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党的各项惠民政策在农村得到落实,大量项目和资金助推农业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收入不断增加,村级财务审计监督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我县采取村财乡(镇)管、配备村廉勤监委、建立乡镇审计站等措施,加强审计监督,强化监管,村级财务运行良好。调研中也发现,村级财务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损坏了基层干部队伍的形象,侵害了群众利益。
一、存在的问题
(一)收入不入账,公款私存。个别村干部规矩意识不强、法纪观念淡漠,乡镇审计站指导不力、监管缺位,导致个别村公款私存的现象时有发生。土地山林承包款、集体经济分红、房屋出租等集体经济收入,个别村不按规定将这些收入纳入“村财乡管”账户统一管理,而是由村委会指定一名村干部私存,没有纳入村集体财务统一核算,长期体外循环,随意开支。还有个别村巧立名目,以各种名义,编制各种理由,将“村财乡管”账户的资金套出, 存入指定的村干部账户。
(二)审核不严格,支出混乱。对村集体的财务开支,入账票据须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村廉勤委主任签字,村委会主任签批后,才能入账。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入账票据只有村委会主任签字,而未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核,也没有村廉勤委主任签字,就入账报销。有的入账票据内容填写不完整、缺项,比如没有填写经济业务数量,内容摘要则直接表述为购买办公用品或支付务工费,经调查,实为违规发放村干部其他开支虚开的发票。
(三)财务不公开,监管乏力。少数村干部民主意识淡薄,将财务公开形式化,应付了事。在财务公开内容上做选择、避重就轻,笼统不具体、不明确、不及时,大多数只公示“村财乡管”账务上的收支情况,对自管账或“小金库”不公示,对详细的收支情况不作说明,群众看不明白。或者用“其他支出”科目掩盖一些不合规定开支的项目,群众有质疑也没有给予解释。民主理财小组和村廉勤监委等监督不力,致使财务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公开内容不彻底。乡镇审计站不发挥作用,审计监督村级财务流于形式,个别村级财务处于监管之外习以为常。
(四)制度不规范,执行走样。村会计由乡镇政府统一委派代理,人员由乡镇财会人员兼任,村级配备报账员。但由于委派会计面对的村多,除承担本部门业务工作外,还要承担其他工作,未能深入到派驻村审核检查各类资金的结算情况、财务开支情况以及监督报账员履行职责情况。乡镇财政所对村级的监督仅限于对村级报送来的收支票据进行审核检查,深入到村进行核查不到位,导致村财乡管落实不深入,监督不彻底。
二、原因分析
(一)乡镇对村财管理不够重视。一是乡镇忽视“村财乡管”工作,管理不严格,使用不规范,导致了村级财务管理混乱。二是乡镇普遍从推进工作的需要出发,注重工作业绩,对村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对村级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处置不到位。三是乡镇财政所人手少、事务多,常年忙于乡镇安排的中心工作,对村级财务的监管精力不够,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
(二)少数村干部业务不够熟悉。一是对村级财务人员和村理财小组人员、村廉勤监委人员等业务培训不到位,导致不会监督,监督水平不高。二是个别村干部上任后搞一言堂,大事不研究、小事不开会,既不懂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也不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少数村干部文化水平低,廉洁自律意识差,当上村干部后,私心严重,捞取好处,比如个别村干部利用对村级财务监管不到位的漏洞,采取隐瞒收入,或虚列支出等方式套取资金。
(三)民主监督管理不够规范。一是民主监督不到位。虽然各村都有村民理财小组,配备了村廉勤监委主任,但他们都是本村的人员,监督起来顾及情面,对不合理开支睁只眼闭只眼,民主监督管理流于形式。二是村民主理财小组履行职责不到位。理财小组成员有的村由村干部兼任,个别村还存在组长由村委会主任兼任的情况。村民选出来的理财小组成员,他们多数怕得罪人,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严格审核,不管报销票据合法不合法、合规不合规一律不发表意见,没有履行监督职能。三是村班子内部监督乏力,由于收入低,有的村还有个别村干部忙于照管自己的小家庭,常年在外务工,对村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村干部之间的相互监督落不到实处。
三、对策建议
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既有乡镇重视不够,也有村干部业务不熟,同时还有民主监督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为加强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改进和规范。
(一) 业务培训与检查指导相结合,解决财务不规范的问题。由县财政局牵头对乡镇财政所进行会计业务知识培训;县审计局牵头对乡镇内审工作人员进行审计业务培训;各乡镇财政所对村(社区)报账员集中会计知识学习,分类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乡镇按季度对各村(社区)财务资料进行检查,县财政局牵头组织半年对重点村(社区)进行一次抽查,进一步严格财务制度,规范财务资料。
(二)内部审计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解决监督不全面的问题。乡镇审计站负责每年对本乡镇村级财务集中开展一次审计,重点看村级财务流程是否规范,依据是否齐全,情况是否真实。村廉勤监委全程参与村级财务监管,并按季度审核财务收支情况,将审核的财务内容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通过群众监督、村廉勤监委监督和审计监督,延伸监督触角,扩大监督范围。使村级财务在阳光下操作和运行,有效消除监督盲区。
(三)审计内容与群众呼声相结合,解决重点不突出的问题。乡镇审计站进行村级财务审计时,结合当前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联系群众反映集中、关注度高的乡村振兴工作和集体资源资产处置等事项,因村而异、综合考虑制定审计方案,并严格按照既定方案,有重点和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县审计局实施乡镇审计项目时,将个别信访量大,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多,问题矛盾集中的村纳入延伸审计范围,突出审计重点,回应群众关切。
(四)督促整改与责任追究相结合,解决处置不到位的问题。乡镇内部审计和县审计局延伸审计监督发现的村级财务有关问题,乡镇内审组统一收集汇总、综合分析、形成报告。对村(社区)需要整改的问题限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乡镇纪委调查处理,做到问题整改到实处,责任追究到人头。有效整改和处置发现的问题,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xxxx市xx县审计局根据xx市xx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xx市审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两委”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由xx县审计局各股(室)股长(主任)任组长,抽调县财政局、农业局、民政局、各乡(镇)、办事处财务人员共66人组成9个审计组,加班加点,历时15天,完成了对xx县141个村级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村级“两委”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以前年度xx县村级“两委”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县审计局从未参与过。近年来,xx县村级“两委”成员职务犯罪呈上升趋势,所以xx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此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计中发现了如下问题:
(一)村委会会计年龄偏大,业务素质普遍偏低。xx县131个村委会会计平均年龄在50 周岁以上,而且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有率不到10%,10个居委会会计的从业资格证书持有率也不到30%,财务人员基本都是“半路出家”,从未受过财务方面的专业培训,业务素质普遍偏低。
(二)未建立相应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有的村级党组织党支部书记兼村(居)委会会计,有的村(居)委会主任兼村(居)委会会计,还有的村级党组织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各记现金日记帐,这样既管钱,又审批支出,收入不入账、公款私存私用等问题较普遍。
(三)会计基础工作普遍薄弱。大多数村委会不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期间,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95%以上的会计不清楚村委会执行的是《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会计科目胡编乱造,会计年度不采用公历制,登记账簿不符合规定,会计核算失真,有的村委会还是“包包帐”。
(四)村级财务不公开,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形同虚设。村委会救济救灾资金发放、征地补偿费兑现和集体发包收入使用情况等,虽然留有公示影像资料,但村民反映公示贴到村务公开栏上拍一张照片就立即撕下,村级财务形式公开,实质不公开。村(居)委会基本没有成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即便是成立的,成员也是村级“两委”成员、村委会会计和村长,形同虚设,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
(五)现金管理不规范。上级下拨的村级经费、征地补偿费等资金,会计或村级“两委”成员以个人存折存放,形成公款私存。村(居)委会已在银行开设帐户的,村级经费、征地补偿费等款项一般不存放在银行开设的帐户,即便资金进了在银行开设的帐户,基本资金当天进帐,数额小的当天提现,数额大的当天预约,而后全部提现。支付金额较大的工程款等费用,不通过转账,全部以现金结算。
(六)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村(居)委会购置的固定资产不登记入帐,有的村(居)委会将购置的固定资金登记了总分类账,不登记固定资金明细帐,捐赠、调入、划拨的固定资产村(居)委会全部不入帐,调出、转让、报废等处置的固定资产不做任何账务处理,对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等。
(七)集体发包收入在往来科目核算。有的村委会将集体砖厂、集体土地等集体财产的承包收入或租金,直接在往来科目核算,未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登记“发包及上缴收入”科目进行核算,形成收支不实。
(八)支付工程款、办公等费用未按规定取得合规票据。有的村(居)委会以国税材料发票列支包工包料的工程款,大部分村委会普遍以白条列支修路、维修、办公、公务接待等费用,未按规定取得合规票据。
(九)挤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等专项资金。上级拨付到村(居)委会的征地补偿费等专项资金普遍存在被挤占挪用,用于弥补村级办公经费、公务接待和发放补助等。
针对村级“两委”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几点审计建议:
(一)在思想上,乡(镇)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是最基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环节,在广大农民群众的心目中,村级“两委”成员、村(居)委会会计的“一举一动”代表了基层中国共产党员的形象,而且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事关农村的稳定和发展,乡(镇)主要领导不能以每年核拨的资金量小而疏于对村级财务的管理,要站在维护农村稳定和发展的角度,高度重视对村级财务的管理。
(二)要建立健全村级“两委”成员的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在审计过程中,一些村“两委”成员连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都不晓得,别说其他廉政等相关规定了。一些村级两委”成员普遍认为,上级下拨的资金没装在自己的口袋就没事,自己没责任,还有的村级“两委”成员做了自已职责分内之事,还要给自已发补助,作为对最层的干部——村级“两委”成员教育培训刻不容缓。在具体教育培训实施过程中,要创新方式、方法,有效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通过案例、警示等形式进行教育培训。认识到上的提高非一日之功,要建立健全村级“两委”成员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提高村级“两委”成员的廉洁从政、财经法纪意识。
(三)提高村级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保持财务人员队伍的稳定。要制定培训计划,通过网上远程函授、刻录DVD等方式,对村级财务人员进行财经法纪、村集体会计制度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帮助村级财务人员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业务能力。在审计中发现,村级财务人员变动较频繁的主要是因为工资低,一些业务熟悉的财务人员宁愿外出务工,也不从事村级财务工作。要适当提高村级财务人员工资待遇,保持财务人员队伍的稳定。
(四)加大村务公开力度,增加村务公开透明度。《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xx]17号)提出,加强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县、乡党委和政府是关键。在具体具体实施过程中,乡(镇)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规章制度。要成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委公开监督小组要实行回避制度,并在各村邀请一名德高望重的农民群众担任村监督员,监督村委会按时、按程序真实地公开村务、财务运行状况等。通过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村务公开相关政策,扎实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监督、决策权,增加村委公开的透明度。
