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的“我”是伦敦怀才不遇的作家,偶然间认识了一位证券经纪人在40岁的那年,突然听从了内心的呼唤--做回自己!于是,离经叛道地他舍弃了一切,包括妻子和一双儿女,远赴巴黎,差点死去,在历经千辛万苦后终于在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找到灵感,全身心地投入绘画,并在死后声名大噪。而作为叙事者的“我”也在回忆,在成为著名的艺术家保罗·高更后,“我”曾与这位艺术家的那些人生经历。“天才在左,疯子在右”,对于曾经这样一个离经叛道的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来说,他一生中有许多让人不能理解,甚至让人发指的地方,但是单从对社会作出的贡献层面上讲,他确实是一位伟大的画家和艺术家。就比如,“我”在开篇的导读里说到,当你发现离任的总理原来只是个能言善辩的口舌之士,卸职的将军也无非是个软弱可欺的市井之徒。你就不难发现,其实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才是真正的伟大,你可以不喜欢他的为人,但不得不承认他的艺术和作品,因为你很难不对它们产生兴趣。他发人深省,他也让人又爱又恨,尤其是他身上的那种本能,虽然受他的生活环境所抑制,却像肿瘤一样在活体器官中膨胀般地顽强地生长,最终控制他整个人,不由自主地采取行动,只为天上的月亮神魂颠倒,却对脚下的六便士视而不见,他的偏执和冷血,还有他的引人注目。不过“我”还是希望你们不要过多的对他进行论断,免得你们被论断,更不要将表象作为判断的根据。
至于月亮和六便士之间该如何取舍?“我”并无定论,只是谨慎地说一句:“这取决于你们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们认为你们应该对社会做出什么样的贡献,抑或是你们应该对你们自己有什么要求。”
《呼啸山庄》以一个陌生人闯入山庄为序幕,拉开一段故事的讲述。故事经历了大致三个阶段:人性的崛起,人性的堕落,人性的复苏。这本小说,以三个人的恋爱为主体,横纵发展。
如果当初女主人公遵从自己内心的想法,与彼此相爱的地位低下的玩伴结合,也不会有后来的悲剧。女主人公在有钱的文雅的好看的绅士的儿子的追求下,迷恍了双眼,陷入了苦恼。每把这两个不能相提并论的男子对比一番,就觉得自己应该而且只配嫁给绅士的儿子。但是她还是会无端的忧郁,另一个声音时常响起:“我是爱他的,虽然他肮脏粗鲁贫穷,是的,我是爱他的,我们是这样的相似。”"我们是一个人,他就是我。他就是我。""即使我想嫁他也是不可能的,哥哥不会同意,所有的人都不会认同,他是那样的穷,不可能给我幸福。"我嫁给我文雅的朋友,我就可以帮助他,是的,我成为女主人,我就能够帮助他。"最后的想法似乎淹没了她,她决定接受求婚。就在那晚,他的玩伴消失了。
婚后生活是很幸福的。他很爱她,尽一切能力爱好她保护她。虽然她在内心里,还是时时惦记着她的玩伴,想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可她怎么也找不出不爱她现任的丈夫的理由。他实在太好了。这十多年也许是她人生中最平静最美好的日子了。
多年后的某天晚上,她所盼望的伙伴回来了,现在就在她的楼下正要来看她。据说他赚了很多钱,成为了富人。她不知道,对于将要面临的一切苦难她是毫无准备的。他们重逢了,激动兴奋责备哀怨,占拒了彼此的胸膛。无视她丈夫的感受,她在大厅里接见了他,爆发的感情弥漫整间房,她是那么的高兴。而她丈夫却感到不幸即将到来。
