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司合作协议1 本协议基于《********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基础上所订立。 第一章㈠总则、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公司合作协议,菁选2篇,供大家参考。
本协议基于《********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基础上所订立。
第一章 ㈠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四方对《淮北市拓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出资和公司所有股东参与公司的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股东各方以第二章为准)
㈡合作基础
公司名称及性质:
①公司名称为:《淮北市拓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___ 年___ 月___ 日,属合伙经营企业;
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④本协议生效后,原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中的股东权益和义务仅对甲乙丙三方有效; ⑤本协议生效后,所有签订各方均为公司的股东之一,原《股东合作协议》作为本协议的副本,公司所有事宜均以本协议为基准;
⑥本协议经过《*********有限公司股东会第2016080001号决议》全票通过;
第二章 股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 ,住址:__ ___ 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 各方持股方式和出资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各方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rmb_________);
第七条 本协议生效后各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丙方:_________
;持股比例: %;
丁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注:宋**先生所占 %的股份中,12%为公司持有股,暂记宋先生名下,不归宋先生个人所有,不分红,不参与股权责任和利益分配,处置权归公司股东会。
(本协议书适用于:在我方中标前,我方与拟选用的分包商签订初步的工程分包协议,明确对方在项目前期应配合我方开展的工作及项目中标后拟分包的工程部位。通过签订此类协议书,一方面可通过对方分摊部分前期经营费用,另一方面也可利用对方与业主及/或相关*部门的关系。通过上述工作,初步建立起双方的总、分包合作关系,并在条件具备后签订正式的工程分包合同,按总、分包模式开展工作。)
甲方: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资质等级:
营业范围:
乙方:
注册地址:
资质等级:
营业范围:
鉴于甲、乙双方均为依法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并具有建设工程施工经验的专业化建筑施工企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建筑工程分包协议内容:
1. 本项目概况
1. 1 工程名称:
1. 2 建设单位:
1.3 工程地点:
1.4 建筑面积:
1.5 工程结构形式:
2.双方代表
甲方指派 先生、乙方指派 先生作为甲、乙双方代表,协调双方的工作配合及双方间产生的争议。
3.前期经营
3.1 乙方协助甲方开展投标前期的项目跟踪、洽谈工作,并在本协议书签订之日
起五个日历日内,将前期经营费 万元人民币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专用于本项目中标前的前期经营工作。
3.2乙方向甲方准确及时地提供项目信息,与甲方共同考察项目。
3.3 乙方负责协助甲方与建设单位(或招标人)进行洽谈、协调等经营工作。
3.4 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协助甲方编制资格预
审文件和投标文件。
4. 签订合同
4.1甲方与业主签订本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就拟分包工程
及拟选用分包单位等事项征得业主同意且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与乙方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将本项目的 部分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
4.2分包方式:
4.3分包工程款的支付:甲方向乙方支付分包工程款的前提条件是甲方已收到业
主就乙方已完成的分包工程支付的工程款;甲方在收到业主支付的前述工程
款后,按业主当期所付金额占业主与甲方共同确认的当期应付金额的比例,并结合分包合同约定的计价方法,向乙方支付分包工程款;如果发生业主迟延支付全部或部分工程款的情形,则甲方有权相应推迟向乙方付款直至收到业主支付的款项。
5.履约担保
主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在甲方与业主办理完毕竣工结算且收回竣工结算尾款后,甲方将上述履约保证金返还乙方。
6. 变更和终止
6.1 甲、乙双方可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协议书。
6.2 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本协议书自行终止:
a.甲方未能中标本项目;
b. 甲方未能实际承建本项目;
c.甲方中标本项目,但业主不同意将给乙方施工;
d.乙方未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时间和金额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本协议书终止后,甲方对乙方不做补偿,乙方投入的前期经营费不予返还。
7.补充
甲、乙双方届时将根据本协议书第4条的约定, 签订正式的工程施工分包合同,进一步约定分包方式、质量、工期、付款等内容及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8.生效
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单位的公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
本协议书签订日期: 2002年 月 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