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为保障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政策法规为依据,聚焦农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集中清理整治违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侵占集体资金、资产、侵害农民权益、随意加重农民负担等突出问题,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此次专项检查由县财政局统一部署,审计局、农业农村局配合组织协调和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方案要求,靠实责任,认真组织和指导督促村级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并按乡镇汇总上报专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2.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专项检查要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关键节点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情况,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同时,要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形成整体合力。
3.严格执法,标本兼治。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不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逐步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
三、检查时限: ***年*月**日至**月**日。
四、检查范围:全县**个乡镇**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年至**年**月**日所拥有的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使用情况。
五、检查内容
(一)资金使用方面
1.村级集体资金(包括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开支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等违规违纪问题;账务处理是否规范;
2.村集体账户存款是否存在多头开户、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等现象;
3.是否存在坐收坐支、白条抵库和无审批的大额现金支出(如工程款、材料款及办公用品等)现象;
4.现金、存款是否严格执行日清月结、账账相符的对账制度;
5.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6.村集体收入是否及时入账,是否使用专用统一监制票据,并及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7.村集体各项收支票据是否做到手续完备,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村原始票据是否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手续的开支票据,做到不付款、不报账、不入账;
8.是否严格控制村集体非生产性开支;
9.是否存在擅自举借新债的现象。
(二)资产资源管理方面
1.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管理台账是否建立,是否将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全面纳入了帐内管理,并做好了台账的登记和日常管理工作;
2.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资产的购置、变卖、报废等事项,是否经集体讨论决定;
3.村集体的固定资产、产品物资是否做到账物相符;
4.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是否经村“两委”会议研究,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依法签订承包、租赁等合同。
(三)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1.农村土地征用补偿费:(1)是否实行了专户储存、专账管理制度;(2)拨付是否及时足额;(3)征地程序是否完备,是否执行征地方案和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公示制度;(4)按政策应该兑付给农民的征地补偿费的兑付情况;(5)留归集体管理使用的征地补偿费的管理使用情况;(6)在土地征用和征地补偿费发放、管理中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
2.一事一议筹资筹劳:(1)筹资筹劳是否按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2)是否突破规定的筹资或筹劳上限;(3)建设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程序通过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4)所筹资金和劳务是否用于村民会议所议定的项目;(5)筹资筹劳过程及资金劳务使用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
3.国家对农户的专项补贴资金:主要对种粮、农机、良种、退耕还林等专项补贴资金进行审计。重点是:(1)补贴资金的拨付、到位情况,是否存在截留补贴资金的行为;(2)补贴资金的发放程序和方式是否符合有关政策;(3)补贴资金是否用于专项补贴,是否存在贪污、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4)符合补贴政策的农户是否及时、足额拿到补贴资金,是否存在克扣农户补贴的行为。
4.农民负担是否有另立收费项目或搭车加码收费的现象。
5.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是否开展专项审计,是否有擅自举债,增加村级债务的现象,是否有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六、检查方式和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检查分乡村自查自纠、县级重点检查、全面整改三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乡村自查自纠阶段(*月*日—*月**日)
各乡镇要成立村级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织检查组,对照检查内容,通过村级财务审计、入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重点摸排,全面总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情况,梳理列出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形成自查自纠专题整改报告。自查自纠必须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面必须达到100%。
(二)县级重点检查阶段(*月*日*月*日)
在全面自查自纠基础上,由县财政局牵头,审计、农业农村部门配合,组织力量开展重点检查,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自查自纠不认真的要集中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为100%,着重检查乡村自查是否认真细致,是否存在应付了事的情况;对自查没有问题但重点检查发现问题的乡村要严肃处理。各检查小组要按规定时限汇总填报相关表册,并根据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情况形成检查报告,在重点检查结束时报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整改阶段(*月*日*月*日)
各乡镇、村要针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切实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规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要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将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形成书面报告,于*月*日前报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要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控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检查小组要对确定问题的整改情况逐一跟踪落实,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专项检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强化责任,精心部署落实。县上将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县财政、审计、农牧及乡镇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和督导组,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专门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乡镇自查工作全面顺利开展。县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农村局要组建工作班子,建立专项检查工作协调机制,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各乡镇、部门主要领导对专项检查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强化部门配合。专项检查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各成员单位要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在人员、车辆上给予充分保证,抽调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在检查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不得给基层增加负担,以确保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检查工作达到预期的目标。
