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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证借款标准合同3篇
    • 发布时间:2023-02-22 11:05:12 | 来源:网友投稿
    • 保证借款标准合同1  甲方(借款人):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证借款标准合同3篇,供大家参考。

      保证借款标准合同3篇

      保证借款标准合同1

        甲方(借款人):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具体约定: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借款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_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五)、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

        (六)、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_(见第二条保证条款)。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保证条款: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担保遭拒绝;

        (六)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七)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九)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

      保证借款标准合同2

        一、借款用途

        张××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保证借款标准合同3

        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

        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向公证处公证,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执两份,公证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合同签定地点:合同签定时间:年月


      保证借款标准合同3篇扩展阅读


      保证借款标准合同3篇(扩展1)

      ——标准版保证借款合同 (菁选3篇)

      标准版保证借款合同1

        借款人: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出借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借款连带责任保证人: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本合同当事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

        2、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期限为________天,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4、借款期限内利率为,利息从实际放款之日起计算,按实际天数结算。

        5、借款的交接:全部借款由当事人办理完一切手续当日,凭借据乙方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一)乙方义务

        对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在甲方到期还清债务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明文件交还甲方,合同终止。

        (二)甲方义务

        1、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接受乙方的监督。

        3、按乙方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及资料,并保证真实性、合法性。如甲方变更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三条保证约定

        1、丙方对上述所列条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直至全部债务清偿完毕。如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偿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乙方有权直接要求丙方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应于十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2、丙方所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罚息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3、本合同的担保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4、保证人完全了解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担保人保证不再向其他方提供财务信用担保。

        5、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合同期内未如约还款,丙方也未代替甲方承担全部债务,丙方自愿无条件承担永久保证义务,直至全部债务清偿完毕为止。

        6、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7、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果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利息,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借款本金。

        3、本合同生效开始至终止前,乙方可自行将在本合同项下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债务、抵押权等)向任意其他方转让,其他方受让后享有本合同的一切权利,乙方不再享有。借款人及抵押人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保证人应在原保证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义务(乙方同其他方签订的转让协议不得变更影响本合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借款、偿还利息,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借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金和要求甲方支付应付利息。

        2、甲方借款到期,未能按时还本付息,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借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同时按所欠款额每日百分之一的比例支付罚息,原定利息照常计收。

        3、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全额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其中包括:本息、违约金、诉讼费、强行执行费、律师费、通知费、催告费、通讯费、交通费、误工费、抵押物处置费、拍卖费、房屋所有权过户费、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费、过渡安置费及其它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六条其它约定

        1、乙方有权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其它相关事项。

        2、与本合同有关的附件,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作为甲方按时还本付息的依据应该为甲方提供的乙方出具的还本还息的收据。乙方认为甲方违约时,根据甲方及保证方留下的有效联系方式(见下表)与其联系,甲方应及时提供还本付息的依据,甲方未能在合同到期前5个工作日内提供履约凭证或是连续5个工作日联系不上甲方的视为甲方违约事实存在。由甲方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4、甲方如不履行还款义务,自愿接受乙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诉讼机关及诉讼所在地由乙方指定。

        第七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中介服务费、公证费、执行费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条款意义确定

        本合同在当事人行为意识完全清醒、无任何外因左右、完全自愿并对本《抵押借款合同》各项条款均已知悉、了解、无任何异议、无不明白之处的情况下签订。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由当事人签章生效,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版保证借款合同2

        借款人: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共同借款人: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保证人: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借款,贷款人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根据有关法律

        第一条借款金额

        借款人借款人民币(小写)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借款实际金额以借据为准。

        第二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六个月,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04月07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

        第三条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货款。

        第四条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即利息执行月息25 ‰,在借款期限内保持不变。

        第五条贷款发放与支用

        除贷款人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贷款人才可以发放贷款:

        一、借款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

        有关的批准、登记、支付及其他法定手续;

        二、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担保合同或其他担保方式已生效;

        三、借款人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

        四、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还款

        一、还款方式

        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附件中的还款计划表按时偿还本金及利息至贷款人的银行帐户。

        二、提前还款

        借款人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若借款期限不足三个月,借款人提前还款,贷款人有权征收借款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贷款的担保

        一、保证人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到期后两年。贷款如果展期,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限延至展期借款到期日之后三年;

        三、保证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四、借款人没有按照还款计划表还款,保证人必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向贷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贷款人可以通过处置保证人的家庭财产及收入来源偿还借款。

        第八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借款人的权利

        (一)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发放借款;

        (二)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三)有权要求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有关财务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借款人的义务

        (一)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二)应积极配合并自觉接受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三)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四)借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或转移资产,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五)在未还清贷款人贷款本息之前,未征得贷款人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六)本合同有效期,借款人如要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七)本合同有效期间,借款人如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均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按贷款人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及担保;

        (八)应当承担与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律师和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等费用;

        (九)本合同有效期,借款人如果要向其他机构和个人申请贷款,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第九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贷款人的权利

        (一)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等文件资料;

        (二)对于任何依据本合同发生的借款人应付贷款人款项,贷款人有权经法院从借款人在银行系统开立的账户上扣划任何币种款项。

        二、贷款人的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延迟的除外;

        (二)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应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未按还款计划表在每期到期日前归还本金和利息,则自逾期次日起计收违约金;每日违约金为借款金额的2‰,直至借款人按还款计划表偿还完所有违约金,到期利息和本金为止。

        二、借款人不能清偿到期贷款本息,贷款人将根据合同条款依法强行执行,并将其信用历史转告其他融资类机构。

        三、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执行、催讨等都由借款人和保证人承担。

        四、借款人如发生以下情形,贷款人有权宣布合同提前到期,并且要求借款人和保证人立即偿还所有未偿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一)借款人和保证人更改联系方式,住所,生意场所地址,工作单位没有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到贷款人;

        (二)借款人未按照还款计划表按时偿还贷款,产生了逾期;

        (三)借款人和担保人提供了虚假的信息给贷款人;

        (四)借款人未按照贷款用途使用贷款;

        (五)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内生意情况,收入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

        (六)借款人不配合贷款人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七)借款人的保证人未经贷款人同意,对外借债或提供担保;

        (八)借款人和担保人陷入诉讼纠纷或着其他重大不利于正常经营活动的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运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在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保证人和贷款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版保证借款合同3

        甲方(出借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地址:________

        丙方(保证人):________

        1、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地址:________

        2、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地址:________

        3、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地址:________

        4、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地址:________

        5、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元整)。

        二、借款期限:________日,即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借款的`具体起始日期以甲方银行转账凭证上记载的日期为准)。

        三、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

        四、借款利息: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日息为________‰。逾期还款,按双方约定利率的200%计收利息,直至借款结清为止。

        五、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出借资金,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

        户名:________

        账号:________

        六、乙方支付利息和归还本金应转入甲方指定的下列账户:

        开户行:________

        户名:________

        账号:________

        七、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为: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债权金额5%的律师费、催收费、执行费、公证费、拍卖费、评估费等相关费用)。

        八、保证担保

        1、保证范围为:丙方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期间为两年,自借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

        3、如乙方未及时偿还借款的,则丙方保证自收到甲方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通知后五日内清偿乙方应付的款项。

        4、丙方承诺,无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提供的抵押、质押),丙方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均不因此减免。

        九、特别条款

        在乙方未还清上述欠款前或还款期限界至之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全部借款,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致乙方的任何损失负责,同时有权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丙方为第三方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资产为自身其他债务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协议项下债务的能力的;

        2、乙方发生资产转让、发生15%以上股权变更、涉及诉讼资产被查封、受到行政处罚等;

        3、丙方连续3天无法取得联系、提供虚假资料、发生重大疾病、丧失部分或全部民事行为能力、死亡、参与赌博、吸食毒品、涉及诉讼、发生违法犯罪遭受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制裁等;

        4、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实现的其他事项。

        十、违约责任

        乙方或丙方如违约,应按未还款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赔偿甲方损失。

        十一、甲方有权根据担保措施是否到位或是否生效,相关款项、费用是否支付,以及乙方、丙方的经营情况等,单方面决定是否将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支付给乙方以及具体支付借款的时间、数额,单方面决定是否要求乙方追加其它担保措施等。

        十二、本合同中载明的乙方、丙方的地址为甲方文书送达地址,甲方各种文书一经以该地址寄出即视为送达。乙方更改地址的,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十三、其他约定

        1、甲、乙、丙三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签署本合同是三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的法院诉讼管辖。

        3、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于成都市锦江区。

        4、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

        丙方(保证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保证借款标准合同3篇(扩展2)

      ——个人借款保证合同标准范本 (菁华1篇)

      个人借款保证合同标准范本1

      出借人(全称):

      借款人(全称):

      保证抵押人(全称):

      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

      (一)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 。

      (二)借款用途:

      (三)出借人以现金方式支付 元,其余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借款汇入借款人账户: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四)借款利率:本合同执行固定借款利率,为月利率 。借款期限内不变。