(五)成立村级财务内部审计机构,强化内部监督。乡(镇)要建立村级财务内部审计组织,培养和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乡(镇)要结合当地情况,制定一套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村级财务内部审计规范或指南,规范村级财务审计程序,使村级财务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突出重点地制定年度内部审计计划,通过内部审计,研究解决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突出和普遍性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内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对村级“两委”成员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促使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六)适时推行“村财镇管”。在xx县,大部分乡(镇)村委会人口流失严重,50周岁以上算是“年青人”了,年龄的增长,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会下降。虽然乡(镇)干部中财会专业毕业的很少,但毕竟是专科以上学历,再加上年龄的优势,接受新事物要快得多,所以要在乡(镇)干部中培养村级财务人员。同时乡(镇)要制定激励机制,鼓励乡(镇)干部参加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审计等职称考试,做好“村财镇管”的基础性工作,为适时全面推行“村财镇管”奠定基础。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屯溪区关于加强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巡视整改工作要求,经区政府领导同意,决定自2018年9月至10月,对近年来全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督查目标
通过集中督促检查2015年以来我局审计发现、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找准问题症结,确保整改到位,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进一步发挥审计工作的建设性作用,促进相关部门、单位健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财经管理,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确保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督查内容
2015年以来,我局已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调查报告等审计文书规定要求整改、处理处罚的问题中尚未整改和尚未处理处罚等问题。
三、督查重点
(一)查问题整改是否真正落实到位。要做到“四个必查”:一是整改结果尚未到位的问题必查;二是债权债务清理、房屋产权办理等整改难度大的问题必查;三是干部职工公款私借问题必查;四是截止目前整改措施尚在落实中的问题必查。
(二)查建章立制情况是否覆盖全面。重点对重大经济决策、规章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预警机制建设,增强经济活动免疫功能。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审计问题整改落实督查工作,是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重要指示的具体举措,是进一步巩固审计整改成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明确工作职责,确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到实处。
2、现场督查。区审计局将派员组成若干督查小组,自2018年9月下旬开始,对2015年以来审计项目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当前能够解决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求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具体措施和整改期限。对尚需修订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尽快修订完善。
3、总结上报。区审计局将及时汇总本次整改督促结果,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区政府。
屯溪区审计局
(一)关于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偏低的问题。
我国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低的原因:
一是相关知识产权与市场结合不够紧密,科技成果转化制度保障有待完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大量专利申请是以项目结题、职称评审或研究生毕业等为目的,缺乏转化的有效激励,“重数量、轻质量”和“重申请、轻转化”的倾向仍一定程度存在,部分专利质量不高,缺乏市场转化前景。
二是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运营机制不够健全,缺乏知识产权运营专门人才。仅有17.6%的高校与9.5%的科研单位建立了知识产权专职管理机构,80%以上的高校和科研院所专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在2人以下,仅有6.4%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专业化、市场化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近年来,知识产权局配合科技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开展了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支持有关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改革试点、提升专利质量促进成果转化等工作,积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针对此次审计查出的问题,知识产权局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积极推动修改专利法,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制度保障。高校和科研院所拥有的专利多为职务发明,为促进专利实施和运用,20XX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明确“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国家鼓励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实行产权激励”,还创设了专利“开放许可”的新制度,允许专利权人明确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标准,声明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减少专利许可谈判的交易成本,提高专利转化效率。
二是加强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工作,完善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引导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分别会同教育部、中科院制定和推广《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等国家标准。会同教育部、科技部出台《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XX〕1号),着力提升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会同教育部遴选试点高校80所、示范高校30所,全面提升高校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发挥试点探索、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加强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实务人才培养,服务科技成果转化。近年来,累计举办90余期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运营培训班,培训知识产权管理和运营人员7000余人次。
(二)关于部分重点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中央补助未使用的问题。
经国务院同意,知识产权局会同财政部自20XX年起按年度选择若干重点城市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每个城市项目实施期为3年,于当年拨付部分资金,通过中期绩效评价后拨付剩余支持资金。目前共支持4批37个城市,有力促进了知识产权运营模式创新,提升了运营效益。20XX年,前3批26个重点城市专利转让、许可、质押等运营次数达到11.1万次,占全国总量的36%,对全国专利运营数量增长贡献率达到47.1%;专利、商标、版权混合质押担保贷款、知识产权资产评估责任险等多类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产品成功落地;xx建设经验整体入选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最佳实践案例”。审计查出的未使用资金大部分属于已启动项目尾款。知识产权局分析了资金支出较慢的主要原因:
一是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周期较长,如资金使用量较大的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受制于技术研发进程等外部因素影响较大。
二是20XX年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机构改革后,一些城市相关资金管理办法需重新报批等,对项目如期实施造成一定影响。
知识产权局积极推进整改。
一是严格监督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明确预算执行进度要求,督促重点城市加快预算执行,定期统计执行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执行困难。压实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绩效管理责任,明确结余资金清理要求,部署运营试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会同财政部开展第二批重点城市中期绩效评价,将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剩余支持资金进行清算。要求重点城市履行主体责任,制定专门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规范性。
二是强化指导推进,确保体系建设质量。会同财政部组织召开4批重点城市线上工作交流会,推动城市增强工作针对性,提升工作效率。对20XX年获得支持的重点城市进行“一对一”指导,确保新一批城市加快建设进度。组织第三批重点城市召开现场观摩学习和工作座谈会,推进建设经验互学互鉴。截至10月底,有关城市未使用的中央补助占比已降至13%,预计20XX年底将基本完成预算执行。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我市2017年村级审计工作已全面结束。通过审计我镇村级财务工作存在问题较为突出。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对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必须于11月10日前整改结束,为认真扎实的搞好村级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村级审计问题整改方案。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农村财务工作事关农村稳定与发展的大局。一直以来是农村工作重点,通过这次市里组织的统一审计发现,由于在执行“一定两议三监督”农村工作法不到位,以及在执行有关财务管理法律法规方面存在不按程序、违规操作等。致使我镇村级审计问题突出,有些村财务案件久拖不结,严重危害了农村的稳定与发展。当前正值农村村级班子换届,为打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全镇各级要充分认清形势,扎实工作,对照村级审计出的问题,认真落实,立即整改,确保农村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按时完成。
二、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压实责任
为认真扎实的搞好村级审计问题整改,镇党委政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工作区区长为成员(名单附后)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管统计审计服务中心,郭宗万任办公室主任。设立九个村级审计问题整改小组,即以九个工作管区为单位。工作管区总支书记,管区区长、记账会计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指导、组织整改本辖区内村庄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村要成立村支书为组长,村委主任为副组长,村文书、财会人员、理财小组人员、村务监督人员组成的审计问题整改小组,对照审计问题清单按照要求不折不扣的进行整改。
三、村级审计问题整改办法
票据管理不规范:凡审计出使用普通收据、白条及其它非正规发票入账的,要出具正规发票经当事人、理财人员签章,经镇整改领导小组审核签章后将正规票据粘贴到原账后。无会议记录、合同、工程明细、理财小组签章的,要将会议记录、合同、工程明细补齐分别经当事人及理财人员签章,经镇整改小组审核后粘贴到原账后。
工程类项目:合同管理不规范未按一定两议三监督实施,无工程明细、无合同,要将会议记录、一定两议三监督资料、施工合同及工程明细材料准备完善,开具正规发票,一并经当事人及理财人员签章,经镇整改小组审核签章后粘贴到原凭证后。
高息举债:立即停止举债,特别是利息支付与结转。重点村举债问题要立即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审议停止。
工资类支出无明细:工资类支付要做好明细表,经当事人及理财小组签章后,粘贴到原凭证后。
村级财务人员不交接或交接不及时:各工作区要采取得力措施,于11月5日前交接结束。
