,滔滔不绝地夸赞于勒,说于勒是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有办法的人。
两年后,当于勒第二封信到来时,信上说:“亲爱的菲利普,我给你写这封信,免得你担心我的健康,我身体很好,买卖也好。明天我就动身到南美去作长期旅行。也许要好几年不给你写信,你也不必担心。我发了财就会回哈佛尔的"。我期望为期不远,那时我们就能够一齐快活地过日子了。”这封信成了菲利普一家的福音书,有机会就要拿出来念,见人就拿出来给人看,更加欣喜若狂。甚至就连菲利普嫁不出去的女儿也所以而“名花有主”,因为有一天晚上菲利普一家给那个青年看了于勒的信。
而当菲利普一家去哲尔赛岛旅行时却偶遇落魄的于勒,一个又老又脏卖着牡蛎的老水手,满脸愁容,狼狈不堪。菲利普夫妇失去了之前的“热情”,转瞬间变得更加冷酷,更加无情,“逃之夭夭”,骨肉亲情自此再不相认。恰似一幅对联所述:“昨日盼之今朝咒之心里岂念骨肉;富贵趋之贫贱避之目中惟有金钱。”该小说深刻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冷酷,人们精神的堕落。小说行文波澜起伏,情节巧妙真实,结局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有所存在——“目中惟有金钱”。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我想,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职责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著名作家龙应台所说:“钱能够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能够买到珠宝,但买不到美;钱能够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能够买到纸笔,但买不到文思;钱能够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这是篇十分精致的讽刺小说,由法国大文豪莫泊桑执笔。主要人物:于勒,一个人们眼中的流氓。次要人物:菲利普夫妇。当时法国社会的代表。
让我们来看看故事是如何发展的。
一开始,在人们眼里,于勒简直是坏透了,不仅乱花钱,挥霍光了父母的遗产,还大大占用了他哥哥的那一部分。于是人们按照当时的惯例——请注意,是惯例——将他送到了美洲去。可见当时人们都这么做。正如鲁迅的《狂人日记》中那个年轻人的`话:“也许是有的,这是从来如此。”他们之间以金钱来维系亲缘关系,正如吃人一样,实在是*常而又*常。后面的诸多细节,如父亲被“高贵的吃法”打动,提议吃牡蛎;得知于勒有钱,将他的信当福音书,再如全家为如何处置于勒叔叔的钱拟定了上千种计划,无不体现了菲利普夫妇的贪财、吝啬、虚荣、人情淡漠。其实,这不仅仅是菲利普夫妇的特点,更是当时整个社会的特点。这一点,作者真可谓是煞费苦心。菲利普是小,社会是大。以小见大,作者真是匠心独运啊!
那么,作者为什么会在文中安插一个人物——“我”呢?我想,一是因为“我”是整个事件的观察者、记叙者,就像是将散落的珍珠串起来的那根线,虽不起眼,却也不可或缺。第二,“我”是一个孩子,还没有被利益“熏陶”得那么肮脏,孩子是整个社会的希望。作者安插一个“我”,也许就是表达了自己的期望吧。这一点,和鲁迅的那句“救救孩子”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总而言之,这是一片极精致的短篇小说,以它的以小见大与匠心独运征服了我。
《我的叔叔于勒》讲述的是一对贫穷的夫妇以为弟弟于勒成了一位富翁,但随后得知这只是谎言,于是夫妇二人更加痛恨并鄙视于勒,甚至不愿与他相认。
这篇文章以孩子的角度描写在物质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关系。刻画了当时整个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们普遍的价值观:对亲情的淡漠,对金钱的渴望。这样的价值观也使金钱主宰了人的心灵和生活。货币既然能使互相对立的人亲密无间,同样也能使非常亲近的人分道扬镳、反目成仇。菲利普为什么不肯和弟弟相认?就是因为金钱的作用。这样残酷的情景,是当时整个社会的悲哀。
但更令人悲哀的是,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心中只有金钱的人依然存在,而且绝不在少数。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道德的缺失,更是心灵上的缺失。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毕竟金钱不是万能的。作家龙应台就曾说过:“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买到珠宝,但买不到美丽;钱可以买到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纸笔,但买不到文思;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所以,金钱不是最重要的,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文坛巨匠莫泊桑的一篇小说。作者以讽刺的写法重现了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情景。
于勒是约瑟夫的叔叔,他曾经被称为随意挥霍祖产的流氓,那时的他让人鄙夷。后来他跑去美国,赚了点儿钱,于是他成了菲利普一家口中的正人君子。接下来的十年里他音信全无。十年后在去往泽西岛的船上,他们看见了一位卖牡蛎的老人--他是于勒,因生意失败流浪于此。看见这样的于勒,菲利普一家嫌弃他,并躲着他。
由此我联想到了另一个故事:美国一个小男孩在路边捡到了一万美元,并归还给了失主,但他并没有因此受到称赞,反而被讽刺--真傻。
“有钱能使鬼推磨”,随着时代的变迁,在人们看来钱是万能的。小男孩真的傻吗?在我看来是否定的.。他还了钱,既让失主打消了心里的焦虑,又收获了一份美德,这在今后的生活里将是受益无穷啊,何乐而不为呢?我不禁恍惚了。
因于勒有钱,所以巴结;因落魄,所以躲避,菲利普夫妇不过是两个市井小人罢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没有哪个人是完美的。尽管于勒曾经放荡,可他去往美国后也已改过自新了。
在一个转角处,一位老人骑着三轮车将一个小姑娘的牛仔裤刮破了,女孩的母亲要他赔50元,可老人身上只有8元多,老人给母女俩下跪十来次,但那母亲铁了心让老人赔,最终还是路人给老人筹钱,那对母女才罢休。
这是路人,但毕竟于勒是菲利普的弟弟啊,“血浓于水”,怎么可以如此薄情?难道于勒在船里没有认出哥哥,没有认出侄子吗?他大可回家,可是他没有。从菲利普与船长的谈话中我们可以知道--于勒不想拖累达弗朗什家族。他有这份心也难能可贵。人是在犯错中成长的,我觉得于勒应该被原谅。
爱钱的人从来不肯放过一个表现世俗的机会--菲利普夫妇将这句话演绎得淋漓尽致。生活固然需要钱,可那一张张冰冷的票子怎如有和睦的家庭来得温暖?试问,当今社会有多少家庭因这些票子变得支离破碎?人赚钱为了什么?自然是为了过上好日子,但每日疲倦不堪,为生计东奔西跑——这就是所谓的好日子吗?