      (五)借款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 借款偿还及利息支付

      (一)借款人按本合同规定到期一次性偿还全部本金。

      (二)借款人按月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月____日。

      (三)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收利息。

      (四)借款逾期不还的部分,按每天 计收违约金,直到全部本息还清为止。

      第三条 担保条款

      (一)本借款由 用 作为该笔借款的抵押担保物,双方约定以上抵押物不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物不转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归还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权处理抵(质)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终止。

      (二)本借款由 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保证后,有向借款人追偿的权利,借款人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三)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债务人或

      第三人提供)和保证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期间为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第四条 权利义务

      (一)出借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人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出借人为规避风险,可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但须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借款人。

      (二)借款人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出借人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三)借款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人有义务接受出借人的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借款人自愿用所有财产(动产和不动产)作借款担保。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上述资产采取保全措施。

      第五条 借款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者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出借人由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偿还。

      第六条 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的约定

      (一)出借人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自由转让给

      第三人,只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借款人不得提出异议。

      (二)如出借人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

      第三人,保证人承诺对转让的债权仍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借款人将债务转移给

      第三人,必须经出借人书面同意。

      第七条在借款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的情况下,承诺以其全部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本合同所欠出借人的借款本息。

      第八条借款人和保证人抵押人必须提供真实的信息资料、印鉴章,如因所提供借款信息资料和印鉴章不真实,导致出借人该笔出借款损失的,借款人和保证人抵押人认可出借人以经济诈骗的方式来追偿。

      第九条如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还款义务,提起诉讼的,出借人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担。

      其他条款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借贷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担保人应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各方签章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及所涉债务完全清偿时终止。

      第十四条 声明条款

      借款人、保证人有权清楚的知悉贷款的各项条款。

      借款人、保证人已经全面阅读、准确理解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应借款人、保证人要求,出借人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相应的法律后果都已经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签章): 借款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住宅地址: 住宅地址:

      保证抵押人(签章): 保证抵押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住宅地址: 住宅地址: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借款标准合同3篇(扩展3)

      ——简单保证借款合同标准范本 (菁华1篇)

      简单保证借款合同标准范本1

      合同号:

      借 款 人: 身份证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号:地 址:

      联系电话:

      保 证 人: 身份证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保 证 人: 身份证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贷 款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借款,贷款人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双方本着公*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借款人借款人民币(小写)元 (大写)叁 ,借款实际金额以借据为准。

      第二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 六 个月,即年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

      第三条 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 货 款 。

      第四条 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即利息执行月息 25 ,在借款期限内保持不变。

      第五条 贷款发放与支用

      除贷款人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贷款人才可以发放贷款:

      一、 借款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批准、登记、支付及其他法定手续;

      二、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担保合同或其他担保方式已生效;

      三、借款人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

      四、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还款

      一、还款方式

      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附件中的还款计划表按时偿还本金及利息至贷款人的银行帐户。

      二、提前还款

      借款人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若借款期限不足三个月,借款人提前还款,贷款人有权征收借款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贷款的担保

      一、保证人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到期后两年。贷款如果展期,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限延至展期借款到期日之后________年;

      三、保证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四、借款人没有按照还款计划表还款,保证人必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向贷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贷款人可以通过处置保证人的家庭财产及收入来源偿还借款。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借款人的权利

      (一)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发放借款;

      (二)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三)有权要求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有关财务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 借款人的义务

      (一)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二)应积极配合并自觉接受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三)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四)借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或转移资产,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五)在未还清贷款人贷款本息之前,未征得贷款人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形成的资产向

      第三人提供担保;

      (六)本合同有效期,借款人如要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七)本合同有效期间,借款人如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均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按贷款人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及担保;

      (八)应当承担与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律师和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等费用;

      (九)本合同有效期,借款人如果要向其他机构和个人申请贷款,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第九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 贷款人的权利

      (一) 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等文件资料;

      (二)对于任何依据本合同发生的借款人应付贷款人款项,贷款人有权经法院从借款人在银行系统开立的账户上扣划任何币种款项。

      二、 贷款人的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延迟的除外;

      (二)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应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未按还款计划表在每期到期日前归还本金和利息,则自逾期次日起计收违约金;每日违约金为借款金额的2,直至借款人按还款计划表偿还完所有违约金,到期利息和本金为止。

      二、借款人不能清偿到期贷款本息,贷款人将根据合同条款依法强行执行,并将其信用历史转告其他融资类机构。

      三、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执行、催讨等都由借款人和保证人承担。

      四、借款人如发生以下情形,贷款人有权宣布合同提前到期,并且要求借款人和保证人立即偿还所有未偿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一)借款人和保证人更改联系方式,住所,生意场所地址,工作单位没有在____日内书面通知到贷款人;

      (二)借款人未按照还款计划表按时偿还贷款,产生了逾期;

      (三)借款人和担保人提供了虚假的信息给贷款人;

      (四)借款人未按照贷款用途使用贷款;

      (五)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内生意情况,收入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

      (六)借款人不配合贷款人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七)借款人的保证人未经贷款人同意,对外借债或提供担保;

      (八)借款人和担保人陷入诉讼纠纷或着其他重大不利于正常经营活动的事项。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在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保证人和贷款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叁 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 款 人 签 字:

      共同借款人签字: 保证人签字:

      贷 款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借款标准合同3篇(扩展4)

      ——借款保证合同10篇

      借款保证合同1

        保证人名称:

        住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债权人名称:交通银行 分(支)行

        住所:

        行长: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为确保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证人(以下称甲方)应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的请求,愿意为借款人所借款项向债权人(以下称乙方)提供保证。该主合同的借款金额和币种为(大写)_________,期限为______。经乙方审查,同意甲方作为借款人还款的保证人。甲乙双方遵照法律规定并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愿为上述主合同中借款人向乙方借用的借款本金(大写)________整以及相应的利息、费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全部应付款项(以下称应付款项)作担保。

        第二条 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任何一期到期(包括被乙方宣布提前到期)应付款项时,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付通知后15天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第三条 甲方保证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权和批准手续,并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的保证责任不因下列原因受到任何影响和免除:

        1、借款人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及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

        2、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各类有关协议;

        3、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被认定无效;

        4、甲方机构的变更、撤销或财力的变化;

        5、主合同债务重组。

        第四条 甲方若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45天书面通知乙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借款人和甲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五条 甲方同意今后乙方与借款人变更主合同除了变更贷款金额、期限、用途、利率(指由乙方无故擅自超出*人民银行规定调整范围外)这四项条款,其他条款的变更无需再征得甲方的同意,也不影响甲方的保证责任。

        主合同中与贷款金额、期限有关的条款变更后,本合同项下保证的贷款金额和期限相应调整,贷款利率按上述期限变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

        第六条 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日起直到主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为止。

        第七条 在本合同的保证期间内,甲方有责任定期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并接受乙方对其担保能力变化情况的调查。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任何方式的担保。

        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未代借款人清偿到期应付款项时,甲方有权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并可向甲方继续追索任何不足部分。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有权向变更后的机构收取相当于担保总额___%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七条规定,作出不真实陈述或违约,乙方有权要求其纠正行为,并处以担保总额___%的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后随主合同同时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地点:

      借款保证合同2

        合同编号: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银行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借款,经保证人提供最高借款余额的保证担保,贷款人同意根据资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发放上述贷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间和额度内,不再逐笔办理保证担保手续。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余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 │金额(大写)│ │用途││

        ├──────┼─┼──┼──────────────────┤

        │种类 │ │利率││

        ├──────┼─┴──┴──────────────────┤

        │期限 │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提款和还款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2.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每笔贷款的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还款方式以借款凭证为准。

        3.借款人和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均可直接从借款人或保证人账户中扣收。

        第三条 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第四条 担保内容

        1.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人和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保证人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索款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4.保证人接受贷款人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应及时提供财会报表等资料。

        5.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并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7.保证人应予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 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借款保证合同3

        合同编号:

        借款人:__________

        贷款人:*农业发展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借款,经保证人提供最高借款余额的保证担保,贷款人同意根据资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发放上述贷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间和额度内,不再逐笔办理保证担保手续。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余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提款和还款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2。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每笔贷款的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还款方式以借款凭证为准。

        3。借款人和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均可直接从借款人或保证人帐户中扣收。

        第三条 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担保内容

        1。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3。保证人和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保证人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索款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4。保证人接受贷款人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应及时提供财会报表等资料。

        5。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并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7。保证人应予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 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人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帐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保证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__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保证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保证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证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借款保证合同4

        合同编号:_________

        借款人名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名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名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乙签订的_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还款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丙方担保金额为甲方根据________年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资金本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和罚息。

        第二条 丙方保证代甲方清偿甲方在上述借款到期而未能按时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费用及罚息,并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________个营业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第三条 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务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担保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条 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合并、撤销,丙方应提前_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由变更、合并后的机构承担本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担保人。

        第五条 本担保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变更主合同条款,应征得丙方的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对丙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丙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丙方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 本合同的担保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及罚息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第八条 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及罚息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担保总额的________%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2.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应按担保总额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4.甲方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擅自变更主合同条款,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担保义务。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项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借款保证合同5

        经*农业银行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和____________(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算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分期用款计划分期还款计划日期金额日期金额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份,按规定加收____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贷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六条、贷款到期,借款方及保证人无力归还,又未申请延期或未与贷款方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___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方及保证人的存款帐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当借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偿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借、贷及保证各方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九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一份。