3.严把政策界限。专项检查工作要始终遵循客观公正、依法合规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找准问题,搞清事实,分清责任,准确把握和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工作规定和制度。对检查发现的因失职、渎职造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三资”流失严重的,要查明原因,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对发现的贪污挪用、转移集体资产以及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铺张浪费等问题,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对贪污等问题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进行查处。
为了切实开展好全镇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依政办发号文件要求,经镇党政领导会议研究,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要求
为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和治理纠正各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积极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镇长同志担任,留守处、卫生等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经济产业发展办公室联合办公,具体负责专项活动的日常监管和协调工作。
三、工作方法及步骤
此项专项活动从12月中旬开始至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12月23日—12月31日)
领导小组督促各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建立自查自纠与整改档案,并总结上报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2、执法检查,集中整治阶段(1月1日—1月15日)
配合安监局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行业及职业卫生领域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并督促整改。对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问题突出的行业组织联合督查重点整治,切实落实“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
3、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1月16日—1月29日)
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及时跟踪,分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4、总结提高阶段(2月7日—2月28日)
领导小组要对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形成经验资料。
四、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活动,是确保镇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健康稳定,遏制违法违规行为,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和手段,各企业一定要充分认识此次行动的重要性,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配合专项行动。
2、严厉打击,确保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按照规定上限给予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3、专项活动必须与体制机制建设相结合,达到标本兼治之效。须将开展专项活动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相结合,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相结合,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强化宣传语,营造氛围。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等载体宣传,以发动舆论及群众的监督作用,提升和扩大专项活动的社会效能。
为切实做好我区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市安委会统一安排,区政府决定集中20天时间开展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xx年3月22日至4月10日。
二、专项检查的范围
1、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商尝超市;
2、客房数在30间以上的宾馆、酒店和就餐人数超过50人以上的营业性餐馆;
3、营业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网吧等公众娱乐休闲场所;
4、营业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集贸市场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三项制度”的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和持证上岗的情况;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及演练情况。
2、建筑审批情况: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3、防火分区情况:建筑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要求。
4、安全疏散情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烟、封闭楼梯是否正常,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是否运行正常。
5、消防设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设备是否按要求设置、运行是否正常、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6、消防管理情况:《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是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宣传“三提示”和提示性、警示性、禁止性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
7、灭火救援条件: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泵结合器是否好用。
四、检查方式
3月22日至31日,由各乡镇、办事处开展自查与安监、公安消防、文教、工商等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抽查的方式相结合,对辖区专项检查范围内的所有公众聚集场所集中开展检查。
4月1日至10日,为巩固专项检查阶段,要做好迎接市安委会督查组的督导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乡镇、办事处和相关部门接此方案后,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共同实施好这次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政策,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有始有终,始终依法进行。杜绝走过尝执法不严、失职渎职等行为。
3、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单位和场所要提出严格要求;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对存在重大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单位必须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确保安全。对于拒不整改的或态度消极、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从严查处。
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领域隐患治理,扎实做好全镇安全生产、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紧紧围绕杭州2022亚运会、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等全年工作主线,聚焦合用场所、来料加工厂、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清仓见底、除险保安,有效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火灾总量和死亡人数,确保我镇在重大活动安保期间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火灾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火灾事故,坚决防范一般亡人和较大社会影响安全生产、火灾事故。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2月31日,行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首战阶段(1-2月)
召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清仓见底”行动;镇应急办要分行业、分领域做好指导、培训及督查工作。各村要完成合用场所、来料加工厂、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回头看”,推进电动自行车治理,全面摸排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2月22日至2月28日,每日安排3个专班小组对辖区内全领域安全隐患进行联动巡查,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小组:由镇应急办牵头,消防中队配合,对来料加工厂、合用场所等进行联动巡查;
第二小组:由镇经发办(城建)牵头,资规所、住建所配合,对危旧房、地质灾害点等进行联动巡查;
第三小组:由镇城镇综合管理中心牵头,综合执法中队配合,对餐饮、燃气安全等领域进行联动巡查;
(二)迎战阶段(3-6月)
对标对表“清仓见底”、“除险保安”等行动,发动开展拉网式、起底式排查,建立隐患风险库和“三张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实施清单化管理、节点化推进,确保“清仓见底”。深化消防领域数字化管控,紧盯基层基础建设,将消防工作融入“微网格”,提升基层隐患治理、应急处置能力。
(三)临战阶段(7-9月)
对照隐患风险库,全面分析研判社会面安全生产、火灾防控重点对象,研究落实针对性防控措施。全面启动亚运会消防安保各项工作机制,落实预警研判、联合执法、夜查夜巡、隐患曝光、追责问责等系列工作措施;对于“三不放心”单位、行业、区域,落实死看死守措施,全面发动各级力量开展“入户式”宣传提示,督促居民开展“三清三关”自查。健全村级消防工作考评机制,压实“最后一公里”的消防工作责任。
(四)决战阶段(10-12月)
对照任务清单、隐患清单,落实“逐项销号”,打好三年行动收官战。延续亚运安保机制,落实重大安保各项严管严控措施,全力做好全国“二十大”消防安保工作。