我并不崇尚繁华的街市,更喜欢空气水源良好的农村;我并不觉得赚到大钱是什么好事。我更向往从前的慢生活,人们虽然工作辛苦,收入也不是很高,但生活充实,苦即是甜,更没有职场上的那些勾心斗角,尔虞我诈。
挑个晴朗的好日子,去小村庄游玩一番吧,放松放松,体验体验野趣,远离虚伪,返璞归真。
《我的叔叔于勒》,是一篇享誉世界的佳作。我读了之后感慨万千:是金钱破坏了亲情的和谐。
灵魂被腐蚀,罪魁祸首——金钱。若是没有它,命运的转盘也不会周折,心灵的净化也不会被吞噬,不美好的结局也不会悲惨落幕。
金钱——于勒丧失骨气。
生活啊!注定受尊重而有上进心,注定被唾骂而堕落。花费,成为一种罪恶,于勒也因此踏上了背井离乡之路。若不是家人把金钱奉为上帝,或许他不会是一种恐怖;若不是他行为不正而糟蹋钱,或许不会迫使他上商船。他就这样走了,走了……
也许他不愿意被年代的沦落而屈服,所以奋力抗衡;也许他一直都是没有抗衡的余力,所以失败在命运的脚下。他是失败啦!败在没有力量去反抗命运,败在没有骨气去争取更美丽的天空,所以他选择了沦落,沦落……
金钱——菲利普夫妇绝情
于勒假使没有那一封封救世主的信,没有那一句句激动人心的话,菲利普夫也就不会有白花花的金钱梦。他们还会将罪人于勒当做是一束黎明带来的曙光吗?或是一个被埋没后拾起的希望吗?不能。当他们发现于勒是衣衫褴褛的老水手时,紧张劲就从心底蓦然而生,那种原本的骄傲和自豪就因为哽咽一筹莫展了。一时的希望,一下子破灭成为泡影,为什么一脸苍白?为什么说话颤抖?为什么神色慌张?是害怕呢?是抱怨吧!他们选择躲开,躲开……
金钱,使手足相互嫉恨。真是“十年思盼,天涯咫尺,同胞好似摇钱树;一朝相逢,咫尺天涯,骨肉恰如陌路人。”我讨厌亲人与亲人之间的这种金钱利益关系。我最讨厌《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它破坏了我心灵深处的和谐之梦。
《茶花女》中有这样一句话:“金钱是好仆人,坏主人。”
以前,在刚读到它时,有半分理解与半分不理解,金钱是好仆人,其中的道理显而易见,正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人可以利用钱来达到自己的某一目标或某一要求,而金钱则是近乎无条件的来满足人类的欲望,不可不说是一位好仆人。金钱是坏主人?则让我困惑不已,为什么金钱会是主人,而且还是个坏主人,后来,直到当我读完《我的叔叔于勒》后,才有了深刻体会与理解。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杰出的短篇小说之一。它以菲利普夫妇因为于勒贫富而前后变化的态度,组成令人惊叹的情节波澜,深刻揭示了他们嫌贫爱富、虚伪自私的灵魂,近乎重现了在资本主义社会下金钱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冷酷关系,即使是拥有相同血脉的亲人也不例外。
小说的高潮部分最扣人心弦,菲利普在船上眼见两位漂亮的太太的牡蛎的高贵吃法,而被深深吸引,这使他爱摆架子、爱慕虚荣的心理得以体现。之后,他又故作高雅,主动邀请家人吃牡蛎,爱面子、追求上流社会生活的心态也得到了完美诠释。随后菲利普太太又把推辞说得是何等的冠冕堂皇,既爱惜自己,又关心别人;既疼爱孩子,又注重教育。但“很不痛快”一词出卖了她,她实质上却是既顾全面子,又节省开支。
仅两件小事就表现出菲利普夫妇金钱至上的观念,就宛似金钱是他们的主人一样,为了讨好所谓的“主人”,一次又一次得做出违心的事。然而,这个“主人”并没有厚待他们,却是引领他们走向黑暗的深渊。当于勒挥霍家产时,他们撵走他,捍卫自己仅剩的遗产;当于勒富有时,他们殷切期待他,只为了那份财富;当于勒再次落魄时,他们则逃之夭夭,生怕被他认出来。我想金钱是坏主人这半句话,一点也没有错。在钱的诱惑下,菲利普夫妇不把穷水手于勒当兄弟看待,眼中只存在会带来财富的富于勒。也唯有约瑟夫这一个孩子,同情可怜贫困中的于勒叔叔,对父母的冷酷无情而困惑、苦闷与不解。似乎也只有善良纯真的孩子才不会受到“坏主人”的诱惑、侵蚀,但是从他的身上,我们看到的又有多少希望呢?
或多或少,这不得而知了,但金钱作为物质财富,是人类创造的,并为人类服务,人类应当是金钱的主人,而不是金钱的奴隶。人们依靠自己的劳动创造财富,获取财产,金钱是光荣的,而那种用剥削、掠夺欺诈的手段不劳而获,则是可耻的。金钱在促进商品交换的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但金钱并非万能,世界上有比金钱更重要、更宝贵的东西。居里夫人放弃“镭专利”的巨额金钱,毅然将炼镭的技术公布于世,并把价值100万法郎的世界第一克镭捐献给治疗癌病的研究所。
截然相反的两种做法,但被金钱利用的菲利普夫妇是错误的。培根说过,金钱是善仆,也是恶主。希望在未来,它只是个善仆,绝非恶主。
1、作者简介
莫泊桑(1850——1893),法国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和俄国的契科夫、英国的欧·亨利并称为世界三大小说家。代表作《羊脂球》、《一生》《漂亮朋友》等等。
2、佳句赏析
a母亲突然暴怒起来。
xx“突然”一词写了母亲的旧怨新恨一齐发作,也更能表现母亲自私、冷酷、唯利是图的性格。
b在我们面前,天边远处仿佛有一片紫色的阴影从海里钻出来,那就是哲尔赛岛了。
xx景物描写,烘托了人物失望、沮丧的心情。“紫色的阴影”语义双关。既实指哲尔赛岛,也象征蒙在菲利普夫妇心头的阴影。
4、读后感悟
金钱会使人变得冷漠,不要让金钱蒙蔽了双眼。
今天我看了一个短篇小说,名叫《我的叔叔于勒》。作者是法国作家莫泊桑,他与契诃夫、欧亨利并称为“世界三大小说家”。这篇小说我先是听了一遍,又看了一遍,深有感触。
约瑟夫·达夫朗什家里生活贫困,一家人省吃俭用,但又很要面子。约瑟夫有个亲叔叔叫于勒,多年以前,于勒把家里的钱都给糟蹋光了,后来于勒坐船离开了。于勒曾来信说他赚了点儿钱,两年后,于勒又来信说他有很多钱了,并且说他要去长途旅行。一家人都被震惊了,他们都很兴奋,心想只要于勒回来了,大家就一定会过上好日子。每到星期日,菲利普看见轮船就会想如果于勒在这艘船上那该有多好啊!这时候,曾经是"祸害"的于勒成了全家人的“希望”,成了一个正直的好人的形象。大姐和二姐因为家里穷都没有出嫁,一个公务员看见了于勒的来信,以为这一家人要有钱了,就娶了二姐。怀揣着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期望,菲利普决定带着全家去泽西岛小游。在船上,菲利普发现了一个卖牡蛎的老头子,他特别像于勒,经过和船长确认后,菲利普和他的妻子知道了这个穿的`破破烂烂的老水手正是于勒!这就像晴天霹雳一般,他们终于如愿见到了于勒,却在真的见到他后吓得避之不及,像遇到了瘟疫一般。
其中有三个时间段,生动地刻画了菲利普夫妇态度上的三次变化。第一次是于勒糟蹋了家里的钱,菲利普夫妇很气愤,把他赶走了;第二次是于勒两次来信说发了大财,夫妇二人听后很高兴,热切地盼望着亲人于勒回来;第三次是他们在船上遇到了穷困潦倒的于勒,就避开他,不想让他缠上。有句谚语说的好: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虚荣势利的菲利普夫妇,见钱眼开的公务员女婿,和约瑟夫的单纯善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真是一个具有讽刺意味、发人深省的好作品。
有一段时间我以往认为:“外国的月亮比*的圈。”自从读了法国作家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之后,我的思想翻了个个儿。这篇小说象一面照长镜,清楚地照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狰狞面目,使我认识了这个社会的罪恶本质。
《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小说经过菲利普一家由原先厌恶、怨恨于勒,到之后听说于勒发财又喜欢、索敬于勒,直至在于勒穷困潦倒时又遗弃他的故事,一层进一层地无情揭寡了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展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五恶面目。
在小中,作家以辛辣的笔触讽了菲利普夫妇吝音,嫌贫爱富。当于勒花了自我应得的遗产并大大占用了菲利普应得的那部分时,他们将其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他们立即对于勒寄以厚望,甚至每个星期都到海滩上等候于勒回来,为的是从他那里得到什么甜头;但当发现于勒不仅仅没有成为富翁。反而沦落为卖牡的小贩时,菲利普夫妇的市侩面目便幕霉无遗了,连善良的约瑟夫出于同情多给了于勒十个铜子也要遭到克拉丽丝的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个铜子……给这个流氓!”最终,他们悄悄地离开于勒而去。
这面镜子照得多么清晰透激啊!它照出了菲利普夫妇卑都的灵魂,更照出了资本主义的“庐山真面目”。时过一个世纪,当今资本主义社会的情景究竟如何呢?我听说这样一件事:在美国,有个小孩拾了一万美元之巨款,把它交还给了失主。但他不仅仅没有受到社会的赞扬,反而在一次评选“若干最……”的活动中,被评为“最俊的人”。理由是拾的钱应当归自我,不应当交还失主。这简直太荒唐了!然而这是事实!这充分说明“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金钱至上”是资本主义社会天经地义的准则。“老”的资本义义也好,“新”的资本主义也罢,无一例外。
《我的叔叔于勒》确是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一面镜子,它使我认清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也从另一方面激发我更加热爱祖国。我要向人们说:“*的月亮比外国的圈!”