村庄垫付问题严重,程序不合理:要按一定二议三监督程序进行,会议记录、资金用途、明细,是工程类的(含机械费)要有工程合同,开据正规发票,经当事人、理财小组签章后,报经管区总支书记及区长审核签字后粘贴到原凭证后。同时各村要停止资金垫付。
开支不合理:对超出规定范围的租车费、报刊费及保险、日用品、慰问品等费用应由当事人交回。收据经当事人及理财小组签章后,报经管区总支书记、区长审核签字后入账。
债权债务化解不及时:及时清收债权,化解债务。按照债权债务清收政策分类管理。
收入支出入账不及时:按照程序召开好会议审批入账,于11月10日前全部入账结束。
村委与企业财务混淆:主要在大村,要做好会议记录项目审批,缺少部分要补齐。由当事人、理财小组签章后,经管区总支书记、区长审核签字后粘贴到原凭证后。
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按程序召开好会议,及时核销空、无、低值资产,及时结转在建工程,做到账实相符。
四、摸清底子、列出清单、立即整改
10月28日--10月30日为摸清底子列清单阶段。各记账会计对照审计结果,列出清单由各工作管区组织各村召开会议,向各村安排整改事项,指导各村具体整改内容,做到不漏一个村,不漏一项问题。
10月31日--11月10日为整改阶段。各村将整改后票据、合同、会议记录、工程明细等签章后报整改小组(工作管区),经整改小组总支书记、管区区长签章后由记账会计按照会计财务规定入账整改,确保按时完成整改。
五、严肃纪律、责任追究
各工作管区、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农村财务事关农村稳定与发展大局,市审计组已为各村列出审计问题,任务已经明确,大家一定要认真对待,依法按程序予以整改。对弄虚做假拖延整改或拒不整改的由纪检部门根据财务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整改过程中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严格落实“一定两议三监督”工作机制,切实搞好民主监督管理
1、进一步落实“一定两议三监督”工作,将农村“一定两议三监督”工作法落实,作为工作管区、包村干部工作责任考核。
2、切实搞好民主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严格财务审批程序。各村资产购置和资金支出严格执行平新发〔2017〕11号《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工作管区和包村干部全程参入,签字留印,否则一律不予审批。
3、加强镇村财务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以村级审计问题整改为契机,组织镇村干部和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知识和财经纪律培训,切实提高依法、依规理财自觉性。镇经审中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把关,同时加强内部审计力度,内审人员每月对各记账会计所记财务进行审计,并依据审计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严格财经纪律,严肃处理违规违纪现象。镇纪检部门对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处理,严格财经纪律,对违规违纪人员严肃处理。
结合村级财务收支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对策,抛砖引玉,请大家共同探讨,以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为“三农”工作服务,促进农业农村工作的更好发展,为农村持续健康发展作贡献。xx结合自身的执业经历,对xx村财务收支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形同虚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应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类似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事项。成员由村民或其代表推选,被推选的人应具有财会或相关的管理知识。在审计工作中我们发现,此项法律规定虽然非常明确,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形同虚设”,如村务监督委员会并未由村民推荐产生,而是由村委四职干部或委员担任,其印章却由报账员保管,监督委员亦未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逐笔审核及签字。这里在形式上,一方面实质上不符合财务内部控制的独立性要求,起不到切实的监督作用;另一方面由于相关流程及权限不合理(如报账员保管印章,监督人员不复核签字等),都在形式上也使得监督工作完全没有展开,村务监督失效,导致农村经济组织财务工作混乱。
(二)财务管理不规范
由于缺少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监督,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掌握在村支书等少数村干部之中,村的大额经费支出不经集体研究决定,费用审批手续不严谨,报销凭证不够规范,有的是白条列支,有的是村干部自己领条自己审批,有的是重复报账套取资金。
(三)村务公开不规范
其一是村干部民主意识不强、服务意识不够;其二还是由于其传统的“官本位”思想作祟,未能认识到自身与村民的服务关系。这样导致的后果是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都不规范或者不完整,公开的内容也片面、单一,不够具体。从另一个角度讲,大多数村民对自身的权利也没有完全认识,对于村务公开的程度、形式不够关心。这样则导致了村务公开工作完全成了“形式”与“过场”,使村民只能雾里看花,对村级财务的知情权、监督权受到限制。
(四)工程建设监督管理不到位
由村级建设的村组道路工程、小型水利工程、办公室装修工程没有实行公开招标程序或集体决策程序,工程未经公示,无工程预算、决算、验收等资料;外购建筑材料无购销合同和验收资料;材料款和工程款都是以领条或收据方式报销,工程建设监督管理随意性大,基本上由村支书和村主任共同操作和掌控工程项目。
(五)超额开支征地拆迁工作经费
涉及征地拆迁的村委会收到上级拆迁办拨付的拆迁工作经费,限额开支,主要用于征地的政策宣传、思想动员等相应费用的开支以及村组等征地工作人员的误工补贴及加班费,征地工作人员的就餐费用。由于村干部对拆迁工作经费开支无预算和计划,开支内容的随意性大,在没有考勤记录的情况下,村委会成员集体超额发放误工费和加班费,村干部采用领条和个人餐票方式报销大量餐费,导致拆迁工作经费大大超过限额开支标准,挤占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资金。
(六)违规发放坐班补助和误工费
街道办按照上级规定对村四职干部的工资由财政统一打卡,其他职位干部工资待遇按照上级规定执行。村干部工资以外的差旅费(交通费)、电话补助、节假日值班费、其他专项工作补贴等限额报销(除征地工作外)。村干部不得再发坐班补助及专项误工费。村委会因征地拆迁收到大额的拆迁补偿款,村干部面对突如其来的大额资金,就千方百计想办法如何使用。由于拆迁补偿款属于全体村民共有资产,向村委会全体成员发放坐班补助和误工费属于乱支滥补行为,损害全体村民集体经济利益。
(一)村级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缺失
由于缺乏必要的内控制度,导致村干部的审批权和控制权过大,未能从制度层面对村干部进行约束,存在自批、自领、自用、挥霍浪费、乱支滥补等情况。
(二)村干部的财经法规知识缺乏
村干部对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缺乏学习,上级部门也未进行经常性的业务培训,致使村干部财经法规知识缺乏,遵守财经制度的意识淡薄,个人权力表现力强,对村级财务收支不按规章办事,不听财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集体资金一人支配,造成管理不规范。
(三)对村级财务管理监督不力
一是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不力。村务监督委员会没有代表全体村民对村级财务收支、民主理财、村务公开等进行监督和落实,监督流于形式,给少数不廉洁的村干部提供有乘之机。二是村民监督不力。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部分村民忙于生计,不主动参与集体事业,对村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纵了村干部的违法乱纪。三是上级部门监督不到位。由于上级部门从事农村“三资”管理的人员越来越少,监管空白,疏于对村级财务收支进行检查和监督,致使村干部心存侥幸,违法乱纪的胆子越来越大。
(一)加强民主监督管理
一是坚持依法办事,完善村民监督。要从组织建设出发,由各基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各村民监督小组的组建,明确其成员构成、职责与相关办事流程,从形式上和实质上完善村级财务收支的合规性。二是强化外部监督。由于内部监督远非一蹴而就,因此适时引入外部监督也非常重要。这里重点考虑以政府审计的模式,通过定期审计、专项审计或经济责任审计等形式对村级财务或重点收支事项进行审计或审查,并定期公布审计结果。结合审计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奖惩,对重大违纪违规的人和事依法移送纪委或司法机关依法查处,真正做到查处一个,威慑一方的作用。考虑到政府审计力量的不足,有必要时也可以通过外聘社会审计的模式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二)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和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并结合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做到规范管理,同时强化执行情况的监督。
(三)完善村务公开制度
一是要完善村务公开形式。要求各村委会将一定时期的村财务收支进行公布。在形式上要明确公布周期,公布载体(如上网、张榜等),公布的同时要注明举报或反馈方式等。二是要明确公开内容。要求各村委会必须将所有收支、资产负债、工程建设、项目发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使用情况逐项进行公开。杜绝“选择性公示”的做法,使村民的监督权和知情权落到实处,使村民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明白的答案,及时纠正不合理收支项目,消除村民对干部的疑虑,化解干群矛盾。
(四)加强工程建设管理
严格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度和集体决策制度,对拟参加村级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从资质、业绩、报价等方面进行量化评比,择优确定中标施工单位,并将中标单位的情况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规范的建筑业施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将合同交上级部门备案。对建筑工程一定要按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先要设计、预算、招投标,订合同、聘请工程监理,完工后,完善工程验收手续,按合同分期支付工程款、暂扣质量保证金等。
(五)制定费用报销标准
建立健全村内事务管理制度,制定村干部报酬、误工补贴、拆迁工作费等各项费用标准,做到费用支出事无巨细,做到费用支出有据可查、有章可循,规范各项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能有效的杜绝费用支出的随意性。
(六)加强村级财经队伍建设
定期对村级人员进行财经知识业务培训,使村书记,村长、会计、出纳等人员能自觉遵守财经制度,按财经制度办事,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范围,不得越权违规办理相关事务,相互之间共同监督,互相制约。通过培训学习,提高村级人员的财务管理能力,依法依规管理村级财务活动。
此次审计查出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方面的突出问题共3大类、65项具体问题,其中1项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直接整改,64项需督促地方整改。
(一)关于“1.46亿元就业补助资金、创业担保贷款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等资金发放不规范”的问题。主要是部分地区信息化水平滞后,部门和地区间数据不共享,无法准确核实人员身份,导致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资金;个别地区对资金管理重视不够、用途认识不清,出现资金混用、挪用或将闲置资金收回财政统筹用于其他支出的情况。
(二)关于“1.98亿元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拨付不及时;1.26亿元就业补助资金闲置超过2年”的问题。主要原因是部分地区财政资金配套不及时,预算管理不科学,政策宣传不到位,企业、群众参加补贴性职业培训积极性不高等。
(三)关于“部本级1个项目2019年安排的预算2403万元执行慢”的问题。主要是该项目前期研究不够充分、准备工作还不到位,需结合相关规划统筹开展。
一、已整改问题
(一) 畜牧局
1.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截止到2016年12月底,存在三年以上未收回款项共计740,460元。
现已清理5.8万元,某A公司建房款正在办理开票手续,预付城投公司60万,待区政府分配新办公地后进行冲减。
2.购入固定资产未入账。2012年2月23日购防盗门和铝合金大门共计14100元,2012年4月16日支付化验室装修费用33700元,2012年5月24日支付动物防疫化验室装饰工程及污水处理费用136000元,均未计入固定资产。
现已补记固定资产18.38万元
(二)扶贫办
1.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申报不符合条件。2014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共实施4家,每家专项扶持资金10万元,共计40万元,资金已于2016年2月拨付到位。经审核4家合作组织的申报材料发现,XX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5万元,XX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为10万元。XX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贫困户成员”中,王某某、丁某某等4人不是建档立卡的扶贫对象。
现两家合作社已整改增加了资金注册,其中XX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已经注册资金达到100万元,XX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已经注册资金达到50万元。对于XX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建档立卡扶贫人员按要求进行了调整。