三、行动内容
(一)推进重点领域精准治理。严格落实市消安委办《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抽查办法(试行)》(温消安委办〔2021〕14号)整治要求,推进合用场所、来料加工厂等重点场所集中整治,2月底前,力争完成182间合用场所“回头看”。深入推进全镇独居老人、残障人士居所消防安全改造民生实事项目,5月底前完成50户改造提升,9月底前完成“攻坚清零”。11月底前,针对性部署开展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等重点领域专项行动;结合本地产业结构和火灾易发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项产业领域专项整治;用好“挂牌督办”手段,2月底前分类分级摸排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6月底前,原则上全部整改完毕;对日常工作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第一时间“应挂尽挂”。
(二)深化消防领域数字化改革。严格落实新修订的《浙江省消防条例》关于消防安全数字化治理工作要求,深化消防领域数字化管控场景应用。6月底前,完成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数字化管控全覆盖。积极引导辖区内各单位依托线上平台开展自主管理,11月底前对属于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接入“浙里办——消防自主管理系统”,健全消防管理组织,落实日常管理制度,开展员工宣传培训,推广“隐患随手拍”模块。
(三)建强末端监管力量。固化我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运行机制,健全乡镇消防管理组织,加强基层消防队伍力量建设,落实人员、场地、经费等办公保障。6月底前,将消防工作纳入“微网格”事项;9月底前,各村完成消防工作组织建立,并由乡镇消安委办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考核。建强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救援力量;探索开展“防消联勤”工作。
(四)加大消防宣传力度。持续开展消防“五进”活动(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建强消防宣传线上、线下阵地,培育一批优秀消防安全宣传品牌。发动基层力量深入合用场所、“通天房”式民房集中区域开展消防安全“敲门入户”,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广泛分发“疫情+消防”宣传资料。以看苍南、“XX记忆”等为载体,做好火灾防控重点时期社会面宣传提示。
四、行动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各科室、各站所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突出问题。各有关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担当,积极配合,协同推进落实。要健全工作专班机制,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进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工作协作。各村、各科室、各站所要靠前站位、主动担当,积极配合推进攻坚整治,形成监管合力。要建立科室、站所间沟通协调、联动执法、成果共享的协作机制,及时跟踪每项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落实针对性措施,形成实现闭环管理长效机制。
(三)强化督导问效。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根据整治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细化本地区遏重风险、问题、责任“三张清单”,制定具体的整治措施和整治标准,加强动态监管,落实清单交办、跟踪督查、销号督办等措施,推动攻坚整治落地见效。
(四)强化信息报送。为方便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清仓见底”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对接及信息报送,请各科室、各村、各有关站所明确专项行动联络人,并于2月22日前,报送至镇应急办,同时将每日排查数据(出动人次、排查家次,发现问题梳理,整改情况等清单)于下午3:00前报应急办。
按照执法计划对监管领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下面是天涯涛源范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区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深刻汲取东航“3.21”坠机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清醒认识当前世纪疫情外部复杂环境冲击下的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全面排查整治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县应急管理局按照《县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方案》,依据执法计划,对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市委、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5条重要举措,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县应急管理局成立以局长贾宝铭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四个检查组,检查组负责检查全县范围内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xx
检查范围:负责县域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等工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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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范围:负责监督检查黄河等河流、水库、淤地坝等方面存在的防凌、防汛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抗旱、救灾等自然灾害方面存在的问题。
xx
检查范围:负责县域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
xx
检查范围:对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三、检查范围
1、按照执法计划对监管领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2、按照执法计划对监管领域的金属冶炼、建材、机械、轻工等工贸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3、按照职责对防汛、抗旱等方面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4、对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四、检查时间
2022年4月5日——2022年11月30日。
五、检查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行业:对照国家、自治区、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要求,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使用、运输、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重大安全风险。生产、经营、存储环节重点关注精细化工“四个清零”(人员密集场所搬迁改造、精细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装备改造、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从业人员学历资质达标)、新建转移项目安全设计诊断、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老旧装置等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深入排查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设备设施稳定运行、重大危险源管控、主要负责人在岗履职、操作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严格外来承包商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温度、压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气体监测报警设施及紧急切断、安全联锁等安全设施完好投用情况;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和应急物质储备情况。检查烟花爆竹储存仓库防水、防雷、防静电、防火设施安全管理情况,烟花爆竹零售环节“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冶金等工贸行业:深入落实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职、隐患排查整治、安全培训教育、应急演练等情况。深刻汲取冶金等工贸行业事故的教训,对工贸企业检维修作业环节进行集中检查,重点对检维修作业安全风险辨识、检维修方案制定和落实、检维修作业现场交底、危险作业和交叉作业管控、现场监护和应急处置等方面开展检查。针对工贸行业监管漏洞和盲区,开展尾气治理环保项目专项检查,重点对项目设计、施工和设备安装情况进行检查,严禁安全设施“带病上马”“先天不足”;对委托方、承包方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严禁以包代管、违法分包转包;对危险作业环节进行检查,严禁“盲目作业”“野蛮作业”。强化重点环节风险管控,集中开展钢铁行业、铝加工(深井铸造)行业专家集中会诊,涉及粉尘爆炸企业分级专项执法验收,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等工作,确保年内实现“钢8条”“铝7条”“粉尘防爆6条”等重大安全隐患动态清零。
(三)防汛抗旱方面。重点针对我县在防汛、抗旱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四)安委会成员单位方面。主要是按照《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对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情况等方面进行督促、检查。
六、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自纠。各企业是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责任主体。要对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各个部位认真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隐患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及时整改到位。