        借款方借款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开户银行及账号:

        贷款方贷款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借款方保证担保人

        (1)保证担保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开户银行及账号:

        借款方保证担保人

        (2)保证担保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开户银行及账号:

        借款方保证担保人

        (3)保证担保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开户银行及账号: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保证合同6

        出借人:(以下简称为“甲方” )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借款人:(以下简称为“乙方” )

        身份证号码:

        注册地:

        常驻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 身份证号码: 注册地: 常驻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甲方、乙方、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

        1.1本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本合同借款用于

        第三条 借款利率

        3.1本合同借款年利率为%,月利率,借款利率自本合同项下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借款期限

        4.1本合同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2实际借款发放日与本合同约定日期不一致时,以实际借款发放日期为准计算借款期限。

        第五条 借款发放

        5.1甲方发放借款的前提是乙方提供了符合甲方要求的证明材料,履行了向甲方要求的申请借款和担保手续,签署了申请借款所需法律文件并经甲方审查同意。

        5.2借款的发放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给付乙方:

        Ⅰ、现金

        Ⅱ、乙方授权甲方将借款直接划入乙方指定的下列帐户,即为甲方依约履行了向乙方提供借款的义务。

        帐户名称: ,帐号: ,开户银行: 。

        5.3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发放后,乙方使用本合同项下借款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甲方无关,本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六条 借款偿还

        6.1利息给付方式按对接双方约定执行,到期一次性还清。

        第七条 提前还款

        7.1乙方如欲提前还款,应征的甲方同意,甲方同意乙方申请后,乙方方可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日前已收取的利息不予退还。

        第八条 借款担保

        8.1.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8.2.2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

        8.3.3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8.3.4在借款期限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8.3.5保证期间,甲方与乙方变更本合同,只要不加重保证人的责任,无需征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对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8.3.6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九条 其他权利与义务

        9.1乙方保证提供的申请借款文件是完整、真实、有效、合法的,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检查。

        9.2乙方应定期或随时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真实反映乙方财务状况或收入情况的文件和证明。

        9.3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十日内通知甲方。

        9.4乙方不得将借款挪用于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借款不用于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应按提前还款与甲方结算,否则,视为改变借款用途挪作他用处理。

        9.5本合同履行期间,担保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其担保能力的变化,乙方应当在变化发生后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应当在十日内提供新的、符合甲方要求的担保或者采取甲方认可的补救措施。

        9.6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投保保险并以甲方为保险的优先受偿人;且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中断、撤销保险。

        9.7乙方应当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律师费、保险费、评估费、登记费、公证书费等费用。

        9.8除担保人为乙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之外,乙方同时提供财产抵押或质押的,如乙方违约,甲方对其有权依法处置;处置期间如因其引起的任何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其相关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9.9除担保人为乙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之外,担保人同时提供财产抵押或质押的,如乙方违约,甲方对担保人提供的抵押或质押财产有权依法处置;处置期间如因其引起的任何纠纷,由出质人及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其相关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10.1.1乙方改变借款用途;

        10.1.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10.1.3乙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10.1.4乙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保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10.1.5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甲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10.1.6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乙方未能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担保;

        10.1.7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中断、撤销甲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10.1.8乙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的行为。

        10.2发生违约情况时,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10.2.1乙方按合同借款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2.2停止发放借款,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借款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到期借款及相应利息;

        10.2.3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10.2.4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十一条 公证

        11.1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提出公证要求,本合同应在国家规定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如甲方提出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公证要求的,乙方同意甲方可持本合同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如甲方的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未在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内得到足额清偿,甲方可持该公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无条件同意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并放弃一切抗辩权。

        第十二条 纠纷的解决

        12.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曲阜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13.1本合同自甲、乙、丙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四条 附则

        14.1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申请借款文件、资料、证明、凭证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4.2共同借款人承诺其将承担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连带责任。 14.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丙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出借人)(签字): 乙方(借款人)(签字):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借款保证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乙方与____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签署的《担保协议书》,合同编号:___________(以下简称“协议”);

        2.乙方与___(以下简称“贷款人”)将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保________,(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乙方为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_____借____,以下简称“借款合同”)所借金额的借款提供部分担保。

        甲方应借款人的请求,同意并确认以甲方的身份自愿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现与乙方签订以乙方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合同,同意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数额

        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

        2.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___(币种)___万元,具体金额以借款合同之约定为准。

        3.乙方依据担保协议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具体金额以担保协议之约定为准。

        第二条保证方式

        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在甲方按合同约定承担担保之情况下,如还有其他甲方的,各甲方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第三条保证范围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乙方依保证合同所应承担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借款到期前按借款合同规定的正常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逾期后按同期*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计算的逾期利息三者之和的____%,实现债权的费用(以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乙方承担的为准);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乙方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后发生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四条保证期间

        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乙方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贷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2.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协议约定的支付担保费用期限届满之次日起____年。

        第五条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依据*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依法具有完全的代偿能力,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2.甲方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3.甲方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反担保保证完全出于自愿,甲方在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甲方愿意以拥有的全部个人资产及夫妻共有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方的配偶亦同意以夫妻共有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若甲方发生离婚,夫妻双方仍在原共有财产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本条款所述全部资产清单,如乙方认为有必要,可对清单中所列财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保证对清单中所列财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从反担保保证合同签订之日起,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处分以上财产(包括设定抵押、质押、留置、转让等)。如乙方认为有必要,可对其中部分财产进行保险、设定抵押、质押,甲方保证协助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如设定抵押、质押,则另行签订的抵押协议或质押协议与反担保保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反担保保证合同不因甲方的死亡而终止或受到影响,甲方愿以全部遗产承担清偿责任,甲方的遗产代理人完全受反担保保证合同的约束。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借款合同向贷款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乙方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____日内,甲方无条件向乙方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有关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甲方对乙方之欠款。

        2.甲方同意及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担保协议向乙方支付担保费用,在收到乙方通知后____天内,甲方无条件代为清偿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及其它费用,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甲方对乙方之欠款。

        3.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4.接受乙方每半年对甲方进行的反担保资格审查,以及定期对甲方有关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5.对乙方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甲方保证签收并在签收后____日内寄出回执,若甲方不回复,则视为已签收该等文件。

        6.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1)甲方所有或控股的企业主营业务范围的改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人事变动、合营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重大内部组织机构的调整;

        (2)与甲方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3)甲方身体健康、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甲方或甲方所有或控股的企业出现或即将出现被解散、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人民法院受理以甲方所有或控股的企业为被申请人的破产申请及其他法律纠纷;

        (5)其他可能影响甲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7.甲方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乙方,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乙方审查后认为不影响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并且书面同意之后,甲方才能付诸实施:

        (1)甲方对其资产和收益将要做出的任何抵押、质押、留置和其他第三人权益之情况;

        (2)甲方所有或控股的企业实行承包、租赁、联营、托管;

        (3)甲方所有或控股的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分立;

        (4)借款人以任何形式减少注册资本、改组或重组、改制、进行产权或股权转让、重大产权或股权变动和资产、债权、债务转让等事项;

        (5)甲方所有或控股的企业自行解散、撤销、转产、清盘、歇业;

        (6)甲方转让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7)其他需要乙方书面同意的事项。

        8.反担保保证合同不因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

        9.在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或乙方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10.在乙方与甲方签定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之后发生主债权人变更之情况(即贷款人发生变更),只要不增加主债权金额,甲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1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是甲方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以及向第三人转让债务而有任何改变。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若甲方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第一条“陈述与保证”的约定作出虚假陈述和声明,导致本合同无效或其他后果,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均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2.若甲方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之规定恶意转移个人及夫妻共有财产,该转让行为无效,甲方及其配偶仍应在反担保保证合同第一条所列甲方拥有的全部个人资产及夫妻共有财产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若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超过约定还款时间的,每延长一日还款,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相当于逾期还款额的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4.若因甲方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甲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因甲方过错造成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无乙方主体资格或有法律规定不允许甲方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2)其他因甲方过错造成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反担保保证合同经乙方签字盖章及甲方签字后生效,至借款合同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2.反担保保证合同独立于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无效,甲方仍应按本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3.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应继续有效,并不得撤销,直至借款人全部缴付和清偿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所有款项、利息、费用及支出等。

        第九条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反担保保证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保证合同8

        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甲方受乙方的委托,愿意为乙、丙双方所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丙方经审查,确认并同意甲方作为乙方的还款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地名)按下列条款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金额及期限

        一、根据主合同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的有关规定,乙方(为进行_________项目)在_________期内向丙方借用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元(大写)本金,相应的利息为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元(大写)。甲方愿意就此本金加利息的_________%向丙方提供担保,保证金额总额为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元整。

        二、甲方提供保证的具体期限和数额为:_________.