《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文坛巨匠莫泊桑的一篇小说。作者以讽刺的写法重现了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情景。
于勒是约瑟夫的叔叔,他曾经被称为随意挥霍祖产的流氓,那时的他让人鄙夷。后来他跑去美国,赚了点儿钱,于是他成了菲利普一家口中的正人君子。接下来的十年里他音信全无。十年后在去往泽西岛的船上,他们看见了一位卖牡蛎的老人--他是于勒,因生意失败流浪于此。看见这样的于勒,菲利普一家嫌弃他,并躲着他。
由此我联想到了另一个故事:美国一个小男孩在路边捡到了一万美元,并归还给了失主,但他并没有因此受到称赞,反而被讽刺--真傻。
“有钱能使鬼推磨”,随着时代的变迁,在人们看来钱是万能的。小男孩真的傻吗?在我看来是否定的。他还了钱,既让失主打消了心里的焦虑,又收获了一份美德,这在今后的生活里将是受益无穷啊,何乐而不为呢?我不禁恍惚了。
因于勒有钱,所以巴结;因落魄,所以躲避,菲利普夫妇不过是两个市井小人罢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没有哪个人是完美的。尽管于勒曾经放荡,可他去往美国后也已改过自新了。
在一个转角处,一位老人骑着三轮车将一个小姑娘的牛仔裤刮破了,女孩的母亲要他赔50元,可老人身上只有8元多,老人给母女俩下跪十来次,但那母亲铁了心让老人赔,最终还是路人给老人筹钱,那对母女才罢休。
这是路人,但毕竟于勒是菲利普的弟弟啊,“血浓于水”,怎么可以如此薄情?难道于勒在船里没有认出哥哥,没有认出侄子吗?他大可回家,可是他没有。从菲利普与船长的谈话中我们可以知道--于勒不想拖累达弗朗什家族。他有这份心也难能可贵。人是在犯错中成长的,我觉得于勒应该被原谅。
爱钱的人从来不肯放过一个表现世俗的机会--菲利普夫妇将这句话演绎得淋漓尽致。生活固然需要钱,可那一张张冰冷的票子怎如有和睦的家庭来得温暖?试问,当今社会有多少家庭因这些票子变得支离破碎?人赚钱为了什么?自然是为了过上好日子,但每日疲倦不堪,为生计东奔西跑——这就是所谓的好日子吗?
我并不崇尚繁华的街市,更喜欢空气水源良好的农村;我并不觉得赚到大钱是什么好事。我更向往从前的慢生活,人们虽然工作辛苦,收入也不是很高,但生活充实,苦即是甜,更没有职场上的那些勾心斗角,尔虞我诈。
挑个晴朗的好日子,去小村庄游玩一番吧,放松放松,体验体验野趣,远离虚伪,返璞归真。
在一个晴朗的午时,我看完了《我的叔叔于勒》这个故事,看完之后我愤怒不已,里面的主人公在亲情和金钱之间选择,他们居然选择了金钱,而抛弃了自我的家人。
主要资料说的是:一个家境不富裕,紧巴巴地过着小日子的家庭。在这个家庭里有五口人,“我”,父亲、母亲和两个姐姐。我的父亲还有一个弟弟,即我的叔叔于勒。从前他是全家的祸害,之后成了全家唯一的指望。从前他不务正业把父母留下来的遗产全部花光了,之后被打发到美洲去了。“我们”与于勒最终一次见面的地方是在去往泽西岛的船上。父母看见他又落魄了,装作不认识他。“我”明白之后心里不是滋味,给了十个铜子作为小费。母亲明白了,骂了我一顿,这让“我”感觉到了,家人对与于勒的评价,完全取决于金钱,金钱成了资产阶级衡量人的标准。
这个故事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骂他无赖,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人,当在船上看见了又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乞丐,并且还躲得远远的。这不禁让我想起了《金钱的魔力》这篇课文,讲了“我”穿的破烂不堪,在裁缝店里先遭冷遇,到之后“我”拿出钞票又备受关照的事情。说明店员以貌取人、藐视穷人、见钱眼开的本性,这与菲利普夫妇是一样的。
如果在金钱和亲情面前,你会选择哪一个?要是让我来回答,我想都不要想,就会说是亲情。因为亲情是任何东西都换不来的,就算你有再多的金钱,也是换不来的。有些势利眼就是当你有钱的时候,他们就会像哈巴狗一样巴结你,当你没钱的时候,你连他们的影子都找不到。
引用贝多芬的话来说“要用道德教育儿女,能给人幸福的是道德而不是金钱。”,这句话能够充分体现出金钱除了能给我们物质上的需求,其他都不能给,所以不要把金钱看的太重。
——《长腿叔叔》的读后感3篇
暑假里,我阅读了《长腿叔叔》这本书。读完之后,乔若莎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给了我太多太多的启示。
《长腿叔叔》的作者是简·韦伯斯特,她是美国著名的小说家。她出生在一个充满文艺气息的家庭。在巴萨女子大学期间她利用课余时间到孤儿院和感化院做义工,为她在写作《长腿叔叔》时有了很好的素材。
《长腿叔叔》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孤儿乔若萨从小自孤儿院里长大,非常向往有个家,能和*常的人一样快乐幸福的生活,而且她非常喜欢学习。她的一篇《忧郁的星期三》为她带来了好运,有一位好心人支助让她去上大学。由于生活在孤儿院这样的封闭环境里,使她有些自卑,有些无知,她通过读书*衡和正常家庭长大的孩子的差距,知道自己犯了错误,勇于改正。
我最喜欢她懂得感恩和珍惜。现在有些人不懂得感恩和珍惜,在自己还不能独立生存的时候,心安理得地向父母索要一切可以索要的东西,而从不考虑爸爸妈妈如何辛苦才能满足自己的索取。甚至有的孩子抱怨为什么不生在一个富贵之家,怪父母无能。在学习时也不用心,而是随意打发导致浪费了很多的时间,跟乔若认真学习、奋发向上的学习态度相差太多了,我们要拥有坚定地信念和意志,努力学习,才能获得更多的知识,不要当我们失去了珍贵的学习时间才来后悔。与其到失去是伤痛,不如珍惜现在所拥有的。这就是我读《长腿叔叔》的感受。
今天,我看了《长腿叔叔》这本书,这本书是少女成长名著,它是1876年出生于美国纽约的著名女作家及社会活动家简·韦伯斯特写的。
她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主人公洁露莎·艾伯特,小名茱蒂,从小就没有父母,她在孤儿院呆了17年,她是孤儿院中年龄最大的一个,所以*时她干的活最多,吃得苦也最多,干得不好还要受严厉的孤儿院女主管利珀夫人的批评。
一个星期三的晚上,利珀夫人让茱蒂到她办公室去,路上茱蒂看见了一位“长腿叔叔”到了利珀夫人的办公室。利珀夫人对茱蒂说:“刚才的‘长腿叔叔’要资助你上大学。”茱蒂兴奋急了,激动的一晚没睡。第二天,到了学校后别人因为她的无知嘲笑她,但她毫不气馁,努力学习最终成为了作家。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坚定的信念是成功的阶梯,我佩服茱蒂的坚强、乐观和积极向上的精神,和她相比,我很多地方都不如她,而且她是个孤儿。我很惭愧,现在爸爸妈妈都挣钱给我们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让我们学习,我们一定要刻苦学习,不辜负父母的希望。
我爱这本书!