(二)检查组全面检查。
一是按照县政府批复的《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执法检查采取“专家+执法”的模式进行。检查中要深入对各企业档案资料、作业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以及各上级开展的专项行动进行执法检查;
二是要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要求,实现安全生产检查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实行“零容忍”,依法上限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依法停产整顿,实行挂牌督办。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关闭取缔;对隐患屡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企业,要在依法严厉处罚的同时纳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
三是对督查各部门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安委办将采取发督办函、约谈等方式,督促各部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检查小组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确保此次大检查工作能查出隐患、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二)严格检查,严肃追责。检查组要认真落实“四不放过”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现场依法提出整改处理意见,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决不能搞形式、走过场。
(三)强化宣传和信息报送。充分利用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对安全生产公众进行宣传;公开公布局机关举报电话,广泛动员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各组每月至少报送2-3条检查信息。
根据省、市开展文化和旅游专项检查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现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严肃查处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督促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落实常态化疫情措施,确保春节期间和全国“两会”期间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有序和上级疫情防控精神落实到位。
(一)查处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要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日常巡查和随机抽查,加强内容监管,依法查处文化和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坚决查处无证经营场所,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的执法检查,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等行为。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规范发展的通知》(文旅市场发(xx)86号)要求,加强对综合性上网服务场所、自助式上网服务场所的监管执法工作。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违规招用未成年人、招用外国人未按规定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等问题的,依法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等相关部门处置。(责任科室:文化市场科)
(二)加强营业性演出市场执法
要密切关注春节期间农村地区营业性演出活动,重点加强对演出活动的内容监管,依法查处含有淫秽、色情、低俗等禁止内容的营业性演出活动。要加强对热门演出活动的执法监管,加大对各类小剧场、livehouse、酒吧演出的执法检查,关注脱口秀、相声、电音、说唱、民间合唱团、唱诗班等类型的营业性演出活动,严肃查处未按规定办理审批备案手续、演出含有禁止内容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营业性演出中有外国的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应当依法开展实地检查,发现“三非人员”参加营业性演出活动的,依法查处,并通报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责任科室:文化市场科)
(三)严查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加强春节期间旅游市场执法检查,严查旅行社组织“不合理低价游”、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在线旅游市场执法,督促在线旅游企业严格遵守《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严查在线旅游企业提供的“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产品。要加强旅游市场联合执法,会同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整治旅游市场突出问题,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责任科室:旅游科)
(四)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要按照原文化部《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市发(xx)5号)等要求,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自动消防设施、灭火器维护、保养、检测记录等。(责任科室:文化市场科)
要做好旅游景区安全管理,严格人流监控;加强对旅游团队的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旅游团队包车情况,发现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经营行为,立即责令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责任科室:旅游科)
在春节、元宵节、全国“两会”前,各相关科室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隐患的,立即责令整改,抄告有关部门,并留存书面记录。
(五)落实文化和旅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
要严格落实《关于切实做好xx年春节期间全省文化和旅游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旅传(xx)2号)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拟举办活动的统筹协调和从严把关,能不举办的一律不办,能采用线上方式的就不举办现场活动,必须举办的则减少频次、缩小规模。在检查中,应当督促经营业主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四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三版)》《娱乐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三版)》《旅行社有序恢复经营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二版)》等确定的疫情防控措施,严防疫情通过文化和旅游市场传播。(责任科室:文化市场科、公共文化科、旅游科)
即日起至xx年3月。
1.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根据局方案细化行业专项检查方案,切实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同时,在检查中要做好安全自身防护工作。对落实不力的科室或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及时上报进展。专项检查实行周报制,请各相关科室于每周四16:00前将周总结报局办公室。专项检查结束后,于4月3日前报局办公室。
检查组经过沿线各收费站、超限检测站一律开附道放行,由路政科和收费科负责安排。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最新迎接上级检查接待工作方案范例,希望大家喜欢。
省公路局xx年好路杯和“决战70天”综合治超工作检查考核将于x月x日进入xx,为了做好迎接检查工作,现提出如下接待方案:
一、省局检查组人员
带队领导:xx
司机:x人
联系人:xx
二、xx局陪检人员
xx
司机:xx
三、检查安排
x月x日干线养护、路政治超检查组从省道209线由xx进入xx,入住xx招待所;x日干线公路养护组走310国道、212省道至千阳,后返xx。下午走212省道至凤县、316国道至甘肃交界返,入住凤县凤城大厦;路政治超组x日检查xx、陇县东河桥收费站、陇县路政大队,午饭安排陇县,下午经省道212线检查县功路政大队、局机关、太平庄收费站,晚入住凤县凤城大厦;农村公路检查组x日由杨凌进入xx,午饭安排岐山,下午检查岐山农村公路,晚入住xx;x日上午干线公路检查组走310国道至柴关岭、地方道路、走姜眉路至xx县,午饭安排xx县招待所;农村公路x日上午检查陈仓区农村公路,午饭安排在xx县。x日下午三个组和陪检人员在xx县段会议室开汇报会,会后检查返西安。各检查组在被检单位就餐住宿的,由被检单位负责,办公室负责协调。在xx县开汇报会,会场由xx县段负责。
四、用餐安排
x月x日干线养护、路政治超检查组和陪检人员入住xx招待所,(xx段负责,局办公室协调);x月x日午餐干线养护组、陪检人员在x酒店用餐,晚餐在凤县凤城大厦用餐(凤县段负责保障);x日三个检查组及陪检人员午餐均安排在xx县美佳宾馆,就餐要有座签(由xx县段负责,局办公室负责协调)。
五、xx住宿安排
1、省局农村公路检查组x日晚入住xx,具体住宿安排在xx酒店。x月x日下午与xx酒店协调确定有关接待事项。
2、检查组成员入住房间前要摆放好水果、香烟及欢迎词。
3、x月x日x时前,与xx酒店联系,设定检查组入住房间提示话铃、用餐叫醒服务等事项。
六、接待、保障人员
xx
七、机关检查及会议安排
1、x日下午机关检查先安排检查组人员到机关九楼小会议室,然后由对口科室分领至科室对口检查。
2、x日在xx县午饭汇报和通报会由xx县段负责,汇报会地点安排在xx县美佳宾馆会议室,会议室要有横幅,横幅为“省公路局x年好路杯和“决战70天”综合治超工作xx汇报会”,由办公室具体协调。汇报材料各打印x份装袋,由办公室负责,x日上午x时前摆放会场。路政治超多媒体汇报由路政科安排人员于x上午到美佳宾馆会议室搞好试播准备工作。
3、由xx县段负责汇报会的筹办,会议室摆放座签和适量时令水果、香烟、打火机、纸巾、矿泉水。于x月x日上午x时前摆放到位。
4、各内业受检科室要做好受检工作准备,搞好受检区域内卫生,营造好受检环境,备检资料要摆放整齐有序,根据检查组需要能随时调阅受检。