        第二条保证责任

        一、甲方保证乙方能够按照主合同的规定就甲方保证金额内的款项到期向丙偿还。

        (一)乙方在主合同到期时未能偿还上述款项,丙方必须首先要求乙方偿还,只有当乙方不能偿还,直至丙方对乙方的财产申请并实施强制执行后仍不足以清偿时,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代为清偿,甲方则应在保证金额的范围内和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就其不足的部分代乙方向丙方予以清偿。

        (二)乙方在主合同到期时未能偿还上述款项,且确实无力清偿或无法清偿时,丙方有权要求甲方代为偿还,甲方则应在保证金额的范围内和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内代为偿还。

        二、在甲方保证期内,超出甲方保证金额与保证期限的款项,甲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三、本合同规定的保证金额随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如期偿还或甲方按照前述一款的约定代为偿还,或丙方因乙方违约收回贷款而相应部分或全部扣减,同时相应部分或全部解除甲方的保证责任。

        第三条除甲方外,若还有其他担保人为乙方的债务提供担保的,甲方仅就其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保证金额承担按份保证责任,同其他担保人之间,不负连带责任。

        第四条甲方的求偿权和代位权

        一、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甲方代为乙方向丙方偿还债务后,有权立即向乙方行使求偿权,即有权要求乙方归还下列款项:

        (一)甲方保证金额的本金及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_________);

        (二)甲方的其他费用及损失等。

        二、同时,甲方有权在代为清偿的范围内,取代丙方的地位行使对乙方的一切权利,包括接管一切为丙方贷款债权设立的担保物,以及对其他为乙方担保借款担保人的求偿权。

        第五条乙方与丙方的义务如下:

        一、丙方应严格履行主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包括按期足额向乙方提供贷款等;

        二、丙方如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履行保证责任,则应在有权要求之日起30天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并应给予甲方60天的清偿宽限期;

        三、未经甲方同意,丙方不得将主合同与本保证合同转让给他人;

        四、乙、丙方如需对主合同作出修改而要求本合同作相应变更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五、如丙方发现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还款义务,丙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并应在5天以内通知甲方可能影响甲方利益的有关情况;

        六、在下列情况下,丙方可以决定提前收回借款,但应在发现情况后5天内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如丙方同时要求甲方履行保证责任,则应给予甲方不少于120天的清偿宽限期;

        (一)发现乙方的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或其他债务被宣告要求提前履行;

        (二)乙方书面通知丙方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或乙方提出转让财产的建议;

        (三)乙方经司法机关宣告破产;

        (四)乙方被其他债权人起诉或法院已作出扣押其财产,强制执行的裁决;

        (五)乙方其他足以严重影响向丙方履行主合同的还款债务的事件。

        七、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甲方有权向乙方行使求偿权,乙方则应在收到甲方通知15天后,即向甲方偿还全部应付款项。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一款的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丙方有权委托甲方开户金融机构从甲方账户中直接扣除,并可视情况按甲方保证金额的_________%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二、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约定,则甲方有权要求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并解除甲方此后的保证责任。

        三、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的约定,则甲方的所有保证责任自行解除,本合同亦自行终止。

        四、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则甲方有权解除全部或部分担保责任,并要求丙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三、四、五、六款的约定,丙方应按照甲方保证金额的_____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的,还应由丙方赔偿其不足的部分;同时,甲方亦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保证责任,部分或全部解除本保证合同。

        六、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款和第八款的约定,甲方有权通知丙方停止发放贷款或解除甲方部分或全部的保证责任,部分或全部终止本合同。

        七、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的约定,甲方除有权委托乙方开户金融机构扣除其应付款及相应违约金、赔偿金外,还有权通知丙方停发其未发放的贷款,并解除此后的甲方保证责任。

        第七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一、本合同项下规定的各方的义务与责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级单位的任何指示、命令或其地位及财力状况改变或任何一方的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文件或主合同的无效解除而免除。

        二、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若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与责任。

        三、本合同生效后,不因合同任何一方的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变更或免除。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禁令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甲方、乙方或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责任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及时通知其他各方,说明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或部分义务或需要延期履行合同的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根据情况得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或延期履行。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

        一、乙方已按主合同约定条件全部偿付借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二、三、四、五、六、七款规定的情形,甲方终止保证责任时;

        三、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合同;

        四、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终止本合同;

        五、主合同被宣告无效;

        六、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中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第十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_________.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委托_________机关调解;如协商、调解不成,则可向_________-机关申请仲裁。当事人应当履行仲裁,如本合同一方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仲裁裁决时,其他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委托机关调解,如协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委托_________也可以由任何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如本合同任何一方提出公证要求,则本合同应由_________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其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第十三条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四条有关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同意,并由三方订立书面补充或修改协议。该补充或修改协议生效后,与本合同有任何不符之处,则以该补充或修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主合同同时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_____份,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借款保证合同9

        合同号:

        借款人: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号:地址:

        联系电话:

        保证人: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保证人: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贷款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借款,贷款人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双方本着公*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借款人借款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叁,借款实际金额以借据为准。

        第二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六个月,即年日起至年04月07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

        第三条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货款。

        第四条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即利息执行月息25‰,在借款期限内保持不变。

        第五条贷款发放与支用

        除贷款人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贷款人才可以发放贷款:

        一、借款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批准、登记、支付及其他法定手续;

        二、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担保合同或其他担保方式已生效;

        三、借款人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

        四、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还款

        一、还款方式

        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附件中的还款计划表按时偿还本金及利息至贷款人的银行帐户。

        二、提前还款

        借款人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若借款期限不足三个月,借款人提前还款,贷款人有权征收借款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贷款的担保

        一、保证人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到期后两年。贷款如果展期,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限延至展期借款到期日之后三年;

        三、保证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四、借款人没有按照还款计划表还款,保证人必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向贷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贷款人可以通过处置保证人的家庭财产及收入来源偿还借款。

        第八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借款人的权利

        (一)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发放借款;

        (二)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三)有权要求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有关财务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借款人的义务

        (一)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二)应积极配合并自觉接受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三)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四)借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或转移资产,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五)在未还清贷款人贷款本息之前,未征得贷款人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六)本合同有效期,借款人如要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七)本合同有效期间,借款人如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均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按贷款人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及担保;

        (八)应当承担与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律师和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等费用;

        (九)本合同有效期,借款人如果要向其他机构和个人申请贷款,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第九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贷款人的权利

        (一)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等文件资料;

        (二)对于任何依据本合同发生的借款人应付贷款人款项,贷款人有权经法院从借款人在银行系统开立的账户上扣划任何币种款项。

        二、贷款人的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延迟的除外;

        (二)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应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未按还款计划表在每期到期日前归还本金和利息,则自逾期次日起计收违约金;每日违约金为借款金额的2‰,直至借款人按还款计划表偿还完所有违约金,到期利息和本金为止。

        二、借款人不能清偿到期贷款本息,贷款人将根据合同条款依法强行执行,并将其信用历史转告其他融资类机构。

        三、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执行、催讨等都由借款人和保证人承担。

        四、借款人如发生以下情形,贷款人有权宣布合同提前到期,并且要求借款人和保证人立即偿还所有未偿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一)借款人和保证人更改联系方式,住所,生意场所地址,工作单位没有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到贷款人;

        (二)借款人未按照还款计划表按时偿还贷款,产生了逾期;

        (三)借款人和担保人提供了虚假的信息给贷款人;

        (四)借款人未按照贷款用途使用贷款;

        (五)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内生意情况,收入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

        (六)借款人不配合贷款人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七)借款人的保证人未经贷款人同意,对外借债或提供担保;

        (八)借款人和担保人陷入诉讼纠纷或着其他重大不利于正常经营活动的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运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在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保证人和贷款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第十三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人签字:

        共同借款人签字:

        保证人签字:

        贷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借款保证合同1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与债权人所签订的________号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项下借款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

        1.依据*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2.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3.完全了解主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主合同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如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偿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直接向甲方追索。

        第二条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

        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主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

        第三条 主合同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主合同履行期限为___个月,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如有变更,依主合同之约定。

        第四条 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五条 保证范围

        本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六条 保证期间

        1.本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之次日起______________年;

        2.如主合同确定的借款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借款的保证期间为自乙方向借款人通知的还款之次日起____________年。

        第七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2.对乙方发出的催收函或者其他催收文件,甲方有义务签收并在签收后_____日内寄出回执。

        3.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1)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2)住所、电话发生变更。

        4.发生前款情况应在事后日内通知乙方。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乙方与借款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外,无须经甲方同意,甲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7.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8.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实施赠予、借贷、出让不动产、转让股权等行为进行重大财产转移。

        9.借款人偿清其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八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有关文件。

        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能够反映其资信情况的财务报告及其他资料。

        3.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债权全部或部分未清偿的,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4.对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上述通知之日起____内履行保证责任:

        (1)乙方依主合同约定依法解除主合同的;

        (2)乙方按主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贷款的。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在本合同第一条中作虚假陈述或声明,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因甲方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的,甲方应在保证范围内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主合同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2.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甲方仍应按本合同承担责任。

        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采用下述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由武汉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由乙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保证借款标准合同3篇(扩展5)

      ——保证借款合同10篇

      保证借款合同1

        借款人: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号:地址:

        联系电话:

        保证人: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保证人: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贷款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借款,贷款人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双方本着公*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借款人借款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叁,借款实际金额以借据为准。

        第二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六个月,即年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