积压多年的感情,在两人之间迅速的膨胀。在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相互感情的倾泻已严重的引起了她丈夫的不满,以至不得不提醒她深爱的妻子。
一开始面对她已有的婚姻,双双就陷入了痛苦之中。在他玩伴的眼里,她丈夫是个可恶的人,复仇的心理开始萌生。她夹杂在两个男人之间,两个男人的怒视争吵打斗,已让她痛苦不堪。爱情的双方折磨,沉重的压在了肩上。不久,纤细的身体更加孱弱,苍白的面孔更加苍白,加上有孕在身,一病不起了。为了更好的保护她,她丈夫觉得只有一个办法就是不许她和那个可恶的家伙见面。不然那个人会害死他深爱的妻子。
死亡悄悄来临。趁她丈夫外出的当儿,他来到了她的面前。这一次会晤,两人表现得都很温柔缠绵。她躺在他怀里,他紧紧的拥着她,在花园里一起看日落。丈夫的脚步声已迫近,仆人的提醒声已越来越焦急。此刻,他们什么都不管了,也不怕了,就这样拥着。她睡着了,嘴角挂着幸福的微笑。呼吸平息了,她晕了。突然一切轰闹起来,一时慌乱的他正正的立在那儿,看着他丈夫把她抱进卧室,安排一切拯救措施。这两天他一直躲在她家的树林里,察看着一切动静,没日没夜的担心着焦急着,基本上不吃也不睡。他不知道,那次的见面竟会是永别。她走了,留下了一女婴。
后来他无数次在深夜来到她的坟前,呼唤她的名字,还扒过坟,一切都完了。在他心里,只剩一个念头就是疯狂的复仇。开始了人性的堕落。把他的愤怒全发泄在他们的下一代,完全没有了人的血性。虐待,压制,殴打,啸山庄变成了可怕的地狱,布满了阴霾。直到他死后,一切又变得活泼愉悦起来。
一切美好的,不美好的似乎都因爱而生。能够说什么呢?
有人说读书是一种浸润:洗去一身疲惫,留下满腔书香; 也有人说读书是一种享受:享受阳光明媚,享受空气清新,享受历练深邃。而我还要说,读书更是一种情怀,一种幸福。在炎炎夏日,它能为你送去清凉;在寒冬腊月,它能带给你无限温暖;快乐时,它与你一起欢舞;悲伤时,它抚平你心中的伤痛。苏霍姆林斯基说过:“真正的教师必须是阅读爱好者。”他用一身的经历和体验告诉我们:“要天天看书,终生以书籍为友,这是一天也不断流的潺潺小溪,它充实着思想的江河。”爱好读书应该是教师的职业素养和习惯。
我爱读书,读书是我生命的泉水,使我单调孤寂的生活变得丰富生动,如我忠实有趣的朋友伴我成长。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读书的兴趣越来越大,工作之余,开始有意识的读一些世界名著和教育书籍,每读到一本好书时,就像有一股股温暖而滋润心扉的气流,在不知不觉中慢慢沐浴着我,牵动了我的心,让我在不知不觉中陶醉,在悄然无声中领略教育真谛。
美国诗人狄金森说过:“没有一艘船能像一本书,也没有一匹骏马能像一页跳跃的诗行那样,把人带往远方”。读书使我的生活斑斓,丰富多采;读书使我感到世界上一切美好的情感,读书使我明智,领悟到更深刻的道理。当我踏上讲台,面对理想与现实的巨大差距,内心充满抱怨时,是《优秀教师的成长案例》深深地触动了我,让我明白对现实的抱怨是弱者的象征,真正的强者是不抱怨的。命运把它扔到天空,他就做鹰;把他扔到草原,他就做狼;把他扔到山林,他就做虎;人生就是这样,必须不断地要把自己打回原形,打回起点,然后重新开始,还让我明白了当今为师之道,知晓了由合格到优秀,由优秀到卓越的教师成长途径,深刻感触到读书对我们教师成长的重要作用,于是,我开始以自己实际教学为基点,读各种各样的书,在书中让我找到了工作的自信,教学的底气,更让我走出了工作初的失落与迷茫。