八、具体事项分工
1、在局机关检查期间局机关公共卫生由后勤服务中心xx主任具体负责。(预计x日午饭前后检查)
2、给省局检查组提供的汇报材料的"撰写、装袋及会场摆放等,由xx具体负责。
3、局机关小会议室、领导办公室及科室水果摆放、座签摆放、会场引领、会场服务等由办公室xx具体负责,xx协助。
4、xx酒店食宿安排、餐桌标座签制作、房间欢迎座签制作、有关人性化服务、入住入席引领、房间水果、香烟(打火机)摆放等,由xx具体负责,xx协助。
5、局机关车辆指挥停放后勤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安排。
6、检查组经过沿线各收费站、超限检测站一律开附道放行,由路政科和收费科负责安排。
7、检查期间的车辆调度、乘车安排等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
8、会议及检查期间照像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
9、x月x日上午x时陪检人员在局机关门口统一乘车,前往省道209线xx与xx交界处迎接省局检查组人员。陪检人员x日午餐安排在xx县招待所。
九、乘车安排
xx
十、几点要求
1、参与迎检查及后勤保障人员,要明确职责,认真做好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2、认真组织,注重标准,及时沟通,搞好协调。要树立大局意识,严格按迎检安排的时限要求及分工抓好落实。
3、验收期间用餐均要保证用餐环境静雅干净卫生。(酒水西凤十五年,xx啤酒,红好猫)。x月x日下午拟出x日干线养护组和陪检人员在xx酒店午餐、农村公路组及陪检人员在xx酒店晚餐菜单。
4、接待和陪检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手机全部开通,严禁出现误人误事的现象发生。
为严格落实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推进学校返校复学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启动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督查工作,现将督查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四严”(即严格复学标准、把握复课进度,严格把好校门、确保复学有序,严格活动管控、确保校园安全,严格落实责任、确保万无一失)、“四重”(做好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检测工作,抓住重点节点、重点事,精准施策、强化关键环节管理)、“四防”(防输入、防反弹、防突发、防松懈)、“四预”(预判、预警、预防、预演)要求,通过对全校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督查,全面排查隐患和薄弱环节,压实各部门各单位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确保教育部教育厅最新精神、学校“三案九制”及最新修订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到位,严防校园内发生疫情,确保师生健康和学校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及人员安排
略
三、工作机制和督查方式
1、开展每日现场督查
督查组根据任务分工安排,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每天须到负责的场所、学院、直属附属医院和实习点进行现场督查,实地督察和查阅资料相结合,善于发现问题,指导检查工作落实。
2、反馈整改
督查过程中,督导组对发现的问题须做好工作记录并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单位,督促其及时整改,强化跟踪问效。对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3、及时上报、跟踪解决问题
各组督查情况每日登记在案,对于具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可能会导致较为严重后果的问题和其他需要向学校反映的情况,要及时向学校防疫领导组办公室反映,提出解决对策,一直跟踪至问题解决。
4、定期研判、改进工作
根据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发现的问题,反馈有关情况,根据形势发展和上级精神及时调整完善督查内容和要求。
四、督查内容和标准
按照教育部教育厅最新精神、学校三案九制及最新修订方案的要求,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具体包括:
(一)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情况,制定有关工作方案情况。
(二)人员信息排查工作情况(针对教职工、本科生、研究生的晨午晚检制度落实、信息日报告零报告等,教职工和学生,包括未返校学生,出省必须书面报批)。
(三)建立健全防控工作机制情况,包括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情况;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等。
(四)建立和落实应急值班值守机制情况,包括值班值守安排制度和落实情况;在显著位置告知值班电话等。
(五)防控物资和应急储备情况,包括制定物资供给应急预案情况;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等物资储备相关物资及已确定或已到位情况等。
(六)健康知识和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包括对师生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和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情况等。
(七)环境清洁和卫生防疫情况,学校公共场所的消杀情况;各单位卫生整洁情况和卫生防疫准备情况等。
(八)建立重点人员(高、中风险地区;发烧咳嗽者等)台账和跟踪、关爱情况等。
(九)校园封闭管理情况,包括对进出校园人员的体温检测、身份排查、信息登记情况;对进出校园车辆的管控情况等。
(十)公共场所管理情况,包括师生员工出入公共场合应佩戴口罩情况;相关部门对食堂、宿舍、教室、场馆、实验室、办公楼等校内公共场所防控举措情况(对照有关标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情况;校内各生活网点营业的管理情况等。
(十一)人员返校和教学管理情况,包括对来自重点防控地区的返校师生的隔离观察管理情况;开学的时间安排、程序设置和秩序疏导等情况;严控跨省市、跨校人员聚集性活动情况;相关部门根据师生延迟返校做好教学调整预案情况。
(十二)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责情况,包括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主要负责人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等情况。
(十三)其他有关的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要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督查工作的必要性,积极支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
二要深刻认识常态化防控的形势特点和重要性,根据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职责,把握常态化防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各项举措部署到哪里督查就跟进到哪里,认真履行督查职能,督促责任单位落细落小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四要强化责任落实和追究,督查组要事实求是反映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对防控工作组织不力、措施不实、敷衍应付、进展缓慢的责任单位,要及时上报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检查各级政府是否把安全生产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贯穿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下面是天涯涛源范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精选2022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市级),希望大家喜欢。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按照xx省安委会《关于印发的通知》(x安委发电〔2022〕x号)和省、市党委政府具体安排,市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和重点领域,进一步织密织牢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精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针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关闭取缔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格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检查方式
此次大检查主要采取市、县区两级同步并行开展,企业自查与行业监管部门检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市、县区两级安委办抽查督查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一)共性检查内容
1.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各级党委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党委主要负责人主持党委常委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党委常委会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等。
2.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各级政府是否把安全生产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贯穿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主要负责人是否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主动协调跨地区、跨区域安全生产工作;担任本级党委常委的政府领导干部是否分管安全生产及履职尽责情况;其他政府班子成员是否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加强安委会机构建设和组织保障,创造条件实体化运行等。
3.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各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是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提出并落实安全责任清单;是否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及时明确职能交叉以及新业态风险的安全监管责任;是否推动有关部门抓实危化品、燃气、道路运输、电动自行车等全链条安全监管;是否对直接关系安全生产的许可事项实事求是开展评估等。