2.用工程变更及签证单代替变更手续。财政发展资金部分项目擅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均用工程联系单代替所有变更程序。如:2014年度扶贫开发项目A镇K村道路实施中用现场签证单增加工程量185.4平方米,占合同工程量7411.5平方米的2.50%;2014年度扶贫开发项目B镇M村道路,验收单记录有长143米、宽2米的道路,与招标内容道路宽为6米和4米不符。
扶贫办书面说明,扶贫道路工程按照招标采购办法进行招投标,并结余了部分项目资金。2014年A镇K村、B镇M村扶贫道路工程项目都是招使用投标结余资金。在项目区镇、村干部的强烈要求下,对项目招投标结余资金比照施工单位当初的中标价新增了工程量,并办理了工程变更手续。
(三)信访局
涉访特困救助补助金无支付标准。2011至2015年度支付特困救助金及慰问购物共计580,720元。经审计发现支付涉访特困救助补助金从1,000元到30,000元不等,无具体支付标准和明细依据。
信访局书面说明,按照2013年3月13日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纪要,涉嫌特困救助资金审批权限,在2万元以下的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批;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由联席会议召集人审批。
(四)司法局
1.违反“一把手”四不直管规定。刘XX同志在任职期间作为一把手直接签批本单位会计支出。
司法局书面说明,我单位于2017年1月18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刘XX局长不再担任我局财务负责签批人,已安排一名局党组成员为单位财务负责人,履行审批工作。
2.资产报废未及时处置。抽查盘存发现2005年购买的6辆摩托车账面价值32,350.00元,已经报废,未进行报废处置。
司法局已上报财政局资产管理股,财政局也已下发了处置批复。
3.发放调解案件补贴没有公示。经审计调查A镇司法所、B镇司法所、C镇司法所发现发放调解案件补贴没有公示。
司法局已按照规定对2季度调解案件补贴进行了公示。
(五)编办
1.部分财务收支未纳入总账核算。2011年至2013年收事业单位网上登记专用光盘及操作手册费3,264.00元,全额上缴财政,但未纳入编办总账统一核算。
经编办与财政局非税局联系,但系统查询结果因超过两年未申请使用,已被财政局按规定收回。编办按要求将这笔收入补记到2017年总账。
2.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没有建立固定资产登记簿及固定资产卡片。
编办书面说明,已在固定资产大平台登记,建立了固定资产卡片。
(六)商务局
对部分企业申请省级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料时初审没有严格审核。如:1.2013年、2014年A股份有限公司、B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资助放心店项目建设专项资金时,其所辖连锁店有个别不在本辖区内。2.2012年对某某路公益平价菜市场、甲农贸市场、乙农贸市场申请资助放心菜项目建设示范专项资金标准把关不严。3.2014年丙家政服务公司、丁家政服务公司申请便民家政项目专项资金;庚公司申请便民服务及网点建设项目资金,其申报资料不够完整。
商务局书面说明,1.主要原因为未及时根据实际调整出台新的资金使用方案,对余下的资金需要调整的项目将提请示范区领导办公室,对资金使用方案进行调整,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2.现各项证明材料已补齐归档。
(七)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
1.非税收入未上缴财政。根据城管局提供的资料,2011年至2015年罚没收入453,740元,上缴非税局423,080元,结余30,660元未缴(2012年度)。
已将结余款30,660元上缴非税,今后对上述问题作出明确要求,罚没收入按时足额上缴。
2.固定资产未入账。2011年6月至2016年12月购买挖掘机、扬尘车及电脑等2,211,447.70元、2015年末资产清查盘盈1,929,200元均未纳入单位会计核算。辖区33座公厕(含市移交13座)、新建6座农村垃圾站和3座城市垃圾站已完工使用未有登记固定资产。
已整改,2011年月至2016年12月购买车辆、电脑221.14万元、2015年末盘盈192.92万元的资产已登记固定资产账。公厕升级改造由于暂未评估,现以未改造前金额339.56万元记入固定资产,新建垃圾中转站1179.61万元记入固定资产。
3.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截止到2016年12月其他应收款余额110,438元(2010年结转)。
现已清理往来款项110,438元。
4.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且报账不及时。2016年1月至12月报销13张城区KK路和XX路道路护栏安装及维修费总计385,261.32元,施工时间为2013年4月至2014年12月,询价单位均为A传媒公司、B园林景观工程公司、C护栏公司,中标单位A传媒公司。
行政执法局书面说明,由于维修费用超出财政规定的支付限额,经请示领导同意,采用分批报销的方式解决。
5.2015年1月至2016年8月农村垃圾清运费1,892,100元,与王某某个人签订承包垃圾清运协议,每车400元,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行政执法局书面说明,经请示政府领导同意,采用询价方式,以400元/次的价格租用王某某5辆渣土车,于16年10月终止了合同。
6.支出无原始凭证。城管局2013年财政性拨款支出科目明细账中记录12月27#凭证现金支付指挥部开支223,200元,自拆奖励696,264.20元,合计919,464.20元。审计查阅所提供的会计资料,未发现此张记账凭证和所附原始凭证。
行政执法局书面说明,支出无凭证已整改,919464.20元原始支出凭证已入账。
7.2010年原局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发现的环卫处房屋12间约300平方米未登记固定资产问题,此项资产未整改入账,于2013年12月政府征迁,协议补偿住宅3套,至2016年未有安置房屋。
行政执法局书面说明,2013年12月因征迁该办公用房,协议补偿住房3套,至今仍未按照,待安置完成后,按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八)安监局
1.没收违法物品存放、销毁不规范。安监局在执法过程中将没收的违法经营烟花爆竹存放在P镇XX烟花爆竹公司仓库,同该公司货存放在一起,进出库没有相应记录,并且由该公司自行销毁。XX烟花爆竹公司仓库经有关部门评审验收项目合格,经营许可范围:烟花类(C、D级),爆竹类(C级)。
安监局及时制定下发了《局罚没物品管理制度》对没收物品单独存放,建立台账,下一步将协调公安部门组织销毁没收及过期烟花爆竹。
2.政策落实不到位。部分烟花爆竹经营户存在非法经营。如:对河滨路烟花爆竹经营情况进行调查,发现李某某、刘某某等多户无证经营烟花爆竹,并且该路段经营点距居民区较近,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建议安监局加大查处力度,取缔非法经营。
安监局书面说明,严格落实不在城市建成城区内布置烟花爆竹零售点。同时及时制定下发《关于持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并组织人员进行查处,严厉打击烟花爆竹户非法经营行为,严防河滨路烟花爆竹户非法经营行为死灰复燃。
(九)重点工程局
1.项目未按规定实行监理。重点局和林业局2016年3月29日与H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签订M路等8条道路绿化工程施工合同,3月30日开始进场施工。经过招标,2016年5月6日确定监理单位为L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3月30日至2016年5月6日期间的工程施工未按规定实行监理。
重点局高度重视,引以为戒,并以会议形式要求各项目要规范操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办证,不得再出现类似情况。
2.部分工程进度缓慢。M路等8条道路绿化工程项目2016年3月29日签订合同,3月30日开始进场施工,合同工期为45天,实际完工日期为2016年12月21日,超合同工期215天。
重点局已和项目拆迁部门、K街道办事处沟通,加大拆迁进度,提供施工条件。对具备条件的施工场地加快工程进度,保质保量进行。
(十)民政局
1.五保集中供养对象审批把关不够严格。经对A镇敬老院等5家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审计调查发现,A镇财政所拨付给敬老院的人员生活补助金与区财政拨付的生活补助金不一致,如A镇敬老院2016年第一季度每月领取95人院民生活补助,A镇民政所2016年第一、二季度上报的镇敬老院院民人数均为121人;B敬老院2016年第一季度每月分别领取52人、52人、54人的院民生活补助,B镇民政所2016年第一、二季度上报的B敬老院院民人数均为68人。2016年区财政按季度拨A镇敬老院院民生活补助共计1,304,100元,2016年1月至12月A镇5家敬老院共领取院民生活补助1,033,550元,差额270,550元,实际发放金额与财政拨款金额不一致。
民政局对五保集中供养及时开展专项整治,下发了《特困人员供养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11项清理整治内容,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特困供养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对A镇多申报补助金27.05万元已退回区财政专户。
2.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民政局2016年其他应付款中存在连续3年都没有发生额的科目2个,合计金额53,600元,占2016年末其他应付款余额的30.52%;2016年其他应收款科目中存在连续3年都没有发生额的科目14个,合计金额2,541,582元,占2016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的97.90%。
民政局进行了认真梳理,并按照会计制度对有关往来款项进行了冲抵。已清退个人借款21.26万元。
3.个别工程施工未按合同规定执行。如:第二老年公寓存在合同内屋面保护层、靠墙扶手等工程项目未按合同规定的进行施工。
民政局将进一步加大工程项目的监管把关力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内容要求施工,确保民政工程项目按质按量完工。
(十一)财政局
1.财政局经费设置了3套账,没有通过总账统一核算。分别为:财政局、财政局业务费、惠民直达工作经费。
已整改,已合账纳入总账统一核算。
2.部分固定资产未记入固定资产科目。2014年4月至2017年3月购买办公家具、电脑、考勤机等共159,089.83元记入经费支出。
已整改,补记固定资产159,089.83元。
3.部分二级机构资金结余大。截止到2016年12月,农村局业务费结余4,524,557.06元,其中两年以上结余资金864,111.92元;农发办业务费结余1,196,323.99元,其中两年以上结余资金412,969.59元。
财政局书面说明,主要为历年提取项目管理费,已开支用于农发项目的宣传培训、信息化建设、工程监管、绩效评价、项目所在乡镇财政所工作经费、工程管护等方面。
(十二)政务服务中心
1.非税收入未纳入总账核算。2016年G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区政务服务大厅一层两个工位和二层一间房间做为打字复印店,政务服务中心收取的经营管理费55,000.00元虽上缴非税局,但未纳入单位总账核算。
已整改,补记了相关账务。
2.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2017年6月30日第3号记账凭证购买净水机8,800.00元,第4号记账凭证购买办公设备297,000.00元未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已补记固定资产账30.58万元。
3.固定资产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统一管理。
已向财政局递交加入固定资产信息化平台的申请,并对本单位资产进行了梳理登记。
(十三)市场监督管理局
1.财务管理不够严格。个别职工在同一日同时领取加班费和值班费。如:2016年1月30日张某、王某同时领取了加班费和值班费各100元,2016年1月31日张某某、訾某某同时领取了加班费和值班费各100元等。
多领取的400元已清退。
2.未履行相关采购手续。2016年6月份两次询价购进一批会议室桌椅,价值1.83万元;于2016年8月份询价购进一批会议室桌椅,价值为1.62万元。
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
3.非原始票据报销费用。存在非原始票据报销费用现象,如:2016年12月局办公费用支出0.4万元,F所9月报账支出0.35万元,S所报账支出0.16万元,均为商超二次换开发票。
以后加强学习,严把财务支出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十四)老干部局
1.部分财务收支未纳入总账核算。2011年至2016年收取房租474,000元和老年大学学费171,190元,收入全额上缴非税局,但收、缴未通过老干部局总账核算。
已责成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严格执行财务法规,完善相关程序,现已将房租、学费纳入总账管理。
2.未建立固定资产登记簿及固定资产卡片。
已建立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卡片,已做到账、卡、实物相符。
3.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局下属单位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至此次审计结束时未提供该办公室会议记录及内部控制制度。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已按规定新制定制度4项,修改完善相关内控制度13项。
(十五)N实验小学
1.社团收支未纳入总账核算。实验小学2015年8月至2017年5月社团收入289,220元,仅上缴非税局33,520元记入账簿,收支情况未纳入学校总账核算。
今后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结余款3.35万元已上缴非税局。
2.新增固定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如2015年11月份竣工验收教学轻板房楼顶加层工程505,450.21元,2016年4月23日购入复印机及电脑14,500元等均未计入固定资产。
已整改入账,新增固定资产51.95万元。
3.商品采购询价流于形式。部分商品采购询价报价单未盖章,且部分无询价汇总表;部分有询价汇总表无询价小组成员签名和学校盖章。工程采购询价迟后。2016年6月6#凭证校园文化建设工程29,400.70元,该工程包含两项内容分别于2015年9月12日和9月20日竣工,凭证后所附未采用的两家企业询价报价单日期分别为2015年11月4日和11月6日。询价单位注册在施工建设后。如2017年1月23#凭证大门安装及两侧翻新工程29,543.48元,该工程经询价采购确定由K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4日至31日进行施工建设,而K公司于2016年6月1日注册成立。