        第三条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货款。

        第四条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即利息执行月息25,在借款期限内保持不变。

        第五条贷款发放与支用

        除贷款人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贷款人才可以发放贷款:

        一、借款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批准、登记、支付及其他法定手续;

        二、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担保合同或其他担保方式已生效;

        三、借款人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

        四、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还款

        一、还款方式

        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附件中的还款计划表按时偿还本金及利息至贷款人的银行帐户。

        二、提前还款

        借款人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若借款期限不足三个月,借款人提前还款,贷款人有权征收借款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贷款的担保

        一、保证人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到期后两年。贷款如果展期,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限延至展期借款到期日之后三年;

        三、保证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四、借款人没有按照还款计划表还款,保证人必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向贷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贷款人可以通过处置保证人的家庭财产及收入来源偿还借款。

        第八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借款人的权利

        (一)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发放借款;

        (二)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三)有权要求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有关财务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借款人的义务

        (一)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二)应积极配合并自觉接受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三)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四)借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或转移资产,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五)在未还清贷款人贷款本息之前,未征得贷款人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六)本合同有效期,借款人如要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七)本合同有效期间,借款人如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均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按贷款人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及担保;

        (八)应当承担与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律师和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等费用;

        (九)本合同有效期,借款人如果要向其他机构和个人申请贷款,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第九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贷款人的权利

        (一)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等文件资料;

        (二)对于任何依据本合同发生的借款人应付贷款人款项,贷款人有权经法院从借款人在银行系统开立的账户上扣划任何币种款项。

        二、贷款人的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延迟的除外;

        (二)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应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未按还款计划表在每期到期日前归还本金和利息,则自逾期次日起计收违约金;每日违约金为借款金额的2,直至借款人按还款计划表偿还完所有违约金,到期利息和本金为止。

        二、借款人不能清偿到期贷款本息,贷款人将根据合同条款依法强行执行,并将其信用历史转告其他融资类机构。

        三、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执行、催讨等都由借款人和保证人承担。

        四、借款人如发生以下情形,贷款人有权宣布合同提前到期,并且要求借款人和保证人立即偿还所有未偿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一)借款人和保证人更改联系方式,住所,生意场所地址,工作单位没有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到贷款人;

        (二)借款人未按照还款计划表按时偿还贷款,产生了逾期;

        (三)借款人和担保人提供了虚假的信息给贷款人;

        (四)借款人未按照贷款用途使用贷款;

        (五)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内生意情况,收入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

        (六)借款人不配合贷款人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七)借款人的保证人未经贷款人同意,对外借债或提供担保;

        (八)借款人和担保人陷入诉讼纠纷或着其他重大不利于正常经营活动的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运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在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保证人和贷款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人签字:

        共同借款人签字:

        保证人签字:

        贷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借款合同2

        借款方(乙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担保方(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借款金额、期限

        1.1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1.2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1.3甲方应按1.2条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迟提款,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2.借款利率、利息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

        3.还款方式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4.担保

        4.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4.2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3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4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4.5若甲方按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款项,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4.6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7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8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4.9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5.乙方权利、义务

        5.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还款。

        5.2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5.3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5.4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5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6.违约责任

        6.1甲方应按约定日提取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

        6.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6.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6.3.1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6.3.2不配合、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

        6.3.3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6.3.4其财产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管或其财产被扣押、冻结,可能使甲方遭受严重损失的;

        6.3.5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7.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

        7.1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7.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1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

        7.2.2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8.争议解决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9.其他本合同一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合同签订地

        本合同签订于___市___

        甲方:乙方:丙方: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保证借款合同3

        甲方:(债权人、抵押权人、):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乙方:(债务人、抵押人):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乙方以其所有的房产(以下简称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____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未按期支付利息或抵押物涉及其他纠纷的,甲方有权要求提前还款。

        第三条、借款利率:

        1、双方确定借款利率为2 %每月,利息从乙方实际收到借款之日开始起算。

        2、利息支付方式:利息按月结清,月初支付当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结清。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结清本金和利息。

        3、乙方返还的款项,应优先支付利息。

        第四条、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评估费等)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乙方将其名下的位于______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的全部价值剩余价值作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该房屋产权证号为:______,面积:______*方米,房产价值剩余价值为:______元人民币。

        第六条、本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为:______元人民币。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第七条、本抵押所担保的主债权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约定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实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公证费)和所有其他应付款项。

        第八条、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第九条、双方因借款以及抵押合同引发的任何纠纷,均同意选择第【______ 】种方式解决:

        (1)提交清远仲裁委员会在东莞仲裁,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2)交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第十条、送达地址:双方的法定住所地以及约定联系地址均为合法送达地址,任何法律文件一经特快专递寄送,无论谁签收或退回与否,均视为已经送达;双方同意电子送达,任何法律文件一经发送到约定电子邮箱,即视为已经送达。任何一方地址变更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责任由自己负担。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份各执一份,抵押登记机关______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后生效。

        甲方(签章):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合同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借款合同4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 借款合同中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 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

        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

        (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 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 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甲方(借款人): _ 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 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具体约定: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借款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

        (六)、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_(见

        第二条保证条款)。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保证条款: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担保遭拒绝;

        (六)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七)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九)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

      保证借款合同5

        出借人:(以下简称为“甲方” )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借款人:(以下简称为“乙方” )

        身份证号码:

        注册地:

        常驻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 身份证号码: 注册地: 常驻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甲方、乙方、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

        1.1本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本合同借款用于

        第三条 借款利率

        3.1本合同借款年利率为%,月利率,借款利率自本合同项下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借款期限

        4.1本合同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2实际借款发放日与本合同约定日期不一致时,以实际借款发放日期为准计算借款期限。

        第五条 借款发放

        5.1甲方发放借款的前提是乙方提供了符合甲方要求的证明材料,履行了向甲方要求的申请借款和担保手续,签署了申请借款所需法律文件并经甲方审查同意。

        5.2借款的发放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给付乙方:

        Ⅰ、现金

        Ⅱ、乙方授权甲方将借款直接划入乙方指定的下列帐户,即为甲方依约履行了向乙方提供借款的义务。

        帐户名称: ,帐号: ,开户银行: 。

        5.3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发放后,乙方使用本合同项下借款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甲方无关,本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六条 借款偿还

        6.1利息给付方式按对接双方约定执行,到期一次性还清。

        第七条 提前还款

        7.1乙方如欲提前还款,应征的甲方同意,甲方同意乙方申请后,乙方方可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日前已收取的利息不予退还。

        第八条 借款担保

        8.1.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8.2.2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

        8.3.3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8.3.4在借款期限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8.3.5保证期间,甲方与乙方变更本合同,只要不加重保证人的责任,无需征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对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8.3.6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九条 其他权利与义务

        9.1乙方保证提供的申请借款文件是完整、真实、有效、合法的,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检查。

        9.2乙方应定期或随时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真实反映乙方财务状况或收入情况的文件和证明。

        9.3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十日内通知甲方。

        9.4乙方不得将借款挪用于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借款不用于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应按提前还款与甲方结算,否则,视为改变借款用途挪作他用处理。

        9.5本合同履行期间,担保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其担保能力的变化,乙方应当在变化发生后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应当在十日内提供新的、符合甲方要求的担保或者采取甲方认可的补救措施。

        9.6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投保保险并以甲方为保险的优先受偿人;且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中断、撤销保险。

        9.7乙方应当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律师费、保险费、评估费、登记费、公证书费等费用。

        9.8除担保人为乙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之外,乙方同时提供财产抵押或质押的,如乙方违约,甲方对其有权依法处置;处置期间如因其引起的任何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其相关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9.9除担保人为乙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之外,担保人同时提供财产抵押或质押的,如乙方违约,甲方对担保人提供的抵押或质押财产有权依法处置;处置期间如因其引起的任何纠纷,由出质人及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其相关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10.1.1乙方改变借款用途;

        10.1.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10.1.3乙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10.1.4乙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保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10.1.5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甲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10.1.6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乙方未能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担保;

        10.1.7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中断、撤销甲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10.1.8乙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的行为。

        10.2发生违约情况时,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10.2.1乙方按合同借款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2.2停止发放借款,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借款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到期借款及相应利息;

        10.2.3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10.2.4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十一条 公证

        11.1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提出公证要求,本合同应在国家规定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如甲方提出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公证要求的,乙方同意甲方可持本合同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如甲方的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未在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内得到足额清偿,甲方可持该公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无条件同意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并放弃一切抗辩权。

        第十二条 纠纷的解决

        12.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曲阜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13.1本合同自甲、乙、丙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四条 附则

        14.1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申请借款文件、资料、证明、凭证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4.2共同借款人承诺其将承担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连带责任。 14.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丙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出借人)(签字): 乙方(借款人)(签字):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保证借款合同6

        尊敬的客户:为了雏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如对本合同有任何疑问,请向贷款行咨询。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合同特别条款所列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本合同由通用条款和特别条款两部分组成,通用条款和特别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借 款