4.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追究情况。检查安全生产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风险“一票否决”制度落实情况;是否追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中不履行职责的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是否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甚至放任不管、构成犯罪的是否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
5.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是否建立健全并实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制度、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制度等;是否搞“挂名矿长”等弄虚作假手段逃避责任,对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落实行业禁入相关规定等。
6.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检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开展情况;重大风险隐患挂牌督办情况,是否列出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并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是否严厉查处人员密集场所封闭安全出口、封闭疏散通道等违法行为,是否由市、县区安委会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是否停产停工、追究刑责,对基层难以解决的问题是否及时报告等。
7.项目审批安全红线把守情况。检查各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情况;是否存在“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情况,是否擅自降低危化品、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等行业高危项目、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门槛,是否对东部沿海地区转移的部分传统行业严格安全监管等。
8.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查处情况。检查各有关部门是否对高危行业领域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法出借资质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是否严厉查处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严格追究发包方、承包方的法律责任,是否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中资质方责任;中央在x企业、省属在x国有企业和市属企业是否发挥表率作用,建强专业技术管理团队,加强对下属企业的指导、监督、考核和奖惩,强化对分包等关联单位的指导监督,是否实行安全生产统一管理等。
9.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情况;危险岗位是否严控劳务派遣员工数量,有关部门是否对相关情况较突出的行业领域部署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国有企业是否在有关人员管理上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等。
10.“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是否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是否采取精准措施严厉打击矿山违法盗采、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客车客船和危化品非法运营、铁路安全保护区内私搭乱建等各种典型非法违法行为,是否依法依规从重惩处顶风作案、屡禁不改以及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是否加大曝光警示力度,是否坚决打击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加大“猫鼠一家”腐败行为查处力度等。
11.执法检查宽松软整治情况。检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以及宽松软、走过场等问题,是否确定省市县执法管辖企业名单并明确重点检查企业,是否针对事故暴露问题举一反三加强执法检查,是否组织专家参与执法过程、推进异地交叉检查,是否利用新技术、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对关停的矿山是否采取停止供电、派人现场盯守等。
12.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情况。检查是否健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厘清不同层级执法权限情况;市县两级监管执法队伍监管力量是否能够承担监管任务,是否存在层层下放执法责任等行为,是否简单撤并安全执法队伍,是否开展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专业执法装备配备;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各级财政支持等。
13.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激励情况。检查是否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矿山、危化、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交通运输、消防等重点领域企业是否悬挂举报公告牌,是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是否及时处理举报,是否依法保护举报人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等。
14.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行为查处情况。检查各有关部门是否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是否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从严追究责任,是否由上级安委会挂牌督办初步认定的瞒报事故并在必要时提级调查等。
15.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检查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是否根据当前形势,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情况,是否处理好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的关系,是否及时对特困行业纾困解难保障安全管理,是否发挥一线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是否做好各类事故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置工作等。
(二)专项检查内容
1.危险化学品。突出“两重点一重大”企业,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风险研判承诺公告、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落实情况以及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学历满足要求、特殊作业安全管控、设备设施完好投用等情况;突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检查是否存在无证储存、超许可范围储存、边建设边储存、安全设施和应急设施不完善,尤其要严查违规储存危化品的情况;检查重大危险源督导检查相关问题隐患整改闭环情况;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技能素质水平、提升智能化信息化管控水平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强力推进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推广应用、油气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危险化学品(化工)生产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打击先建后批、边批边建的违法建设行为,不按设计施工、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拒不整改的行为;检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专家指导服务以及各级督查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煤矿。重点检查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组织生产;超层越界、违规开采保安煤柱;隐蔽致灾因素不清、重大风险没有管控措施冒险作业;隐瞒作业地点;瓦斯超限、无风、微风,出现透水、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冒顶等灾害预兆不撤人、冒险作业;违规爆破、动火作业;违法违规承包分包转包、以包代管;使用淘汰设备、工艺;未按规定安装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以及修改、删除及屏蔽系统数据信息;下井人员不随身携带人员定位卡;火区、高冒区、采空区等管控治理和密闭管理不符合规定;主要负责人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未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未按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情况;“四位一体”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各煤矿逐一重新明确日常安全监管主体落实情况。