制定了《实验小学校园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手续。
(十六)供销合作社
1.挪用职工养老保险资金28万元。2014年财政拨入J供销社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8.76万元, 2015年1月30日李某某未经集体会议研究将该笔资金提现借给J供销社职工曹某28万元(其中:李某某签批同意20万元,无人签批8万元),用于P种植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为曹某)生产经营。
2.房租78.42万元未上缴财政。2010年至2015年Z公司代供销社收取房租78.42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区财政,直接用于费用开支。
3.公款长期出借。2013年12月Z公司借给Y供销社20万元,用于修缮房屋等,实际用于购买一块土地,借据约定利息按银行借款利率结算,至审计日本息尚未收取。2014年6月10日Z公司借给Y供销社40万元,于2015年6月11日归还10万元,收取利息2.4万元,余款至审计日尚未归还。
4.违规在下属公司领取津补贴10.23万元。供销社职工2013年至2015年在Z公司领取津补贴等费用10.23万元。
以上所列问题我局已移交纪律监察委员会查处。
(十七)第R人民医院
1.无依据收费。审计抽查住院费用表发现,医院存在无依据收取输血观察费、输液加热器、一次性棉中单、一次性瓶口贴及一次性中单费用现象。
因2016年11月1日新的HIS系统启用,重新核查了所有因系统对接造成的医疗收费项目不规范的问题,现已进行了整改。
2.分解、合并项目收费。审计抽查住院费用表发现,医院分解收取注射费、输液费内含项目: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输血器及输液连接管费用;以小生化及大生化1.2.3名义合并收取尿酸、总蛋白、白蛋白等项目费用。
对因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和实际诊疗工作中的医疗服务名称不对称造成的医疗收费项目问题,已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备案。
3.超标准收费。审计抽查2015年至2016年度耗材出库费用表发现,医院合计收取耗材费用21,204,273.32元,根据“双控”标准实际应收20,334,877.22元,超额收取869,396.1元。
现已实行零差价销售,并对库存进行了清理,收费价格进行了调整。成立了物价管理领导小组和物价检查小组,加大对医疗项目不合理收费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4.部分药品未经采购平台采购。审计抽查2016年4月药品采购情况发现大输液未通过省医药采购平台采购,合计金额159,460元。
已责令药剂科及时把采购计划上报省平台,现院方正在准备材料及时上报省药品招标平台。
5.财务管理不规范。药品、耗材入账不及时且金额较大。因医院院长更换频繁,多年药品、耗材采购发票未经院长审批、入账,导致会计报表失真。据药剂、设备科统计,截止2016年12月底,累计未入账药剂78,430,342.87元,未入账耗材59,470,363.49元,合计未入账金额137,900,706.36元。
现已责成药剂科、设备科对科室现有的发票进行了重新核查和统计,医院准备统一签批后交由财务科入账。
6.差旅费报销凭证不合规。2015年7月16#凭证韦某报销差旅费9,287.50元,其中包含2015年7月A地往返B地的车票504元。所附进修培训文件明确的进修时间为2013年9月6日至2014年8月30日。
由于原始票据丢失,使用的车票不是当日的车票报账,事实真实附有说明。
(十八)E粮贸有限公司
1.应扣未扣个人社会保险费。2010年至2016年度,粮食经营公司和E粮贸有限公司应扣未扣职工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总计82,790.37元。
从2016年1月个人承担的费用一律按月从工资表中一次性扣除。因清退人员涉及退休、下岗人员,待进一步探索有效的方式方法。
2.房租收入未全额上缴。2010年至2015年度收取局楼院房屋租金总计2,733,922.95元未上缴财政。
2016年、2017年房租收入278万元,已上缴非税局。
3.招待费报销手续不规范。粮食经营公司和E粮贸有限公司报销招待费手续不合规,未附具体事由。例如:2013年11月8#凭证报销招待费706元,未附具体事由;2016年6月17#凭证报销招待费1,270元,未附具体事由。
今后严格票据审核,按照三单合一规定执行。
4.不合规报销发票38,410元。例如粮食经营公司和E粮贸有限公司2011年1月17#凭证以慰问退休离退休人员报销食品发票,后附一张5,000元食品发票为二次换票,一张8,000元食品发票,未附明细。2013年1月9#凭证以慰问退休离退休人员报销一张2,010元酒水发票为二次换票;一张食品发票金额7,000元,未附明细。2016年1月17#凭证以慰问退休离退休人员报销食品发票16,400元,未附明细。
5.部分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2010年8月15#凭证,购买电脑一台,金额4,550元;2013年5月12#凭证,购买空调一台,金额3,380元;2015年11月4#凭证,购电脑一台,金额3,999元;2016年5月16#凭证,购入电脑一台,金额3,589元;2016年6月16#凭证,购入净水器一台,金额7,800元;以上资产均未登记固定资产。
新增固定资产2.33万元,现已整改。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十九)甲省级粮食储备库
1.应扣未扣个人社会保险费119,473.83元。2013年5月至2016年6月省储备
库应扣未扣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119,473.83元。
自2017年1月开始,重新计算调整了代扣个人社保金应负担部分,个人部分现有个人支付。
2.储轮换价差收入3,210,394.27元未上缴。截止2016年6月30日区储粮食轮换价差收入3,210,394.27元未上缴财政粮食风险基金专户。
此结余款部分已开支,作为粮仓改造、维修及建设支出。
3.违规发放职工购物卡10,505.00元。2015年9月36#凭证发放职工中秋节福利超市购物卡10,505.00元,报销发票开据米、面、油。
将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规定的范围开支工会经费,杜绝不合规支出,并加强会议记录。
4.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2007年新建S镇9#、10#粮仓和2015年新建周棚粮仓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未计固定资产。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截止2016年6月30日“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4,045,572.93元,其中三年以上1,740,243.97元,“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15,332,118.11元,其中三年以上4,570,011.47元。
由于找补手续等渠道,积极沟通建设方,现已送往相关事务所审计,等审计结果出来后,进行账务调整。
5.收入未及时入账。2015年7月1日收A食品有限公司出库费14,460.00元未及时入账。
在审计期间储备库已进行整改。
6.公款私存。现金盘点时发现现金短缺7,540.26元,现金存入刁某个人储蓄账户。现金坐支。2014年6月2日收储轮换销售款4,666,749.00元,存入银行4,000,000.00元,剩余666,749.00元坐支。
以后的工作中加强监督和管理,对现金使用的范围加大控制力度。制定了现金管理制度。
7.大额现金支付。2013年5月至2016年6月现金大额支付保管费、收购费、出仓费共计1,217,883.93元 。
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执行。
8.差旅费报销不合规。2014年8月至2016年6月无事由报销差旅费14,920.00元,出差人信息不详报销差旅费10,140.00元。2013年5月至2016年6月重复报销差旅费补助48天,金额合计1,420.00元。
重复报销的补助1420元已退回,加强对差旅费报销审核,完整填写出差事由。
9.招待费支出未附审批单。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招待费支出未附审批单224,807.88元 。
按规定已补签审批单。
10.非原始票据报销。2013年5月至2016年6月报销办公用品、电料等费用309,675,30元,为商业超市二次换开发票。
今后严格票据审核,杜绝二次开票现象。制定了票据报销管理制度。
(二十)W粮食购销公司
1.多发放社保补贴。2010年至2012年劳动就业局拨入社会保险补贴43,237.20元,公司已按规定缴纳聘用职工的各种社保基金,对企业的社保补贴又以现金形式发放给聘用职工。
已整改,清退了多发放社保补贴43,237.20元。
2.应扣未扣个人社会保险费。2008年6月至2016年6月应扣未扣职工个人社会保险费192,050.15 元。
自2017年1月开始,按月足额代扣个人社保金应负担部分社会保险费。
3.报销招待用烟10,703.00元。2013年12月至2016年6月期间报销招待用烟10,703.00元。
自2016年6月以后再没有发生招待用烟现象。此款10703元已清退。
4.未按规定核算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应计固定资产项目计入期间费用。2008年6月至2016年6月购入固定资产类项目512,993.00元,计入期间费用,应补提折旧363,262.56元,少计利润149,730.44元。多计期间费用。支付社保补助资金43,237.20元,个人应缴纳社保费用192,050.15 元,“递延收益”结余281,000.00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摊转入当期收益金额170,334.28元,合计少计利润686,621.63元。隐瞒业务收入少计利润。鑫诚公司部分业务收入通过往来科目进行核算,支出时直接冲减收入,截止2016年6月出库费结余837,697.63元,保管费结余145,925.70元,托市粮收购费用结余361,286.62元,小麦款损耗户结余36,225.81元,合计少计利润1,381,135.76元。
已调整相关科目。
5.固定资产未登记。审计延伸调查发现B粮库置换11间(面积385平方米)房屋、企业改制时遗留的部分房屋、土地等国有资产未登记固定资产。
已进行评估,评估值为31.45万元,已调增固定资产。
6.财务管理不合规。(1)差旅费不合规。差旅费报销单上仅填明出差事由和补助金额,未附相关外出办公事行程明细及相关原始凭证。(2)维修项目未通过政府集中招标且支出不合规。2008年6月至2016年6月不合规的粮库维修费用共31项,合计金额811,149.60元,其所附发票均为维修方以个人名义到税务局代开的发票,且均以大额现金支付。2013年以前的维修工程均未通过政府集中招标,未签订维修合同,维修完工亦未履行验收手续。(3)票据审核把关不严,支出票据不规范。据不完全统计金额达135,523.00元。如:2010年6月59号凭证,维修粮库水泥地坪购石子、沙子、水泥、白灰39,537.00元,附某乡建材门市部开具的省货物销售有奖统一发票,经与省税务系统纳税服务热线12366查询,查无此票。
已按规定完善了相关手续。
7.大额现金支付。如2009年5月12号凭证以现金支付中粮储运公司小麦运费100,000.00元,2009年6月59号凭证,以现金支付购买A省个体户李某某通风设备及离心风机款235,800.00元,2011年5月14号凭证以现金支付省级粮食储备库贷款风险金300,000.00元等。
今后杜绝大额现金支付情况发生。
(二十一)物价局
1.固定资产未设置登记簿和卡片。账簿未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
已按规定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
2.鉴定费未及时收取。2011年—2015年区价格认证中心3卷案卷鉴定费12,196.00元未及时收取。
已收取,上缴非税局。
(二十二)督查局
1.报废固定资产未进行账务处理。2016年3月22日,区委督查局经党组会议研究报废固定资产事项,经区财政局同意,对废旧固定资产进行处置,残值收入310元已上缴颍泉区非税收入管理局,但区委督查局未对上述事项进行账务处理。
报废资产残值已上缴非税局,固定资产账进行了账务处理。
2.询价手续不规范。2015年12月8#凭证采购彩色复印机碳粉3300元,商品询价单仅有2名询价小组成员签名。
目前已规范了采购手续。
(二十三)Q发展有限公司
1.房租应收未收。Y公司商贸城门面房2007年5月22日至2016年5月13日租金收入51,600元,支出15,688.20元,结余35,911.80元缴入Q公司账户, 2016年6月至2017年3月未发现房租收入。
已整改,房租已收8000元。
2.会计核算不规范。1)银行存款核算不规范。银行退回重转款项未进行账务处理,如:A农商行支行2016年12月23日退回重转房租费16800元、2017年1月13日退回重转设计费36000元和2017年3月7日退回重转资产购置9900元。2)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如:2016年11月购移动式饲料联合作业机830,000元,Y发展中心移交商贸城门面房等未登记固定资产。支付H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棚改资金504,140,000元,属于应收款项不应计入固定资产。
已整改,账务已处理,资产已入账。
3.财务管理不规范。(1)费用报销凭证不合规。2015年11月支付综合治理景观绿化工程设计费770,000元和2016年9月支付勘察费460,000元,发票均为复印件。(2)差旅费报销不合规。2016年12月报销市内出租车费110元,同时报销市内交通费补助320元。
已整改,退回重复报销110元。
(二十四)总工会
1.重复发放困难职工生活救助资金。困难职工李某2015年2月申报两次“两节”送温暖生活救助资金,每次发放600元,合计1,200元,重复发放600元。
已收回,存入专户。
2. 扩大开支范围。2014年4月16#凭证购烟220元。
购烟款已清退。
3.超标准发放奖金900元。2015年7月20#凭证发放2014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励金,其中有6人人均发放1,000元、1,100元不等,合计900元。
超标准发放奖金900元已清退。
4.部分资产购置、维修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2014年11月4#凭证购买电脑7,950.00元;2015年7月7#凭证房屋修缮支出26,800.00元,均未按规定实行集中采购。
目前规范了采购手续,今后杜绝这样的事情发生。
5.固定资产未入账。2012年9月7#凭证购买办公桌椅、电脑6,410元,未入固定资产账户。
已整改,记入固定资产账。
(二十五)机关事务管理局
1.违反“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在财务报销中存在张某某局长直接签报的现象。
已研究由副局长分管。
2.财务报销不规范。如:2014年6月11#凭证报销食品7,052.00元,属二次换票,无明细清单;2016年10月10#凭证购买雨披4,550.00元,政府采购商品询价表未加盖被询价单位公章。
今后加强对单位原始凭证的审核,依规报销,对会计进行培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3.会计核算不规范。如:2013年12月20#凭证、12月22#凭证分别购买招商引资用酒100,000.00元,31,005.00元,合计131,005.00元,应计入招待费而计入其他费用科目。