        第一条 借款额度和额度有效期

        1.1 借款人可以在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的额度有效期和借款本金额度内向贷款人申请借款,并在贷款人核定的自助循环借款额度内按约定的单笔限额和单日可提款次数以自助方式循环使用借款额度。自助循环借款的单日提款次数仅限一次。合同履行期间,贷款人可调整单笔提款限额和单日提款次数,届时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在上述期间内技生的业务,单笔借款期限及最迟到期日见第十六条。第十六条约定额度有效期仅指借款发放时间,经贷款人同意的,期内所有借款的到期日可超出额度有效期。

        1.2 借款人在约定期间和最高借款本金余额内申请用款时,贷款人有权根据借款人资信、借款用途、还款能力、抵押物价值、保证人担保能力、贷款人经营状况等进行审核。贷款人审批同意后发放借款的,双方不再逐

        笔签订借款合同,亦无需逐笔办理担保登记手续,但法律法规对担保设立另有规定的除外。

        1.3 借款额度的重新核定、冻结、调整与终止

        1.3.1 贷款人有权根据宏观经济情况、市场情况、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借款额度使用情况,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的授信或用信额度以及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担保条件变化等因素,重新核定或调整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额度和额度有效期限。贷款人如需调减借款人尚来使用的本合同项下借款额度、取消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额度,或缩短额度有效期限的,应提前七日向借款人发出书面通知。

        1.3.2额度有效期届满,尚未使用的借款额度自动取消,借款人不能再使用该借款额度获得借款,仅可办理还款。

        1.3.3 额度的自动冻结和解冻

        借款人在借款额度内侄何一笔借款发生本金或利息逾期时,贷款人有权将借款人账户内所有合约下的自助循环借款额度自动冻结。借葳人全部清偿逾期本息后,贷款人可视借款人信用状况解冻自助循环借款额度。自动冻结期间,贷款人每日日终自动进行还贷扣收。

        l.3.4 人工冻结、调整与终止

        l.3.4.1 借款人签约借记卡、存折丢失或密码被盗时,应立即通知贷款人并办理额度冻结。

        1.3.4.2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对本合同项下借款额度进行冻结、调减或终止使用:

        (1) 借款人在*农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任何一笔债务合同项下

        出现逾期、违约或不良信用记录;

        (2) 借款人的其他循环借款额度被冻结、调减或终止;

        (3) 借款人违反关于贷款用途的声明,未按按约定提供用途证明,或提供虚假用途证明,未按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或不配合贷款人进行贷后检查及贷款支付核查;

        (4) 借款人未履行约定的义务,或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不按约定履行义务;

        (5) 担保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对担保物做出赠与、转让,或其他任何对担保物权不利的处分;

        (6) 借款人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涉嫌刑事犯罪,财产被查封或扣押,或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债务履行能力的情形;

        (7) 发生影响贷款安全或还款能力的其他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4.3所列重大不利情形、人身伤害、重大疾病、经营失败、失业等。

        1.4 本合同项下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执行利率等以本合同和对应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自助途径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利率调整按本合同约定规则执行)。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借款凭证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 借款利率

        2.1 本合同项下借款依据借贷双方约定适用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固定利率指借款执行利率以每笔借款发放日对应的*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上浮或下浮一定比例确定.并执行确定后的

        利率直至借款到期日。浮动利率指借款执行利率以每笔借款发放日对应的*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上浮或下浮一定比例确定,并执行确定后的利率直至借款到期日。浮动利率指借款执行利率以每笔借款发放日对应的*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上浮或下浮一定比例确定,并按第十七条选定的以下一种方式进行调整。贷款人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利率,将不另行通知借款人、担保人。

        (1) 自*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生效当日起调整。

        (2) 以第十七条约定的月数(从借款发放之曰起至次月的借款发放日的对应日为一个月,以此类推:如无借款发放日的对应日,则为次月最后一天)为一个调整周期。在一个调整周期内,如遇*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则借款执行利率自下一个周期首月的借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起进行调整,如无借款发放日的对应日,则自该月最后一天起调整。

        (3)自*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调整。

        2.2 利率的浮动幅度

        2.2.1 非自助方式下单笔借款执行利率的浮动幅度由贷款人与借款人逐笔协商确定,双方商定的单笔借款的利率浮动幅度=(该笔借款借款凭证上记载的借款利率/该笔借款发放当天*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的基准利率-1)×100%。

        2.2.2自助方式下单笔借款的执行利率以每笔借款发放日对应的*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上浮或下浮一定比例确

        定,浮动比例见17.2的约定。合同履行期问,贷款人可调整本合同约定的自助方式借款的利率浮动幅度,具体浮动幅度以借款人借款时形成的贷款人业务系统记录为准。

        2.3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借款利率或计息管理办法并应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时,贷款人不需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即有权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2.4 除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调整情形之外,贷款人有权决定在双方约定的单笔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为本合同项下单笔借款确定相比放款时约定更低的执行利率。贷款人有权根据情况确定或调整该更低的执行利率的执行期间,亦有权调整或取消该更低的执行利率。

        2.5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执行利率以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为基础下浮的,在借款期限内,如借款人在*农业银行申请的借款(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出现连续90天(含)以上或累计180天(含)以上逾期记录、贷款人有权取消利率下浮,并自逾期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之日止,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执行利率调整为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贷款人依本条对本合同执行利率进行调整时,将不另行通知借款人、担保人。

        第三条 先决条件

        3.1 未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

        (1) 担保人具有为本合同担保所需的资格及/或取得台法有效授权。

        (2) 借款人、担保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文件、资料、单据并办妥相关手续。

      保证借款合同7

        借款方(乙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担保方(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借款金额、期限

        1.1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1.2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1.3甲方应按1.2条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迟提款,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2.借款利率、利息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

        3.还款方式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4.担保

        4.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4.2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3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4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4.5若甲方按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款项,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4.6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7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8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4.9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5.乙方权利、义务

        5.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还款。

        5.2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5.3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5.4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5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6.违约责任

        6.1甲方应按约定日提取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

        6.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6.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6.3.1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6.3.2不配合、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

        6.3.3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6.3.4其财产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管或其财产被扣押、冻结,可能使甲方遭受严重损失的;

        6.3.5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7.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

        7.1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7.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1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

        7.2.2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8.争议解决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9.其他本合同一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合同签订地

        本合同签订于___市___

        甲方:乙方:丙方: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保证借款合同8

        编号:_________年[ _________ ]字_________号

        债权人(甲方):_________

        保证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证,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乙方保证范围为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第三条 本合同保证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债务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本保证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免除。

        第五条 乙方承诺对借款人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上始终保留相当于借款人借款余额的_________%的款项作为履行保证义务的保证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索款通知后_________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未主动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开立的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偿还贷款本息时,有权依第五条规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义务。

        第七条 乙方保证如发生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况时,借款人又不及时还款的,乙方立即开始履行保证义务。

        第八条 乙方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并不因乙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财力状况的改变、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而免除其所承担的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接受甲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资产状况的有关资料。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条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变更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借款人与甲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应征得乙方同意;未经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和期限内承担责任。但甲方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条 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担保余额的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补偿。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十七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债权人住所: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保证借款合同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借款人名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名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的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贷款。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项目 种类 金额 (大写) 用途 利率 期限________年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开立账户 甲方应到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存、贷款账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借款支用 甲方使用借款应按用款计划,在约定用款日_______个营业日前向乙方提交“用款单”。乙方应在甲方提出“用款单”后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按额放出,转入甲方账户。甲方用款计划如下:____日期 金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万元

        第四条还款资金来源 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第五条还款计划 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按额归还借款本息。具体还款计划如下____日期 本金 利息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六条计息方式 按贷款现行利率计息,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____________结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亦有变化时,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第七条还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取得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八条在本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应按要求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

        2.甲方需要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____________个营业日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但只能延期一次,且所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本合同所定期限。

        3.甲方需要提前归还借款,应经乙方同意,乙方按规定减收甲方利息。

        4.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或解除本合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合同解除后甲方已占用的乙方贷款和应付利息,应偿付给乙方。

        5.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或关、停、并、转、分时,应最迟于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等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甲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接受单位,或新设单位或其他任何

        第三者,应经乙方书面同意,并由受让单位和乙方重新签订借贷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超过约定的用款日期________个营业日未提交“用款单”,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付给乙方万分之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保证借款合同10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

        (1)___________

        (2)__________

        (3)__________

        借款人因购房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_____借款,经保证人保证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利息,按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和保证人负责偿还货款本息。货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货款本息时均可直接从借款人或保证人帐户中扣收。

        第三条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担保内容

        1、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货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货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人和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保证人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索款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4,保证人接受贷款人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应及时提供财会报表等资料。

        5、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并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7、保证人应予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人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计收利息________。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保证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货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货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保证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保证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证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货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借款人、货款人、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或合同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借款标准合同3篇(扩展6)

      ——最新保证借款合同3篇

      最新保证借款合同1

        经________________(下称贷款人)、_______________(下称借款人)和_______________(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 %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贷款人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人愿遵守贷款人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人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人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 贷款人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人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货款人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人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人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六条 贷款到期,借款人及保证人无力归还,又未申请延期或未与贷款人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人加收_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人及保证人的存款账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 当借款人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偿权人的债务时,借款人、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人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 借、贷及保证各方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九条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货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_____份。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保证借款合同2

