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反工作纪律的通报违反工作纪律的通报批评王某,男,现为我公司后勤玻璃室工人。长期工作散漫,责任心不强,并且经常脱岗。尤其是在最近我公司考虑到王某承担的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违反工作纪律的通报违反工作纪律的通报批评3篇,供大家参考。

王某,男,现为我公司后勤玻璃室工人。长期工作散漫,责任心不强,并且经常脱岗。尤其是在最近我公司考虑到王某承担的工作量极少,决定自5月x日起临时安排他到自行车棚值班一段时间时,他口头表示同意服从安排(15日下午学院主管负责人找他谈话),但16日至今一直不到临时岗位工作,目无组织纪律。
5月x日上午下班时,他无打考勤卡(早退);17日下午和20日上午旷班,但玻璃室敞开着门(17日下午还开着收音机)。更为严重的是,他违反规定,擅自多次涂改考勤卡:3月x日将上午11:42涂改为7:40;5月x日上午10:15,涂改为7:15;5月x日下午将14:13打到上午记时位置,然后涂改为7:13时。
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严肃劳动纪律,对王某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散漫,无组织纪律性的错误,根据公司[20xx]018号文“后勤工作人员考勤实施细则”的精神,决定给予王某同志通报批评,并扣除其5月份的奖金和业绩津贴。
希望全体教职工能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为学院的发展做出新贡献。
某公司人力资源部
20xx年x月二十三日
公司品质管理部 ××× 在近半年来的考勤多次出现迟到现象,经总经办劝诫屡教不改,该员工的行为在公司管理层与基层员工中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根据《员工奖惩制度》,该员工触犯第5.8.4条:违反考勤制度,屡教不改者,给予记大过处分。经公司研究决定给予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300元。
各管理处/服务中心及职能部门员工应引以为戒,端正工作态度,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规定。
特此通报!
××有限公司
总经办
年 月 日
横山头村党支部:
张,男,汉族,台州市黄岩区南城街道横山头村人。1955年7月出生,1978年1月入党,小学文化程度,20xx年3月任横山头村党支部委员。
20xx年8月开始,张仲法在横山头村土桥下的一桔园内未批先建一厂棚,占地面积1157.1平米,建筑面积589.6平米,供自己的五金抛光厂使用。因非法占地,20xx年9月28日,区国土资源分局对其处以自行拆除未批先建的1157.1平米土地上的全部建筑物589.6平米,恢复土地原状,并对未批的1157.1平米土地处以30元每平米的罚款,计34713元。
我们认为,张仲法身为党员、村干部,却无视党的纪律,非法占用土地,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街道党工委于20xx年11月9日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的处分。
本决定自20xx年11月9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后,向街道党工委或区纪委提出申诉。
年11月9日