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让我明白了学生的成长过程,各个年龄阶段学生在思维、情感、认知等方面的发展水平,在平时的教学中,可据此来结合学生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教学活动,运用能激发儿童兴趣的教学语言等;《教学现场与教学细节》中的课堂实录和理论剖析,让我领会到优秀教师的风采,深感教学的艺术性,从而明确了自己教学之路的方向,尝试着为孩子营造艺术和学术相结合的课堂教学;《给教师的建议》为我解开了许多教学中的困惑,教会了我如何和孩子相处,在课堂上如何调控,如何为孩子创造自由健康成长的空间;读《如何走进新课堂》使我懂得课堂是生命成长的沃土。教与学的经历对教师而言,将不再是教师在用生命点亮学生明天的同时,步入“蜡炬成灰泪始干”的悲壮结局;教与学的过程对学生而言,也不再是简单的靠学海无涯苦作舟”。而应反映出教师为探索永无止境的课堂教学优化中,学习新知,发现规律,充实自身的轨迹;学生在知识储备增长的喜悦与彼此发现与欣赏中。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由黄金屋”,那些大文学家、大教育家、大艺术家充满生命激情和智慧的言语,大哲学家、大思想家、大宗教家们超脱的情怀,甚至平民百姓、推车卖浆之流的可贵的品质和真诚的爱心,都会我们的生命变得特别开阔、灵动、开放、乐观、旷达、鲜亮;使我们的感情特别丰富和细腻,特别饱满和高贵;使我们永远不满现状、不断进取、大胆创造、革新自我,永远追求那种令学生激情满怀的生命境界;使我们的教学产生那种令人荡气回肠的艺术魅力。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读书,是教师专业底蕴得以厚实的路径。吾生有涯,而知无涯。如果没有书香滋润,我们的生命将是何等乏味与孱弱,我们的教学将是何等的死板与无趣。人的灵魂,也许只有经过书香沐浴熏陶后,才能充实丰盈我们健康的生命和一颗恒抱希望的心,我感谢这么多年书籍对我的滋养与磨炼,它是我人生道路上一个不可多得的知己。在宁静中,让我从那字里行间读出一种无言的神圣与庄严,让我有一种摆脱了世俗的喧闹的踏实与坦然。给人生铺砌了一条五彩斑谰的路途。那飘逸的梦想,时时温暖着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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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江洲后,结识了神行太保等人。一天在浔阳楼喝酒,乘着一时酒兴便在墙上题了一首反诗,还留下姓名。最后被黄文炳看到打入死牢。
这件事把得让读者哭笑不得,不知该怎么说他,本集也没有什么精彩的环节。只是作者能把到让读者看了说不出什么的境界,真是了不起。只能够说太糊涂,提什么诗罢了。而正是有了这一集,才能更好的衬托出下一集截法场的情景来。用题诗被抓着一段来衬托出后面截法场的情景。的确,用题诗被抓要比用其它的好。一是让你说不出什么,二还可以把他们截法场的理由弄得更充分。所以我觉得这集好。
我只要一看这本书,就像被磁石一样,被牢牢地吸引住了,无法自拔。
这本书说的是季羡林爷爷自己经历过的一些事:有一些奇怪的事,让自己捉摸不透;有一些和自己养的动物和植物发生的开心和悲伤的是:有一些则是回忆“自己”在当教师的美好时光……我最爱看的是一篇名叫《老猫》的故事,这个故事讲述了,他与咪咪和虎子发生的事:虎子是一只脾气暴躁,又爱咬人的狸猫,而咪咪则是一只毛发雪白,胆小的混种的波斯猫。一开始,季羡林只有一只猫,那就是虎子。过了一年,季羡林就又买来了一只小猫,也就是咪咪。当咪咪被送来时,虎子则已经格外强壮了,专门保护咪咪,不让咪咪受伤害。有一年,咪咪已经生了两个小猫了,大概是初做母亲,没有经验,让自己的猫给饿死了。过了几年,咪咪已经快要不行了,因为它是不是地在某个地方拉小便。于是,咪咪晚上就躲在石头之间睡觉,季羡林每天早上就得去找它,给它喂食。日子久了,有一次,季羡林去找咪咪,没有找到,于是,向邻居打听,邻居说:“猫老了,就会去一个偏僻的地方来接受命运,所以主人是看不到猫死的。”