3.非煤矿山。重点查处未建立健全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未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和地方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不完备,未批先建、不按设计建设施工;对边坡重点部位和有潜在滑坡危险的地段未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未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的方式进行开采;工作帮坡角大于设计工作帮坡角,台阶(分层)高度超过设计高度;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采场边坡、排土场稳定性进行评估;运输道路未设防护和挡墙、溜槽未按要求留设角度;防洪措施不到位、洪道不通畅、配电室未按规范设置;未按规定设置并悬挂警示标志、告知牌;未与专业救援机构签订救护协议;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未按《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签订外委工程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四位一体”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正常生产建设、长期停产停工、即将淘汰关闭、技术改造及资源整合矿山逐一重新明确日常安全监管主体落实情况。
4.道路交通。重点检查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治理公路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排查整治货车、专用车生产、销售企业和车辆维修企业、车辆非法改装站点,加大“大吨小标”以及“百吨王”等非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公路独柱墩桥梁运行安全整治和大件货物运输事中事后监管情况;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情况,包括优化农村客运服务、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强化变型拖拉机整治,从严治理货车、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等情况;加强凌晨、清晨时段的路面巡逻和检查执法,严查“黑包车”“黑客车”等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等工作情况;加强“两客一危货一面”、公交出租、网约车、轨道交通、农村“五小”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监管,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农用车非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对临水临崖、桥梁隧道、急弯陡坡、连续长陡坡和马路集市等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情况。
5.建筑施工。重点检查吸取xxx市建筑工地“xx”事故教训,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履行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情况;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强化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行为,以及盲目赶工期、抢进度,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严格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执行情况;项目负责人到岗履职,加强施工现场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培训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桥梁隧道、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隐患治理落实情况,整治不顾安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行为等工作开展情况;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
6.消防。重点检查党政领导干部消防安全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行业部门消防安全责任清单建立情况;电化学储能电站、密室逃脱、校外培训机构、村民自建房等职能交叉和新业态风险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明晰情况,危化品、电动自行车、消防车通道等领域全链条消防安全监管落实情况;企业单位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情况;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影院、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群租房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设施运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等情况;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和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等问题整治情况;城中村、棚户区、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集散地、集贸市场、易地搬迁等区域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隔、违规住人、消防设施以及可燃物、易燃物堆放和储存等情况,以及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情况,对照8类重点情形开展集中排查、问题整改等情况,“十个一律”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基层防火力量建设等情况;定点医院、方舱医院、集中隔离点、防疫物资集中地等场所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7.工贸。重点检查冶金企业是否存在炼钢厂在吊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炼铁厂铸铁车间吊运铁水液渣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等问题隐患;粉尘涉爆企业是否存在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等问题隐患;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是否存在固定式熔炼炉铝水出口未设置机械锁紧装置,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未与铸造系统联锁、未实现自动控流等问题隐患;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是否健全,是否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是否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xx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落实情况等。
8.城镇燃气。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加强管道安全运行监测,推进违章占压处置和老旧管道更新改造等工作情况;全面排查城镇燃气门站、储配站、加气站、液化气站、中高压燃气管网、户内燃气等设施,特别是中、高压燃气管网安全运行情况,老旧燃气管网改造情况,市政燃气管道腐蚀情况以及密闭空间、建筑占压、暗沟(管)敷设、地面沉降、管道交叉等可能发生燃气泄漏的重点地段安全隐患;人员密集的大型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以及餐饮等场所内燃气管道腐蚀、漏气,管道燃气使用场所通风,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等情况;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运行状况,具体包括液化石油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倒装等行为,重点是餐饮场所液化石油气气瓶放置场所及安装情况、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超过使用寿命的“瓶、灶、阀、管”等情况;燃气具经营门店销售的燃气具和燃气泄漏报警器产品质量情况;督促燃气企业和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开展用气安全宣传和入户巡检制度情况;相关部门加强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燃气整治工作情况;整改国务院安委会第九督导组反馈燃气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9.特种设备。重点检查游乐设施、电梯、压力容器等各类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整治情况,包括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重大活动、节假日等特殊时段的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操作规程、人员持证、设备档案情况,包括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等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包括重点整治无证或证照不全、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的行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等行为。
10.教育。重点检查学校和幼儿园安全责任落实、安全制度健全、电器设施管理、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校园周边环境、大型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应急疏散演练、安全教育开展、监控设备管理、校车安全管理等方面。整治学校周边非法经营摊点、非法网吧、非法文化经营场所、垃圾场及占道经营、“黑校车”等行为;检查学生食堂和学生宿舍、校外培训机构租住村(居)民自建房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情况;检查学校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危险源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升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情况;配合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和违规车辆接送或超员接送学生等行为情况;高校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排查实验室危化品存储管理、处置过期实验药品和危化品废弃物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xx省中小学校安全条例》集中宣传学习活动情况。