——《长腿叔叔》读后感600字3篇
看完了《长腿叔叔》,结局让我大吃一惊,长腿叔叔竟然就是杰维少爷。我想我从此会记住这本书作者的名字——美国人韦伯斯特,知名作家马克吐温的侄孙女。真的就像译者小意所说,直到这本书的结尾,“才发现原来《长腿叔叔》是一部出其不意的作品,这样令人惊喜的结局完美得像一出童话,或许,它本身也就是一部*童话吧!”我也愿意以一部童话来理解这个故事,真的是太温馨浪漫了。
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幸运女神忽然降临在孤女茱蒂身上,因为她写的一篇文章,孤儿院的一位匿名理事愿意资助她上大学,并培育她成为作家。茱蒂没有见过这位以恶作剧地称他为“长腿叔叔”。作为要求,理事让茱蒂每个月都要给他写信汇报生活的点滴,并声明不会回信。于是,茱蒂以幽默逗趣而又真情流露的笔调,开始写信给心目中的“长腿叔叔”,并付予心灵的寄托。后来,当她明白永远得不到“叔叔”的回音时,就开始有了抱怨和不以为然。直到当她爱上杰出的杰维少爷时,她才又将“长腿叔叔”作为倾诉的对象。
正当她考虑向杰维表达爱意的时候,她的“长腿叔叔”终于露面了,而且他竟然就是茱蒂深爱着的杰维少爷……整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茱蒂写给“长腿叔叔”的八十四封信,读这些信,我发现茱蒂真的是个可爱的姑娘。最令我难忘的是,茱蒂是那样的简单和纯洁,她不会向长腿叔叔隐瞒什么,好消息或者坏消息,自己的长处或者缺点;每一个小小愿望的满足,每一些知识的获得,都会给她带来巨大的快乐。
我被她的似乎“幼稚”的话给深深吸引了,可能是我也渴望这种简单、直接和风趣的生活吧!
今天,我废了“九牛二虎”的力气,把整本的《长腿叔叔》这本书给全部读完了。下面,我来做一下最终的总结吧!
幻想奇迹的人往往碰不到奇迹,从不奢求奇迹的人却能奇怪地遇到它,就像从小生长在孤儿院的17岁少女乔若莎一样。
乔若莎在孤儿院里度过了单调的童年,长大的她必须每天帮助女监事料理孤儿院的一切。生性叛逆、热爱自由的乔若莎厌恶这枯燥无味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她在一篇名为《忧郁的星期三》的文章里对忙忙碌碌的生活发了些牢骚。恰好这篇作文被一位富有的且有幽默感的理事看到,他认为她很有写作的天分,于是决定出资供她念完大学。瞧,我们的乔若莎凭她的“牢骚作文”遇到了她的第一个奇迹。
从没离开过孤儿院的"乔若莎,进了大学之后真是如鱼得水,欣喜若狂。她如饥似渴地学习新知识,而且什么都想试一试,譬如她个头矮小,却偏要进篮球队,因为她相信可以在别人跳到半空时,“从她们的脚底下抢到球。”乔若莎把这新奇有趣的一切全都写信告诉给那个好心的陌生人——她称他为“长腿叔叔”,因为她曾在孤儿院里看到过他高大瘦长的背影。
也许你要问,乔若莎这样一个从孤儿院出身的连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都不知道的可怜姑娘,怎么能做到成天快快乐乐的呢?那是因为乔若莎有一颗爱与感恩的心。她原本一无所有,所以比别人更能感受到拥有亲情,拥有零用钱,拥有学业是多么的幸福。经历过苦难的乔若莎懂得要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她明白快乐的真谛是活在当下,要快快乐乐地过好每一天。于是,懂得爱与感恩的乔若莎遇到了她最意想不到的奇迹——她敬爱的“长腿叔叔”与她亲爱的杰维居然是一个人。
喔,那一刻的乔若莎一定幸福得晕过去了,她是天底下最幸运的姑娘了。
——《长腿叔叔》读后感
《长腿叔叔》读后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长腿叔叔》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你觉得幸福是什么?有人觉得幸福是可以天天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有人觉得幸福是可以有很多花不完的钱,有人觉得幸福是天天都可以玩得很开心,而我心中认为的幸福是有个疼爱自己的家人及幸福美满的家庭。
《长腿叔叔》是我最近看到最幸福的一本书,这本书里的女主角,是一位从小到大生活在孤儿院里的茱蒂,小时候的她,似乎从来不曾知道什么叫做幸福的感觉,直到十八岁那年,她遇到了她生命中的恩人——长腿叔叔。之后的大学生活,也因为有了长腿叔叔的帮助,她才渐渐开始知道并且了解了幸福是什么,更对世界心存满满的感谢。
看完了这本书之后,我才大概知道了孤儿院里的小朋友的生活是什么样子,我也发现孤儿院里的小朋友真的好可怜,因为他们从小就过着没有爸爸妈妈的疼爱与照顾的日子,也只能靠善心人士捐献的食物和衣服来渡过生活,这真是令从小有爸爸妈妈疼爱保护且衣食无缺的我,难以想像与体会。
书中有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它说“待人和善就像在对待猫,得先摸摸它的毛,它就会很舒服,如果对它不友善,它则会张牙舞爪的”,看到这句话时,我忽然想到我和朋友们之间的友谊,真的就是这样,当我们对待别人的时候,如果我们先对别人好,别人就会觉得很开心快乐,自然而然也就会喜欢我们,但如果我们先对别人不好时,别人就会不喜欢我们,讨厌我们。所以如果我们想要别人喜欢我们,我们一定要先对别人好才行。
书中还有一句话“这真是个幸福的世界,只要用心,就可以感受到降临在自己身上的幸福。然而,为了迎接幸福,也必须要有柔软的心才行”。现在的社会因为物资富裕,所以很多小朋友都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渐渐的对于身边所有的人、事、物,都认为事理所当然,已经不懂得如何去感恩惜福了,看完这本书之后,我学会了,我们一定要常常用心去体会身边贫苦弱势的人,想想若是我们是这样,那我们该怎么办?我想,只要我们能够常常用心去体会感觉,一定可以发现生活中处处都是幸福,并且常保感恩的心,对身边的人、事、物更懂得知福惜福,做一个更幸福更快乐的人。
因为你的微笑像阳光一样灿烂,所以想看你的微笑……——题记在孤儿院里,总会看见她笑得很美很美,那时还很小。二十岁,对生活充满憧憬和向往的高峰时期,那时的她是孤儿院最大的孩子。因为各棵成绩都格外优秀,所以那一年孤儿院中唯一一个考上大学的只有她,但是命运决定她务必要为钱的事情而发愁。偶然的机会,让她遇见了他——一个愿意为她付所有学费的人。
匆匆之中,她看见他被车灯拉长身影,健全的双腿被拉得很长……再枯燥、乏味的大学四年中,她每一天都会和那位所谓的“长腿叔叔”通信,可每当她说想见面时,“长腿叔叔”都拒绝了她的请求。久而久之,她对生活和长腿叔叔都有了一丝青春的抱怨。然而,叛逆的种子越埋越深、蠢蠢欲动……在之后的日子中,让她遇见了他,杰维少爷。他对杰维少爷多多少少有些了解后,发觉自己对杰维少爷有了一丝丝暧昧之情,于是忘记了通信的这会事。直到“长腿叔叔”揭开自己神秘的面纱……原先“长腿叔叔”就是杰维少爷。对于一本能与小妇人相提并论的名著,我只能静静地看,一遍又一遍地看。
对于生活,对于命运,又或对于感情,人们只有傻傻地笑,因为没有人能理解,被命运拴住的生活和情感还能在阳光下变成一个什么样,还能散发出如何诱人的香气。而对于一个年仅二十岁的女孩,人生还很长,而青春不会等人。所以,不必为了无数的第一次,而忐忑不安,无数的第一次只是为了第二次而专门铺设的路,走在路上,你会发现处处是阳光;处处是歌声;处处是笑语……这本书的写作手法很奇怪,从开头一向至结尾,全书都是以信的方式来记叙全文,因为写信的人是一个女孩子,所以对于很多不显为人知的事情都写的十分详细。
打开书的第一个感觉就像打开了一个藏宝盒,本来以为里边全是宝藏的人们欣喜若狂地打开盒子,才发现里边全是一个个厚厚的信封,信封内是用牛皮纸写的信,信纸上一排排整齐的英文字母,似乎行与行之间、段与段之间之间蕴藏者心与心之间的交流;是爱与恨之间匿藏的神秘;是泪与笑之间的唯一因素……我只想说,茱蒂,因为你的微笑像阳光一样灿烂,所以想看你的微笑!