我非常爱看这本《季羡林散文集》,这本书讲述了一些普通的事,但是,经过了季羡林爷爷的描写,就变得与众不同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理解用心去工作就是要全心全意的去工作,热爱自己的工作,把本职工作做好。一个人对待工作的态度,直接影响工作的效率,如果积极,你的工作效率会很高,相反,消极的工作态度会使工作效率低下。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社会位置,相应的工作职位,位置不同职责也不同。但不同位置都有一个基本要求,就是做事做好、做到位,才能使自己得到更多的发展机会,成为一名优秀的职业工作者。
用心做好每件事、每件工作,这是所有职业人都应有的职业品德。用心工作的态度,会为每个人既定的事业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也会给单位带来很大的收益。工作中要牢记“用心去工作”,不做则已,要做就做最好。
用心去工作应该成为我们每个人做任何事的标准。可能你所从事的工作很枯燥,很单调,很琐碎,但只要抱着用心做事的心态,尽心尽力,会把每项工作都做的很精彩,得到成就感。只有这样,我们个人、单位、社会才会前进发展。
用心去工作最大的受益者是自己,敷衍工作会害了自己。每个人都渴望得到提升,得到回报,但在实际的工作中总抱着为别人工作,完成交代的任务,马马虎虎,最后的结果是欺骗了自己,耽误了自己的机会。用心去工作是对人生和生活的尊重,因为一个人想要得到社会的认同唯一的途径就是用心对待自己的工作,在自己的岗位上作出成绩,这样你才能不断提升自己的价值空间。
我们应该始终保持一个进取之心,责任之心,宽容之心,把精力放在工作事业上,全心投入,聚精会神,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读了《用心去工作》,我收益匪浅,我决心从现在做起,从每件小事做起!
这本漫画集的作者是埃·奥·卜劳恩。不满30岁时,他的名字已响彻画坛。
卜劳恩的漫画之广受欢迎,决不是偶然的。它具有许多鲜明的特点:
——洗练的笔墨。卜劳恩的漫画通常只有寥寥数笔,却使画中父亲与儿子的形象跃然纸上,一惊一疑,一喜一怒,栩栩如生。如《自卫的雪人》:儿子堆了个雪人,好事之徒加以破坏,于是父子合作,绘制了雪人的脑袋和衣服,由父亲扮做雪人,当好事之徒再来故伎重演时,就只有吃亏的份了。
——真是的感受。《父与子》这本漫画集不仅凝结了卜劳恩与儿子克里斯蒂安之间的浓烈亲情,而且还融入了卜劳恩与他自己父亲之家的铭心挚爱,因而心手掂来便能打动读者。如《意外的礼物》:儿子本来给父亲准备了一件礼物,是扔标枪者的微型雕塑。但过于兴奋,奔跑间跌了一跤,雕塑别摔得粉碎。父亲并没有责怪儿子,而从塑像碎片中拣出那根标枪,用来捅烟斗,于是父亲和还在啼哭中的儿子抱在一起了。当然,事情并不都“化凶为吉”,有时也会“化吉为凶”。
——生活的情趣。人们之所以喜爱《父与子》这本书,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书中充满生活的情趣。如《鱼儿的信》:父亲在垂钓,儿子却悄悄写了一封信,然后神不知鬼不觉的下水把信挂在了钓钩上。等父亲钓上来一看,竟是一封“鱼儿的信”,上书:“我们今天不愿来。敬礼!”这的确是淘气,但淘气后面不也蕴含着儿子的智慧和父子间难得的情趣吗?