11.文旅。重点检查旅行社企业租用车辆、旅游产品、安全评估、行前安全教育、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和游客意外伤害保险情况;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景区电瓶车、区间车、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设施管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情况,高空、高速、水上、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管理情况等;星级饭店消防安全管理,火源、电源、油源、气源管理情况等;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大型文化演出活动、商业性演出活动、群众性文化活动演出审批许可、应急准备情况等。
12.公共设施。深入开展城市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加强对城市供水、排水、供电、供热、通讯、户外广告牌等公共基础设施及管线安全检查;以居民区、商业区、交通干道、城市湿陷性黄土区域、老旧管网集中区域等为重点,全面排摸地下在建工程、地下管道渗漏、地下人防设施、地质灾害等塌陷隐患,及时整治管道老化、超期服役、市政施工人为破坏等安全隐患和问题,督促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任务推进;全方位对城区树木、路灯、亮化工程、市政设施等部位全覆盖隐患排查,及时发现消除隐患,严格落实封闭或半封闭等有限空间检修作业安全规范,严防发生中毒或窒息事故,不断提高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的精准性、时效性,有效防止次生灾害。
13.烟花爆竹。重点检查烟花爆竹仓库超量储存、超许可范围存放、不符合规范码放和在库房内拆箱分装的违法行为;严防因非法违法销售、储存、购买烟花爆竹引发事故等问题。
14.水利设施。重点检查水电站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水电站大坝运行自动化信息和调度系统建设情况;水电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落实巡视检查、安全监测、维修养护、应急值守等各项管理制度,做好电站机组设备、电力线路及水坝、渠(管)道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工作,推行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情况;水库大坝、在建重点水利工程等重要水利枢纽和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检查情况,水库大坝、泵站、水闸、河道堤防、干支渠、淤地坝等水利设施安全管理情况;农村供水应急处置和水源地、水厂以及输配水管网安全排查情况。
15.森林草原防火。重点检查防火工作安排部署和对林牧区、旅游景区全方位监控落实情况;针对野外火源管控情况;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检查在林草区烧烤、野炊、吸烟等行为的查处和防火宣传情况;打击林牧区违规农事用火、违规祭祀用火、违规生产性用火和其它违规非生产性用火等情况;“林长制”防火责任落实情况。
16.防汛抗旱。重点检查防汛抗旱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完善情况;防汛体制机制建设评估情况;防汛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防汛救灾物资储备情况;防汛救灾队伍建设情况;巡河巡堤制度落实情况;防汛责任人公示情况。
其他行业领域结合实际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内容也要相应列入专项检查推动落实。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各县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近期各种安全事故的教训,聚焦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市办法措施,紧密结合各自实际迅速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压实各方责任,提出工作要求,立即动员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市级部门要明确本级检查范围,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检查表,详细列明安全检查事项,防止重复检查。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水利、电力、消防、金属冶炼、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文旅、体育、教育等行业领域要制定专项方案,尽快部署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县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动员部署情况请于5月x日前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全面自查。各县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生产工艺、危险作业场所,滚动组织开展全员、全方位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全过程建立问题隐患整改台账。对重大风险隐患要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分级建立台账,并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同级安委会办公室报备。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协同配合,集中攻坚解决。对一时难以彻底解决的问题,要报告本级安委会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协调解决。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由各级安委会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的要果断坚决采取停产停工、追究刑责等措施。
(三)督导检查。各县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督查检查,督促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国务院安委会对省级政府考核巡查和综合督查等工作。市级工信、公安、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国资、市场监管、教育、民政、水利、自然资源、文旅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从“条”上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制定专项检查方案,立即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重点地区安全生产明查暗访,督促本行业领域全面排查整治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指导帮助各县区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特别要深入研究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法制等深层次矛盾问题,从根本上堵住漏洞、消除盲区。市安委会将适时多轮次对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和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等开展综合督查或诊断式督查。
(四)“回头看”检查。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关键期,各县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大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力度,对不放心的薄弱地区、部位和环节驻点督导,严防漏管失控的问题发生,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市安委会将结合年度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督查检查,对大检查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推动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效,确保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地见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检查本地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督促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其他负责同志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落实落细职责分工,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要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对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对问题隐患突出单位和企业进行曝光,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大检查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执法力度。此次大检查涉及多层级、多领域,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和相互配合,开展联合检查和执法行动,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违法违规行为和责任主体要重拳出击、从严执法,严格实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四个一律”的打击治理措施,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对安全隐患和隐患不整改“零容忍”,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零容忍”。
(四)加强监督考核。各级安委办要按照严格履责,理直气壮、标本兼治、从严从实、责任到人、守住底线,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要求,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此次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底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暴露出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将联合纪检监察部门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