其实,读完《长腿叔叔》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
在这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又看完了另外十几本书。那些书中的内容,对于我这个浅尝辄止、记性又不佳的人来说——除了安的《素年锦时》之外——大多已是模糊了的,唯独这一本,却总让我心心念念,不能释怀。每每想起书中的一句话,一幅三笔两划勾勒而成的插图,抑或Judy的一个可爱的表情,总会不自觉地傻傻笑将起来。
相对于纯美的童话,我通常更喜欢看一些更具思想性、更适合*阅读的文学作品,因为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了,不适合再看童话书。因此,在多次听人推荐这本书之后,还是犹犹豫豫,不知道值不值得买回这样一本书。
犹豫不决中,从图书馆借来了一个英文版本。尝试性地翻了几页,原本想着随便看看,权当吃点零时,消磨时光。没想到一拿起就放不下了。
那个下午,阳光灿烂,而我一个人闷在寝室,埋头看书,一边看,一边忍不住咯咯地笑出声来。至今,我也丝毫不认为我浪费了那天午后的阳光,因为,在那幽默风趣的文字世界里,我收获的不仅仅是阳光,还有阳光也给不了的温暖,温馨,感动,以及,一种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
当我翻到书的最后一页,看到Judy写给长腿叔叔的第一封love-letter,感受到隐含在其中的那颗幸福、甜蜜、羞涩,并且激动不已的少女心时,我自己也不免痴痴地幻想起来:如果,我也有这么一个长腿叔叔,那该多好!
其实,每一个女孩的少女时期,都应该有这样的一位“长腿叔叔”,他会躲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默默地给她关心,给她爱护,给她希望,给她似家人又似朋友的温暖,让她做一回他的公主,让她看到世界的光明,以及,生命存在的意义。
还掉了从图书馆借来的书之后,终于确定,这是一本值得一看再看、也值得收藏的好书。于是,去书店买了一个精装的袖珍版本,喜欢将它带在旅途中,放在日日随身的背包里,想起来就随手翻阅,翻到哪页是哪页,读到哪段是哪段,反正,每一段都有故事,每一段都可以给我带来愉悦的心情。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两本教师推荐的书,其中一本的名字就叫《长腿叔叔》。
故事的资料是:朱蒂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有一天,一位自称约翰·史密斯的理事因为她出色的作文而将她送进了大学,她亲昵地叫这位理事“长腿叔叔”。在大学里,她欣喜地吸取着一切她从未有过的体验和知识。她害怕自我并不出色,对不起“长腿叔叔”的培养。她不停地给“长腿叔叔”写信,却从未收到他的只字片语,在大学生活中,她偶然认识了杰维少爷,而毕业时,深爱着杰维的她却拒绝了他的求婚。就在这时,“长腿叔叔”邀请她到纽约见面,“长腿叔叔”竟然就是査比斯,朱蒂大吃一惊,他们继续着他们的浪漫感情。
本来让我感触深的应当是她们的感情,可是在这部小说里,我感触更深的,却不是他们的感情,而是乔若莎看待生活的态度。对于长腿叔叔选择了她供给资助,她却是这么想的:“我以往为自我被剥夺了所有其他女孩子的童年而满怀怨恨。”很多时候我们很少能为别人着想。而对于同室的两个女孩,一个拥有很多钱,一个拥有幸福的家庭,对于长腿叔叔供给给她的优越的条件,她说:“您不该让我养成过奢侈生活的习惯。从未拥有过的东西,就不会去想;。与莎莉和茱莉亚住在一齐,对我的简单生活就是一种挑战。她们都从襁褓时就拥有这一切,并且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对她们来说,一切想要的东西都是世界所欠的。至于我,世界什么都不欠我的,一开始就毫不含糊地告诉了我这点。我无权赊欠。”“成年以后,我对世界的认识将是那些家境优越的姑娘所缺乏的。”“我看到很多女孩子,(例如茱莉亚)永远都不明白什么叫欢乐。她们已太习惯于这样的感觉了,感官已麻木,而我却很确信自我对生命中的每一刻都感到很欢乐。将来不管发生何等不愉快的事情,我都会感觉到自我是幸福的。我会把所有的不幸(即使是牙疼)都视为趣味的经历,乐于去体验它的感觉。任凭风云变幻,我将直面一切。”我对自我拥有的一切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的
了,如果我一开始就被告之,我父母的东西都不是我的,我成年后父母就再也不给我供给一分一毫。那么我就会老实点了。
这一周中,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长腿叔叔》。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女孩认真学习,奋发向上的感人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朱蒂,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每一天都在繁忙中度过,既要学习,还要完成孤儿院的工作,但她却坚强的面对种种困难。后来,在一位匿名理事的资助下读了大学。可朱蒂在大学里的学业并不好,因为她生长在孤儿院,很自卑。可是面对同学们的嘲笑,她并没有泄气,而是努力的学习,扩大自己的知识面。朱蒂还常给“长腿叔叔”写信,告诉他她生活中发生的一些趣事。虽然叔叔不回信,但朱蒂还是经常写。经过努力,她成为了一名作家,并把所有的稿费全部给了“长腿叔叔”。
读完这本书,主人公朱蒂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被朱蒂所深深的打动。她天生乐观,坚强,特别是在学习上她那种奋发图强和刻苦学习的精神,以及她积极向上的性格。她用书来*衡和正常孩子间的差距,她让自己的*凡变的不*凡,用努力让自己变的幸福。由她我又想到了自己,自己是否也是这样的呢?答案是否定的。我从小都在爸爸妈妈的怀抱和宠爱中成长,可朱蒂呢?从小就生活在孤儿院中,从来没有见过爸爸妈妈,但她永远都那么乐观向上。虽然有时候会看重身世,可她却也能够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而在我的学习中,经常上课老师提问而我举手时,老师并没有喊到我,我后面就不会再举手了。
回答问题时,我觉得是我说的比较好,可老师夸了别人,于是我便再没有了学习的积极性。我应该向朱蒂学习,学她的积极向上,活泼开朗,对每一天都怀抱着信心与希望!朱蒂还说过:“谁都别想把我归类于悲观主义者,即使某天我的丈夫不幸死去,而且十二个孩子一同死去,我将他们埋了之后,次日早上我一定又会笑容满面的从床上跳起来,开始寻找新的生活!”