——人生的哲理。卜劳恩的漫画当然会给人巨大的愉快和难得的乐趣,但不止这些。读者在发出会心的微笑之余,还会陷入深沉的思索,领悟到某种人生的哲理。如《痛苦的自我批评》:儿子想要拿小火车头去玩,父亲不准,儿子哭了,呼气还是不准,最后总算把小火车头给了儿子。这时父亲去照镜子,镜子中凶狠的尊荣实在很不雅观,于是父亲便拿起鞭子来大自己的屁股。这样的自责难道不能给做家长的某种启发吗?
愿《父与子》代代相传,愿这本书蕴含的情趣和哲理永远给人欢乐和启迪!
在红岩里,我最钦佩江雪琴江姐。红岩开头不久,江姐的钢铁形象就已经在我心中树立起来。当她知道丈夫牺牲了,她不像普通女性一样面对残酷的现实变得不堪一击,擦干了泪水,重新站起来了,因为她知道共产党托付给她的命令还没完成,要舍小家为大家。而在渣滓洞监狱的生活过程中,她还是穿着那蓝色的旗袍,始终以干净的面貌迎接大家。当敌人拷问她时,她不透露党的任何秘密,当敌人用竹签钉她的手指,她坚强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最后江姐将要牺牲,她也让大家不要哭。
面对这些敬佩的同志,国民党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一分一毫。现实生活中,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我只要遇到小小的挫折,就会想到放弃。读了红岩之后,我知道了越是充满困难的路我们越要走,越是艰巨的任务我们更要坚定不移。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红岩中新中国成立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更因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永远不忘那些伟大的战士,将他们铭记在心!
我本是不爱看书的,因为看书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而且还必须耐着性子,对于一个活泼好动的孩子来说,像我,看书就有点“遭罪”了。然而,一次偶然的机会,我邂逅了一本好书。不久,我懂了,看一本好书,“遭罪”也是快乐的。
记不得是哪天了,闲来无事,我便寻思着去书店转转。书店里,我一个不小心,碰掉了一本书。我将它拾起,眼前一亮,“呐喊”两个字映入眼帘。《呐喊》这本书我是听说过的,在语文课堂上,老师唠叨过,只是真正看到这本书,这还是头一回。我怀着好奇,索性将书打开……
《呐喊》的作者是鲁迅先生,全书分为许多章节,由《孔乙己》《阿Q正传》等一系列小说组成。鲁迅先生创作《呐喊》,据说其本意是为了揭露“人吃人”的黑暗现实,是为了唤醒当时庸俗麻木的世人。在那样的社会里,好人为了自保,经常会迷失了自己的本性,进而变得自私自利、虚伪狡诈。像书中的孔乙己、阿Q,他们的本性都是善良的,然而孔乙己为了生存而偷盗,阿Q为了活着也变得随波逐流。鲁迅先生通过自己的小说,那些人,那些事,将整个社会的精神面貌一一展现在世人面前,再一一进行无情的鞭笞。书中的底层人物,他们自知生活的苦痛,可面对黑暗势力的残酷压迫,他们却又逆来顺受。鲁迅先生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情节,读过他的书才能更好地去理解。喜欢这本书,读完之后,我深深敬佩鲁迅先生的为人。社会黑暗,在整个文人阶层“万马齐喑”的时候,鲁迅先生独树一帜,用文章表达自己对社会的不满,用文章去唤醒稍有良知的中国人。
联想我们现在的社会生活,依然有着众多的庸人,他们冷漠、麻木,对什么都缺乏热情,他们笃信“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原则。比如在公交车上,不少的年轻人见到老人、孕妇都会把头扭到一边,装作什么都没看见,连基本的公德心都没有了。有些人更是认为这个世界就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生活充满了竞争的压力,帮助了别人,自己就会多一份压力。试问,在人性丑恶依然存在的世界中难道就不需要“呐喊”了吗?“呐喊”肯定是需要的。
我们常说“好读书,读好书”,如果不是《呐喊》,也许我还是个不爱看书的孩子,更不用说“读好书”。邂逅《呐喊》,我不敢说收获颇多,但是我明白了读书的意义在于自我激励:即使面对残酷现实也要做一个正直的、敢怒敢言的人!