我局将严格按照规定列支招待费用,规范记账,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4.固定资产未入账。车辆管理服务中心2016年7月4#凭证购买办公桌椅等办公家具9,740.00元,未入固定资产账户。
已补记固定资产9,740.00元。
(二十六)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1.违反“一把手”四不直管规定。文明办制定的《财务会计机构分工情况》第二条中规定:张某某同志分管文明办财务工作。且2012年7月至2016年期间发生的报销票据都由张某某签报。
现已进行了人员分管调整。
2.前后三任会计未办理交接手续。2012年6月会计陈某从原会计张某处接手区文明办财务工作,张某未编制移交清册,并且未将库存现金(账面余额50,458.50元)交付给陈某,也未对此做出书面解释,导致该笔金额一直挂账。2017年3月马某从陈某处接手区文明办财务工作,陈某也未编制移交清册,并且未对张某某同志的实际借款金额256,908.50元与借据金额的260,000.00元之间的差额原因作出书面解释并提供证据。
以上三任会计移交均未办理手续,现只有现任会计与上任会计办理了移交清单和相关手续。
3.现金管理混乱。白条抵库。通过库存现金实施监盘程序,发现张某某借条抵库256,908.50元,经核实合同资料及支出票据发现,其中包括文明办在工作中先行暂付的公益广告宣传及绿化工程押金180,000.00元,以及文明办在各专项行动工作中产生的餐费、差旅费等支出74,971.90元,此两项内容金额共计254,971.90元长期未入账。库存现金短少460.15元。经对文明办库存现金实施监盘程序,截止到2017年10月18日,现金账面余额为310,527.15元,实盘现金2,700.00元,张某某借条抵库256,908.50元,会计交接欠款50,458.50元,盘亏460.15元。
对张某某借款256,908.50元现已报账,会计交接欠款50,458.50元未整改,现金盘亏现已及时清理入账,账务账实相符。
(二十七)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1.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征收办2017年10月收到代扣职工个人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3,104.70元,计入“财政补助收入-医保经费”科目,支出时计入“事业支出-基本支出”科目。
已调整科目
(二十八)物资流通协会
1.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截至2017年11月物资协会其他应收款2,834,500.00元,其他应付款2,622,642.05元,均为三年以上债权债务。
2.房租收入未纳入总账核算。2015年1月至2017年11月房租收入54万元,已上缴区非税局,但未通过物资协会总账核算。
以上问题未整改,因该单位现已解体。
(二十九)项目管理办公室
1.多报支出49,999.06元。项目办2011年至2012年由会计核算中心记账,2011年12月9#凭证,现金报账101,937.40元,后附单据95张,金额合计51,938.34元,多报支出49,999.06元。
2.会计涂改差旅费报销单多报支出56,600.2元。2012年12月13#凭证支出差旅费188,543.00元,后附发票金额合计132,252.80元,多报支出56,600.20元,其中:王某某2011年12月26日至27日去省发改委申报项目,差旅费报销单报销费用27,033.00元,后附发票16张,金额合计11,033.00元,多报支出16,000.00元;张某2012年1月12日至13日去省经信委报送项目,差旅费报销单报销费用38,042.00元,后附发票15张,金额合计6,388.02元,多报支出31,654.98元;王某某2012年6月1日至7日去省城举办银企对接会,差旅费报销单报销费用63,314.00元,后附原始发票32张,金额合计54,368.78元,多报支出8,945.22元。
3.原始凭证短缺。2013年至2016年账面现金支出1,165,217.40元,原始凭证金额合计378,400.50元,短缺786,816.90元。其中:2013年138,740.90元,2014年252,215.80元,2015年276,097.50元,2016年119,762.70元。
4.代扣个人医保、大病救助资金未入账。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共代扣个人医保、大病救助资金7,470.90元,未入账。
以上四个问题已移交监察委。
5.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应计未计资产,如:2015年2月3#凭证购买联想一体机1台1960元、联想扬天台式电脑1台3450元,未登记固定资产。
已整改,补记固定资产。
(三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重复发放加班补助。2015年1月23#凭证和2015年2月12#凭证重复发放加班补助240元,2014年7月13#凭证重复发放加班补助60元,2014年8月15#凭证和2014年9月6#凭证重复发放加班补助90元,2014年3月9#凭证和2014年4月14#凭证重复发放加班补助360元,2016年2月9#重复发放加班补助90元,共计840元。
已整改,退回重复发放补助840元。
2.非税收入3790284.89元未纳入总账核算。2013年3月至2017年10月人社局非税收入3790284.89元,其中:报名费收入1761068.89元,房租费收入1679000元,职业技能鉴定费收入313620元,职称评定费收入24870元,档案托管费收入11496元,社会保障IC卡工本费收入230元,上述收入已上交非税收入管理局,但未纳入单位总账核算。
2018年起已将所有非税收入均纳入单位总账核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3.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截止到2017年10月31日,存在3年以上未清理的其他应收款401,084.82元,3年以上未清理的其他应付款265,985.70元,应缴财政款313.00元。
其他应收款已调整33.81万元;其他应付款已调整0.6万元;其他未调整原因是原劳动保障局遗留账款,会计交接时资料不全,往来账无资料可查,暂无法纠正。
4.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的主要问题。1)现金管理混乱。经对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再就业资金专户库存现金实施监盘程序发现,截止到2017年12月27日现金账面余额为172552.71元,现金实际结存217.18元。
该中心及时进行整改,除乡镇已发生公用支出待报账外,其余预借预付款已收回并缴回再就业专户。
5.会计核算不规范。(1)记账凭证未附原始凭证。2015年5月5#凭证支付卫生间房屋改造支出27311元;2016年12月9#支付徐金泰个人社保11013.20元,上述记账凭证未附原始发票。(2)发票开具时间与出差时间不符。2013年5月8#凭证报销不在出差时间内的加油发票300元,2014年10月2#凭证报销不在出差时间内的加油发票1000元,2014年12月17#凭证报销不在出差时间内的租车费500元。(3)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2013年11月3#凭证支付招待费2877元,2013年12月支付招待费4852元,2014年5月2#凭证支付招待费4302元,应计入公务接待费科目而计入其他科目。
已整改,今后将严格按照《会计法》等规定,督促经办人员及时报账,并加强财务人员会计知识能力学习,规范准确记账。
6.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截止到2017年10月底,中心存在3年以上未清理的其他应收款216,744.61元,3年以上未清理的其他应付款67100元。
其他应收款,预付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应记专款支出科目,现已调整账务216744.61元,余款16258.25元因时间长远,无从查证,暂无法纠正。其他应付款67100元,专户转入职介补贴,内转记账不准确,现已重新转回再就业专户记账。
7.新增固定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2014年3月14#凭证购买办公桌椅10套9600元,2014年5月1#凭证购买班台1张1600元,办公桌椅5套6400元,2014年12月17#凭证购买办公沙发1套3000元,2014年10月2#凭证购买沙发1580元,合计20580元,未计入固定资产。
已整改,补记固定资产20580元。
8.物品采购、安装工程未询价。2013年9月3#凭证动力表安装支出4648.26元未询价,2015年5月8#凭证采购桌椅7160元未询价。
今后采购严格按照规定,完善询价手续及管理。
(三十一)D镇
1.扶贫资金发放不规范。经对2016年以来实施的特色种养业补贴发放数据“一卡通”号对比发现,18户发放产业补贴金额超过10000元;通过身份证号比对产业补贴发放数据库发现,50户同一个身份证享受特色种养业补贴累计超过限额10000元。
已整改,D镇对超发种养业补贴问题整改完毕,补贴资金680000元已上缴财政。
2.非税收入未上缴。收取社会抚养费63,480.00元、房租费3,000元、租金191,000.00元,累计257,480.00元未上交非税局。
已在审计征求意见期间上缴非税收入257,480.00元。
3.财务管理不规范。入账不及时。截止2017年11月底借条976,449.00元、支出1,510,026.48元(2013年105国道土地流转费732,586.00元;2017年以前年度未报账支出777,440.48元。)未入账。部分收支未纳入总账管理。支付秸秆禁烧打捆人员补助1,889,600.00元进行专账核算,未纳入总账统一管理。更换出纳会计时未入账支出单据没有移交。
已整改报账以前年度资金679886.55元,补记和调整了相关科目,对未入账支出单据已移交60张单据,计款180851.90元。
二、正在整改问题
(一)扶贫办
工程未及时审计结算。如:2014年扶贫开发某村道路一标段已于2015年6月竣工验收,截至审计时未进行审计结算。
扶贫办说明与镇政府督促施工单位抓紧报送资料,进行审计结算。
(二)财政局
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截止到2017年3月局机关应收及预付款990,000.00元,其中三年以上690,000.00元。
因租赁食品厂装修及租赁费,该公司无法提供正式税务发票,目前正在积极协调,争取尽快整改完毕。
(三)供销合作社
固定资产账、卡、实不符。截止审计日,供销社位于办公室楼下一楼81平方米门面房尚未入账核算。
正在整改当中。
(四)第五人民医院
往来账清理不及时。截止2016年12月底,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27,214,446.48元,其中以前年度遗留未结算款项7,032,246.63元,应付账款余额105,487,963.43元(含未入账药品、耗材款)。
制定了解决药品、耗材欠款工作方案。正在清理。
(五)省级粮食储备库
未按规定核算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隐瞒业务收入少计利润1,951,772.27元。省储备库部分业务收入通过往来科目进行核算,支出时直接冲减收入,截止2016年6月30日账面反映自营大豆收入-588,860.60元,自营小麦、玉米销售收入1,007,516.03元,收购粮差收入334,766.40元,出库费结余471,688.82元,省储收购奖励补贴收入586,281.89元,政府建仓补助收入125,919.73元,未及时入账出库费收入14,460.00元, 合计少计利润1,951,772.27元。多记费用,少计利润122,833.83元。2014年5月出售伍明16仓小麦,多计损耗1,500公斤,金额3,360.00元记入营业费用。2013年5月至2016年6月管理费用列支代缴个人社保费用119,473.83元。
正在整改中。
(六)P镇
1.往来款未及时清理。截止2017年7月31日P镇三年以上未变动的其他应收款8,720,513.02元、其他应付款5,264,182.21元。
制定了往来款清理方案,正在整改。
2.固定资产账账不符。2017年7月P镇财务账面固定资产金额9,106,284元,固定资产台账金额5,807,117元,差额3,299,167元。
制定了固定资产清理方案,正在整改。
三、未整改问题
(一)财政局
部分支出未记入三公经费。201年4月至2017年3月招待费50,704.00元和公车运行维护费39,016.71元记入办公费。
还未进行会计科目调整。
(二)M粮贸有限公司
1.无依据发放补助。2013年8月至2016年6月无依据发放双休日加班、劳务补助及通讯补助等总计金额83,035元,其中:陈某27,247元,邓某30,418元,刘某25,370元。
还未进行清退,在2016年9月就立即完善制度、研究整改,现对福利费、通讯费已终止发放并制定了相关制度。
2.违规报销费用。违规报销电话费,2010年4月至2016年6月,陈某报销个人电话费共计5,820.03元。违规报销烟酒,M粮贸有限公司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报销烟酒合计8,010元。
还未进行清退,已终止发放和购买。
知识产权局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指示要求,按照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监督意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做好新修订专利法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加快专利法实施细则修订进程,配合科技部等部门深入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等改革试点,为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大力推广高等学校和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提高专利创造质量,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大力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
三是指导推动有关地方加快预算执行,定期监测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联合财政部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评估,结合整改审计查出问题,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方式。
四是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绩效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将资金使用绩效、整改情况等作为以后年度知识产权运营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提高地方作为实施主体的责任意识,保障相关政策落实取得实效。
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区审计局对我街道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报告》和《关于加强对审计结果整改落实的试行意见》的精神,街道办事处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现将落实整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改的内容
1、健全和完善重大事项内控制度。