来吧,让我们一起学习朱蒂,成为一位优秀的学生吧!
当我们被爱包围时,你是否会想到,这就是爱? ——题记《长腿叔叔》是一本书信体小说,在这本书中,一个孤儿女孩乔若莎得到了一位陌生人的资助,从而能够离开孤儿院进入大学,但前提是这位女孩长大后必须成为一名作家,且每个月给这位陌生叔叔写一封信,故事由此展开。
进入大学终于可以离开孤儿院了,这样乔若莎觉得十分开心,她经常给这位叔叔写信,对他的好奇之感油然而生,她亲热地称呼他为长腿叔叔,并希望能得到他的回信,可神秘的长腿叔叔却总是不予回应,像是要与她玩捉迷藏似的。
大学里的乔若莎结识了很多好朋友,其中有一位男人是茱莉亚的叔叔——杰维少爷。他待人亲和,幽默风趣,常常与乔若莎在乡下庄园中玩耍。这一切都为乔若莎带来了无限的快乐和幸福感,当然还有时不时寄点礼物的亲爱的长腿叔叔。尽管有时乔若莎会想起她那在孤儿院里的阴暗回忆,但是她现在不是自由快乐了吗?故事的结局令人意想不到,杰维少爷竟然就是神秘的长腿叔叔!
读到这里,我突然从心底里冒出一个奇怪的想法,我竟然很羡慕她那种无拘无束、自由放任的生活,幻想着也能够遇到自己的长腿叔叔!我开始对如今的生活感到厌烦,觉得现在的生活很无聊,父母整天唠唠叨叨,一点也不自由,如果我像乔若莎一样地生活该有多好呀!
可是后来我看到乔若莎给长腿叔叔的信中写道,她看到同学都有亲人,内心是多么的难过与孤独,她多么想认长腿叔叔为父亲啊,尽管这只是假想,但仍然能给她带来安慰。我又不禁庆幸地感慨:还好我有亲爱的父母和姐姐,我不是孤身一人,在学习到深夜时会有一杯温暖的牛奶,在考试失利时会有一声轻柔的安慰。原来有那么多的爱围绕在我身边,我竟不曾发觉!生活在幸福和爱中的我们常常抱怨,认为得不到任何爱,于是我们反抗,因为我们从来就没有失去过爱。
一无所有后才会无所不有,失去后才会珍惜所有,学会施与才懂得感恩,这是我在《长腿叔叔》中所读到的更多的东西。让我们给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亲笔写封信,无论他们远在天涯还是近在咫尺,让我们对爱,说声谢谢!
我是在学校图书馆看的。很温馨,很浪漫的童话。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茱迪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年轻的她不得不负担起众多沉重的工作,而不能享受普通女孩子拥有的家庭乐趣。有一天,她的命运被传奇般地改变了,一位自称约翰?史密斯的理事因为她出色的作文而将她送进了大学,她开始了完全不一样的生活,她亲昵地叫这位理事“长腿叔叔”。在大学里,她欣喜地吸取着一切她从未有过的体验和知识,对她来说,一切一切都是那么的新奇。她害怕自我并不出色,对不起“长腿叔叔”的培养。她不停地给“长腿叔叔”写信,却从未收到他的只字片语,对她来说,他几乎并不真的存在。在大学生活中,她偶然认识了杰维少爷,他独到的见解和广博的知识吸引了她,而毕业时,深爱着杰维的她却拒绝了他的求婚。就在这时,一向未曾谋面,甚至从未给她回过一封信的“长腿叔叔”邀请她到纽约见面,“长腿叔叔”竟然就是杰维,茱迪大吃一惊,他们开始浪漫的感情。
整本书的主要资料是茱迪写给“长腿叔叔”的八十四封信,而这些信最开始时似乎是茱迪的一项义务——史密斯理事资助茱迪上大学,要求她写信给他,汇报她在学校的进展。而茱迪从一开始就没有把写这些信当作一项义务来履行,而是用心在感激着“长腿叔叔”;同时,因为茱迪是一个孤儿,她没有任何亲人,所以她把长腿叔叔当作唯一的亲人和交流的对象,向他倾诉。读这些信,你会发现茱迪真的是个可爱的姑娘,而且你也能够感觉到她在成熟,不仅仅在知识的增加,还有心灵的成长。最让人难忘的是,茱迪是那样的简单和纯洁,她不会向长腿叔叔隐瞒什么,好消息或者坏消息,自我的长处或者缺点;每一个小小愿望的满足,每一些知识的获得,都会给她带来巨大的快乐。我就被她的似乎“幼稚”的话给深深吸引了,可能是我也渴望这种简单、直接和风趣的生活吧。下面是我选的一些片段,和大家分享。
第一次听到“长腿叔叔”,是在一部韩国的电视剧里,剧中的女主人公善良而美好,在我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的背后总有一位默默支持他和开导他的“长腿叔叔”。让她在很多困惑的时候能得到及时的指导。每个女孩都期待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长腿叔叔吧,我也不例外。所以,当我在书店看见这本书时,马上有了阅读的兴趣,一口气把它看完了,
真的就像译者小意所说,直到这本书的结尾,“才发现原来《长腿叔叔》是一部出其不意的作品,这样令人惊喜的结局完美得像一出童话,或许,它本身也就是一部*童话吧!”我也愿意以一部童话来理解这个故事,真的是太温馨浪漫了。
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幸运女神忽然降临在孤女茱蒂身上,因为她写的一篇文章,孤儿院的一位匿名理事愿意资助她上大学,并培育她成为作家。茱蒂没有见过这位以恶作剧地称他为“长腿叔叔”。作为要求,理事让茱蒂每个月都要给他写信汇报生活的点滴,并声明不会回信。于是,茱蒂以幽默逗趣而又真情流露的笔调,开始写信给心目中的“长腿叔叔”,并付予心灵的寄托。后来,当她明白永远得不到“叔叔”的回音时,就开始有了抱怨和不以为然。直到当她爱上杰出的杰维少爷时,她才又将“长腿叔叔”作为倾诉的对象……正当她考虑向杰维表达爱意的时候,她的“长腿叔叔”终于露面了,而且他竟然就是茱蒂深爱着的杰维少爷。整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茱蒂写给“长腿叔叔”的八十四封信,读这些信,我发现茱蒂真的是个可爱的姑娘。最令我难忘的是,茱蒂是那样的简单和纯洁,她不会向长腿叔叔隐瞒什么,好消息或者坏消息,自己的长处或者缺点;每一个小小愿望的满足,每一些知识的获得,都会给她带来巨大的快乐。我就被她的似乎“幼稚”的话给深深吸引了,可能是我也渴望这种简单、直接和风趣的生活吧!