从1993年到2007年,余华在不断的自序中完整着自己。1993年写下的《活着》在二十余年后的今天看来,跨越了时间的障碍,顽强地活着。
深夜读来,数次忍不住泪流。明明是作者精心的摆布,但读来却穿越了每个文字的阻隔,直逼人心。相较于时下轻飘飘的煽情、赤裸裸的炫技,余华的文字是让人感觉不到技巧的,命运的厚度与沉重已足够撑起整个故事。情感本就重得摧人心肝,还何须再去“煽”?
我们能做的已经不是旁观与审视,而是站在福贵一家人的茅屋里,和他们一起笑,一起哭。这是很奇妙的视角,你清醒地知道自己是谁,但在阅读的每个瞬间却又身不由己地被卷入其中浑然忘我。正如余华在2007年的自序中所言,当他以旁观者的视角来写这个故事的时候,困难重重,可是当有一天突然以第一人称来写这个故事的时候,突然顺畅无碍。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这仿佛也是一个奇特的隐喻,这个故事必须让我们进入、替代。
福贵的一生绝不是他自己的一生,《活着》是每个人活着的象征。尽管我们可能没有福贵的苦痛、没有福贵的欢乐,但是,每个人只要活着,就必然要经历他(她)自己的悲欢。
徐福贵的前半生可以说是自己造的,本来是地主家的少爷,赌嫖俱全,倾家荡产。可是从败家之后的每一步,似乎就走进了命运的魔掌。福贵的后半生可以说真是无奈。去给母亲请郎中时被抓了壮丁,后来又经历三反五反,大跃进的穷困难捱。儿子死于人祸,妻子死于疾病,女儿难产殒命,女婿事故身亡,的孙子也意外送命。
在死亡面前,人的渺小无助就像福贵面对医院那个小房子时的恐惧和无奈,这就是命运,或者说叫宿命。在这样庞大的力量面前,人是微不足道的。但是,福贵仍然要乐乐呵呵地活下去。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福贵和老牛相依为命,一样黝黑,一样衰老,但是,老人依然用“粗哑却令人感动的嗓音”唱着歌谣,自鸣得意。故事的开篇,老人吆喝着“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老人这时候“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这时我们尚不知情。到了故事结尾的时候,当老人再数出这一个个名字的时候,悲喜在那一刻汹涌而来,不可断绝。
余华说:“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福贵的一生抑或每个人的一生,是窄如手掌,还是宽若大地,冷暖自知,无人得晓。
当我读完故事简介时,我就禁不住地瞪大了眼睛。《西游记》是一部神魔小说,小说的成就是塑造了一批各具特色的人物形象:神通广大的孙悟空、贪吃懒惰的猪八戒、老实憨厚的沙和尚、一心向佛的唐僧、救苦救难的观音菩萨、佛法无边的如来佛祖……其中,特色的人物形象就是大闹天宫的孙悟空,他的七十二般变化、腾云驾雾的本领、敢作敢当、敢爱敢恨又喜欢耍些小聪明的性格,都让我过目不忘。
尤其是当我读到第十八章时,我被这曲折动人的情节所吸引了:唐僧师徒在天仙的一再挽留下,又停了五六日,继续赶路,悟空在半空中看见有桃,便去采摘,没想悟空走了之后,唐僧便遇到了白骨精,悟空采桃回来,火眼金睛便认出了妖怪,举棒就打,白骨精便变个假尸逃走了。那白骨精那肯善罢甘休,变做了一个老婆婆,又被悟空认出,一棒打了下去,那妖精故技重施,又一次逃脱了。
谁知,她又变成了一个老公公,说是妻女不见,特来寻找,不料,还是没逃过孙悟空的火眼金睛,悟空一棒打在了头上,顿时,老公公变成了一堆白骨,八戒却说这是悟空哄人的,于是悟空被逐出取经队伍。
读了这些,我受益非浅。在这篇文章里,孙悟空表现的英勇顽强、敢作敢当,坚持自己正确的看法和见解;我倒觉得唐僧太优柔寡断了,轻易相信了别人的话,以后,他会后悔的;而八戒呢,则很小心眼儿,明明人家是对的,他却硬说成错的。通过这些,我也明白了:以后我无论遇到了什么,都要坚持自己正确的见解,也不能轻易听信别人,更不能小心眼,因为这样害人害己。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以后我要多读书,读好书,让我的家庭飘满清新的书香!