(1)完善对外投资、担保、资产处置、大额资金进出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2)完善财政划拨专项工作(活动)资金结转的手续。
2、严格执行内控、财经制度。
(1)规出纳人员配置,加强现金、支票、印鉴的日常管理;
(2)及时提供专项工作(活动)资金的结算报告;
(3)完善固定资产的采购及审批手续。
3、严格实行会计核算。
(1)规会计核算,正确运用会计科目;
(2)明确开发成本,及时结转完工项目;
(3)注重单位内部独立核算账户收入与支出的配比。
4、切实加强内部管理。
(1)及时组织对往来账款的清理和账户处理;
(2)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3)禁止虚开发票,列支费用;
(4)合理设置账户;
(5)理顺直属公司投资关系;
(6)加强对会计人员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的培养。
(二)整改意见
积极落实整改责任制,强化整改责任追究制。具体意见如下:
1、健全和完善内控制度
一是制定重大事项决策、审批程序方面的制度;二是制定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的具体规定;三是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决策及审批程序。
2、加强对内控、财经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一是会计人员应发挥监督职能,并对会计业务处理的合法性负责;二是加强宣传和管理,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三是加强日常监督和检查,重视整改情况落实。
3、增强会计人员的责任心,切实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一是加强会计核算的业务指导,完善对会计人员考核实施办法,并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到考核之中;二是及时确定开发属性和结转成本;三是日常账务处理中,注意收入和支出的配比。
4、加强财政资金和财务管理
一是及时组织往来账款的清理和账户处理;二是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划拨及结转情况的管理;三是提高账务处理能力,杜绝虚开劳务费发票行为;四是后勤账户纳入办事处行政账户统一核算和管理、事业单位账户适当归并;五是理顺直属公司投资关系,解决注册资本金未到位题;六是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交流,加强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的培养。
(三)整改要求
1、组织实施
成立落实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纪工委书记任副组长,组员有办公室、监察室、财政所、经管站、审计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审计整改的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成员有监察室、财政所、经管站、审计室等部门人员组成。
2、整改时间安排
本次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自《审计报告》出具之日(2014年7月24日)起三个月之内完成(即2014年10月24日前)。具体分五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7月25日至8月11日)
通过深入的思想发动、政策法规宣传和落实整改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对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认识,对存在题能及时地组织整改实施。
街道审计室、财政所、经营管理站等经济管理职能部门,要加强与被整改单位或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指导、研究具体整改措施和审计意见、建议的采纳,切实提高审计整改率和审计整改质量。
(2)落实整改阶段(2014年8月12日至9月20日)
落实审计整改责任的单位或部门要按照《审计报告》或区审计局的要求,抓紧制定具体整改办法及审计意见、建议的采纳。各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对落实整改情况、审计意见、建议的采纳负责,对审计提出的题,须逐条整改,并将书面落实整改情况于2014年9月20日前报街道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办公室。
(3)整改情况的检查阶段(2014年9月21日至9月30日)
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结束后,街道落实审计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将对各单位、各部门具体整改办法及审计意见、建议采纳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执行审计结果或执行不到位的,查明原因。对具体整改办法及审计意见、建议采纳走过场的单位或部门,审计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及时了解情况,给于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4)整改情况落实的反馈阶段(2014年10月1日至15日)
街道审计室,根据街道各单位、各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汇总、总结。并将总体执行审计决定情况、采纳审计报告意见及建议情况,以及内控制度建立情况报区审计局。
(5)整改情况的督查回阶段(2014年10月16日至30日)
区审计局赴中山街道审计组,在此阶段对我街道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和回。
教育经费是各级财政支出的重要份额,决定了教育经费审计要求更加严格。在多年工作基础上,对公办中小学校财务审计的常见问题进行了梳理,从“内部控制管理”、“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和“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三个方面阐述了问题的表现形式,提出了整改建议。
单位财务管理是否到位,风险控制是否有效,受内部控制管理影响很大。一个单位既要不断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又要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如果失效,将会引发多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及相应整改建议如下:
一、岗位要求不达标财务工作需要较高的专业素养,具备专业知识是从业人员的必要条件。为防范错误或舞弊行为,财务岗位要严格落实不相容原则和亲属回避制度。财务岗位要求不达标最常见问题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1.人员工作能力不达标。虽然会计岗位从业资格证书可能将被取消,但取得从业资格仍然是具备会计岗位工作能力的有力证明。即使资格证书不再是从业的必备条件,但从具备从业资格人员中选拔任职会计岗位更为妥当。尤其是中小学校,现有会计人员由教师转岗担任不在少数,更应当注重选拔专业人员,逐步替换原有人员,并加强岗位能力继续教育,确保人员工作能力达到要求。2.未严格落实岗位不相容原则。严禁会计和出纳、保管和会计记录、登记明细账和登记总账、支票保管和印章保管等岗位之间相容。即使再小的单位,也要确保岗位分离。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岗多人或者兼职,但出纳人员不得兼顾监管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等。3.未严格落实亲属回避制度。中小学校选用会计人员应严格落实亲属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等。
二、原始凭证审核和支出审批手续不完备原始凭证审核是确保财务真实反映经济活动的第一道关口,审批手续完备是防范随意支出的有效手段,两者都是规避问题的重要环节。在经办经济业务时,财务人员要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和审批手续。常见问题及整改建议有:1.原始凭证达不到财务要求。对要素不完整、填写不清楚、手续不齐全、分项与总项矛盾等存在疑虑的原始凭证,财务人员应不予受理,并要求经办人员补充、更正,或者重新开具,要素齐全、手续完备、清晰明了后方能予以办理。2.原始凭证违反法规制度。审核发现存在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原始凭证,要及时向领导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3.支出审批手续缺失。所有报销凭证都要履行严格审批手续,不同岗位按照权限审核签字。原始凭证应由两名以上经办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建立民主理财与集体决策工作机制,用制度堵塞漏洞,降低支出随意性。凡属大额支出项目须经集体讨论,避免“一言堂”、“一支笔”。
三、预算、决算管理流于形式中小学校办学经费主要由国家财政提供,其预算、决算管理要求更加严格。加强预算、决算管理是做好财务管理的重要保障,预决算公开也是大势所趋。这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主要有:1.预算编制不完整。学校应将食堂、超市、门面房、书店、游泳馆等国有资产、设施设备出租出借收入及对外培训收入、捐赠收入等非财政性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中,不得遗漏。2.预算未经集体研究制定。学校预算应由各部门共同提出,由财务部门汇总编制,不能单靠财务部门独立完成;年度预算还要经理财小组审核、学校办公会议研究后通过,确保预算支出科学、完整,避免遗漏。3.预算支出执行不严格。所有支出应做到先预算、后开支,无预算、不支出,及时、规范办理收支事项,加强预算执行管理。4.年度预算超支。将超过预算的支出隐匿在往来款项中,因没有合法收入来弥补,最终久拖不还形成新的债务。因此,学校应严格控制预算支出。5.决算编制马虎。年度决算隐瞒事实,不能真实、完整反映单位全年的支出情况。
四、合同管理存在漏洞中小学校经常签订各类合同,如国有资产出租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等。合同管理不到位极易引发纠纷,导致重大损失。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及整改建议有:1.未建立经济合同授权批准制度。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经济合同授权批准制度,严禁未经授权擅自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严禁违反规定签订担保、投资和借贷合同。2.未对合同文本进行严格审核。单位应当指定职能部门或聘请外部专家(如律师等)对合同文本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关注合同的构成要素是否齐全,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双方权力责任义务是否对等,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条款、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等要素是否缺少等。3.未加强经济合同履行控制管理。对合同履行中签订补充合同,或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等情形应按相关制度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和控制;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根据经济合同条款办理结算业务;应签订书面经济合同而未签订的,或未按经济合同条款履行的,或验收未通过的工程、货物等,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并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4.未加强经济合同登记控制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详细登记合同订立、履行和变更情况,实行合同全过程封闭管理;合同副本应当交存财务部门备案;政府采购文件应当至少保管15年,副本应交所属主管部门备案等。
五、食堂账务管理不规范食堂管理是学校财务管理的薄弱环节,极易出现违规行为,是财务审计的重点部位。食堂管理中常见问题及整改建议有:1.自主经营食堂账务未纳入单位总账,坐收坐支,形成账外账。按照《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第九条规定,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下,实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食堂财务收支及物资采购情况,年终并入单位总账。2.食堂账不能反映实际收支情况,水、电、燃气、物料等成本费用支出直接记入学校总账。学校食堂实行专账核算,以自身经营服务为记账依据,不得将学校的培训收入、房租收入等非食堂经营服务收入记入食堂账中;不得转移食堂收入,严禁挪用食堂资金;加强食堂成本核算,学生伙食费应全部用于学生伙食成本支出,严禁直接或变相用于学校招待;严禁将食堂的水、电、燃气、物料等成本费用记入学校总账,严禁将无关成本费用记入食堂账。3.招待费抵顶食堂承包费或水、电、燃气等费用。严格控制食堂对外接待行为,承担接待的费用记收入,不能直接抵顶承包费或水、电、燃气等费用。
六、对外采购不符合规定按资金性质,学校采购可分为政府采购和非政府采购,按标的物可分为货物、服务和工程三大类采购。学校采购中常见问题及整改建议有:1.应当实施而没有实施政府采购。各地对纳入政府采购的范畴虽各不相同,但都有明确要求,原则上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采购都要实施政府采购。如果应当实施而没有实施政府采购,实质是逃避主管部门的监管,需要引起高度警惕。2.采购方式不合规。采购方式包含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及自行采购等。依规选取恰当的采购方式,是能否达到实施政府采购目的的重要环节。对单一来源和自行采购两种方式应严格控制。3.采购资金未纳入预算。中小学校采购资金都应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中。对未纳入而实施的采购行为应严格控制,并予以重点审计。4.未经授权擅自采购,或擅自变更采购方式、采购范围。所有采购都应先审批后实施,采购人员应在授权范围内实施采购、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未经授权采购或擅自变更采购方式、采购范围。5.验收程序不完备。按照采购合同规定,采购完成后要组织专家进行验收,以保质保量;购买服务要进行绩效评价,工程建设要实施造价审计。所有采购人员不得承担验收任务,所有验收人员都要在验收报告上签字,造价审计要形成审计报告,所有验收材料要妥善保管。