以善良对待善良,以骄傲对待骄傲,不轻视自己,也不仰视任何人,一个内心自信正直的认总会有好运的。这是我读这本书最大的收获。
朱蒂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年轻的她不得不负担起众多沉重的工作,而不能享受普通女孩子拥有的家庭乐趣。有一天,她的命运被传奇般地改变了,一位自称约翰·史密斯的理事因为她出色的作文而将她送进了大学,她开始了完全不一样的生活,她亲昵地叫这位理事“长腿叔叔”。在大学里,她欣喜地吸取着一切她从未有过的体验和知识,对她来说,一切都是那么新奇。她害怕自我并不出色,对不起“长腿叔叔”的培养。她不停地给“长腿叔叔”写信,却从未收到他的只字片语,对她来说,他几乎并不真的存在。
在大学生活中,她偶然认识了査比斯少爷,他独到的见解和广博的知识吸引了她,而毕业时,深爱着査比斯的她却拒绝了他的求婚。就在这时,一向未曾谋面,甚至从未给她回过一封信的“长腿叔叔”邀请她到纽约见面,“长腿叔叔”竟然就是査比斯,朱蒂大吃一惊,他们开始了浪漫的感情。
整本书的主要资料是茱迪写给“长腿叔叔”的八十四封信,而这些信最开始时似乎是茱迪的一项义务--史密斯理事资助茱迪上大学,要求她写信给他,汇报她在学校的进展。而朱蒂从一开始就没有把写这些信当作一项义务来履行,而是用心在感激着“长腿叔叔”;同时,因为茱迪是一个孤儿,她没有任何亲人,所以她把长腿叔叔当作唯一的亲人和交流的对象,向他倾诉。
在这本书中,故事中的主人公朱蒂给我最大的启示是要学会感恩,从这点上我跟她相差甚远。人会不会感恩跟他人生经历过的事情有很大的影响。我从小受到父母无微不至的照料,慢慢的就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从小没有受过挫折,没有经历过艰难的生活,就认为生活就应当是一帆风顺、风*浪静的。
随着年龄的增加、阅历的增长,经历的事情越来越多,了解到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人生活困苦,还有很多跟我同年龄的小朋友上不起学,我还有什么理由不感激父母那?从此刻开始,从父母开始,我要对他们心怀感激,要对他们说:“爸爸、妈妈您们辛苦了!”
茱蒂是《长一腿叔叔》的主人公,她是一个了不起的女孩子!
她在孤儿院里长大,一直到17岁。孤儿院,听名字就知道这是一个可怕的地方,在这里长大的都是些没有父母和亲人照顾的孤儿,和我们一样,茱蒂开始也讨厌这 里的生活,她写了一篇作文《忧郁的星期三》,来表达她对这里的生活的不满。但这篇作文却给她带来了好运,一个在影子里有这一双“长一腿”的叔叔看了以后愿意 资助她上大学。这个茱蒂可真大胆,竟然敢把她对孤儿院的不满写在作文里,还给管理孤儿院的李皮太太和资助孤儿院的董事们看,一点都不掩饰她的想法!这是我 开始佩服她的地方。
可是,后来,慢慢往下看,你就会发现,茱蒂还有很多了不起的地方。她很乐观,她的信里总是兴高采烈地说一些开心的事;她很用功,她如饥似渴地读了很多她之 前没有机会读的书;她很自尊,她坚决地拒绝了长一腿叔叔资助她买帽子、出国旅游的钱;她很诚实,连小时候偷吃饼干这样的事也将给长一腿叔叔听;她还很善良,连 一头老母牛去世的消息都不忍心讲……
最了不起的,我觉得是她一直坚持做她自己认为应该做的,不做她认为不该做的事情。
长一腿叔叔希望她能成为一个作家,她也一直朝着这个方向努力。
她花了整个冬天和整个夏天的时间写了一部小说,却被出版社退了回来。她很伤心,亲手把书稿丢进了火炉,“那种感觉,就像亲手把自己的孩子送进火葬场一样。”但是她还是继续写书,并且一遍遍地修改,坚持要做一个作家。
虽然她很想出国旅游长见识,但这要花很多钱,尽管资助她的人心甘情愿地出钱,她还是拒绝了。她觉得拿别人的钱去游山玩水是不对的。看到这里我偷偷地想:如 果有人给我钱叫我做自己最想的事情,我会不会拒绝呢?你呢,你会吗?如果你也在犹豫,那么,看看茱蒂吧,她可是一个孤儿,一直都很缺钱买她想要的东西,去 她想去的地方,而我们呢,拥有很多的新衣服、新玩具,去了很多好玩的地方。这样一比,你就知道该怎么做了吧。别人再有钱,那也是别人的,不能随便接受人家 的好意!
这让我想起了一句话“做我,做最好的我”,是的,我们学校不就是希望把我们教育成这样的孩子吗?坚持做自己,做好自己。
读《长腿叔叔》有感因为你的微笑像阳光一样灿烂,所以想看你的微笑……——题记在孤儿院里,总会看见她笑得很美很美,那时还很小。二十岁,对生活充满憧憬和向往的高峰时期,那时的她是孤儿院最大的孩子。因为各棵成绩都格外优秀,所以那一年孤儿院中唯一一个考上大学的只有她,可是命运决定她必须要为钱的事情而发愁。偶然的机会,让她遇见了他——一个愿意为她付所有学费的人。
匆匆之中,她看见他被车灯拉长身影,健全的双腿被拉得很长……再枯燥、乏味的大学四年中,她每天都会和那位所谓的“长腿叔叔”通信,可每当她说想见面时,“长腿叔叔”都拒绝了她的请求。久而久之,她对生活和长腿叔叔都有了一丝青春的抱怨。然而,叛逆的种子越埋越深、蠢蠢欲动……在之后的日子中,让她遇见了他,杰维少爷。他对杰维少爷多多少少有些了解后,发觉自己对杰维少爷有了一丝丝暧昧之情,于是忘记了通信的这会事。直到“长腿叔叔”揭开自己神秘的面纱……原来“长腿叔叔”就是杰维少爷。对于一本能与?小妇人?相提并论的名著,我只能静静地看,一遍又一遍地看。
对于生活,对于命运,又或对于感情,人们只有傻傻地笑,因为没有人能理解,被命运拴住的生活和情感还能在阳光下变成一个什么样,还能散发出如何诱人的香气。而对于一个年仅二十岁的女孩,人生还很长,而青春不会等人。所以,不必为了无数的第一次,而忐忑不安,无数的第一次只是为了第二次而专门铺设的路,走在路上,你会发现处处是阳光;处处是歌声;处处是笑语……这本书的写作手法很奇怪,从开头一直至结尾,全书都是以信的方式来记叙全文,因为写信的人是一个女孩子,所以对于很多不显为人知的事情都写的十分详细。
打开书的第一个感觉就像打开了一个藏宝盒,本来以为里边全是宝藏的人们欣喜若狂地打开盒子,才发现里边全是一个个厚厚的信封,信封内是用牛皮纸写的信,信纸上一排排整齐的英文字母,似乎行与行之间、段与段之间之间蕴藏者心与心之间的交流;是爱与恨之间匿藏的"神秘;是泪与笑之间的唯一因素……我只想说,茱蒂,因为你的微笑像阳光一样灿烂,所以想看你的微笑!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两本老师推荐的书,其中一本的名字就叫《长腿叔叔》。
故事的内容是:朱蒂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有一天,一位自称约翰·史密斯的理事因为她出色的作文而将她送进了大学,她亲昵地叫这位理事“长腿叔叔”。在大学里,她欣喜地吸取着一切她从未有过的体验和知识。她害怕自己并不出色,对不起“长腿叔叔”的培养。她不停地给“长腿叔叔”写信,却从未收到他的只字片语,在大学生活中,她偶然认识了杰维少爷,而毕业时,深爱着杰维的她却拒绝了他的求婚。就在这时, “长腿叔叔”邀请她到纽约见面,“长腿叔叔”竟然就是査比斯,朱蒂大吃一惊,他们继续着他们的浪漫爱情。