        汽车按揭贷款是指银行向申请购买本人名下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支付所购车辆车款的,还款方式为分期偿汽车按揭贷款还本息的贷款。汽车按揭贷款一般期限不超过5年。

        个人汽车贷款担保合同范本

        甲 方:

        身份证号:

        乙 方:

        地 址:

        丙 方:

        地 址:

        鉴于:

        1、甲方向__________银行(请将具体银行名称写清楚)(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申请购车贷款购买货车从事经营,并委托乙方为其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服务。

        2、甲方以其购买的该车辆为乙方提供质押反担保。

        3、甲方购车后将车挂靠于丙方经营(即甲方为实际车主,丙方为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名义车主)

        现三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证担保及相关事宜,在遵循*等、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于 年 月 日在 处购买 汽车一辆。

        车辆型号: 车 牌 号:

        发动机号:

        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个人汽车贷款,请求乙方为其提供保证担保,该车系由甲方家庭财产购买并挂靠于丙方且抵押给贷款银行。

        第二条 乙方依据甲方的申请为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 》提供保证担保。

        第三条 经双方协商,甲方应当于 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贷款担保金额的10%作为担保服务费;甲方不得以提前归还贷款本息及其他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还担保服务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提供真实资料及资信情况,经乙方调查核实并确认真实有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为其按揭购车向贷款银行提供保证担保。

        2、甲方提前还清银行借款本息时,有权要求乙方积极配合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甲方应当于该车在*局办理登记后在贷款银行顺位后为乙方办理抵押担保登记,于此情形丙方承担协助义务。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信资料。

        2、甲方应按照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中约定条款,全面按期履行其还本付息等义务;如未按期还款付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甲方和丙方应交出车辆,并且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在乙方提供担保期间,如乙方调查核实发现甲方有提供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和乙方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并放弃抗辩权,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善意使用车辆并尽到善良管理人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

        6、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委托乙方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和机动车财产保险,如甲方未按本条规定履行,则视为甲方放弃继续履行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凡因机动车辆发生保险索赔事项,甲方均应委托乙方办理索赔。

        7、车辆在还款期内使用时出现质量问题和产品存在缺陷时,应由甲方向汽车经销商及生产厂商进行索赔及处理,甲方不得以此作为拖欠银行按揭月供款的理由。

        8、甲方在分期付款期内,应严格遵守车辆使用性质和维修保养的规定,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自行拆卸、更改车辆结构、车身颜色等。否则,其后果均由甲方自己承担,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因该车被损毁、灭失或者征用的,甲方应当将相应的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用于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或者将其提存。

        10、甲方应对其汽车贷款负有完全的偿还义务,此义务不因抵押物的灭失而消失;如抵押物灭失,甲方应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汽车贷款。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拥有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信证明、相关个人资料和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或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律师 进行资信调查的权利。

        2、在资信调查结束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资信情况,有权选择担保或不予担保。

        3、在有效担保期限内,乙方对甲方的资信情况有知情权,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乙方担保,乙方有权终止担保合同,无条件追回甲方所购车辆,并进行处置后归还银行贷款余额,不足部分继续向甲方追索,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4、甲方未按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月供款的`,甲方承诺无条件将车辆交由乙方处置并放弃抗辩权。乙方有权依据银行的授权,代为行使抵押权人的权利,对车辆进行处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期间,应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续期保险,并由乙方为甲方办理保险索赔的相关事项。

        6、因甲方违反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乙方向银行承担保证但保责任的,乙方有权在向银行承担责任前或者后向甲方追偿;此时,甲方应当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甲方的申请下,根据甲方的资信情况为甲方提供担保。

        2、乙方在资信调查过程中,依法对甲方相关个人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六条 丙方作为汽车挂靠第三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丙方应做好该车辆的管理工作,做好GPS监控工作。

        2、当乙方要求处置车辆时,丙方应交出该车,并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置该车。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丙三方均应全面遵守和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相应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按乙方向银行提供担保总额的10%计算。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支付。

        二、守约方除违约金外,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其违约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以及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三、甲方违约,造成乙方需变卖或拍卖其车辆,车辆的变卖、拍卖款应首先支付银行贷款本息以及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对不足部分,甲方仍应承担清偿责任,乙方对甲方具有追索权。

        第八条 因双方争议而发生的诉讼,由彭州市人民法 院管辖。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后生效。

        甲方(签字按手模)

        甲方配偶(签字按手模)

        身份证号: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最新保证借款合同3

        借款方(乙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担保方(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借款金额、期限

        1.1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1.2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3 甲方应按1.2条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迟提款,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2.借款利率、利息 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 %,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

        3.还款方式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4.担保

        4.1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4.2 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3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4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4.5 若甲方按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款项,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4.6 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7 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8 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4.9 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5.乙方权利、义务

        5.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还款。

        5.2 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5.3 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5.4 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5 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6.违约责任

        6.1 甲方应按约定日提取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

        6.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6.3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6.3.1 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6.3.2 不配合、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

        6.3.3 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6.3.4 其财产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管或其财产被扣押、冻结,可能使甲方遭受严重损失的;

        6.3.5 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7.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

        7.1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1 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

        7.2.2 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8.争议解决 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9.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合同签订地

        本合同签订于XXX市XXX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证借款标准合同3篇(扩展7)

      ——借款保证担保的合同3篇

      借款保证担保的合同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__ 签订的______号借款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元,货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 本合同的保证人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 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 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 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货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 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保证借款标准合同3篇(扩展8)

      ——公司标准借款合同3篇

      公司标准借款合同1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

        二、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利息

        借款利率为月利息_______%,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所借款项打入乙方账户

        借款人用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借款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3、乙方还款保证人(丙方)__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的违约责任。

        3、当甲方认为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及时返还,借款人及保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保证借款标准合同3篇(扩展9)

      ——标准保证借款合同范本 (菁华1篇)

      标准保证借款合同范本1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条 贷款

      贷款金额:见本合同

      第九条。

      贷款用途:见本合同

      第九条。

      贷款期限: 见本合同

      第九条。 实际贷款金额和起止日期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以个人贷款出账凭证为准。

      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以

      第九条约定为准,按借款的实际天数计息,日利率年利率

      (1)合同已签订贷款发放前,遇*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的,乙方按调整后的基准利率依本合同第

      条约定的浮动方式对本合同约定利率进行相应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利率发放贷款。

      (2)贷款期内遇*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的,对于约定的还款方式为分期还款(包括等额还本付息法和等本还款法)的贷款,乙方按调整后的基准利率依本合同第

      条约定的浮动方式对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进行相应调整;对于约定的还款方式为非分期还款的贷款,乙方按调整后的基准利率依本合同第

      条约定的浮动方式对本合同约定利率按年进行调整。 约定的调整方式为按月进行调整的,调整日为基准利率调整日后的

      第一个结息日。 约定的调整方式为按季度进行调整的,调整日为贷款发放月每顺延三个月的结息日。 约定的调整方式为按年进行调整的,每年调整日为贷款发放月年度对应月份的结息日。 遇基准利率多次调整的,乙方按调整日的基准利率进行相应调整。如果*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浮动范围,使得上述约定的贷款利率低于*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下限时,则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调整为*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下限。

      (3)国家变更利率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计息方法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上述利率调整乙方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每月结息日为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贷款发放日如为29、30、____日的,结息日为每月____日,但合同项下贷款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到期还本的,贷款结息日为每月____日。双周供贷款首个结息日为贷款发放日后第____日,以后结息日为前一结息日后第____日。 贷款最终到期日为最后一次结息日,利随本清。

      第二条 贷款的发放

      乙方在贷款发放前有权审查下列事项,并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发放贷款,此类审查不构成乙方的义务:

      (1)甲方是否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登记等法定手续;

      (2)有关的担保合同是否已生效;

      (3)甲方是否已付清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

      (4)甲方是否满足了乙方要求的贷款条件;

      (5)甲方及担保人民事行为能力和经济状况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6)甲方还款意愿和担保人担保意愿是否发生变化;

      (7)甲方是否发生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

      (8)贷款用于购房的,甲方是否已支付购房的首期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甲方应委托乙方将贷款资金发放后直接支付至实际收款人账户,贷款发放前甲方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乙方有权审核甲方提款申请及所附资料是否符合本合同约定并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如甲方申请以自主支付方式发放贷款的,需另行征得乙方同意。

      贷款发放后,乙方有权对贷款的使用、贷款资金去向进行监管,甲方应予以配合。采用甲方自主支付方式发放贷款的,甲方应每季向乙方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乙方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资金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因贷款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讯费、邮递费、查询费由甲方承担。无论甲方最终是否使用贷款,乙方因贷款而收取的有关费用均不退还。

      贷款发放前,如因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变化、乙方监管部门对乙方提出控制信贷规模或信贷投向的要求及其他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或解除本合同,甲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第三条 还款

      甲方按本合同

      第十条约定的方式还款:

      (1)等额还本付息法,每期还本付息金额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还款计划表为准(利率调整时应还金额会相应变动)计算公式如下: 每期还本付息额{ 贷款利率(1贷款利率)还款总期数