七、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中小学校经常实施工程建设,这是审计的重点环节。工程建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整改建议主要有:1.未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和廉政责任制度。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和廉政责任制度,通过签订项目管理协议、廉政责任书等,明确各方在项目决策程序和执行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反腐倡廉要求和措施等。2.未严格组织工程验收或缺少项目验收合格证。建设项目交付使用前应当按照合同要求认真组织验收,形成工程验收合格证据资料,并作为相应付款依据。3.支付基建工程款未留质保金。学校和承包方应当按照住建部、财政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方式、比例、期限、是否计息等,未留质保金将难以保证承包方对工程缺陷的及时维修。4.预留工程尾款未建立明细账。存在多项工程的单位,预留的工程尾款应当按照应付款对象、工程项目建立明细账,避免债权债务关系不明无法付款。5.未经造价审计即支付全款。经工程造价部门审计后的定案值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严格控制工程款支付节奏,未经造价审计不能支付全款。务必避免已付工程款超过定案值。6.已交付工程未增加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已经完工并交付使用的工程应及时增加固定资产;对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确定工程造价的,也应当按照估算值暂时计入固定资产,明确后再予以更正。
八、工会账管理不规范,随意性大xx年7月,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成为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补充。但审计发现,部分单位借助工会账随意支出,工会账管理不规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建议有:1.未实现独立核算。学校应按要求建立工会账户,或者在总账中设置独立科目核算,避免工会经费与其他资金混淆。2.工会账成为“小金库”。工会经费同样执行预算、决算、支出审批制度,不能超标准划拨工会经费,不能超范围报销费用,不能把工会账变成“小金库”。3.借工会名义乱发钱物。按照《工会法》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工会账主要用来核算职工的福利性收支,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及支出标准,不能借工会名义乱发钱物。
九、附属单位或经营实体违规支出部分中小学校有附属单位或者经营实体,如校办工厂等。这些附属单位的财务与学校财务既有密切联系,又相对独立,易于发生违规行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建议有:1.开办附属单位未经审批。学校开办附属单位应当符合《中小学财务制度》,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方可举办。2.附属经济实体支出随意性强。附属单位的业务很多依靠学校的支持,是学校实际的关联方,应加强预算管理,防止支出随意性。3.学校将不合规支出转移到附属经济实体中报销。禁止学校将无关费用在附属经济实体中报销,避免将附属经济实体作为单位的“提款机”,这是对学校审计的重点环节。4.附属经济实体入不敷出。学校应加强对附属单位的管理,严禁附属经济实体入不敷出,防止附属经济实体成为学校发展的“包袱”;审计时应查找入不敷出的原因,重点关注是否因学校“抽血”导致。
十、聘请专家指导支出不合规学校发展经常借助“外脑”,支付专家指导费,同样存在支出违规现象。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主要有:1.未签订合同或协议,未明确具体指导内容,无付款依据。双方应签订聘请合同或协议,明确指导范围、应达到的效果、绩效评价方法等,做到服务保质保量,付费有据可依。2.使用现金支付。为防范支出漏洞,应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专家指导费,并把转账单作为原始凭证入账。3.缺少绩效评价。为防止滥竽充数,对专家服务都要组织绩效评价,审核是否符合合同约定。4.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具有劳务性质的专家指导费,应按个人所得税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十一、财务档案管理不合规财务档案作为经济行为的重要载体,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任意损毁破坏。常见问题及整改建议主要有:1.归档范围不清晰,保存不完整。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由财务牵头,行政、后勤及其他部门参与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做到归档有范围,立卷有标准,借阅有规定,保密有条例,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及保密性。2.保管不善,造成档案丢失、损坏。档案保管要落实“铁门”、“铁窗”、“铁柜”,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做到归档条理,索引清晰,查找方便;电子档案材料要有备份,与纸质档案材料保持一致。由于经济发展不同等原因,各地区学校财务管理的要求、标准也不尽相同,问题表现同样多种多样。以上11个方面的问题,只是中小学校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失效的部分表现,一定不能囊括所有。即使问题相同,由于标准差异,解决的方案也会不同。因此,本篇更多的只是抛砖引玉。对不恰当、不正确的地方,敬请批评指正。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在不断的发展,现代企业制度在逐渐的完善,企业的经营管理也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然而内部审计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阴雨,同时也使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本文重点对内部控制审计的含义及意义进行论述,针对当前企业在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不断提高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效果。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也在不断的完善,其中内部控制审计作为重点内容,促进了企业的良好发展,内部控制审计是在委托注册会计师的基础上,由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内部控制提出相关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其目的是为了提高企业财务报告的真实性,所以,对于注册会计师而言,必须要对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深入的进行了解,并且要进行相关的审计设计及测试,最终达到对企业内部控制审计问题有效解决的目的。
所谓内部控制审计,指的是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在运营有效期内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健全性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且提出审计意见,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科单独进行,也可结合财务报告设计进行 ,在二者结合的思想中,可以充分的获取证据,在内部审计中对内部控制提出先关意见和建议,此外,通过内部控制审计,可以对财务报表审计中的控制风险因素进行评价,以此来提高财务报表审计的质量。
然而在加强内部控制审计中,其意义表现在:
(1)可以完善企业治理,加强管理。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基本上都是由国有企业通过资产剥离或者是改制上市的,因此在公司的结构中就出现了股权不合理的状况,往往出现了在公司中董事会、监事会不能发挥好监督机制的作用,然而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会对企业内部控制的设计以及具体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的掌控以及评价,这就需要通过内部控制审计来加强公司的管理;
(2)内部控制审计是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的需求。公司在正常的运行中,注册会计师对于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比较强。因此这就需要客观的评价,最终将评价的结果作为企业内部管理层次进行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依据;
(3)能够进一步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由于注册会计师通常认定企业的内部控制预期是有效的,因此在实施的过程中 将其程序在控制中,在遇到了不能顺利进行时,才需要进行内部控制测试,但是在企业内部控制中,其自身具有独立性,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主要作用之一就是促使信息使用者,全面的了解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性,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制定相关对策,为决策的提出提供有力的依据;
(4)加强内部控制审计是顺应国际资本市场监管变革的方向。国际市场中,美国、英国等国家明确额规定注册会计师的作用,要求其必须对公司管理层提供审计报告,除此以外还需要提供证实报告有效性的依据。要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提供的内部审计报告进行有效的证实 。这就表明在国际环境中,加强内部控制审计是一种必要的趋势。
机构建立模式不够合理、规范。现阶段,企业为了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内部控制审计主要以两种模式存在:
第一,接受监事会或董事会的直接领导管理;
第二,受总经理领导管理。在第一种情况下,企业内部审计是以独立的身份进行委托的,这种模式下经营者的业绩在监督的过程中造成了一定的缺陷,导致企业经营者不了解内部控制审计;但是在接受总经理的领导中,会遇 到本单位利益问题,在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中就存在一定的风险,出现了当面对领导在违纪时,自身的内部控制制度却不能实施相应的治理措施,长期以来就容易引发审计风险,给企业的正常经营带来了弊端。
不能正确的定位审计工作。由于审计工作主要是对企业内部的财务进行一定的审计,因此在企业运行中起到的是监督的作用,但是在目前企业运行中,由于过于审计工作的认识有误解或者是偏差,为了达到一定的经济效益,在运行中存在监督力度薄弱,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积极作用难以发挥出来,导致企业面临的风险增大。
内部审计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在内部控制审计体系中,主要的法律依据为《注册会计师法》与《审计法》,然而在企业的实际运行过程中,因为相关法律体系及相关制度不明确,导致审计控制的效果也难以体现出来。
经营管理者对内部控制审计的认识不充分。对于企业管理层而言,对内部控制审计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将审计看做是内部检查,这种看法是对自身经营权的一种限制,导致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难以发挥自身的优势。企业内部审计部门也仅仅是以一种形式存在,缺乏实际意义,无法发挥审计的权威性与独立性。
首先要加强内部控制,制定有效的评价标准。由于在内部控制审计中,其评价的标准是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进行审计的重要依据,同样也是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重要依据。因此这就需要加强内部控制,不断的借鉴国外先进理念,并且根据自身企业运行的现状制定适合本企业所能执行的内部控制评价标准。
系统、明确的定位审计工作。逐渐的提高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这就需要将内部审计部门设立专门的小组,并且对审计人员提供独立的审计工作环境,这样就能够更加明确的定位审计工作,加强审计控制效果。
制定内部控制审计准则,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准则中需要规范内部审计,保证其在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另外需要加强企业内部审计的建设,确保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有效的评价,对企业内部的建设提出借鉴性的意见和建议 。
控制好审计的成本。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过程中,为了防止出现重复审计的现象,对审计方法要合理的进行选择与整合,对内部审计的结果要合理应用。这些基础是建立在注册会计师对内部证据充分了解当中,为内部控制审计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来保证审计成本最优化控制。
逐渐完善企业治理结构。为了保证企业管理层次的不断完善,对内部控制审计要重点进行把握,合理安排整个企业的制度,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提供依据。在加强企业建设的同时,做好了会计体系建设,促进了公司内部财务报表质量的提高。
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最终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更高的经济利润,因此这就需要做好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不断的完善内部控制系统,在改进审计工作方法中,提高企业的经济利润。在法律法规、被审计单位以及会计师事务所中详细分析其问题的存在,逐渐的加强控制措施,为保证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拥有完善的体系保障做出充分的准备,避免因其内部控制审计问题给企业的正常发展带来了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