本来让我感触深的应该是她们的爱情,不过在这部小说里,我感触更深的,却不是他们的爱情,而是乔若莎看待生活的态度。对于长腿叔叔选择了她提供资助,她却是这么想的:“我曾经为自己被剥夺了所有其他女孩子的童年而满怀怨恨。”很多时候我们很少能为别人着想。而对于同室的两个女孩,一个拥有很多钱,一个拥有幸福的家庭,对于长腿叔叔提供给她的优越的条件,她说:“您不该让我养成过奢侈生活的习惯。从未拥有过的东西,就不会去想;...与莎莉和茱莉亚住在一起,对我的简单生活就是一种挑战。她们都从襁褓时就拥有这一切,并且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对她们来说,一切想要的东西都是世界所欠的。...至于我,世界什么都不欠我的,一开始就毫不含糊地告诉了我这点。我无权赊欠....”“成年以后,我对世界的认识将是那些家境优越的姑娘所缺乏的。”“我看到很多女孩子,(例如茱莉亚)永远都不知道什么叫快乐。她们已太习惯于这样的感觉了,感官已麻木,而我却很确信自己对生命中的每一刻都感到很快乐。将来不管发生何等不愉快的事情,我都会感觉到自己是幸福的。我会把所有的不幸(即使是牙疼)都视为有趣的经历,乐于去体验它的感觉。任凭风云变幻,我将直面一切。”我对自己拥有的一切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了,如果我一开始就被告之,我父母的东西都不是我的,我成年后父母就再也不给我提供一分一毫。那么我就会老实点了。
这是一本很好的书。
最近,我读了爱丽丝·简·韦伯斯特在1912年出版小说——《长腿叔叔》,在她多项作品中,以《长腿叔叔》最受到大家的喜爱和支持,甚至后来还被亨尼·米勒改编成了舞台剧,它不仅是我们成长路程中需要阅读的读物,更让我们在其中懂得什么才是幸福,又要如何对待幸福……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茱蒂,被一个曾被她不经意在墙上瞥见,被车灯拉长身影的神秘人物送去上大学。至此她开始了全新的学习和生活。茱蒂每月会寄一份信给那位神秘人,但当她渐渐明白了自己的信永远不会有回音时,她对长腿叔叔开始了一丝青春的抱怨与不以为然,在孤儿院时内心叛逆的种子又蠢蠢欲动了。直到邂逅谈吐不凡的杰夫,她才再度将长腿叔叔当成倾诉对象。从单纯封闭的环境来到缤纷多彩的世界,茱蒂一直骄傲自己从来不曾觅食。正当她考虑和姐夫表达爱的告白时,长腿叔叔终于露面了,而且竟然是——杰夫。
一切的一切,每字每句中都透露出一位少女微妙的情感和伤痛……她学会了放弃.实际上有很多不能割舍的东西,自己原来拥有很多美好而快乐的东西,更重要的是那些幸福和快乐是我们未曾注意到的。
读了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地方就是朱蒂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乐观向上的心态。虽然不能和同龄人一样感受、享受亲情,但是朱蒂对生活的热情丝毫没有削减。在大学里,她与同学们有好交往,热情开朗。我原本还以为她会因为自己的身世而感到自卑,但她丝毫没有,每天绽放出动人心弦的微笑。我感受到了她心里的期待与向往:做一个*常的女孩。她乐观向上的心态让我非常感动。或许,我们也能这么乐观地生活:在别人面前露出微笑,无论遇到什么都不埋怨,不放弃,或许换来的是更多快乐。一无所有后才会无所不有,失去后才会珍惜现在所有,学会施与才懂得感恩,这正是我们需要懂得并赋之于行动的。
以前,我一直不明白幸福的真谛,直到读过《长腿叔叔》此书。文中的茱蒂自从离开孤儿院,被好心的“长脚叔叔”送去上大学,便觉得自已十分幸运,十分幸福(虽然茱蒂没有*常人那样幸福的童年)。
《长腿叔叔》记载了茱蒂给史密斯先生写的82封信。不,准确地说,应该是她的生活中发生的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事,她写出了对生命的理解。茱蒂在信中一直称那个资助她上大学的神秘理事为“长腿叔叔”——只因她瞥见好心人被车灯拉长的身影。这一特殊的称呼使史密斯先生仿佛成了她的亲人。而事实上,茱蒂把“长腿叔叔”当作了一个亲人,一个唯一能倾诉、能沟通的亲人。
史密斯理事认为乔若莎(原名)写的《蓝色的星期三》十分好,所以决定资助其上大学,并将其培养成一位作家。而唯一的条件是她每个月必须写一封信给他,并在信中汇报学习情况,并且不会回复。而茱蒂并没有把写信当作一项工作来履行,而是通过信把自已对长腿叔叔心灵的感激倾诉了出来。
在精彩纷呈的四年大学生活中,茱蒂结识了一个对一切都感到快乐的女孩子莎莉;一个目空一切、零花钱似乎永远花不完的贵族女孩茱利亚;一位英俊、谈吐不凡的杰维少爷。一次偶然的机会,杰维少爷与茱蒂相遇了,此后,他们一直有来往,两人彼此爱着对方。当杰维.*莱顿向茱蒂求婚时,她却拒绝了。茱蒂觉得自已身份卑微,配不上*莱顿家庭的骄傲——杰维先生。而杰维却误以为她爱上莎莉的哥哥——吉米.麦克白,因此离去了。杰维只身一个人前去加拿大打猎,不幸得了肺炎,卧床不起。茱蒂得知后,碾转不安,在信中把心中的忧郁全写了出来。“长腿叔叔”出人意料地回了茱蒂一封信,并邀请她去和他见面。没想到“长腿叔叔”竟然是杰维少爷——杰维.*莱顿.史密斯。
读完此书,我慢慢品味咀嚼着书中的内容。它令我回味无穷,也使我明白:我们生活在21世纪的人真的很幸福,父母给了我们这么多,我们应该知足并好好珍惜这一草一木,每一寸光阴。
在这个星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长腿叔叔》,这本书写了:主人公乔若莎是个孤儿,从小就在孤儿院长大,她从小就珍惜身边所有的一切,她长大后,由于受“长腿”叔叔的资助,去上了大学,尽管没有亲人在身边,她仍然很努力的学习,报答让她上大学的这位先生。
海伦·凯勒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这样写道:“如果每个人在他的初意识阶段患过几天盲聋症,这将是一种幸福。黑暗会使他珍惜视觉,哑默会导致他喜慕声音。
那些从来就生活在健康中的人很少会考虑这样的问题,就如同那些终日生活幸福的人常常会抱怨自己还有许多幸福得不到一样。
对于无所不在的亲情也是一个样。很多人在外人面前衣着光鲜,彬彬有礼,一回到家,见到自己的亲人就脾气抖涨几分。
在他们看来,健康、幸福、亲情,这都是理所当然的,因此也是稀松*常的,享受起来完全可以心安理得。
也时常看到一些孩子,在自己还不能独立生存的时候,心安理得的向父母索要一切可以索要的东西,从而不考虑父母如何辛苦才能满足自己的索取。甚至有孩子抱怨自己没有生在富贵之家,可以一生下来就随心所欲的拥有一切。
如此看来,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像乔若莎那样曾经是孤儿,那么,健康、亲情、幸福就会是上天给我们的恩赐了。
可是成为一个孤儿,不得不孤单一个人,独自面对整个世界,这感觉并不好。而不作为孤儿的人们,常常并不感谢自己所拥有的,却总是留恋已失去的。
我们不必真的去成为孤儿,我们只需静静的想一想,如果有朝一日会失去一些健康,有朝一日会失去一些幸福,有朝一日会失去一些亲情·······那么我们会不会很伤痛。
与其等到失去是伤痛,不如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个人一定要懂得感恩和珍惜,才算是真正有良知的人。这就是我从《长腿叔叔》中所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