      (1贷款利率)还款总期数 - 1 }

      借款金额 (注:双周供贷款,还款总期数为双周数,贷款利率为双周利率;当按月还款时,贷款利率为月利率;当按季还款时,贷款利率为季利率;当按年还款时,贷款利率为年利率。选择低供贷还款方式时,还款总期数以双方在

      第十条约定为准。)

      (2)等本还款法:按月等额还本、递减付息,计算公式如下: 每期还款金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借款总额累计偿还本金额)月利率 (选择低供贷还款方式时,还款总期数以双方在

      第十条约定为准。)

      (3)净息还款法: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4)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5)其他还款方式。

      在选择双周还款方式下,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各类还款法以及双周*品的特性(即该产品按每年实际天数计收按揭利息,每年需要还款26期,个别年份达到27 期),知悉双周供贷款适合收入较为稳定和均衡的人士,并在*等、自愿的原则下选择双周还款方式。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调整要求终止或利率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时,乙方有权终止双周供还款法,另行与甲方协商确定新的还款方式,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乙方有权将其调整成按月等额还本付息法。 低供贷还款方式是指甲方按双方约定的还款总期数计算的每期还款金额在贷款期限内分期归还贷款本息,而在贷款期限内的最后一期还款日将剩余本金一次性偿还的还款方式。该还款方式中约定的还款总期数超过依贷款期限计算的还款期数,甲方在贷款期限内每期还款金额相对较少,但在贷款期末会有一定的剩余本金需一次性偿还。

      按月还款的,首期还款日为甲方贷款发放的次月结息日,以后还款日为每月的结息日,首期还款金额以借款实际天数计算为准。按季还款的,还款日为贷款发放月每顺延三个月的结息日;按年还款的,还款日为贷款发放月年度对应月份的结息日。贷款最终到期日为最后一期还款日。 双周供贷款还款的,还款日为双周供贷款结息日。 选择低供贷还款方式的,贷款期内最后一期还款金额为剩余贷款本金与当期应还贷款利息之和。

      甲方在乙方处开立账户,应至少在约定的还款日前一天,将应还款项存入该账户内,因未足额存入资金致使乙方无法按时扣收应还款项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甲方应按时足额地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 分期还款任一期未按时足额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全部贷款,并对未归还的全部贷款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贷款计收罚息。

      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直接从其任何账户中扣收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保险费、乙方对甲方的代垫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从甲方账户扣收款项按照先前期、后当期和先费用、利息、后本金的顺序进行。

      甲方可以提前归还贷款,但需提前三十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部分提前还款的,每次提前还款金额不少于一万元,提前还款后每期还款额相应变更。 甲方提前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补偿金。该补偿金应由甲方随提前还款本金和应付利息一并支付给乙方。补偿金按提前还款金额提前还款天数本合同约定利率计算。提前还款时间不到三十天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减半计收;超过三十天的,只按三十天计收。

      对于本合同

      第九条约定利率下浮幅度超过15%的,如甲方在贷款发放后两年内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贷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应由甲方随提前还款本金和应付利息一并支付给乙方,违约金按提前还款金额60天本合同约定利率计算。

      第四条 抵押与保险

      丙方愿意以其拥有的房地产(见本合同

      第十一条)(以下称抵押房地产)作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补偿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过户费、差旅费)的抵押担保。

      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本合同抵押条款仍然有效。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抵押房地产投保财产险,并指定乙方为保险权益的

      第一受益人。财产险投保金额以抵押房地产价值为准,保险期限不短于债务期限。 抵押房地产为________年以上(不含________年)中长期授信提供担保的,可按年分期购买保险。

      甲方应按时支付保费,并履行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在本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和费用还清前,甲方须办理续保手续,否则,乙方有权代为投保,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保险单正本由乙方保管,甲方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本息和费用后,乙方将保险单正本退还给甲方。

      第五条 甲方、丙方保证与承诺

      甲方已如实提供个人和家庭的收入、财产等乙方要求的相关材料,并保证所提供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并以个人和家庭收入、财产作为还款保障。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以转让、赠与、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出租抵押房地产。 经乙方同意出租时,必须在租约内订明:所出租房地产已抵押给乙方。

      丙方保证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房地产,不做任何使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的行为。

      丙方接受并保证配合乙方对抵押房地产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情况进行检查。

      甲方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根据事项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担保或提前收回全部贷款: 经济情况恶化如失业、单位破产或个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个人身体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可能影响甲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事项。

      甲方、丙方变更居住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的,应自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丙方确认,抵押房地产不是丙方及其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时可依法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抵押人放弃就此抵押房地产主张保留其基本生活需要住房的要求。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二方)以上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中任何一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债务均承担连带清偿义务。抵押房地产不可分割地全额抵押给乙方作为清偿全部借款本息的担保。如甲方违约未按期偿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向任何一方借款人追索,要求其承担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并可依法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贷款本息。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丙方应于情形发生之日的次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担保或提前收回贷款:

      (1)抵押房地产损坏的;

      (2)抵押房地产灭失的;

      (3)发生保险事故的;

      (4)抵押房地产权属发生争议的;

      (5)抵押房地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的;

      (6)抵押房地产受到

      第三方侵害的;

      (7)抵押房地产被列入拆迁的范围。

      乙方有权要求定期由乙方认可的评估机构对抵押房地产进行价值评估,评估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抵押房地产价值明显下降,已不足以作为本合同债务的担保,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归还部分贷款、更改还款方式或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乙方有权在贷款发放后对贷款进行重新估价,查询甲方内外部信用记录,检查贷款使用情形,如发生可能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的情形,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要求甲方归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更改还款方式或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合同履行期间,对于本合同

      第九条约定利率下浮幅度超过15%的,如本合同项下贷款逾期超过30天(含),乙方有权在当期结息日将贷款利率调整为基准利率下浮15%;对于本合同

      第九条约定利率低于同期基准利率的,如逾期3个月(含)以上的,乙方有权在当期结息日将贷款利率调整为基准利率。逾期罚息的收取,以本合同违约条款约定为准。 甲方在出现上述逾期情形后,全额清偿所欠乙方逾期贷款本息,且连续6个月依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乙方在满足上述条件后下一期结息日将贷款利率下浮幅度恢复成本合同

      第九条约定的下浮幅度。但乙方已依合同约定决定提前收回贷款的除外。 对于本合同

      第九条约定利率下浮幅度未超过15%的39;,如本合同项下贷款逾期,乙方有权在当期结息日将贷款利率调整为按合同约定利率上浮30%执行。

      本合同项下贷款如用于甲方所经营企业,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经营企业的财务报表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保证所提供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客观。 乙方有权在贷款发放后对甲方所经营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查询企业信用记录、企业工商登记情况和企业经营状况等。如发现所经营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的情形,乙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担保或要求甲方更改还款方式、提前归还全部或部分贷款。

      抵押房地产被列入拆迁范围的,丙方应将拆迁进程实时向乙方反映,并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拆迁所有资料。丙方与拆迁方签署拆迁补偿协议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协议复印件提供给乙方。如丙方拟接受补偿款方式进行补偿的,丙方应在乙方开立专户,并将该帐户设置为拆迁补偿款的唯一收款帐户(丙方同时为借款人的,应将其在乙方开立的还款账户设置为拆迁补偿款的唯一收款账户),并将上述收款账户在拆迁补偿协议中明确约定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拆迁方并抄送乙方。拆迁款到账后,乙方有权立即扣划用于清偿甲方贷款。

      第六条 违约条款

      甲方任何一期未及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即视为逾期,从逾期之日起,对逾期金额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加50%计收罚息;甲方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从违反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之日起,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加100%计收罚息。因此被宣告提前到期的,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未归还的全部借款本金计收罚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本合同履行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追加乙方认可的担保措施或提前收回全部贷款,并有权处置抵押房地产:

      (1)甲方未按双方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或未按约定方式支用贷款资金或以提供虚假资料等方式规避本合同第

      条约定的受托支付;

      (2)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归还本息的;

      (3)甲方违反所做的陈述与保证;

      (4)甲方转移财产、逃废债务;

      (5)甲方在履行与乙方或其他银行签订的其他合同时,有延迟履行等违约行为;

      (6)出现可能导致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或灭失,从而使乙方的债权遭受损害的情形;

      (7)甲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其偿还能力事件的情形。

      乙方依法以抵押房地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发生行使抵押权情形时,乙方与丙方协商确定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未能协商一致的,乙方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

      甲方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过户费、差旅费)

      甲方有逃避乙方监管、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时,乙方有权将该行为向其所在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通报,并在媒体上公告。

      第七条 附则

      乙方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

      第三人。

      乙方有权要求对本合同项下债务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甲方在此同意并授权乙方有权依照*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本人个人信用信息报送*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经*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征信机构,并同意上述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使用人可依据规定的范围,查询本人个人包括社保信息在内的信用报告。

      本合同项下的出账确认书、个人贷款出账凭证及经各方确认的借款申请书等相关文件、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就本合同给予其他方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函件,一经按本合同记载的或按其他方已书面通知乙方变更后的地址发出即视为已送达。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合同经甲方、丙方签字和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个贷业务专用章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乙方执二份,甲方、丙方、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如需公证,应增加一份用于公证机关备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相关法规 《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三条: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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