刚进朝阳外国语学校老师就布置作业,让我们背诵《三字经》。通过阅读、默记我体会到《三字经》韵文极易成诵。内容大致可分为五部分:一、劝教;二、必备知识;三、读书;四、习史;五、劝学。其中包括了中国传统的教育、历史、天文、地理、伦理和道德以及一些民间传说,广泛生动而又言简意赅。
读了《三字经》我清楚的知道了中国这个有几千年历史的泱泱大国,是怎样在历史的长河中不断发展、不断生存下来的,让我对历史有了一个概括的了解;读了介绍古时候的成功人士的部分后,我知道了我们中国曾经有许许多多的能工巧匠和才华横溢的文人墨客,他们是我学习的榜样。读了书里讲孝敬那一部分,我知道了如何去做一个孝敬父母与长辈的人;读了仁、义、礼、智、信我坚信它对我们现代21世纪的学生同样适用;《三字经》讲述了我们中华民族的许多优良传统与经过几千年不断流传下来的美德,蕴涵着许多人生哲理,等待我们在漫漫的人生道路上去实践、去学习!《三字经》中说到“有孟母,择邻处”,讲的是孟子的母亲为让孟子有一个好的学习环境,先后三次搬家,读到这里,我不由得想起我的父母,他们为了能让我来北京读书,调换工作并不辞辛苦寻找好的学校,我从心里感谢我的爸爸妈妈!
如今早已将《三字经》熟记在胸的我,每当回顾这篇流传700多年,家喻户晓、脍炙人口的文章时,仍有启迪心智的感悟,让我百读不厌,收益非浅。这琅琅上口的一千多字、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令我折服!
夏日,我读了《花婆婆》的故事,顿时觉得清风拂面,心旷神怡。
“花婆婆”讲的是一个小女孩,从小就想做一件让世界更美丽的事。长大后,她游遍了好多地方,后来受了伤,就在海边住了下来。她把鲁冰花的花种撒在了公路上、学校前面、教堂后面。可是周围的人,都不理解她的举动,所以都叫她“怪婆婆”。春天来了,小镇里长满了五颜六色的鲁冰花。这时大家才明白了她的举动,都尊敬的叫她“花婆婆”。
世界如此美好!太阳给了我们光明,,四季给了我们变化,花朵给了我们芬芳
花婆婆播撒鲁冰花花种,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美丽了,而我又能做一件什么事情,让世界变得更美丽呢?我跑去问老师,因为我想知道老师想做什么,让世界变得更美丽,老师说,她把那么多好看的书推荐给我们,难道不是一件让世界变得更美丽的事吗?我听了茅塞顿开,像拨开了云雾见到了青天,对了,我可以把我的文字作为洒向世间的种子,这些种子不是撒在肥沃的土壤里,而是撒在人们的心田里。
我要描绘蔚蓝的天空,洁白的云朵,闪烁的繁星,皓洁的月光;我要赞叹,浩瀚的江河,险峻的高山,茂密的树林,辽阔的草原;我要记下,和睦温馨的家庭,团结友爱的班级,温馨可爱的校园;我要赞美纯洁的友谊,助人为乐的博爱,无私奉献的高尚
每当回想起,我的文字曾为忙碌劳累的父母,带去欣慰的笑容;曾为获得成功的同学,带去热情的喝彩;曾为四川地震中的小朋友带去真诚的鼓励……就万分觉得无比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