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瓷砖1需方:(以下简称甲方)供方:(以下简称乙方)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二、质量要求乙方所供应的瓷砖其质量、规格必须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购销合同瓷砖,菁华2篇【通用文档】,供大家参考。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二、质量要求
乙方所供应的瓷砖其质量、规格必须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
三、收货要求
乙方所供应的瓷砖必须按质、按量、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将货物送到甲方的施工现场。数量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破损的砖不计。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
上、下车费用及运输费用均已包含在单价中,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付款方式
甲方不提供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支付给乙方全部货款;乙方应按甲方财务制度的要求办理收款手续,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财务制度要求的正式发票或收据。
六、其他约定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工程要求的规格、质量、数量、时间提供瓷砖。
2、送到甲方施工现场的瓷砖,乙方负责提供相应的有关合格质检报告。
3、乙方送到甲方的瓷砖的数量,必须与乙方供货单注明的数据一致,不得弄虚作假。
4、此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果单方违约,应遵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担另一方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对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瓷砖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符合国家规范和行业要求,样件双方签字封样,样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能批量生产。正式生产、供货前,乙方应到甲方施工现场认真复核外墙砖及地砖数量、颜色与尺寸,同样式砖生产批次不超过2批次,并对最终生产数量、尺寸及质量负责。
2、检验报告书及合格证等随货同行。
3、每批供货须按国家规定送北京市质检部门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 瓷砖技术要求
A竹陶砖(干压炻瓷通体砖)要求
型号规格:70mm×295mm(见样板)
尺寸偏差(%):符合GB/T 标准;长度方向允差≤±;宽度方向允差≤±;边直度允差≤±;厚度允差允差≤±5;直角度允差≤±;表面*整度允差≤±;
表面质量:距1米远处垂直观察表面无缺陷。
吸水率:符合GB/T ;≤*均值≤3(单个最大值≤);
断裂模数: ≥35Mpa(单个最小值≥32);符合GB/T 标准;
破坏强度:≥1300N;符合GB/T 标准;
抗热震性:按;
抗冻性: 按符合;
放射性核元素限量按GB6566-20__检验达A ;
耐污染性按检验达四级;
B外墙挂贴砖(通体玻化砖)要求
1、 型号规格:600 mm×600mm×13(见样板)
2、 长度、宽度、厚度、边直度、直角度、表面*整度按检验允差不超过:±%
3、 吸水率按检验≤%
4、破坏强度按检验≥1700N
5、断裂模数(*均)按检验≥35Mpa
6、耐磨性按检验<168mm3
7、抗冻性按检验经抗冻性试验后无裂纹或剥落
8、耐污染性按检验达四级
9、放射性核元素限量按GB6566-20__检验达A
四、 交货与包装
包装:包装箱与包装方式应方便搬运,符合国家有关规格、型号、颜色、重量、批号、生产厂等相关要求。
交货:工地交货,乙方须按期将货物送达北京____C12M1地块甲方工地。
验收:乙方每批次交货必须按国家相关要求在北京市质量检测部门进行复检;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单位)仅对包装、规格、颜色、破损等进行抽查验收。瓷砖进场抽查验收并不能免去乙方对产品质量所应承担的责任。
运输方式及费用: 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所产生的运输费用、装卸费用等均由乙方负担。
合理损耗:对于货物启封前发生的破损,由乙方100%补偿;启封后发生的破损,分清双方责任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交货时间与数量:
1)首批交货时间20__年8月25日前,交货产品为白色竹陶砖不少于3500㎡,咖啡色竹陶砖不少于20__㎡;
2)第二批交货20__年9月1日前,白色竹陶砖不少于10000㎡,咖啡色竹陶砖不少于4000㎡,大砖5300㎡;
3)第三批交货:9月15日前完成全部合同供货;
4)每批交货所需线条和转角应按配比足额同时送达。
5)交货期或数量如有调整,按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五、质量保证
质保期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一年。
质保期内,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十五个工作内采取令甲方满意的修复措施,无条件补货,并承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如乙方产品经北京市检验部门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或未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时,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作为违约行为按合同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六、付款方式
预付款:合同总额的20%,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同时乙方须提供等额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
到货款:分批供货、按每批次到货量支付,支付金额为该批次到货量合同价款的60%。
结算款:合同执行完毕,据实办理结算手续。甲方凭结算确认书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本次支付乙方须同时提供结算金额100%的正式发票。
质保金:质保期为自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金为结算金额的5%,质保金到期在无质量问题条件下支付。
以上每次付款,乙方须先提供等额正式发票。
七、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如有一方违约自行终止合同,违约方以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给与对方赔偿,并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相关的经济损失。
如出现欺诈、以次充好等行为的,或所*品未能达到国家标准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延期交货:乙方延期交货按每延期一天处罚合同总价款的%,但误期赔偿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累计超过二十天延期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处以合同总价款10%的赔偿处罚。
所有处罚在支付当期货款时予以扣除。
八、补货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甲方的补货通知书应提前十个工作日发出,乙方须在接通知后二十五个工作日内交货。乙方在执行完合同供货后,有义务在两年内无条件满足甲方的补货要求,且不作价格调整。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节,协商调节不成,提请项目所在地仲裁机关仲裁。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价格包括货物价格、运输费用、装卸费用及税金等全部费用。
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本合同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